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符合条件申报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原则。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居住;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含2000元);
3.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申报材料
在http://zfbz.jljsw.gov.cn/或搜索“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由申请人按表格如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
2、租房协议或借房协议;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资格审核
1、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初审;
2、民政部门复核收入情况;
3、市保障中心复核住房情况。
以上核查结果由市保障中心汇总公示。
五、房源及价格
本次分配按份共有产权公租房房源共1329套,位于“民主家园”。楼层为1-11层,户型面积为50平方米。室内有简单装修。民主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平均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990元,个人70%产权平均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093元。具体楼层出售价格分别为:
1、1层楼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256元;
2、2-4层楼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022元;
3、5-7层楼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093元;
4、8-10层楼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164元;
5、11层楼(标准层高)出售价格每平方米1930元;
6、11层楼(超高)出售价格每平方米2341元。
六、分配方式
市保障中心提供房源,各区(管委会)通过摇号方式分配。分配方案由各区(管委会)制定,报市保障中心备案。分配可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也可委托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七、实施流程
1、受理初审阶段(2018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各区(管委会)组织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受理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答,申报时要一次性告知提供资料并做好初审、公示工作。申请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31日,档案移交时间为11月1日,初审公示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2、预收款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初审合格家庭每户缴纳预交款1万元,由办事处(乡镇)开具预交款凭证,到指定银行网点交款,交款后带银行票据到市保障中心财务科换取票据,原件由申请人保存,复印件送交申请人所在办事处(乡镇)留存,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到市保障中心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
3、审核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4日)。市保障中心收到相关资料后,对申请人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转洮北区民政局对收入标准进行资格认定。审核时间为11月1日至20日,公示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4日在市住建局网站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政府按份共有产权公租房保障对象。
4、分配入住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12月5日各区(管委会)到市保障中心抽取房源,各区(管委会)在12月10之前将分配方案报市保障中心备案,12月11日至31日组织分配,分配完成时即可办理入住手续。
八、相关要求
一是要把握政策。市保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申请审核等工作,做好政策解答和信访问题接待。
二是要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申请、审核、分配入住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要严明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论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权归创作者所有
本期编辑:白佳莹责任编辑: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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