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经演变为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随着国外疫情的发展,外国输入型病例也随之出现,不少留学生和海外侨胞选择回国。
那么,我国目前对于海外来华人员有哪些规定?外国人入境中国,要
隔离观察
吗?出入境人员,怎么进行
健康申报
对外国人的防控措
,和中国公民是一样的吗?
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疫情防控
这些疑问有权威回应!
❶出入境环节,怎么防止疫情从境外输入?
对所有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
三查、三排、一转运
“三查”
:百分之百查验健康申报,全面开展体温监测筛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
“三排”
:发现有症状的,或来自疫情较严重国家或地区,或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的,严格实施“三排”: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及实验室检测排查。
“一转运”
:对“三排”中判定的确诊、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措施。
❷出入境人员,怎么进行健康申报?
根据境内外疫情风险变化,自3月3日起海关正式启用第四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所有出入境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海关在口岸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
健康申明卡一共有6项内容。
前两项
是关于旅客的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对以后如果发现疫情后进一步跟踪追踪排查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
,是关于居住史旅行史和有关情况的简单的流行病学调查,例如有没有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地区或者是国家,以及有没有接触史。
申明卡翻译成了十种以上的语言,并且专门开发小程序,大家通过手机通过微信就可以提前做好申报,提交以后自动形成二维码,在入关的时候直接扫码入关。
申报结果24小时内一次有效,完成申报后超过2小时可再申报,申报有误请咨询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处理。
❸从境外入境中国,要隔离观察吗?
各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来自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入境后采取有关检验检疫和防控举措,如测量体温,实施居家或集中观察等。
❹对外国人的防控措施,和本国公民一样吗?
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应措施,会充分照顾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他们的宗教和风俗习惯。入境后,所在社区将提供必要保障和协助,帮助解决好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❺外国人在中国确诊了,医药费怎么算?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2月2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北京等地有关防控规定适用于来自或者去过境外疫情严重地区的所有入境人员,对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一视同仁,这些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得到了中国民众的理解和支持,相信也会得到有关国家的理解和配合”。
中国各地区入境后防控举措详解
3月11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47场发布会。目前,北京按照“全口径、全范围、全闭环”要求,升级了返京人员隔离措施,要求返京人员一律隔离14天。
15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第51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宣布境外进京人员的管控新措施:
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处置专区,全部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
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3月7日下午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所有中外人员,凡在进入上海之日前14天内,有过重点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一律实施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也就是一律隔离14天。
实施“无缝式衔接”转运:保证重点国家和地区来沪旅客从“落地到隔离”不和社会公众接触,形成从机场到社区的“闭环式管理”。
广东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入境广东后均需接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有症状的人员,统一转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3月12日广东省举行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出席,钟南山在回答如何防范输入性病例的提问时表示:要按照卫健委指引的要求对入境者隔离14天,还应该做一个核酸检测。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呈扩散蔓延之势,为保护您及您的家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照中国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特此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您理解并配合我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体温检测、健康管理等。请您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如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
二、如您在湖南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请您在抵达后24小时内与属地社区取得联系;如无,请您在抵达后24小时内通过邀请单位、下榻酒店与所在的社区联系,做好信息登记,以便及时获得社区相关服务与帮助。
三、如您需要了解最新疫情动态以及湖南省各地救治定点医院信息,请关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的信息发布;如您需要帮助,可致电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31-84510280,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回国,请通过“浙江省海外侨胞回国健康信息预申报平台”提前申报健康信息。
在出、入境时必须前往口岸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向海关出示纸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或电子如实申报条形码信息。
如途中发热,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全程佩戴口罩,要及时向机组人员告知,取得帮助和特殊措施,尽量降低和避免传染他人风险。不主动如实报告、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现已回国且未满14天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乡镇、村(社区)或咨询服务热线申报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时间自抵达之日起计算)。
海外侨胞回国期间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费、治疗费需自理。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抗疫成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护我省中外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向您温馨提示:
一、目前仍在境外的我省公民及拟来皖(回皖)学习、工作的中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皖(回皖)意向,请提前与所在社区、自然村或工作学习的企业、单位、学校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二、在境外的我省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所有来皖(回皖)人员(包括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无论外国公民还是我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我们将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我们将充分照顾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其宗教和风俗习惯,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请您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
四、请您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民航、高铁(火车)站、客运站等部门和机构,如实填报《健康申报卡》等,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隔离、治疗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境外来皖人员中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可疑症状的人员,无论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由民航、铁路、公路等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属地政府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所有入冀人员,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需要接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以及核酸检测。
首先,目前仍在境外的我国公民及拟来冀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冀意向,请提前与所在社区、农村或工作学习单位联系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其次,在境外的河北省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如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第三,各级地方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优化防控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掌握境外入冀人员信息,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所有入冀人员,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需要接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以及核酸检测。在冀有固定居所的,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居家隔离观察;无固定居所的,安排在指定宾馆集中医学观察。
第五,本着“一视同仁、中外一致”的原则,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尊重外籍人士的合法权益及文化、宗教等习惯,充分照顾其合理要求和关切,尽可能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保护城市安全,我们向您友情提示:
一、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不要聚会聚餐。外出须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按规定规范投放。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手口卫生。避免接触任何野生动物或禽类动物,肉类和蛋类请彻底煮熟后食用。
二、如有发热、咳嗽、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自觉避免接触他人,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指定涉外发热门诊医院就医,就诊时请主动如实申报旅行史和接触史。
三、如果您近期从境外来苏,请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到,并如实报告您的旅居史,配合社区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请您所在企业予以支持配合。
四、请及时关注苏州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通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4小时热线电话15051425190。
(一)集中隔离要求
湖北来渝返渝人员:送集中隔离14天(从到达的第二天起算)。复工复产人员返渝,联系其单位落实14天集中隔离要求。
韩国、伊朗、意大利、日本、美国来渝返渝的中国人送集中隔离14天(送入境的第二天起算)。特殊情况不集中隔离的必须社区和派出所民警上门笔录取证。
(二)居家隔离要求
其他国家来渝返渝的中国人:从入境的第二天算起,居家隔离14天,每天监测体温;不具备一人一间居家隔离条件的,报集中隔离。
国(境)外来渝返渝的外国人(含港澳台胞):从入境的第二天算起,居家隔离14天,每天监测体温;不具备一人一间居家隔离条件的,报集中隔离。
其他省市来渝返渝人员:有健康证的居家隔离7天,无健康证的居家隔离14天。
万州来渝返渝人员:居家隔离14天。
其他区县来渝返渝人员:无健康证明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居家隔离7天。
四川成都
成都海关、市卫健委、双流机场等部门(单位)联防联控,通过指定远端停机位、入境旅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筛查,专用车辆接送、旅客停留点位消杀、旅客集中或居家隔离(体征异常旅客送定点医院收治)等举措,严格疫情管控。
按照“一视同仁、集中观察、分类处置”的原则,所有中外人员,凡是在进入成都之日前14天内,有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一律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也就是一律隔离14天。有症状者严格按规定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对居住地为成都市外的入境人员由我市通知相关市州专人专车专线接回。
云南昆明
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无症状的入境人员,一律由入境地州市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从其他省份入境后的来滇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由第一到达州市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入境时按要求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由海关进行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交入境地州市留观排查。身体状况无异常,省内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或单位管理,做好健康监测;省内无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短期入境人员,由入住酒店或接待单位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3月12日发布通告: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来鲁后,应当自觉向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单位或社区(村居)应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
3月5日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表明:所有中外人员,凡是在进入天津之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一律实施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也就是说,这两种情形都隔离14天。
根据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我省近期调整了人员入境隔离措施,对境外来陕访陕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维护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各国来陕人员的健康安全。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口岸卫生防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入境人员检疫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入境健康申报制度,实施口岸体温监测和医学巡查。
二、判定入境人员分类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岸防控技术方案》相关标准,对入境人员进行判定分类: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其他人员(分为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和无相关旅居史人员)。
三、科学实施分类管控
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排查。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指定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一般接触者:由目的地有关单位统一接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其他人员: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在陕西停留的由目的地有关单位统一接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陕西中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员,由西安咸阳机场帮助转乘离省。
14天内无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在陕西停留,由所在社区、入住酒店或者接待单位,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经陕西中转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人员,只需要做好入境健康信息登记。
四、提前告知提示
在到达西安的航班上发放《入境温馨提示》,提前告知陕西相关措施要求。
五、定点医疗救治
西安交大一附院为省级外籍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各市(区)均设有境外输入病例定点收治医院。
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公告如下。
一、所有由境外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外籍人员和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必须提前、主动、如实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申报登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14天内行程、健康状况、入境目的等信息,入境时按规定如实填写《信息登记卡》。
二、所有由境外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到达后,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14天内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尚未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告,由属地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和广大群众获知入境人员来我区隐瞒境外旅居史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可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拨打110报告。
四、所有由境外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员,在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本人自理。
五、入境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期间,要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月10日晚,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扩大入境后需强制隔离的海外旅客的范围,抵港14天前曾到访意大利全国,以及法国、德国、日本和西班牙部分地区的所有人士,需要入住检疫中心接受隔离。
卫生署表示,为应对新冠病毒最新疫情,将对意大利全国,以及疫情较为严重的法国中东部两个地区、德国北部的一个州、西班牙北部三个地区、日本的北海道发出红色旅游警示。3月14日零时起,所有于抵港前14日曾到过以上地区的人士,需入住检疫中心,接受14天的强制隔离。
后续信息将继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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