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如何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如何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如何认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绿色、低碳、循环

前一段,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但是对于如何认识绿色低碳循环这三个概念,我想很多人都存在一定的偏差或疑惑。早在10年前,2010年北京市发布绿色北京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针对绿色北京,我们就对三个经济的内在关系进行了内在研究解释。今天特把10年前的这篇文章拿出来供大家参考。今年北京市十四五规划也特别提出要深入建设绿色北京,我想持续深化对绿色循环低碳的认识依然是深入抓好绿色北京建设的根本。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经济社会活动范畴与规模的不断拓展,环境污染、生态破环、资源紧缺、温室效应等各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不断涌现,引发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等对传统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型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反思,相应提出了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新的经济发展理念,意在探索并解决传统经济增长与人类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比较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三个概念,探讨“绿色北京”建设与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内涵

(一)绿色经济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概念内涵

“绿色经济”一词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年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中提出,

但其概念萌芽可以追溯到50年前西方发达国家针对农业粮食种植领域进行的绿色改进革命。随后这场绿色革命逐步渗透到包括工业生产在内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根据英国绿色经济研究所的定义,绿色经济学是一种支持人类与自然和谐互动,并尝试同时满足双方需要的经济学方法。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统计署)就开展了绿色财富、绿色增长、绿色GDP核算等相关研究,但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分析技术方法与模型来科学合理地界定绿色经济的概念和分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出的绿色经济范畴主要包括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废物管理、生物多样性、绿色建筑和可持续交通等八个领域。

虽然目前经济理论界和产业界对绿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还未形成统一的界定,但对于把“绿色经济”作为一种象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形态,在认识大体是一致的,绿色经济包括了一系列协调人与环境的内在相互关系的思想。也就是说,绿色经济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以人为本、以发展经济、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核心,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

(二)循环经济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概念内涵

循环经济思想萌芽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宇宙飞船经济”理论。

他认为,如同宇宙飞船依靠自身资源消耗殆尽后趋于灭亡一样,随着人口和经济增长,地球的资源终将耗尽。为此,人类延续发展的关键就是要提高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从具体实践看,循环经济的探索主要受两个因素驱动:一是在工业化发展道路中垃圾排放量不断增加及其环境污染问题带来的挑战;二是上世纪70年代爆发的能源危机使一些国家认识到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迫使人们寻求资源永续利用的途径和方法。以德国和日本为典型,西方发达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后,开始改变单纯的末端污染治理模式,而逐步从生产源头和利用过程中探索化解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约束矛盾的做法。有人把这种方式总结为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资源化(Recycle)三项原则(简称3R原则),并把这种方式下的资源利用模式概括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把3R原则作为一种理念和模式从生产领域引伸到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1990年英国经济学家珀斯和特纳把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概括为“循环经济”。

德国早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确立了无害化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并于1975年发布了第一个国家废弃物管理计划;1986年,德国政府修订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处理法》,规定了预防优先和垃圾处理后重复使用原则;1991年,德国政府制定了《包装条例》,要求相关主体承担对包装物进行回收的义务,并设定了包装物再生循环利用的目标;1996年出台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处置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制机制,强化了减量化、再利用优先的垃圾处理要求,第一次在国家法律文本中使用了循环经济概念。之后,德国政府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以及《废木料处理办法》等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

日本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于1999年7月发布了一份题为《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报告,提出为应对资源环境约束而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并指出其核心对策是转变观念,将传统的废弃物重新定义为“循环型资源”,对废弃物实行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21世纪初,循环经济概念开始在我国广泛提倡和宣传。

但与德国、日本等后工业化国家相比侧重于垃圾处理的“静脉产业”不同,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的中国对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更为全面,思想更为丰富,工作也更为系统。2003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以最有效的利用。”2004年,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变“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从政府层面做出正式部署。截至目前,我国已分批在26个省市,33个产业园区和84个重点行业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2009年,我国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循环经济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三)低碳经济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概念内涵

“低碳经济”一词最早出现在2003年英国发表的《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能源白皮书中,

书中针对能源利用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提出到205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1990年基准上削减60%,并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国家,即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机会。

“低碳经济”概念提出源于人类对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

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组织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1992年制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削减目标。同时,为了继续应对“后京都议定书”时代(2012年后)的气候变化,各国围绕发达国家履行义务情况、下一步行动、第二承诺期、发展中国家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等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谈判磋商。2007年12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正式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各国同意启动一个为期两年的谈判计划,旨在2009年底丹麦哥本哈根大会上达成新的气候应对协议。

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概念得到广泛采用。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作为具有广泛社会性的前沿经济理念,低碳经济目前还没有约定俗成的定义。目前被广泛引用的是英国环境专家鲁宾斯德的阐述:低碳经济是一种正在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创新,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型。我国众多学者也给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界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潘家华研究员指出“通俗地讲,低碳经济就是为了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把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威胁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府采取低碳经济的政策的终极目标就是切断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联系”。

二、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相互关系

(一)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1.三者反映的基本理念和追求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早期绿色经济的提出是为了解决经济生产导致的环境污染和公害问题,之后从广义的角度已逐步涵盖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所有经济领域。循环经济源于对资源枯竭及其废弃物处理的关注,如德国、日本等国家都是直接因垃圾处理压力而逐步强调物质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再生利用的。低碳经济则是为了解决全球变暖这一人类社会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重大环境挑战发展而来。可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提出都是以解决人类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为基础,以实现社会经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三者虽然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在各国实践上也有所差异,但都强调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强调对传统“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的修正,力图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约束条件下,探索出一种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可以说三个经济理念从内涵和根本目标上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2.三者所研究关注的对象或载体大部分是一致的。

不论绿色经济,还是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都是以社会经济活动为主要关注对象,以工业生产、建筑、交通等领域为调控载体,并力图贯穿生产、流通、消费等经济全过程。比如建筑和汽车,既是大量钢铁、有色金属等资源消耗的主要载体,也是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载体。另外,从行为主体来看,三者所面对的都是政府、企业和公众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组织和个人,都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重大变革。

3.三者发展的具体手段和方式具有一致性。

物质与能量的循环流动与污染物排放具有紧密的衔接关系,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理念的实施往往依赖同一类技术手段或管理措施。例如,较高的能源集约利用水平意味着较少的能源使用,同时也减少了能源生产利用中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较高的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意味着较少的物质资源消耗、较低的垃圾填埋外排,同时也减少了原材料加工用能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在产业经济结构、生产技术改造、社会主体行为和政策机制保障等不同方面,三种经济的发展体现出手段和方式的一致性、互补性。

4.三者发展都需要强化政府对市场力量的积极引导。

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都以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调整现有经济发展模式。但由于生态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完全靠现有市场经济模式自发调节无法实现公众环境福利的最大化。因此,现阶段无论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还是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和探索实践中,必须由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发挥引导甚至主导作用,通过立法约束、政策鼓励、管理与服务的提升,促使生态环境的经济外部化属性内部化,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彻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绿色化、循环化和低碳化转型。

(二)三者关注的侧重点有所差异

1.三者概念提出的切入点有所不同。

世界大工业兴起带来的污染排放和农业过度开发带来的区域性环境问题,催生了绿色经济理念的发展,当时的绿色经济着眼点还仅限于通过工业、农业生产的清洁化来改善和保护区域环境。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和能源的稀缺性显现出来,为了在相对有限的资源能源约束条件下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提倡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应运而生,充实并扩大了绿色经济的理论范畴。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人类经济活动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核心的低碳经济模式被推到了历史前台,并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关注。可见,狭义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在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框架下切入点各有不同,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而广义的绿色经济则将这三者统一涵盖其中。

2.三者的具体目标有所差异。

绿色经济,以环境污染控制与保护人类健康为着眼点,聚焦在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广绿色有机农业等方面,其目标可以针对任何人与自然矛盾问题的解决。对于循环经济,其目标着眼点主要强调物质和能源在经济系统中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包括所有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这其中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小化。垃圾的资源化再生、物质资源的梯级再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与再生都是循环经济重点关注的领域。而低碳经济,其目标是相对单一明确,即“减少或控制温室气体向大气排放的总量”。由于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因而首要关注的是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比重,提高化石能源集约清洁利用水平。

3.三者发展的时空尺度有所不同。

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及作用具有不同的时间尺度。由于气候系统的渐变和复杂性,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全球变暖问题的解决需要较长时间,低碳经济的发展和发挥作用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对而言,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具体所指问题解决的时间尺度相对较短,如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酸雨、COD、能效提升等问题可以通过3—5年的时间达到显著改善。从空间尺度来看,低碳经济对应的气候问题涉及全球,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所有国家的共同努力;相比之下,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关注的资源能源、环境污染问题区域性较强,由于在不同国家、区域和行业所对应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对应的局部资源环境问题(如酸雨、COD或是垃圾)不同,因而不同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讲,广义的绿色经济可以理解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可以理解为应对资源环境约束和气候变化两大挑战的具体要求,是广义绿色经济发展在人类特定历史阶段、某些特定领域的具体体现。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无法彼此取代,在发展过程中相互融合和互为支撑,一方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低碳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也对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循环经济向新的深度广度延伸,如探索碳的循环利用体系。

三、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与“绿色北京”建设

“绿色北京”源于“绿色奥运”理念,主要是为巩固和继承“绿色奥运”在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绿化美化、清洁能源使用、资源循环利用、居民环保意识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并把这些理念拓展到北京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但与“绿色奥运”着重强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不同,“绿色北京”必需关注到地区社会经济系统的长期发展。因此,建设“绿色北京”需要把城市长远发展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以建设生态文明和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把发展绿色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作为首都未来发展和“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方向,把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作为“绿色北京”建设的主要内容,着力推动北京走向产业高端化、生产清洁化、消费友好化、环境优美化、资源高效化的绿色现代化发展之路。

第一,建设“绿色北京”,不能简单依靠关、停、并、转等产能调整措施和末端治理措施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而要深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形成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相结合、经济与环境相结合的新型技术经济发展方式。

这就要求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发展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生产体系,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的清洁化升级,抓住技术变革机遇,培育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

第二,深化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探索以市场化、产业化的思路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解决生活垃圾处理等公共环境问题。

积极探索与绿色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绿色经济业态,以生态涵养区为主要空间载体,大力发展与旅游、文化休闲等消费需求紧密结合的沟域经济、水岸经济;借鉴德国、日本等先进国际经验,大力发展“静脉产业”。

第三,按照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内涵,以绿色经济为统领,把循环经济作为在特定历史阶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抓手,把低碳经济作为深化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战略补充和引领方向之一,

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以产业、建筑、交通等资源能源消耗主体和温室气体产生的主要源头为工作对象,针对“输入—转化—消纳—排放”全流程管控,落实循环和低碳理念,突出阶段重点,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型细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把“绿色北京”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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