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吉林市公租房(含原廉租房)
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分配工作,根据《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市政办发[2015]22号),结合实际
制定本方案。
分配房源
分配房源321套,其中:公租房243套,原廉租房78套,均为去年放弃或腾退的住房(无新房)。
鉴于今年房源较少而且零散,综合考虑不同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拟将房源分三类进行分配:第
一类是优先安排房源共118套(公租房100套、原廉租房18套),第二类是非优先安排房源共203套(公租房143套,原廉租房60套),第三类是服从调剂房源(根据前两类房源分配后的入户结果确定)。
如优先安排房源
不足时,
不再另行增加
优先安排房源有剩余时,则
非优先安排房源;
非优先安排房源有
剩余时,则纳入服从调剂房源。
见附件)
二、分配原则
(一)
分类保障。
公租房向
符合条件的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供应;原廉租房向符合条件的
城镇低收入家庭(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救助对象)提供
(二)优先安排。
结合房源情况以及不同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
公租房
条件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属(烈士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家庭成员均为
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可优先安排公租房;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符合原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年人、下肢残、双目失明、重病卧床病人的家庭可优先安排原廉租房。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未申请优先安排房源的,不享受优先政策;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不得申请优先安排房源。
三)户型匹配。
优先安排房源中,两室一厅向符合优先条件的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如两室一厅分配后出现剩余,则视申请情况纳入到一室一厅向符合优先条件的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非优先安排房源中,两室一厅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一室一厅向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调剂房源中,两室一厅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一室一厅向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
(四)
公开透明
所有房源
一律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分配。摇号过程由公证员公证,并由申请人、主管部门、媒体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向社会公开,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公租房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其中: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应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居住(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5元/月(单身申请人收入低于3000元/月);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二)新就业职工应同时
具备下列
条件:
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或本市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申请人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之日起计算不满8年;
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⑸申请人在本市
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应同时
具备下列
条件:
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人在本市
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四)青年医生或教师
应同时
具备下列
条件:
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或本市居住证;
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申请人为正在从事一线医务工作的医生或正在从事教学的教师;
申请人在40周岁以下;
⑸申请人在本市
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原廉租房
申请条件
符合法定年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目前在保的
2018年第三季度租赁补贴
无房保障对象(不含失地农民)
五、申请审核步骤
(一)发布通告
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发布申请通告,启动申请受理工作。
(二)申请受理
申请时间。
2018
年10月23日
---2018年11月7日。
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相关材料(一式
复印件
,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件的,要提供原件核对
签字确认。申请材料如下:
申请人的
公租房申请审批表》(自行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http://fcj.jlcity.gov.cn
下载中心”栏内下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婚姻证明等;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材料(
限城镇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
申请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
申请人的
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限新就业职工提供);
申请人的
在编情况说明或劳动(聘用)合同(限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记录(限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教师提供);
医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限青年医生或教师提供);
享受公租房优先安排的
制式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
相关材料
等(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
申请原廉租房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
三份)。
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
签字确认。申请材料如下:
《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到户籍地社区领取)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
申请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
填报意愿。
申请公租房,必
填报一个申请意愿,同时明
确“是否服从调剂”。
符合优先条件的可填报优先安排房源项目(蓝景东悦或幸福岭地项目),并明确
“是否服从调剂”;
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应填报非优先安排房源项目(除蓝景东悦外,其它项目均可),并明确
“是否服从调剂”。
申请原廉租房,不需填报申请意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核
审核程序。
公租房审核按照
《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执行,由
街道(社区)、区住房保障部门及各用人单位按
程序进行审核、录入、公示;原
廉租房审核,经街道(社区)、区民政、区
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后,
直接在住房保障微机管理系统中由租赁补贴对象直接转为实物配租对象。
审核截止期限。
2018
年11月22日
审核规定。
)关于家庭成员的确定:
夫妻;
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关于无住房的认定: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
无私有住房、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未租住公房、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的;
无非住宅用房的(
商业网点、产权商铺、车库等)
私有住房出售满5年的;
已经领取房屋征收补偿金满5年的;
申请人因离婚造成无房满3年的;
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无房情况。
(3)关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核定: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明细和银行流水账单;离退休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收入明细和银行流水账单;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
社保缴费资料
、营业执照、
缴税材料
核定。
(4)关于公租房优先安排人员的认定:
市级以上劳模,凭市级以上《劳模证》或其它荣誉证书认定;
三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烈士证》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材料认定;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凭市卫计部门统一制发的《资金扶助卡》认定;
家庭成员均为
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认定。
六、摇号配租
(一)
办法由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市公证处审核备案并监督执行。
(二)摇号
证员由公证处选派,申请人代表由各区随机选择,部门代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指派,媒体代表由媒体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在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网站另行通知。
七、入户办理
(一)配租到住房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
持《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入户通知单》
(登录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自行下载)
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
租赁合同
逾期或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已配租的住房。
(二)自动放弃已配租住房的,申请人
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含原廉租房)
。放弃房源由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收回另行分配。
(三)
已配租住房的申请人,应
按合同约定
交纳租金、
租赁保证金,按相关规定
水、电、供热、物
业等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保障房
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二)
严格审核程序。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审核工作。
(三)
严肃工作纪律。
国家公职人员在公租房(含廉租房)申请、审核、配租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
《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吉林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2018
年公租房配租房源表
单位:套、元.月/平方米
小区名称
两室一厅
一室一厅
物业费
北府新城
5.0
1.4
滨河家园
多层和高层
6.3
0.6/1.3
多层21套,高层1套
泊林小镇公租房
6.5
1.4
江山印象一期
5.0
1.8
蓝景东悦
7.0
1.6
优先安排房源21套
龙城帝景
6.8
1.6
卢瓦尔小镇
6.5
1.7
青云尚筑小区1#楼
6.6
1.5
如一坊.中央公园
6.5
1.8
天瑞新城二期
5.8
0.9
天硕家园
6.5
0.8
威恩公租房
6.5
1.2
雾凇西路回迁区
4.0
0.8
幸福岭地二期
118
4.4
1.3
优先安排房源79套
243
152
2018
年原廉租房配租房源表
单位:套、元.月/平方米
小区名称
两室一厅
一室一厅
低收入租金
物业费
滨河家园
3.15
0.6/1.3
东方雅苑
3.0
0.7
鸿博颐景花园
3.3
1.1
优先安排房源3套
惠民佳苑
3.1
0.4
莲花小区
3.0
0.4
莲山新居二期
3.0
0.4
含5套掰间
莲山新居一期
3.0
0.4
民心家园
2.6
0.6
石璟馨苑
2.2
0.8
桃源山庄
3.3
1.5
优先安排房源3套
威恩雅居
3.1
0.7
湘潭小区
3.0
0.4
幸福岭地一期
2.2
1.3
优先安排房源6套
绣山苑
3.0
0.4
含11套掰间
紫光北郡
2.9
1.4
优先安排房源6套
低保租金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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