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城首张美食地图
微看南平
0点发布第1233期
热线:153059910000599-8721373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6年南平市
中心城区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标准的通知
延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就2016年南平市中心城区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标准确定如下:
一、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1、申请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户口在延平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2)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户;(3)是无房户或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2、南平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按照不超过2016年南平市中心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认定。
3、南平市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确定为:在查询期内,共同申请人员在3人以内(含3人)的家庭,家庭财产总计不超过20000元;银行帐户(含外币折算额)现金流量不得超过40000元。现金流量按照银行帐户流入量或流出量之一就高的原则进行认定,一个家庭的共同申请人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按照财产标准和现金流量各增加100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4、廉租住房保障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按该家庭共同申请人员每人口13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保障;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确定为每平方米1.1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确定为每平方米6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对象应具有延平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城镇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395元;家庭财产10万元以下;(3)本人在当地无房或家庭人均拥有的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或聘用的环卫和公交从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395元;家庭财产10万元以下;(4)申请人家庭在当地无自有住房;(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含家庭共同申请人员)在查询期内银行帐户(含外币折算额)现金流量不得超过200000元。现金流量按照银行帐户流入量或流出量之一就高的原则进行认定。
4、申请人属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的(以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不受上述准入条款限制。
三、限制事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1.申请之日前5周年内(含5周年)在房地产市场上有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继承、离婚析产或委托拍卖等)的;
2.申请之日前2周年内(含2周年)属因户籍状况发生变化而取得延平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城镇户口的;
3.申请之日前3周年内(含3周年)属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而造成无住房的;
4.申请家庭成员有汽车、店面的;申请家庭拥有2辆(含)以上摩托车的(肢体残疾人员代步工具不计算在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南平市中心城区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核查期为六个月,以年度审核开始时间为节点,核查申请家庭之前六个月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
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若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则按延平区现行月均最低工资收入标准进行认定。
3、申请家庭财产由其家庭共同申请人员名下的银行存款、公积金账户余额、证券账户资产、已缴纳商业保险费用以及共同申请人员名下的出资工商注册资本金等合并计算。
4、对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5类重大疾病的人员,在核查期内因上述疾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的费用可不计入其家庭现金总流量。
5、在申请承租保障性住房前已租住政府公房的家庭必须先退出所承租的政府公房,方可申请承租保障性住房,不得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猜你喜欢这些
南平少女遇险记事发正月初一
南平空气今天咋变差了些?
独家|有些南平人不认可"央视春晚这句话"哈
▼微南平社区:领取滴滴券+发布求职招聘消息
版权申明: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或网友自行上传,如果有侵权行为请联系站长及时删除。
最新评论
03-31
03-07
03-07
03-07
04-08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