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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办律师之一:段福惠律师
(现为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办律师)
关键词
关键词:
东城区拆迁、行政裁决、强拆维权、巨额拆迁补偿
2011年11月1日,一位有着姣好面容却写满了愁思的年轻女子走进了事务所,这名女子名叫刘某某(化名),她用时而平缓时而局促不安的语调将她的“强拆危机”前因与现状向段律师一一道来:
案情回放:
2009年9月15日,刘某某所承租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公管房被列入拆迁范围。
动迁之后,公房产权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作出声明,决定将涉案房屋产权放弃并归刘某某所有。经
拆迁评估
,涉案房屋补偿款与刘某某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几次谈判都已失败告终。
2009年12月中旬,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向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申请了拆迁裁决。次年4月中旬,东城区房屋管理局作出裁决结果,责令刘某某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6日内腾房搬迁,而拆迁人则须一次性补偿刘叶迪330万元。
面对裁决书,刘某某不知所措。在四处咨询了解和一番艰苦的思想挣扎之后,她选择委托北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与之签订了一个固定期限(一年半)的维权合同,以求化解当下的困境、实现理想补偿。
2011年10月下旬,
合同约定的一年半代理期限即将到期,委托律师也依约打完了拆迁许可证诉讼(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拆迁裁决诉讼(一、二审均败诉)。虽然在此过程中
拆迁人同意提升了补偿金额,但仍非刘叶迪所理想的补偿标准;而在此时,拆迁人鉴于刘某某一方所走法律程序已经“山穷水尽”,遂向东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强拆。面对此种结果刘叶迪犯了难,到底是维权到底,还是在委曲求全中选择被强拆
?没有人可以告诉她答案,而在抉择之时,其代理律师劝其接受补偿,之后按照合同与刘某某解除合约。
执行期限日日逼近,执行庭法官也频频来到刘某某单位做其思想工作,刘某某一时之间陷入困境,但是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的刘某某并没有就此妥协,于是,便有了文章开篇的那一幕。
律师说案:
【办案掠影】
段福惠律师于当日接受了刘某某的郑重委托,并立刻展开了历时一个半月的雷霆维权行动,最终,“黯淡了金戈铁马,远去了暮鼓晨钟”,帮助刘某某扭转了强拆之势,并实现了超乎刘某某所预期的补偿标准,更是额外为刘某某争取到一个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置换指标。
办案第一辑:
从强拆危机到理想补偿
介入刘叶迪的案件之后,段福惠律师对此案件进行了掘地三尺式的详细分析,找到了这个案件的维权核心——执行异议。
2011年11月2日,段律师陪同委托人刘某某来到东城区人民法院参加谈话。谈话伊始,段律师便开门见山地亮明了来意,并将一份洋洋洒洒几千字的《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了接待他们的法官。在该申请书中,段律师对执行程序的三道硬伤进行了犀利驳斥:①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明显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②执行程序启动前未依法书面告知刘叶迪享有的权利、义务;③强制执行申请不符合180日的法定期间限制条件。
然而,段福惠律师的精心准备并没有被执行法官认可并且移交负责审理执行异议的执行三庭。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段福惠律师的脚步,同年11月8日,段律师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执行异议申请书》寄送给东城法院执行三庭。很快执行三庭致电段福惠律师,称该庭不直接接受当事人的材料,必须由执行法官转交。
看似走投无路,可是段律师心里早有打算。翌日,段律师将一封《关于执行庭法官不予受理执行的真实情况反映》,提交至东城区人民法院院长。11月下旬,东城法院通知了拆迁人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与被拆迁人刘叶迪一同到法院“和谈”。经法官积极斡旋,最终双方达成了迟来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律师点评:
本案走的法律程序看似非常简单,就是围绕司法强拆执行异议展开,穿插着各色司法力量不到位的插曲。可是即便如此,案件本身的惊心动魄仍然丝毫不减。在那么多的走投无路的状况下,还能另辟蹊径,使这个案件能够从风高浪急的局面走向最终的辉煌局面,其缘由何在?
首先,律师抓住了司法强拆的本质:是对拆迁行政裁决的强制执。,并逆向运用了这一原理,挖掘了裁决违法性,从而从源头上否定了司法强拆的可行性。同时,律师还为此加注了两道砝码——司法强拆执行的法定时效问题、相对人程序权的保障问题,将强制执行牢牢锁定在一个合法性深深令人怀疑的圈子里。
其次,当维权局面出现了松动,不再呈现一边倒的势态时,谈判几乎是一个定律。谈判的魅力是无限的,它可以将局面推向万丈深渊,也可以融化冰雪,化干戈为玉帛。
那么,当出现了这样的谈判机会,如何才能把握良机呢?这时不妨让专业律师介入。一方面,专业律师能够做到风险防患,掌握案件的敏锐点。另一方面,专业律师懂得在谈话中探寻对方的承受底线,并有足够可以说服拆迁人,动摇拆迁人的内心的技巧。
段福惠律师简介
段福惠,
女,汉族,
1975年出生于山东,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进入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20余年。
专攻征地拆迁业务,累计办案达500多件
,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段福惠律师系最早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主办律师之一,为人勤奋、正直、诚信,办案思路清晰、严谨、考虑问题周全。在办理的案件中,以宅基地、公房、私房拆迁,企业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见长。累积了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经验。
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最大努力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而努力。
个人宣言
段福惠律师秉承了山东人诚信、忠厚、质朴的优秀品格。办案风格务实、不温不火、刚柔并济,善于沟通协调。
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急人之困的敬业精神、孜孜不倦的学习实践,精益求精的业务要求、使得办案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
房屋和土地是老百姓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是安身立命之所,目前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力,尤其是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权利的保护显得至关重要。段福惠律师深知委托人的重托,运用现有法律中对委托人有利的规定,综合巧妙运用,通过法律救济,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协商,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使得委托人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
个人业绩
段福惠
律师在房屋拆迁业务领域术有专攻,办理了大量的成功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案件(因文字较多,仅列举个别案件,如需了解要更多关于本所及律师代理流程等,
请加微信:zskefuhao
(一)北京城市私有房屋拆迁、房屋征收案件:
北京西城区西单地区市交通管理局拆迁项目,孟女士房屋被强拆两年后,获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
北京宣武区体育中心周边进行“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拆迁,法院撤销了行政裁决,确认强拆违法。
北京西城区椿树地区进行棉花片危改二期工程项目,代理苏先生与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拆迁纠纷,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
北京西城区华嘉胡同北侧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理司先生、苏先生、彦先生、郭先生、李女士等与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纠纷,获得了满意的拆迁安置补偿。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危改项目建设,吴女士家因拆迁继承引起的纠纷,法院判决其弟弟返还其45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二)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案件
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打着“南水北调”项目的旗号,要求委托人王女士家拆迁,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街道办强制拆除了王女士家的房屋。通过诉讼,法院确认了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在此前提下,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补偿协议,取得了理想的补偿安置。
北京昌平未来科技城项目拆迁,代理北七家镇鲁疃村刘先生,通过指导其进行和拆迁人进行协商,取得了理想的拆迁补偿结果。
北京海淀区铁家坟地区,采石路住宅项目即玉海园四区建设项目,代理沈先生、傅女士、刘先生等与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纠纷,获得了理想的拆迁补偿。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A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与拆迁人北京市威凯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拆迁纠纷,代理刘先生、李先生、秦先生等七户,都获得了理想的安置补偿。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地区,中关村软件园土地开发项目,王女士委托时,行政裁决已经有了法院的终审判决。通过拆迁许可证诉讼、执行异议等案件,最后取得了非常理想的结果,五套安置房和3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三)公房承租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住宅土地开发一级项目,王先生承租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平房,由于拆迁人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达成协议。拆迁人与产权单位市政四公司串通,产权单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王先生的公房租赁合同无效,目的是用釜底抽薪地方式压低委托人的补偿要求,通过律师代理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最后获得理想的补偿。
北京市西城区程先生承租的北京银行的公房,因市交通管理局办公楼项目拆迁,通过律师代理,最终取得了理想的补偿,补偿金额提高了近十倍。
北京市崇文区祈年大街路西危改项目,马先生13平方米的公房获得三套安置房(芍药居两套96平米的,弘善的一套70多的)。
北京市门头沟区增北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李女士因未与拆迁人达成协议,经律师代理,拆迁许可证被法院确认违法,裁决书被法院撤销,获得理想的补偿。
北京市通州区帅府小区项目建设,杨先生承租公房一套,拆迁过程中,出租人房管所与拆迁人恶意串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通过法律程序延缓了案件审判时间,争取谈判时间,最后获得了一套两居和10多万的补偿。
(四)违法强拆案件
北京市通州区周先生承包六合村村北荒芜土地14亩,建造房屋进行养殖经营,宋庄镇政府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拆除了该房屋,通过行政诉讼,法院认定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夏各庄村村民刘先生承租村里一处土地建房,镇政府认定为违法建设,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法院认为拆除程序违法,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刘先生承租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建造厂房,镇政府下达了《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设,并进行了拆除。法院认为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确认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
刘先生承租的位于北京市台湖桂荣养殖场的10亩地,合同签订后,按约一次性支付了租金共计30万元,并进行了修缮改造,购置育苗,进行生态旅游经营。刚承租了一年多,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人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拒不退还剩余租金。通过起诉,出租人返还了刘先生的租金和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北京市海淀区御水苑住宅小区(三期)项目,代理张女士诉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办事处、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违法强拆案件,获得了胜诉。
(五)北京企业拆迁案件
北京市东城区地铁八号线项目拆迁,委托人孙女士在拆迁范围内承租房屋一处,经营宾馆,由于未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法院支持了其诉求。在出租人申请法院执行程序中,孙女士委托律师,通过申请行政裁决、要求装修赔偿等案件,中止了执行程序,取得了很好的谈判效果。
北京市朝阳区CBD项目拆迁,苏女士经营物产投资顾问公司,承租北京核仪器厂的房屋。在和拆迁人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非法强拆。通过侵权民事诉讼,最终获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轨道交通昌平线工程建设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华宽网吧公司承租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之内。由于工期较紧,镇政府未经合法手续强制拆除了该房屋,最后通过发律师函、行政立案、协商等,委托人最终获得23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北京市昌平区东二旗村征地案件,开发商拖欠征地补偿款,要求北京市国土局查处,北京市国土局以信访案件答复,起诉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取得了胜诉。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工业大院”拆除腾退项目、代理北京诺亚哥服装有限公司、北京雪宇腾制衣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雪顶贸易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与西红门镇政府腾退纠纷,均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六)其他案件
江苏徐州鼓楼区10余户居民楼拆迁案,取得了满意的补偿。
浙江湖州长兴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案,有效地阻止了当地村委和政府的非法拆迁,获得满意的补偿。
河北省唐山市市滦南县赵先生营业用房拆迁案,赵先生获得三套门面房和190平米的住宅房。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政府违法强拆案,代理井先生等六人,法院确认区政府强拆违法,支持了拆迁户的复议请求。
山东省青岛黄岛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案,获得满意的安置房。
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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