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今天下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申请条件及运行程序等有关情况。
近年来,潍坊市共筹集公租房39244套,其中财政投资7834套,社会力量投资31410套。自2011年开始,市政府采购小户型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共采购1386套,分布在奎文、潍城、高新区、滨海4个区,房源位于10个居民小区内。截至目前,全市峻工公租房22996套,已分配20697套,占比约90%,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了8万多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省下达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任务3373套,目前开工率100%,提前完成任务目标。
△市住建设局副局长杜天斌发布相关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天斌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全市住建系统牢固树立民生观念,把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潍坊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了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了住房保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在保障方式上,坚持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结合;在建设方式上,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相结合;在投资主体上,坚持政府投资与企业自建相结合;在分配方式上采取常态化申请与季度化配租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了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公租房保障方式、范围、条件、标准和运行程序。
公租房保障方式有两种
:一是实物配租,二是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就是将政府或企业筹集的房源配租给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是指保障对象自行从市场上租赁住房,由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的保障方式。
根据《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文件规定,目前,我市面向
四个群体配租公租房
:一是中低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二是新就业人员,三是外来务工人员,四是来潍创业人员。
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需具备下列条件:
实物配租:
一是住房情况,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才可以申请;二是收入状况,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国民经济和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的家庭或人员(14年为30973元),可以申请。
另外,为鼓励创业创新,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对户口在中心城区以外的、来潍购置商业房、经商办企业的领头人及其从业人员,只要提供商业房产及企业营业执照等必要材料,就可申请。
租赁补贴
一是必须是城市居民家庭;二是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所谓低收入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26327元);三是必须是住房困难家庭。所谓住房困难,指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7.35平方米)。
我市公租房目前的保障标准是以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界限。
实物配租方面,主要是通过租金来实施差别化保障。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100%补贴,其他低收入保障对象享受60%补贴,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和外来务工、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享受30%补贴;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按市场价计收租金。租赁补贴方面:户口在奎文、潍城、高新、经济、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9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5.4元;坊子、寒亭、滨海、峡山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其它低收入家庭补贴3.6元。
为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审查办法。申请人按要求提报相关材料,实行四级审查三级公示或两级审查两级公示制度。
城市居民家庭:
申请人提出申请,按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查程序运行,居委会、区、市三级予以公示。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由单位统一向当地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市二级审查、公示。
不同的保障对象需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需提交哪些资料,市民们可到各居委会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
杜天斌副局长表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一系列住房保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健全保障房分配管理运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编辑:许小刀
小编有话说
“2015山东最佳政务微博年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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