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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岳普湖县招聘教师1200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双语教育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7】36号)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国语专任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国语教育全覆盖,经岳普湖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0名中小学、幼儿园国语教师。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7年10月1日——2019年10月1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胜任国语教学母语为国语的应、历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且国语水平必须符合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院校综合类相近专业,并且国语水平必须符合中小学和幼儿园国语教学要求;

(2)学历要求。高中、初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仅限学前教育专业报考。

(3)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上岗,但在上岗后一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招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核、体检、面试、政审、公示、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进行。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在现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四)体检、政审

1.体检在岳普湖县教育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特岗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政审。

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对象为拟报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3.公示

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岗前培训

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合格后分配上岗。

四、签订合同

新聘国语教师报到后,与各学校签订三年制劳务合同,合同到期或在合同期内考入正式编制教师后自行终止。

五、招聘教师政策

1.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所有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纳入岳普湖县财政供养人员,地方政府负担其工资、福利等费用,享受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招聘教师可享受公租房一套,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一套,均拎包入住。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岳普湖县教育局、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岳普湖县教育局:15276935036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教育局邮箱:640349335@qq.com

联系人:杜雪妍张俊敏张勇陈燕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20日

新疆麦盖提县

面向全国招聘国语教师1400名

为强化国语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国语教师短缺,根据《自治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麦盖提县面向全国招聘国语教师1400名,其中:学前200名、小学600名、初中500名、普通高中50名、职业中专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不限户籍、民族、性别。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专业学历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前阶段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中学阶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但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条件的须承诺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甘肃、四川、贵州、云南、山西招聘组指定地点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邮箱号:50432603@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组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①备课:由考生自行准备教案,报考中小学岗位的考生从人教版小学、初中、高中教材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报考学前的考生从幼儿园五大领域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在面试时将教学设计交评委。②上课:考生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上课,上课时间为5-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四)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到岗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五)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订合同。历届毕业生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受聘人员纳入麦盖提县自聘教师编制统一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政审表原件,历届生报到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前,应届生报到截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前,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麦盖提县积极为新聘教师创造条件,组织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须报考麦盖提县岗位),凡通过考试且被录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内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同待遇,本科7405.25元、大专7051.57元、中专6936.77元(以上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按月缴纳);每年发放取暖费1050元;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人均400元;每年享受寒暑假探亲假1次,报销赴内地探望父母或者父母来疆看望子女的路费;凡被录用的教师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第13个月工资;被录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麦盖提带薪实习,实习期间待遇参照正式录用人员待遇。

报考初中、高中、职专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县城学校任教;报考学前、小学岗位且被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麦盖提县教育局统一分配;携带子女的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八)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至县城及县城周边乡镇的享受35平米县城公租房(2人一套);岗位分配至乡村的享受35平米乡镇教师周转房(2人一套),属正式夫妻的可享受夫妻房,房间内均配备有床、衣柜、床上用品、炊具、洗浴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岗位在乡村学校的新聘教师如需在县城申请公租房教育局协助办理手续。

三、注意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麦盖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甘肃、山西招聘组联系人:张校长

联系电话:18999084662

四川招聘组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15894020772

云南、贵州招聘组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279721539

麦盖提县教育局联系人:任小刚(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联系电话:0998-7846190(办)15999230725

麦盖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麦盖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

月工资8656元,提供住房一套

喀什2018年面向全国招聘1616名教师

为全面落实2018年我市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语教育全覆盖要求,确保到2020年国语教育全覆盖,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市国语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拟面向全国招聘1616名教师,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11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共1616个

第一类:学前教师380名

第二类:小学教师582名

第三类:初中教师452名

第四类:高中教师202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报考人员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5、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师范类相近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或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3)初、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在正式上岗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高中阶段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2016年、2017年已被喀什市教育系统正式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招聘路线:

第一组:喀什--陕西--山西--河南--乌市--返喀

第二组:喀什--甘肃--重庆--四川--贵州--返喀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0日从喀出发,各招聘专场以招聘组到达各院校时间为准。

(三)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证书(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等)。

(五)电子信息录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2018年新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个人信息录入,未录入信息者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以各招聘组到达招聘专场公布时间为准)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八)报到:分为春秋两期,签约的历届生和需在本市实习的应届生,务必于2018年3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报到,其它应届生于2018年8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岗前培训的合格人员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优先纳入国家编制。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六、薪酬及待遇

1、工资:研究生学历月收入8656元,年工资收入合计10.3万元;本科学历月收入7540元,年工资收入合计9万元;大专学历月收入7180元,年工资收入合计8.6万元。其中含财政补助缴纳的“五险一金”。

2、津贴:分配至乡村学校的教师根据交通距离远近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年1800元至4320元不等,同时享受基层交通补贴每年1200元至2400元不等;转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费补助850元及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享受不同等级的年终绩效奖津贴2000元--8000元不等。

3、住房:聘用教师在聘期内可免费使用教师周转房,入住期间免交公租费、燃气初装费等,两人一套,研究生学历及夫妻同为聘用教师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分配至较远乡镇学校的教师,由教育局与公交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每日定时往返接送。

七、相关事项

1、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到地点:新疆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火车站乘坐6、21、26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至喀什花园步行即可到达;喀什飞机场乘坐机场大巴2路公交车转12路公交车至喀什花园步行即可到达)。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5、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8387990998-2870322

第一招聘组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15909986625

第二招聘组联系人:庞爱民联系电话:18197660227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新疆喀什疏附县

全国招聘编制外国语教师1738人简章

为依法推进国语教学,确保3-5年内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力提升国语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国语师资短缺问题,现面向全国招聘编制外国语教师1738人。其中,小学教师930人,初中教师504人,普通高中教师104人,幼儿园教师200人。

一、招聘对象、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优先。幼儿园教师放宽到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学历及专业:

(1)初中、高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应届生或无教师资格证的历届生须在2018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时间、地点、程序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5日----12月31日

具体时间以招聘组到达时间为准,招聘地点为各院校招聘专场。

(二)简历投递邮箱:xjsfedu@126.com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招聘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2)普通话证;(3)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于毕业后提供);(5)《疏附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电子邮箱投递简历者填写,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

2、面试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3、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现场签约。

(四)入编

已经签约教师,可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择优考入编制内,未考取特岗教师的纳入县编,由县财政聘用。

(五)报到上班时间

分春季秋季两批进行:

政审、体检合格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历届生:2018年3月1日上班,2月20-2月28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2月20日报到。

应届生:2018年9月1日上班,8月15-8月30日岗前培训,签约人员2018年8月15日报到。

报到地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教科局(距离喀什市15公里,喀什火车站乘坐10路公交车转4路公交车即可到达,喀什飞机场坐机场巴士到西域广场站转4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三、薪酬待遇

聘用教师享受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政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宜按自治区及地县有关规定执行。

年工资待遇总和:9.75-10.35万元,人均10万元

。明细如下:

1、月工资额:本科学历7521元/月,大专学历7162元/月,中专学历7044元/月。工资纳入全县干部统发平台,按月准时发放。

含单位补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科2106元/月,大专2006元/月,中专1970元/月;

2、基层补贴:工作满1年后,乡镇学校教师发放基层补贴。其中乌帕尔镇、塔什米力克乡、铁日木乡、木什乡每月补贴300元;兰干镇、布拉克苏乡每月补贴200元;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站敏乡每月补贴100元。

3、工作满1年后,发放冬碳费1000元/年。

4、工作满1年后,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科2045元,大专1871元,中专1789元。

5、工作满1年后,按国家规定报销往返探亲路费。

6、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乡村学校远近距离不同,分别发放50-600元/月生活补助。

7、年终奖: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等次发放年终奖,奖金分别为3000、5000、7000元,优秀教师评选比例占总人数的12-22%。

8、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9、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或县公租房,均为1室1厅1厨1卫,2人一套。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免交租费、免交暖气费,水电费自理。公租房按照县公租房管理办法缴纳房租(2-3元/平方)。统一提供床、被褥、wifi、灶具、电饭锅、电热水器、淋浴等设施;可在公寓做饭,也可在学校用餐,学校适当进行补助。

10、招聘教师在疏附县工作,购买商品房可以享受成本价优惠(干部集资房价格)。

四、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3、受聘教师应积极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疏附县编制内双语教师岗位。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五、相关事项

招聘工作由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疏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电话:0998-3252557,0998-3254700

邮箱:xjsfed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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