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延边12345·百姓热线平台咨询:
想养宠物狗,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犬只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养犬登记。个人养犬登记的,应当携犬并持下列材料办理:(一)养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二)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三)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智能犬只识别牌,智能犬只识别牌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
我也有事想咨询,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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