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5-2011 【国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5-2011【国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5-2011

【国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5-2011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规格和分类、名称与型号、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与贮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紫外线中心波长为

253.7nm

的紫外线杀菌灯、过滤器和风机为元器件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zO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

通用要求

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第

通用要求

GB/T14294

组合式空调机组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18202

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

GB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YY/TO160

直管形石英紫外线低压汞消毒灯

GBZ/T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噪声消毒技术规范

(2002

卫生部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2005

卫生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紫外线杀菌灯

直接利用紫外线

中心波长为

253.7nm)

达到消毒目的的特种电光源。

3.2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利用紫外线杀菌灯、过滤器和风机组合成的一种消毒器械,达到消毒目的的设备。其过滤器和风机不具有杀菌因子的作用。

3.3

消毒周期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实施一次消毒操作处理达到消毒要求的全过程。

3.4

消毒时间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在本标准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消毒处理的时间。

3.5

紫外线辐射照度

距紫外线杀菌灯管表面正中法线

1.000m

处,灯管无反射罩测得的单位面积上以

253.7nm

为主波长的紫外线辐射照度,单位为

uW/cm

3.6

紫外线杀菌灯有效寿命

由新灯的紫外线辐射照度降低到

70uW/cm

功率≥

30W

或降低到本标准规定的

70%(

<30W

时的点燃时间。

3.7

循环风量

空气状态下每小时通过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内循环的空气体积流量,单位为

规格与分类

4.1

4.1.1

壁挂式消毒継的规格

50m

60m

70m

80m

90m

100m

108m

118m

4.1.2

柜式消毒器的规格

128m

138m

150m

180m

220m

4.1.3

移动柜式消毒器的规格

:100m

108m

118m

4.2

4.2.1

按电击防护分类本类产品属于

型、普通设备。

4.2.2

按外观分为挂式、柜式和移动柜式。

名称与型号

5.1

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5.2型号

—壁挂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代号

—柜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代号

—移动柜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代号。

商品名

-B-600

表示空气循环风量为

600

的壁挂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商品名

-G-1200

表示空气循环风量为

1200m

的柜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商品名

-Y-1000

表示空气循环风量为

1000m

的移动柜式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技术要求

6.1

基本工作条件。

消毒器在下述环境中正常工作。

使用电源电压:

220V

22V

50Hz

1Hz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6.2

卫生技术要求

6.2.1

原材料

6.2.1.1

消毒面前壳体、后壳体及底座,环风叶及电机、灯座、微电廊定时控制线路板、保险丝盒

或保险器

及指示灯、开关等应采用丙烯腈

丁二烯

苯乙烯共聚物(

ABS

)原材料。

6.2.1.2

空气进口栅、出口栅应采用铝合金或丙烯腈

丁二烯

苯乙烯共聚物(

ABS

)原材料。

6.2.1.3

初效过滤器、紫外线遮挡中效过滤器的过滤网应采用铝合金边框、铝板及活性炭纤维滤材的原材料。

6.2.1.4H

紫外杀菌灯应采用石英玻璃的原材料。

6.2.1.5

柜机机体应采用冷薄板及镀锌板的原材料

6.2.2

6.2.2.1

壁挂式消毒器的面板、前、后壳体及底座用

ABS

工程塑料粒子髙温模压成型、电器控制盒用阻燃

ABS

塑料组成。壁挂板用

0.8cm

镀锌板制成,如用挂钩需

1.5cm

厚的薄板制成。

6.2.2.2

柜式及移动柜式消毒器的壳体左右侧板用

1.0cm

厚的冷薄板制成,后壁板用

0.8cm

的镀锌板制成,前面板用

ABS

工程塑料粒子髙温模压成型。

6.2.2.3

移动柜式消毒器万向轮应采用无声万向轮。

6.2.3

元器件

6.2.3.1

紫外线杀菌灯

6.2.3.1.1

辐射照度

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辐射照度应不低于标称值的

93%

,符合

GB19258

的规定。紫外线杀菌灯的辐射照度额定值应符合表

的规定。

6.2.3.1.2

初始臭氧产出率

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臭氧产出率应低于

0.05g/(kW

,符合

GB19258

的规定。

6.2.3.1.3

电参数和技术性能

紫外线杀菌灯的电参数、技术性能应符合

GB19258

的规定。

6.2.3.2

镇流器、起动器

镇流器的镇流器、起动器应符合

GB19258

的规定。

6.2.3.3

过滤网

初效过滤器的过滤网活性炭纤维滤材厚度应≥

0.5cm

。紫外线阻挡中效过滤器的过滤网活性炭纤维滤材厚度应≥

0.6cm

。使用的活性炭纤维滤材不得有活性炭粉尘脱落。

6.2.4

有效寿命

1000h

6.2.5

工作噪声

整机运行时应平稳可靠、无振动,噪声限值为≤

55dB(A

6.2.6

循环风量要求

出厂时的循环风量应不小于适用体积的

6.2.7

消毒效果

在空气消毒效果试验中,对白色葡萄球菌

(8032

的杀灭率≥

99.90%

,或对自然菌的消亡率≥

90%

的消毒时间不超过

者为合格。

用于医疗机构环境空气消毒的,还应符合

GB15982

的卫生标准值。

6.2.8

适用体积

不得少于

30m

6.2.9

泄漏量

6.2.9.1

紫外线泄漏量

距消毒器周边

30cm

处,紫外线泄漏量应≤

5uW/c

6.2.9.2

臭氧泄漏量

在有人条件下,消毒器工作时室内空气环境中的

平均最高容许臭氧浓度为

0.1mg/

,符合

GB/T18202

的规定。

6.3

安全性技术要求

6.3.1

电器安全性

消毒器显示盘上的仪表、电源开关、指示灯、网电源熔断器、过电流释放器、标牌,设备安装、接线、操作等安全性应符合

GB9706.1

的规定。

6.3.2

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性

消毒器应装配

220V

专用电源插座,并应符合

99.1

的要求。设定消毒时间,接通

220V

电源,指示灯显示、消毒器开始工作,工作完毕后,自动停机。

壁挂式消毒器安装时,应将本机牢固地挂在离地面

2.0m

以上高度的墙壁上。

应用范围

消毒器适用于医疗机构、有卫生要求的生产车间、需要消毒的公共场所及家庭居室等场所有人在条件下的室内空气消毒,也可在无人条件下使用。

使用方法

8.1

根据待消毒处理空间的体积大小,选择适用的消毒器机型。每台消毒器的适用体积不得大于技术参数的规定,可根据实际使用环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上调幅度不得超过

。如待消毒空间的体积过大,应根据体积计算增加消毒器的数量。

8.2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消毒器。

8.3进行空气消毒时,应关闭门窗,接通电源,指示灯亮,按动开关或遥控器,设定消毒时间,开机5min稳定后,机器开始工作。按设定程序经过一个消毒周期,完成消毒处理。消毒器运行方式采用间断运行。

检验方法

9.1

电源电压、温度、相对湿度。

用通用计量器具测定。

9.2

消毒器原材料

用目视法检验。

9.3

消毒器材质

用目视法检验。

9.4

镇流器

GB19258

规定的方法测定。

9.5

起动器

GB19258

规定的方法测定。

9.6

紫外线杀菌灯

9.6.1

紫外线杀菌灯辐射照度

应使用中心波长为

253.7nm

的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按《消毒技术规范》

(2002

规定的方法测定。

日常监测可参考紫外线强度照射指示卡的测定结果。

9.6.2

紫外线杀菌灯初始臭氧产出率

GB19258

规定的方法测定。

9.6.3

紫外线杀菌灯电参数和技术性能

GB19258

的规定的方法测定。

9.7

紫外线杀菌灯有效寿命

有效寿命检测方法按

YY/TO160

规定的方法测定。

9.8

消毒器电器安全性指标

GB9706.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9.9

消毒器工作噪声

GBZ/T189.8

规定的方法测定。

9.10

消毒器循环风量

GB/T14294

规定的方法测定。

9.11

消毒器消毒效果

按《消毒技术规范》

(2002

规定的方法测定。

9.12

消毒器泄漏量

9.12.1

紫外线泄漏量

开启消毒器

5min

待稳定后,在距离消毒器外表面

30cm

处,用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检测紫外线辐射照度,测定方法按《消毒技术规范》

(2002

的方法测定。

9.12.2

臭氧泄漏量

按GB/T18202规定的方法测定。

标志与包装

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191

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zO05

的要求。

运输与贮存

11.1

按合同要求运输,并有防雨、防震措施。

11.2

应贮存在无腐蚀物体、干燥、通风的室内。

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说明书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2005

的规定。

注意事项

13.1

使用消毒器前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定期维护、保养,保养及维修时务必拔下电源插头。

13.2

使用本机在空气消毒时,应保持待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关闭门窗,避免与室外空气流通,以确保消毒效果。

13.3

严禁在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

13.4

严禁堵塞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进风口、出风口。

13.5

为确保有效的循环风量和消毒效果,应根据使用环境清洁度定期清理过滤器,保持清洁

不宜使用风速调节器。

13.6

紫外线杀菌灯应视使用时间检测辐射照度,其辐射照度

(70uW/c

功率≥

30W

或累积使用时间超过有效寿命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13.7

消毒器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在中心波长为

253.7nm

的紫外线下消毒操作时,应戴防护镜、穿防护服。应避免直接照射人体皮肤、黏膜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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