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究竟是什么原因怎样才能处好 婆媳矛盾究竟是什么原因怎样才能处好婆媳矛盾究竟是什么原因怎样才能处好

婆媳矛盾究竟是什么原因怎样才能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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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一个大难题,婆媳发生矛盾,作为儿子,双方都是自己的挚爱,夹在中间,有苦有苦说不出

是不是只有中国夫妻会面临这种困扰?婆媳关系,本质上还是一个人与人交往的问题,只要存在人际交往,这样的矛盾不会少、只是或隐或现的差别。不论是德国进化心理学家尤勒的研究,还是美国普渡大学的调查报告,都显示婆媳关系在母婿、翁婿(岳父和女婿)、公媳、婆媳四种关系中是最不和谐的。

但是,像中国这样,婆媳关系成为主流话题,确实少见。已然成为都市题材电视剧经久不衰的主题,不论是已婚妇女的闲言碎语,或是个人的亲身体验,都已昭示婆媳问题是中国最重要的社会话题之一。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级的困扰?一般而言,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都是这样解释的:传统中国家庭,重视亲子关系,轻视夫妻关系。而年轻一代(尤其是青年女性),接受现代教育,把爱情为纽带的夫妻关系视作家庭的核心。两种观念,必然产生冲突。

观念上的冲突,就会或多或少的出现年轻人和老人之间互不认同的。问题在于,婆媳矛盾是一件件小事堆积而成的,是一个个细节固化爆发的,是建立在父母对已婚子女婚姻生活“入侵”的基础上的。是什么给了大家庭“入侵”小家庭的空间?

婆媳问题的本质,是年轻夫妻经济能力不足婚礼、买房、装修、育儿,在这四件大事上不独立,是婆媳矛盾得以爆发的根源

年轻夫妻在领证后,要经历四件大事,分别是婚礼筹备、买房成家、操办装修、生儿育女。这四件事,不论是从物质还是非物质的角度来看,新婚夫妻都需要父母(尤其是男方父母)来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而这种责任的承担,恰恰替婆媳矛盾埋下了一个巨大伏笔。

在这四件大事中,我们择其二具体谈谈。先看买房。“中国年轻人过早买房”是一个普遍现象。根据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一份房地产蓝皮书的数据,北京首套房贷者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而在英国这一数据为37岁,在德国和日本为42岁。在北京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刚毕业或者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要靠自己的积蓄完成首套房的首付款,大多数人不可能做到。所以,自然也有了下面这样一组数据:据某市住房公积金网2013年的调查显示,有72%的年轻人买房时受到了父母的经济资助,而在同一年,美国只有27%的首套房购买者接受了父母的资金援助。

从举办婚礼开始,中国的年轻夫妻财务就已经开始不独立

中国的父母常常对子女说“我不图你任何回报”,这句话在说的时候,肯定是真情流露。但在具体执行时,难免会走样,“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同样会发生在父母和子女之间。具体体现在,因为父母对小夫妻的购房有充足的贡献,可能会提出要一起合住的要求,而夫妻双方即使都不愿意合住,也丧失了回绝的底气。

看起来,父母和子女合住会带来麻烦,只是一个生活习惯带来的问题,是可以化解和缓解的。但这种经济投入的背后,其实暗含着一种更厉害的逻辑:由于小家庭最重要的资产是靠父母获得,在面临家庭重大事务抉择时,父母享有重大发言权甚至决定权。比如在房市低迷时,想用卖房的钱炒股,如果当初买房的钱没有父母的帮助,房子卖了也就卖了;可若买房的首付就是父母给的,你卖房不通过父母同意?那有你吃一壶的。

再来看育儿。也有不少父母在支持子女买房后,依然住在老房子里,不愿意和小夫妻同住。但是,一旦他们生了孩子,这一关是肯定躲不过了。孩子生下来后,除了父母自己承担抚育之责外,往往还要由老人协助。而这个协助的工作,由男方父母参与的可能性更大。从此,因育儿理念的差异,而产生的矛盾自是不计其数。更关键的是,做儿子的看不惯自己父母带孩子的方式,还可以直接说,甚至吵几句也无妨,做媳妇的只能忍,小矛盾最后憋成一个大纠纷。

老人来承担很大一部分抚育孩子的责任,很多时候也会成为婆媳矛盾滋生的缘由

不要过分强调婆婆和媳妇之间的亲密关系

媳妇就是媳妇,婆婆就是婆婆,不要硬把两者扯成“母女关系”

媳妇不太可能把婆婆当成自己的亲妈,婆婆也不太可能把媳妇当成自己的亲女儿。没有婆媳愿意承认这句话,但现实就是如此。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二十多年来,没有和你见过面的人,你会把她当作亲妈吗?说出来,自己也不信吧。婆婆是你老公的妈妈,是你孩子的奶奶,但不是你妈妈。有网友评论称:“花有百样红妈与妈不同婆婆永远不会把儿媳当作闺女待矛盾积累的越来越多也就该散了”

心理学研究者李建学认为,母子的关系因有亲近血缘关系,彼此之间是“应有之情”,而婆媳关系应该定义为“真有之情”,夫妻之间的关系也是“真有之情”。所谓“应有之情”,是指本身就存在,不太需要维护也能持久的感情;所谓“真有之情”,是指本来不存在,但因某种原因而触发的感情,其维护成本较高。

媳妇对待婆婆的方式,是靠“真有之情”来推动的,但这种“真有之情”,往往是因为丈夫对他母亲的“应有之情”隐射了过来。对这种隐射,不能抱有过高期待。“应有之情”由于是根据角色规定的情感,属本能性触发,不会轻易变化;而“真有之情”虽是真实情感的流露,却可能时过境迁。一旦婆媳双方混淆了“应有之情”与“真有之情”的区别,就很容易导致矛盾的产生:婆婆希望媳妇像子女一样孝顺,媳妇期待婆婆像对自己女儿一样无私。

但这往往是做不到的。做不到和期待之间产生落差,就容易产生矛盾。有人打过这么一个比方来形容婆媳关系,可能还比较恰当:婆婆和媳妇都是好相处的人时,两者最好是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关系较好的那种);不好相处时,媳妇把婆婆当成领导就可以了,留一份敬重,少一点接触。

转自:

搞笑的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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