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蓬江区和江海区保障房家庭资格年审开始了 速看蓬江区和江海区保障房家庭资格年审开始了速看蓬江区和江海区保障房家庭资格年审开始了

速看蓬江区和江海区保障房家庭资格年审开始了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

2021年度下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

年审工作已经开始

相关住房保障对象

需在9月4日前提交资料办理

否则将视为未参加年审

需年审的市民

住建部门推荐

使用“公租房”App进行线上办理

免去奔波之苦

江门是全国公租房app推广应用的19个试点城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本次保障房资格年审的对象为在2020年8—12月内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保障资格的家庭,以及在2018年8—12月内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保障资格的家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上线“公租房”App,实现公租房业务办理“掌上申请”。

年审家庭搜索下载应用后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即可通过首页的“资格年审”功能填报家庭信息,上传与申请程序相同的证明资料,线上提交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完成申请。

线下申请

可从住房所在地的公房管理中心工作站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年审表,也可从市住建局网站下载年审表,如实填好并附上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居住证明、优抚证、低保证、家庭资产资料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与申请程序相同),提交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或就业单位。

“通过手机App办理

不仅能大大节省群众准备资料、

‘跑腿’的时间,

也省去了审批环节层层上报、

多部门审核的繁琐,

大大提高审批效率。”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提交后,住建部门将根据年审最新情况,对市民的廉租、公租保障资格进行更新,并相应调整其租金标准。

对年审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围规定条件的家庭或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家庭,住建部门将向其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

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

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住建部门将收回其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街坊们可能有疑惑

怎样才能申请公租房呢?

2021年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范围

公布!

符合这五种情况的人员可以申请

(滚动查看公告全文)

符合这5种情况即可申请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并在本市区工作或居住;

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895元以下;

3.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

4.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未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含经济适用住房)。

其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城镇社区,且入户3年以上,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5.8万元以下且符合上述第4、5点条件的家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资格,优先安排。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895元以下;

2.家庭财产净值人均10.2万元以下;

3.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江门市户籍;

2.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起未满3年;

4.个人月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5.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6.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半年内购买1个月以上(含1月)社会保险。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2.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3.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4.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青年医生、青年教师;

2.教师、医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元以下;

4.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5.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温馨提醒

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向就业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向就业单位提出申请,允许就业单位采取团租的方式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通讯员/张霓虹)、

江门发布、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伍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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