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遭家暴跳楼截瘫离婚案引发关注。河南商丘刘女士结婚后,遭受过多次家暴。2019年8月,被丈夫窦某某拖拽头发暴打后,她从二楼跳下,全身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今年6月,刘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个月后,法院以“双方意见不统一”为由要求调解、不作判决。对饱受家暴之苦的刘女士来说,离婚,比想象中要困难得多。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7月28日,法院最新通报:已判决两人离婚。现实生活中,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的情况并不少见。专门从事婚姻家事业务的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的蒋爱兵律师
表示,她受理的单方面要求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常见,离婚往往是因为
性格不和、分居、出轨、家暴、赌博吸毒、婆媳关系不和等。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怎么做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蒋爱兵律师表示,在她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家暴导致离婚占比较高。如果
遭遇家暴,应该这样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结婚必须双方都同意,但离婚只要一方愿意,就意味着婚姻可能已走到尽头。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有多么不舍,有时,放过对方,也许也成全了自己。同时,遭遇家暴应该报警或求助,家暴不是家务事,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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