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丨开展美容保健化妆品专项整治和药品网络销售督导检查 伊通丨开展美容保健化妆品专项整治和药品网络销售督导检查伊通丨开展美容保健化妆品专项整治和药品网络销售督导检查

伊通丨开展美容保健化妆品专项整治和药品网络销售督导检查

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美容保健化妆品市场监管形势,近期,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容保健化妆品市场开展了持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美容用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使用安全。

全面排查违法行为。

以辖区分局日常排查和各分局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所有美容产品经营企业进行大排查。重点排查无照经营、企业违法经营注射玻尿酸和肉毒素等产品、非法进行“微整形”等医疗行为。加大非法医疗美容、使用非法进口无中文标识的美容化妆品和器械的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整改10家,对情节严重的一律立案查处。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督促企业完善落实产品购进、验收和使用等相关制度,要求企业做好美容用化妆品的进货验收、使用台帐;购进产品要索证、索票,收集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非法自行调配美容用化妆品。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加强企业诚信管理。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不得非法进行夸大宣传、无中生有。一般用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用途和效果。本次检查信息全部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分级管理,对情况严重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

强化美容安全宣传。

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方式,在执法中宣传美容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正确识别美容产品,选择具备医学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不要通过网络购买未经注册和备案的美容产品。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化妆品,可以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的特点,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

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督导检查

,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合规经营,持续净化药品网络销售秩序,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督导检查重点:

企业是否未取得药品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或资质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药品网络采购、销售活动;是否未取得或超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活动;是否非法销售假药、劣药,或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是否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非法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是否未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无处方或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销售处方药。

督导检查的同时,指导各分局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监管要求,加强主动监测和主动监管,结合日常监管以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等任务,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责令整改、约谈告诚、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处理。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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