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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小分队
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
转载自:IN京城
北京房价高房租这么高
每次交完房租工资就去了大半
而且房东还时不时给我们涨房租
简直是要吃土的节奏啊
贝贝老是幻想着能租到一个
又便宜房子又好还不涨租的房子
想来想去也就只有公租房满足条件了
但是公租房最近几年
出现这么一些不好的现象
有一些人私自将公租房进行转租,
一边向住户求租公租房,一边再转租出来,
进行倒腾转差价,
干起了公租房非法转租的行当!
对于这种行为,北京也在不断亮剑。
这不,北京公租房出新政策了,
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租金动态调整,
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私租后果严重。
具体有哪些变化调整呢
贝贝给你抓重点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提出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1、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意见所称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意见提出,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直管公房承租人认定与变更、租赁合同履约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管理工作,对危险房屋及时加固、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
2、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区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北京市住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直管公房信息动态监管。
3、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4、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
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违规转租、转借是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
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
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严禁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
5、承租人交回使用权获货币补偿
意见提出,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
6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
东城、西城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工作计划、申请腾退居民的住房困难情况等因素,确定申请腾退家庭腾退顺序。
东城、西城区政府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7、改善自建房内居民居住条件
意见明确,对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具备条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据保护规划及相关导则,经批准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坚决杜绝私挖乱建。
经营管理单位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完成恢复性修建的房屋进行合理经营利用。
8、自愿拆除自建房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改善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9、自管公房单位情况
历史文化街区的自管公房单位与相关区政府协商移交自管公房产权并转化为直管公房后,其承租人自愿腾退或平移置换的,可按照上述政策办理。
除了公租房的保障政策
新北京人的公租房也有好消息
北京去年4月份推出
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政策,
要求从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
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配租配售。
一年来,已推出
“新北京人”公租房试点项目7个、774套,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10个、2751套。
5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方面也表示,北京市“新北京人”分配机制的实行,进一步扩大了保障房的覆盖范围,有助于建立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2018年,北京市将再次迎来新一轮公租房分配高潮,全年将分配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1.5万套(户)以上,“新北京人”的机会增多,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市民家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会通过保障房解决居住问题。
期待~~~
北京公租房到底怎么操作?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分配保障力度,大力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可分配公租房1.5万套,主要分布在朝阳、房山、通州等10个区。
申请公租房有哪些好处?
1、北京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落户
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2、租金稳定
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更符合承租家庭的负担能力。
3、租期稳定
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
1.申请人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2.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工作(有些项目要求在城六区工作也可以)。
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此外,新北京人申请公租房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尚未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承诺在入住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毕才可以选房。
去哪儿申请公租房?
1、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2、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新北京人”)和无房职工家庭
可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发布的项目公告,按要求进行申请登记。
北京公租房官网(登记入口):http://www.bphc.com.cn/
申请流程
第一步,备案
“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第二步,意向登记
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京籍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第三步,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特别提醒: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得买卖。
二是入住公租房后不可以转租、转借,否则房屋将被收。
三是申请公租房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市和区住房保障部门也不会委托任何单位代办公租房申请和租赁业务,凡是打着代办公租房手续,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均不可信。
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审核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无房家庭出具书面承诺书;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无工作无收入家庭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申请家庭成员诚信申报工作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书。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低保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统一制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提供《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证》,低收入家庭提供《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检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可正反面复印。
哦啦!现在就去申请!!!
喂,等等
还有补贴可以拿~
如何获得租房补贴?
申请条件:统一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①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②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③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④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按家庭收入及困难程度,分为六档
(一)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面积:
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三)分档补贴比例:
补贴升档: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补贴力度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补贴机制
(一)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1.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2.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3.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发放流程:领取手续、核对资料、签字确认、提交上报、发放补贴
★①承租家庭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
: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②街道办事处核对资料,申请人签字确认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照系统生成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再打印《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④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有关公租房的申请问题
1、公租房房源信息在哪查看?
可以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或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查看。(http://www.bjjs.gov.cn/)
2、去哪查询公租房项目办理入住进度?
可咨询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咨询电话68636205(由于拨打人数过多,如遇占线,请稍后再次拨打)。
3、已经申请到公租房并入住,如果过几年工资涨了,是不是就没有租公租房的资格了?
承租家庭只要不获得其他住房可以继续承租,只是租金要调整为市场租金。
最后再送上公租房最近的项目
关于通州燕保·梨园家园、燕保·马驹桥家园、台湖银河湾、西集中心区运潮馨苑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房源情况
(一)燕保·梨园家园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五所南路燕保·梨园家园。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45套,零居室14套,建筑面积约30.13-30.26平方米;一居室21套,建筑面积约49.86-50.58平方米;两居室10套,建筑面积约61.35-63.0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4元/建筑平方米·月。
(二)燕保·马驹桥家园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二街兴贸一区。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36套,零居室72套,建筑面积约30.56-37.21平方米;一居室162套,建筑面积约42.41-43.02平方米;两居室102套,建筑面积约58.46-59.7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4元/建筑平方米·月。
(三)台湖银河湾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海盛四街14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810套,零居室581套,建筑面积约44.72-45.44平方米;两居室229套,建筑面积约55.92-63.7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1元/建筑平方米·月。
(四)西集镇中心区运潮馨苑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州区西集镇仪府路1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65套。其中,零居室7套,建筑面积约47平方米;一居室58套,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租金标准预估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自2016年12月15日(含)至2017年3月7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项目中的唯一房源,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此次选房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
具体事项按照《通州区2018年5月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单》、《选房办理须知》执行。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年份、月份配租资格情况、受理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受理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受理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时间
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31日
(二)选房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银河湾(西区)4号楼1层(台湖镇海盛四街14号院),
咨询电话:69506058
(三)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通州区街道(乡镇)及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五、其他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880620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010-881508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对于北京公租房
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END·
转载自:IN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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