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十一假期估计是近年来最不平凡的假期了,仅仅7天的时间,一线、二线城市相继出台了限购、限贷政策。在这样一个大背景环境下,在亳州买房置业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者补贴政策呢?跟小编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关于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
首套房、二套房均不低于20%;二手房首付不低于50%。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现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上【3.25%】、5年以下(含5年)【2.75%】,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3、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4、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不超过职工退休后的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5、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则按照不低于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最低基数核定,缴费的比例是16%-24%。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就可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管理办法,享受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优惠政策。
关于契税
1、首套房:
凡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二套房:
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关于房票
1、宅基地:
市本级和谯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储备库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按照增减挂钩项目每节约1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4万元标准补助农民退宅进城购房,具体以每户实际节约面积据实结算。农民退宅进城购房遵循自愿的原则,由退宅农民提出申请。“房票”有效期一年,自退宅农民领取“房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棚改货币化安置:
从2016年起,政府不再新建棚改房、还原房、公租房,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征迁户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原房屋评估价格一定比例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施货币化租金补助,把公租房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
关于购房补贴
1、农民进城: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进城购买住房的农民或务工人员给予契税补贴;对退宅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补贴。
2、棚户区改造:
根据《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货币化购房补贴的实施意见》,补贴的对象为2015年8月20日之后,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被征收户。只要是自愿领取“购房票”(记载房屋货币化征收补偿款的凭证,不包含临时安置过渡费、奖励、奖金、附属物和装饰装修等补偿),6个月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谯城区或市经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且购房款高于“购房票”记载金额的75%(含)以上的征迁户,均可享受“购房票”记载补偿款10%的购房补贴。购买“二手房”或在谯城区或市经开区范围外购房的,不予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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