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主动回应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住房保障服务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市住房保障局坚持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和高质量发展,把“创服务”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点,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体现到“放管服”改革全过程,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住房保障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整合资源优化环境交易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推行“一门、一窗、一次”改革。2015年市房产交易大厅被确定为市政府政务服务分大厅,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确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等8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分大厅办理。房产交易开设“一窗式”受理窗口,实现房屋交易、核税缴税及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式”受理,办事群众只提交一次要件,三部门后台分别审批,将群众需要叫3次号、排3次队、跑三个窗口,递交3套材料改为叫一次号、排一次队、跑一个窗口、收取一套材料,变群众跑腿为工作人员跑腿,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的目标。进一步简化房屋交易办理要件、流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业务要件由7项减少到2项,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备案业务由7项减少到1项,备案时间由以前的一个工作日缩短为15分钟。
完善硬件环境建设。2016年12月初,房产交易大厅搬迁到现址办公,为给群众提供便利的办事环境,市住房保障局筹措资金对办事大厅进行了功能性改造,增加了硬件投入,同时对大厅停车场进行了改造,最大限度设置停车位,解决了百姓办事停车难的问题。2018年该局进一步按照便民利民、科学布局的原则,对驻厅15家单位窗口所在楼层和区域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将同一类型的相关联业务放置在相近楼层,使办事人流均匀分散到各个楼层,保证大厅良好的秩序,避免了办事群众楼上楼下来回奔波,大大缩短了排队等待时间,使各项业务运行更加合理流畅。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楼层指引图、业务流程图等各类便民设施,使群众在办事的过程中,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办事指南”和“窗口提醒”详细了解办理事项的业务流程、受理时限、重点须知、查询电话和办事地点。
全力推进软环境建设。该局成立了房产交易大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包头市房产交易大厅驻厅单位及人员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包头市房产交易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制作了《包头市房产交易大厅管理工作手册》,全面开展监督考核工作,不断促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升。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设置了绿色服务通道,对不能亲自到场的,业务受理部门工作人员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及领导值班制度,专职负责疏导引领群众,答疑解难。遇到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主动上前询问,提供帮助。
公积金服务亮点频出实现“最多跑一趟”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2018年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通过全新改版,整合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网上服务、交流互动等功能,实现了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打造12329客服热线、短信和自助服务终端等综合服务平台,扩充“12329”客服热线座席,引入客户评价、工单管理、知识库、流量监控系统;开通了定制短信业务,每年主动推送缴存、提取到账和贷款还贷提醒等各类信息50余万条,方便职工及时掌握个人公积金账户动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及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打印机,职工持身份证可在各营业网点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并打印盖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的相关证明。通过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中心逐步探索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包头模式”,在全区乃至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持续加大业务办理科技化。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受托银行进行直连支付结算,所有销户类提取业务已实现“柜台审批,即时到账”,办理此类业务的职工不出窗口,即可收到提取资金,实现“秒级”支付到账,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启用“电子档案”和“人证合一”系统,推行无复印件办理业务,打通服务群众堵点问题。办事群众无需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只需本人手持身份证便可通过服务大厅内“人证合一”系统完成整个业务流程,相关业务实现“刷脸”操作。
延长工作日,实行加时服务。从2018年1月6日起,昆区、青山区、东河区营业网点实行周六上午正常工作制,为在工作日无法请假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方便,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应”。
强化部门协作,推行贷款“最多跑一次”。全面精简业务流程,将贷款审批权限下发,实行“授权管理、即时审批”,同时将委托银行引入营业网点合署办公,积极协调不动产中心开通专线,实行“委托登记、材料互认”,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变“职工跑”为“信息跑”,2018年11月26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现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目标,贷款审批时限由过去的8至1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小时。
简化审核要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重新梳理业务办理要件,购房贷前提取审核要件由5项减少为3项,还清贷款提取审核要件由3项减少为2项,办理贷款无需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手章等,最大程度方便办事职工。
开设一站式窗口服务好最后一公里
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多种业务”的服务模式,实现维修资金交存、过户、业主信息有票据变更、补办、资金退款等多元化业务受理。取消售后公有住房办理产权证明、简化约定书丢失查询流程、开通微信、支付宝交存服务,实现让群众“只跑一次路”服务承诺。为特殊群众提供优先服务、延时服务、张贴房屋维修资金业务办事指南等便民举措,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
优化审批流程。将由分管领导审批的变更业主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权限,下放到窗口负责人,业主在变更身份信息时,变更业务随办随结,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由原三级审批缩减为二级审批,缩短了时限提高了效率。
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维修资金使用速度。按照《包头市房屋快速维修实施方案(试行)》,为屋顶严重渗漏、外墙脱落、电梯损坏等申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申请主体自主选择施工企业,简化了施工企业的选取,加快了维修资金的使用速度。
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后的《细则》降低了公租房准入门槛,放开了户籍限制,放宽了准入条件,增加了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农牧民工,扩大了公租房保障范围,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对公租房申请办理时限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委托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实施“三审三公示”,做到即来即申请即办理,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主动协调对接产权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统一批量核查申请人房产情况,以简明、便捷的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通过参加“行风热线”栏目,建立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查找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结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加强物业企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准
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为尽快解决资质认定取消后物业市场管理断档现象,市住房保障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包头市旧住宅小区继续推行准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018-2020)》,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发了《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星级认定办法(试行)》、《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包头市旧住宅小区继续推行准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018-2020)工作要求>》等配套性文件,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准,加强物业管理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与指引。
落实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发展
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尽放”、“授权到位”的要求,先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取消行政处罚1项、下放行政处罚15项、取消行政征收1项、清理证明事项4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收费1项,减轻企业与群众负担。并按照我市三集中四到位总体要求,全面做到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行了流程再造和审批时限压缩。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申请材料由原来的23项减少到7项,办事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同时推行“容缺预审”新模式,制定审批事项提供的主要件和容缺要件,推进“双休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改革,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群众。
切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登记初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制作了《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告知承诺书》,降低准入门槛,配合事中事后监管,使监管部门更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培育扶持企业发展。
不断完善多验合一工作程序。根据《包头市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的意见》,积极与市规划局、市建委等9个部门单位协调联动,经市政府批复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委员会”,制定并出台《包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减少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审批流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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