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亮小学招生公告
一、招生时间
2018年7月8日(星期日)
至2018年7月9日(星期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二、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本校施教区内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时到本校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私租房居住的本地户籍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2、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①户口簿、②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8年1月1日前领取)、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④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8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jsnt.l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打印)、⑤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流动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请登记。
3、说明
(1)根据崇川区教体局要求,报名时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换。
(2)若我校学额已报满,则上述已登记的流动人口子女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3)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校施教区范围
工农路以东——新桥新村北界接钟秀东路接通京大道接运河以南——海港引河以西——法轮寺河接五一路(中段)接人民中路以北;通吕运河以北工农路以东钟秀街道区域。
南通市文亮小学
2018年6月24日
招生咨询电话:8356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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