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汇家园”经济适用房3800元平米最后三天登记 “东汇家园”经济适用房3800元平米最后三天登记“东汇家园”经济适用房3800元平米最后三天登记

“东汇家园”经济适用房3800元平米最后三天登记

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该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东汇家园”于4月10日起开始进行申购意向登记工作。该项目总计1189套,分为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大类型。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04套,均价在3800元/平方米;剩下的600余套均为限价商品房,均价为6350元/平米。

小区名称:

“东汇家园”,小区位于东三环内侧,中环锦绣大道(2.5环)外侧,安宁河路与龙泉山路西南角交汇处。小区就紧挨着东客站,中环路外侧,距离地铁2号线东客站1公里,距离年底通车的地铁7号线300米。项目旁就是川师大附中外国语学校(46中),此外周边还有大观小学、川师大等多所学校资源。

登记对象:

2017年4月21日前(含4月21日)取得《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以下简称《资格认定通知单》)且《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

登记时间:

从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每日9:00-12:00,13:00-17:00。

2016年起成都市停止新建保障性住房,而从2017年3月31日起,成都已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转而通过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和提高租赁补贴标准支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而这次“东汇家园”的600余套限价商品房,只卖给之前申请过限价房并通过审查的家庭。

为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本次登记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资格确认时间分段登记。具体详情可登录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住房保障”专栏进行查看。

温馨提示:

签合同前将对申请家庭复核审查

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成房发[2015]166号文)第十二条规定:经确认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在资格有效期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进行申购意向登记。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家庭成员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1、登记当日《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的申请家庭,主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未成年人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至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进行登记。

2、优先摇号的申请家庭登记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证明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壹份。

按摇号顺序选房,7类人可优先选房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选房顺序号。

2、窗口按照上述分段登记时间进行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前来登记的申请家庭,原则上不予办理。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可优先摇号: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符合相关规定的军队复员干部;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4、本次销售工作结束后,经济适用住房“东汇家园”未销售房源,将不再统一登记摇号,直接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选房。选房当日《资格认定通知单》在有效期内且未选房的申请家庭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至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办理选房手续。

5、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登记结束后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上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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