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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诚味食品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诚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月,公司秉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现代化管理为依托,以
“诚心制作、味美天下”为宗旨的经营理念,发展成为一家致力于研发和制造健康美味的速冻调制食品的企业;在国内餐饮业享有盛誉。公司总占地面积
14.2069
亩,建筑面积
1.212
万平方米,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员工
200
多人。诚味公司是中国烹饪协会会员单位、福建省烹饪协会理事、莆田市烹饪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2012
年荣获福建名牌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标。
一、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年龄
18—50
吃苦耐劳,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个人无不良记录。
薪资待遇:
3700
5500
小时工作制)
全勤奖
月、工龄补贴
月,每年递增、超勤奖
50-300
月;转正后学历补贴
50-100
公司福利:
周休一天,法定节假日,可调休;
公司免费提供食宿,宿舍配备空调,洗衣机,免费
WIFI
小时供应冷热水;
带薪享有:法定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
上下班厂车往返市区接送;
每年度安排旅游等员工活动,中秋及年终尾牙聚餐、各节日礼品、年货、春节红包等;
每月员工生日活动;
春节期间按时往返的外地员工公司报销往返车费。
年底及开春及时到厂上班有红包
海盐电子厂
招聘简章
一、要求
16--42岁(不满18周岁要体检)长白班不用体检。
二、待遇:
《做到年底
17元/小时》做不到年底按15元一小时结算。
4700--5200元/月每天10--12小时
三、工作内容:
家用电表组装及新能源组装
四、工作环境:
穿白大褂
恒温车间
坐着上班
可带手机
五、住
厂外宿舍
15分钟左右(三室一厅套房)2--4人/间免费住宿
六、餐补:
中餐免费用餐
晚餐补贴
9元/餐
地址:杭州嘉兴海盐县
格林美武汉循环产业园招聘简章
一、工作内容:
拆解废旧家电(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工作简单,不需要动脑筋。
二、要求
55岁以下,女性48岁以下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可适应站立式工作
三、工作时间:
8:00——18:30少量晚班:20:00——06:00
四、薪资待遇:
工资底薪
+计件,综合平均每月4500左右,熟练工可达5000-7000元;
住宿:公寓式住宿,住宿
4人间,有夫妻房,空调热水器齐全,住宿免费,水电平摊;
吃饭每天餐补
8元,公司福利食堂,平均每月个人出200元左右;
特别要求:入职需做体检,费用自理。
异地搬迁
兵团第三师四十八团招工简章
一、团场简介
第三师四十八团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
地处叶尔羌河(简称叶河)和泽依达里亚河(简称泽河)之间,属于叶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区。团部驻河东新镇,巴麦公路(
215省道)横穿团场中部,镇区在巴麦公路南侧距高速公路入口9km,东距阿克苏302km,西距喀什市274km,北距巴楚县火车站55km,距图木舒克市机场96km,交通十分便利。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南疆三地州区域之一
团场组建于
1966年3月,总规划面积17.19万亩,其中胡杨次生林地7.07万亩,森林覆盖率41%,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万亩(其中:标准红枣园6万亩,香梨、苹果、棉花共计1万亩);以牛、猪为主的能繁母畜3万头(只)。全团总人口8892人,现有
基层农业连队,一个社区,
11个基层党支部
。全团在职干部
314人,党员总数416人。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四十八团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顽强拼搏,将四十八团建设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社会秩序良好的现代化城镇。
一、招录时间
2019
月1日至
2019
二、招录人员
大中专生、退伍军人、农村劳动力(随迁家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三、招录条件:
非新疆籍人员;
政治素质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兵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非法宗教史;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男
18-40岁、
18-35周岁
(可带随迁家属);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安置方式
一)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
(二)建筑施工行业。
(三)商业、服务业等行业。
五、安置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招录条件,并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随迁家属不享受):
(一)
岗位安置:
到四十八团就业的新引进人员,
原则上安置在农业一线连队承包土地,分配棉花地不少于
每户招录一名职工(每户以三人为标准),享受现有职工同等待遇;新引进人员不符合职工招录条件的,
可经团场介绍
安置到三师草湖工业园区、图市工业园区就业,也可以在四十八团服务业灵活就业
。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全日制学历人员可向三师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推荐工作。
(二)住房保障待遇:
1、新招录的已婚人员提供65平方米简装居住用房一套(可拎包入住),单身未婚人员可入住宿舍或周转房。免租金享有四年居住权,无权进行交易、出租、抵押(水、暖、电、气、物业费均自理)。免租期满后租赁的,租赁费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
2、在户籍所在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房屋归个人所有(住房面积超过标准的10%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对于新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招录要求的,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房屋归个人所有(住房面积超过标准的10%部分按市场价格购买)。
(三)生活待遇:
1、新招录人员在团场就业可享受两年生活费补贴(符合享受生活费的年龄限制在18-35岁),按月发放,每月1000元。
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按喀什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给子最长
年的生活费补贴。
(四)社会保险待遇:
新招录人员承包土地并符合转职工条件的给予转录职工身份,享受与职工同等待遇;不符合转录职工条件的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给予为期三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2、新招录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按其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为期三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五)创业待遇
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
“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人员开办的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小饭店等微创项目可享受
5000
元的就业援助金;
2、新招录的在校及未就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师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援助金保自主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六)教育补贴待遇
新招录人员子女与老职工子女同等享受
年(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两免一补“教育政策。小学住校生可享受
1250元/生/学年、初中住校生可享受1500元/生/学年的生活费(直接打入学生饭卡);高中住校生可享受2000元/生/学年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七)其他待遇
社会救助,符合条件与政策人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待遇。
退休保障,新招录人员转录职工后,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
年以上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
招录人员中全日制大专以上人员,可根据团场需要结合三师政策安置到需要的岗位上。
(八)交通补贴
新招录人员自行来团的,落户后可凭实名制票据报销来疆的车票(火车票报硬座)。
(九)
1、招录人员年龄男40-50岁,女35-45岁之间人员,除不符合转录职工、不发放生活费补贴外,其他待遇相同。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第三师四十八团
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招收落户从业人员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地处塔里木河源头上游北岸,位于阿拉尔市北市区科克库勒镇,于1958年建团,南接阿拉尔市,西北与新和县、沙雅县相邻。辖区区划总面积98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2.62万,林果面积8.15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42.8万亩。主要种植棉花、红枣、苹果、香梨等农作物。十团是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核心区,是一师阿拉尔市“后花园”,又名蓝泊湾镇。近年来连续被评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兵团首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辖区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上规模企业50多家,阿拉尔市火车站与飞机场计划2019年动工建设,火车站和飞机场均位于十团辖区,交通极为便利。现十团为进一步促进团镇经济发展,向全社会招纳各行各业人员来我团落户发展。
一、招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招收落户人员对象、条件、原则
1、坚持平等协商、自愿申请、整户搬迁的原则;
2、坚持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的原则;
3、坚持自主就业和职工招录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先落户后招工划地的原则;
5、非新疆籍的疆外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劳动力及随迁人员父母、配偶、子女,,均可自愿申请落户;
6、除招录职工有年龄条件限制,非职工、随迁父母、配偶、子女落户不受年龄、文化程度的限制;
7、危害国家安全,有犯罪记录,信仰邪教或从事邪教活动,有吸毒史等人员不予落户。
(一)、办理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落户申请表(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2、申请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夫妻双方落户或一方已落户,配偶落户时都需提供结婚证;
4、新生儿落户,需提供出生证明;
5、体检报告单。
(二)、职工招录条件
凡落户十团符合下列招工条件的
,落户3人以上的家庭,一户招录一个职工。招录为职工者享受国家退休待遇。
1、年龄条件:男年满18周岁-40周岁,女年满18-35岁。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残疾,无精神病史。
3、政治条件:热爱新疆,热爱兵团,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行为,必须履行民兵义务,自觉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费,服从连队安排和统一管理。
(三)、新招录职工就业岗位
1、招录为职工,愿意到团场就业的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安排从事棉花、红枣、林果种植或设施农业。安置在农业一线的新招职工划分40亩身份地,实行连队职工、身份地、民兵义务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
2、新招录职工优先安排阿拉尔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企业承担“五险一金”,也可以自主择业。
三、优惠政策
(一)生活安置优惠政策
年龄在
18-3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来团落户就业:住房补贴5万元(个人);生活费7500元(个人);每人发放一定标准的生活用品(实物);一次性发放社保补助每人2200元(个人);落户人员享受免费的体检、培训等相关服务;按人数凭票据按规定标准报销来团路费。
(二)社会保险补助优惠
1、连队新招职工生活补助。按阿拉尔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61元/人给予新招职工生活补助,补助期限2年,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补助50%。
2、社会保险补助:每人每月按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给予其应缴社会保险统筹金补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补助期限为3年,第一年给予100%;第二年补助70%;第三年补助40%。
3、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当年的缴费标准给予医疗保险补助,补助期限为二年,第一年100%,第二年补助50%。
4、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按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元)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二年,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补助50%。
5、以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养老保险补助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第一年给予5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30%的补助;第三年给予10%的补助。
以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
,同时履行民兵义务的,根据其履行民兵义务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按月给予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规定比例100%的补助。此类人员不受是否当年新落户限制,补助期限最长3年。
补助方式
:先缴后补
(三)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1)平房政策(全部免费居住)
1、一次性落户2人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3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
2、一次性落户3人以上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45平方米以上公租房。
3、一次性落户5人及5人以上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60平方米以上公租房。
4、享受对象为未享受政策性建房、购房的新招录人员。
备注:可配备必要生活设施,拎包即可入住。
2)出租楼房政策
1、一次性落户2人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小套55平方米左右公租房;第一年免租,第二年按每月2元/㎡收取房租,五年内每月房租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元,五年内购房的已付租金可抵扣房款。5年后不购房的,按市场价收取房租。
2、一次性落户3人以上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中套8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前两年免租,第三年按每月3元/㎡收取房租,五年内每月房租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元,五年内购房的已付租金可抵扣房款。5年后不购房的,按市场价收取房租。
3、一次性落户5人以上的家庭,由团提供一套90平方米以上公租房;前三年免租,第四年按每月4元/㎡收取房租,五年内每月房租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1元,五年内购房的已付租金可抵扣房款。5年后不购房的,按市场价收取房租。
4、享受对象为未享受政策性建房、购房的新招录人员;18-35周岁的优先享受租房。
3)购买楼房政策
1、新招录人员符合“中央专项”购房补助政策条件的,购房时可享受5万元/人的购房补贴。
2、新招录职工可享受2.5万元/户购置保障性住房补贴。
3、购买租住的楼房,3年内可以“以租代买”的方式把租金折成购房款购买楼房;
4、购房款可分3年付清,第一年付30%的房款,第二年40%的房款,第三年付30%的房款。
5、享受对象为政治觉悟高,自愿到师市基层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18-3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非新疆籍人员。
(四)就业优惠政策
根据团对口帮扶的阿拉尔市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优先为新增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免费提供岗位技能培训,享受企业员工的各项优惠待遇。连续在企业就业满三个月以上的,每月可补助生活费500元。
四、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待遇
根据《兵团团场学前三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兵财教〔
2018〕8号,随迁人员子女在十团入学入园可享受一下待遇:
(一)享受十五年义务教育,即学前
3年,小学至高中12年。
(二)享受
“两免一补政策”,即免书本费和住宿费,对住校生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学年,中学1500元/学年。
(三)从
2018年秋季开始,将陆续实现学生营养餐计划,可享受4元/天的营养餐。
(四)学生的意外伤害险、医疗险、主课的
“一教一辅”练习册、住校生的被褥等生活用品由学生承担。
(五)对幼儿园孩子每学年进行
1450元左右伙食补贴、保教费1100元、采暖费120元、读本费130元,共计2800元的经费补助标准。
(六)新增落户人员子女参加高考,同时满足南疆学籍
3年、父母落户3年、本人落户3年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南疆高考相关优惠政策。以上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年国家、上级当年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就业补助
落户就业困难的人员,开办小商店、小作坊等自谋职业的,可本人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
1000-5000元。
六、创业补助
落户大、中专及技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经营
3个月以上的,可本人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2000元。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渭源县劳务办一楼106室(原旧县医院门诊楼)
联系电话
1779320755918393255626
联系电话:
177932075591839325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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