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襄阳基层法院两位法官入围“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
候选人
,她们分别是襄城区法院庞公法庭庭长阮红梅,老河口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胡琼。她们立足基层,无私奉献,一心为民,在平凡的岗位彰显巾帼风采,令人动容。下面请看详细报道:
REC
阮红梅: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候选人(七)
公正司法一身正气立足基层一心为民
阮红梅,女,1969年11月27日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襄城区庞公法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8余年,一直坚守在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法庭,曾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优秀法庭干警”,被湖北省妇联表彰为“全省三八红旗手”,并两次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襄阳市市委、市政授予“襄阳百杰”称号,被襄阳市襄城区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多次被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等。
立足基层,一心为民,是她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
立足基层,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对民事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阮庭长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从1989年参加工作至今,她一直坚守在法院工作的最前线——基层法庭,参加工作20余年来,她审结的5000余件案件,无一上访申诉,调解撤诉率高达85%以上。
庞公法庭辖区面积7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26万人。法庭案件多,人员少,审判任务十分繁重,作为庭里的业务骨干,苦事、难事她总是冲在前面,一直实干在前,吃苦在前,即使当了庭长,她也一样身先士卒,勤政务实,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近年来,交通条件虽有所改善,但是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部分路途仍需步行,她克服各种困难,行走在辖区的沟沟坎坎上,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并经常将法庭设在农民的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有时一天连续审理二、三件案件,回来时已是晚上,便又伏案撰写法律文书。2014年的某个周三,天空飘着着小雨,她联系了孙巷村村委会和办公室的领导,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孙巷村村委会,审理一起因村民打架引起的人身伤害案,吸引了众多的村民前来观看,起到了很好地普法宣传效果。她认为,村民打官司有时只为赌口气,生硬的判决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将法庭设在村民家门口附近,听听老百姓的心里话,不仅方便了他们的诉讼,而且也拉近了老百姓与法院的距离。这项司法为民的便民措施通过《巡回法庭进孙巷,便民司法暖心肠》的宣传,很快得到了推广。
定纷止争,全力调解,是她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调解调解,用心调,才有解”,这是阮红梅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纠纷。解决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司法调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她深知调解可以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使案件官了民了。审判实践中,她把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辖区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灵活运用。
一是注重庭审调解。2011年,辖区一男性青年将一份起诉状递交到法庭,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要求法庭判决离婚。接案后,她通过开庭审理,发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夫妻间的矛盾主要是因婆媳关系不和引起的,且女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为修补好这对夫妻感情上的裂缝,她连续3次上门到男青年家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不仅修补延续了一段婚姻,还改善了当事人家婆媳间的关系,促成了一个和谐家庭的重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男方主动撤诉。一年多年来,经她做耐心的调解工作,有30多对起诉离婚的夫妻破镜重圆。
二是注重庭前化解。2013年5月20日,法庭又分来一起妻子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的案件。庭长阮红梅通过查阅卷宗了解到,这对夫妻年龄不到三十岁,孩子才上幼儿园,如果他们离婚,孩子就会失去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于是,她急忙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在与当事人丈夫电话交流的过程中,她发现他从来没想过要和妻子离婚,也不知道妻子为什么要离婚。了解情况后,她心想,这下有门。她又急忙联系当事人,希望她能到法庭来详细说明一下要求离婚的原因。原告却说自己工作忙,只有午休时间有空。她二话没说,答应原告道:“那你中午下班后再过来吧,我在办公室等着你。”当原告下班赶到办公室,向她详细说明了为什么要离婚的情况后,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在与原告交流的过程中,她找准了这对夫妻之间矛盾的焦点——丈夫工作太忙,忽略了妻子和孩子,加上平时沟通交流不够,导致妻子怀疑丈夫有外遇,时常与之吵闹,丈夫觉得妻子无理取闹,久而久之,双方感情出现了危机。阮红梅仔细听完原告的陈述后,笑着告诉她:“其实我在你来之前已经跟你丈夫交流过了,他说他很爱你和孩子,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你离婚,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跟他离婚。你觉得他平时不够重视你和孩子,那你跟她说过你的感受吗?”原告说:“没有好好跟他谈过,只是觉得他可能是外面有人了,才不理我跟孩子,拿工作当借口的。”“你看,夫妻之间平时要多沟通、多交流,你有什么想法,对他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找时间好好跟他谈,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其实你们夫妻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你们彼此还是相爱的,都想给孩子一个美满的家,就是平时缺乏沟通和交流,这才导致你不信任他,他觉得你莫名其妙,其实,话说开了,你们俩压根就没事儿。你再回去仔细想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和他一起生活了,是不是真的很想跟他离婚。”原告听后若有所思的走了。打铁趁热,她又急忙联系被告,当他看到妻子的诉状,听完阮红梅庭长转述的情况后,表情很是后悔,他斩钉截铁地告诉阮庭长:“您放心吧,我会让她明白我有多爱她和孩子,以后我会注意和她多沟通、多交流,了解她的需求的。”等当事人离开,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同事们早就下班了,整整八个小时,她饿着肚子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没有一句怨言。
第二天,原告的丈夫拿了一封厚厚的信过来,让阮红梅庭长转交给他的妻子。原告拿到这封信后,在她办公室里边看边掉眼泪,阮红梅没有打扰她,只是给她倒了杯水,把一盒纸巾悄悄地放在她手达,就伏案改起了文书。原告看完她丈夫写给她的信后,忍不住放声大哭,哽咽着跟阮红梅说:“法官同志,我想撤诉,需要办什么手续呀?”阮红梅笑笑说:“这个很简单的,你只需要写一个撤诉申请就可以了,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写,可以让我们的书记员教你。”“谢谢,真的非常感谢,谢谢您挽救了我的婚姻、我的家庭,我和我的孩子都很感谢您。”
公正司法,一身正气,是她一直秉持的执法基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阮红梅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廉结意识,有着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很好的法律功底和宽厚的人文素养。
金钱关、人情关,关关都不好过,但是,面对金钱的诱惑、人情的缠绕,她做到了坦荡荡,严把法律关,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一次,庞公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案件,根据案件事实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许原告自知自己的诉讼得不到支持,于是找了多位“关系人”出面,并请其中一位“关系人”给她送来了厚厚一沓现金,几乎是她一年的收入,面对金钱的诱惑、关系人的恳求,她不为所动,坚守着一名法官的底线,维护着司法的尊严,通过耐心细致地给每一位说情人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劝得原告心服口服地撤回起诉。像这样拒绝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事情太多了,初步统计,近几年来,她拒吃请30多次,拒贿赂2万余元。
对法庭来讲她是一名班长,对法院来说又是一名士兵,但她更是一名人民的公仆,她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但在她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奉献的精神,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捍卫着法律的尊严。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标准,以一个新时期女法官所独有的魅力,迎接一个又一个新的挑战,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REC
胡琼:湖北省第二届最美基层法官候选人(十)
平凡岗位彰显巾帼风采
胡琼,女,现年44岁,湖北老河口人,中共党员,一级法官,1992年10月被分配到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工作,自2002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现任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胡琼同志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果敢的决断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2年度荣立“湖北省个人二等功”、2013年度获得“襄阳市2012_2013年度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度获得“襄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3月获得“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7年当选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代表。
积极进取、率先垂范、勇创佳绩
胡琼所负责的民事审判庭仅有二名审判人员,既要审理案件,还要指导法庭的业务,审批基层法庭每一份判决文书,同时还担任维权合议庭审判长。面对繁重的任务,作为一名女同志,在家庭中上有老人,下有小孩需要照顾的情况下,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团结带领全庭人员,克难奋进。
她在工作中,自己受委屈是常有的事,例如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到她家里进行威胁,她始终以诚心、公心对待,使当事人以和善的态度处理了该案件。为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她经常自觉放弃休息时间,每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百余件,结案率95%,在审结案件中,调解率达70%,判决的一审案件无改判发回案件。
端正思想、立足于本职、化解社会矛盾
胡琼同志办案指导思想端正,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把维护一份权益,树立一个公正标准,增添一份法院良好形象作为追求的目标。一是重视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缓解当事人的矛盾。她经常用真心去化解当事人,经常换位思考,尽心尽力去理解感化当事人。二是心系群众,服务至上,一切为人民。她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23项便民措施,为体现司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多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当事人经济诉讼;三是做好妇女维权,亲自担任维权合议庭审判长,组织妇女陪审员及市工会的职能作用,经常邀请从事妇联工作和工会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监督性,推进了审判公开,强化了审判监督,将维权工作与妇联工作的实践相结合,多次在市妇联干部大会上讲课,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形成合力。四是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等方面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做到密切关注,深入群众调查取证,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地运用法律,依法快审,使未成年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四是,做好法制宣传,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正性,每年在全市召开的妇女干部培训期间,就维权法律知识进行授课,使广大妇女更加了解法院,更加懂得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与时俱进、刻苦钻研、创新社会管理能力
随着知识的更新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胡琼同志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一是积极参与法庭指导,认真起草人民法庭九项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特别在落实审判文书审批制度时,认真审查法庭每一份判决文书,每年审批的判决文书达500余份,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了裁判结论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和终局性,体现了司法公正。
她亲自撰写了《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我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起到了积极地指导作用。二是为减少上诉案件,处理好民事发回重审案件与案件在一审时的关系,一方面共同分析上诉案件的主、客观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另一加强跟踪协调,积极与二审法院沟通汇报。即使在案件上诉阶段,仍然就案件事实和认识不一致的情形,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有效地降低了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三是创新自己的社会管理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大调解”工作中,积极参与讨论,认真起草司法调解工作与三大调解体系的衔接机制,亲自担任《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解中心》、《医疗事故调解联合调解中心》《劳动争议司法调解和司法确认中心》的指导和调解工作,其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解调处交通事故百余起,其中一起死亡四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得以调解,四名死者的家属获得了高达150余万元的赔偿。
其参与交警大队一起到外地调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翻山越岭,往返行程6000余里,使贫难交加的受害人得到了妥善赔偿。在市里成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处10余件医疗纠纷案件。她作为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同时,通过联合调解的平台,协调司法确认案件,有效地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胡琼同志作为新时期执着于法律的法官代表,冷静、公正、深思、慎言、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保证审判工作对得起党的委托,对得起人民的信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胡琼同志无怨无悔地奋斗在审判工作最前沿,用对法律的忠诚和对老百姓的爱心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展示了新时代女法官崭新的精神风貌。
【制作: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
版权申明: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或网友自行上传,如果有侵权行为请联系站长及时删除。
最新评论
03-08
03-08
03-08
03-08
03-08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