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求知:黄冈(公租房)廉租房到底哪些人在住 网友求知:黄冈(公租房)廉租房到底哪些人在住网友求知:黄冈(公租房)廉租房到底哪些人在住

网友求知:黄冈(公租房)廉租房到底哪些人在住

近日,众多网友来电向黄冈新视点网咨询并请求曝光黄冈惠康佳苑小区廉(公)租房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市民居住在此。网友主要提出以下质疑:

1、小区内豪车连片。

2、小区内个人将房屋出租给其他群体或者在黄冈务工的群体。

3、个别公务员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居住.

4、名下在黄冈有房有车者还继续占用廉租房。

5、私人公司安排员工户入住。

6、1室1厅1卫的房子对外租金最低为人民币:500元/月。

7、2室或3室的房屋租金对外为人民币1300元/月至2500元/月不等。

8、由于廉租房小区对外出租人员较杂,楼道摆放杂物众多,安全隐患极大。

(公)廉租房是什么?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公住房可以住多久?

1、根据公租房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公租房租赁期限在5年左右,只要符合条件的话,租赁期届满是可以续租的,如果想要续租的话,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就应申请了,若没有提出续租申请的,就是退租公租房了。

2、若在租赁过程中发生转租、擅自调换、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所承租公租房,且不恢复原状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连续半年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将被取消租房资格,应当退回公租房。

廉租房可以住多久?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不过有些地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各地廉租房租住年限会有差异。但是,当租期到期后,满足续租条件的是可以续租的。根据规定,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不符合廉租房如何清退?

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规定,第一类是承租人不符合租住条件了(第二十四条所列情况),第二类租户出现问题(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况),都可以依法进行清退。

附上《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以上材料引用自《廉租房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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