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鹿满川
曾任《影视图书周报》《北方法制报》首席编辑,做过内刊主编。现为自由撰稿人。新书即将上市,敬请期待。新浪微博@鹿满川。
女人喜欢养狗,前几年养过两只迷你杜宾,俗名叫小鹿狗,是那种微型犬。虽然牵出去不比金毛、哈士奇之类的大型犬拉风,也指望不上它们看家护主,但女人就是喜欢那种小巧可人的劲儿。
女人养狗是一只一只地养,她很难理解那些动辄就牵着三四只狗一起出来遛的人,一起养那么多只难道不觉得烦乱吗?女人想想就觉得头疼了,还是一只一只地养比较好,可以把全部的爱都不偏不袒地放在那小东西身上,小东西也不会为了争宠而每天活在紧张的情绪中。狗也是有情绪的,像人一样,女人老早之前就从电视的宠物节目上听说过。
女人养过的那两只小鹿狗是一对兄妹,或者是姐弟,都是从前的邻居送的。把家搬到城中心之前,女人一家一直住在环城路的边儿上,再往外点儿就是郊区了。虽然交通不比街里便利,去办个什么事情总是要倒一两趟公交车,却也住得安逸。树多,车少,空气好。那时住的是平房,邻居是个热衷于养狗的老妇人,一只眼先天性失明,结过婚,却也很早就离了。她的脸好像总也洗不净,上面爬满了深深浅浅的藏着污垢的沟壑,再加上那只翻着白仁的瞎眼,模样丑陋骇人。但她的心极好,别人家要是遇上了什么麻烦,能帮得上忙的事她都主动伸手。自从跟老妇人成了邻居,女人也就习惯了身边有狗的日子。老妇人养的狗从来就没断过捻儿,品种也与时俱进,那些年时兴养的京巴、斑点、腊肠、吉娃娃、巴哥犬、北京犬,等等,她都养过,而且一养一大堆。两家关系处得熟了,一到了夏天都敞着门的时候,老妇人家的狗总是成群结队地往女人家里跑。虽然一大堆狗难免有些烦,有些脏,但瞧着不同毛色、不同个头的它们一齐摇晃着尾巴的乞怜样儿,女人哪能落忍说出个不字呢,就总弄点儿剩饭剩菜或者零嘴儿喂给它们,甚至还专门在门口处放了几个食碗和水碗,收拾起屋里屋外的狗屎狗尿来也无怨无悔。
那时候女人一家人最喜欢一只叫胖胖的母狗,从个头上来说算是中型犬,却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品种,应该是窜了种的土狗。胖胖有一点与别的狗十分不同,它是个特立独行的素食主义者,对肉骨头几乎不感兴趣,倒是对馒头之类的吃食情有独钟。一到了冬天,老妇人家的狗大多都很少出来溜达,整天挤在窝里相互取暖,只有胖胖每日习惯性地顺着门前这条小街溜达一个来回。女人就经常开门把胖胖叫进屋,往压着火的炉膛里扔一两个冬储买多了的土豆,或者切成块放在铁炉圈上烤,不一会儿就弄出满屋子的香味儿来,然后看着胖胖吃得忒欢,高兴得直在地上转圈儿。那时候女人的儿子还在上高中,每天天还没大亮就得出门上学,胖胖听见动静总是跑出来,顺着门前的小街陪女人的儿子走一段,一直送到与一条横着的大马路交会的十字路口,它便停了脚步,瞅着女人的儿子过了马路,冲它挥手示意,它才原路返回。这件事被邻居们热议了好多年,大伙儿都夸胖胖“仁义”,“有人味儿”。可在那年秋天,谁都没想到,每天都在门前小街上溜达几个来回的胖胖突然没了影儿,不仅急坏了老妇人和女人一家,其他热心的邻居们也都四处去找。几天后有人才想起,租住在这条街上的于百富前一阵子瞅着胖胖半开玩笑地说过“这家伙不吃肉不啃骨头咋还这么胖?这一身肉要是炖了不得贼香”之类的话,于是立马告诉了老妇人。老妇人悲痛之余火冒三丈,那只瞎了的眼睛竟也瞪得溜圆,好像眼球马上就要飞射出来。她立马把这消息告诉给了整天不着家在外面鬼混,三天两头“进去”一趟的儿子。她儿子于是在一个西天红彤彤的傍晚一脸杀气地赶回来,随即又听饱了街坊四邻诸如“难怪这几天总瞧不见于百富,敢情是做贼心虚了”“那天我亲眼看见他拿着什么东西把胖胖引到他家院里,随后他就把门关上了”“胖胖那么‘仁义’,他屁眼子咋就那么馋,竟也下得去手啊”之类的添油加醋,他二话不说,拎一根又长又粗的擀面杖就去砸于百富家的门。于百富的左胳膊被打折了,有一棒子差点还把他脑袋开了瓢儿,老妇人的儿子因此又“进去”了一阵子。没人知道那件事到底是不是于百富做的,人们切实看到的只是那个每天顺着小街溜达的胖胖不见了,它失踪的真相已经显得不重要了,所有的罪名和愤慨的情绪都有了突破口,于百富百口莫辩,没过多久就搬到别处租房子去了。即便这样,女人每次路过于百富租住过的那间房,总会用眼珠子狠狠剜一下那扇糊着黑漆的铁门,继而暗自里伤感起来。
那阵子动不动就会有打狗的“风声”,老妇人把那群狗藏了又藏,甚至藏了几只到女人的家里,可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虽然这群小东西一次次躲过了打狗队的绳套,却终究没挨过有一年临近冬天时的一场犬瘟。事因心肠好的老妇人收留的一只流浪的蝴蝶犬引起,没过几天那狗就死了,老妇人没觉出异常来,以为那狗是自然死亡,处理了尸体却没舍得扔狗窝里的垫子,结果一连瘟死了七八只,其中还有两只是刚生下来不足仨月的。女人永远都忘不了在那样一个疯狂落雪的午后,她瞧见老妇人跪在院里抹眼泪,眼前躺着那只大斑点,长长的烂舌头裹着黏液啷当出来,老妇人难过极了,女人也是。那之后,纵使再怎么不舍,老妇人也不敢养太多狗了,她不卖,反而心甘情愿把狗一只只送给她觉得放心的人家,每送出一只狗都千叮咛万嘱咐,弄得人家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老妇人起初只留了两只狗,一只是憨态可掬的胖巴哥;另一只是个头最小的小鹿狗,瘟死的那两只幼犬就是它的同胞兄弟,生它们的母狗也死了。可能是因为先天性营养不良,它瘦小得简直不太像话,几乎是皮包骨了,能被人轻松托在手掌上。就是这么一个外形和身世都不幸的小可怜儿,老妇人说什么都不舍得再把它送出去。尽管老妇人每天都把小可怜儿托在手里疼爱有加,可它没过多久还是死了。它实在是没什么力气继续陪着老妇人了。老妇人后来送给女人的那两只小鹿狗就是在那之后买来的。起初女人并不是很喜欢那两个小家伙,尤其觉得那只母的的叫声太刺耳,动不动就叫个不停。那只胖巴哥反而显得安静,整天一副懒懒的模样,对周遭的一切都显得漫不经心。
过了两个春天,因为城市建设规划,女人住的那条小街两边的平房将被拆迁,好几家地产商都盯住了这块肥肉,区政府也早就把“建设幸福××,打造繁华东城”的标语扯得到处都是,颇有大干一场的意思。当时女人的男人刚好换了一份能赚多一点钱的工作,整天要骑着“永久”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上班,很辛苦。夫妻俩关起门一研究,决定索性放弃回迁,拿了货币补偿,再添点积蓄,到城中心买一套一室半的小房。女人搬走的那天,天热得烤人,她没舍得请搬家公司,而是叫侄子把单位拉煤的大卡车冲洗一番借了过来。在一起生活了小十年的邻居们纷纷来话别,男人们帮着往大卡车上搬东西,女人们则扯着女人的手把不舍的话说了个遍。车开了,女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没开出多远,她从后视镜里瞧见老妇人正吃力地在后面撵,怀里还抱着一只狗。女人立马让侄子停了车,她开门跳下去,差点儿摔了一跤。“我也没啥给你留个念想的,这狗送你吧,长得小,好拿,你就坐车上抱着就成。”老妇人已然气喘吁吁,汗珠滚满了她的脸,渗进深深浅浅的沟壑里,她的表情诚恳得很,洋溢着那种淳朴、真挚的邻里情,让女人没法拒绝,否则就会伤了她的心。女人就抱着那只公的小鹿狗,不时拿包给它遮阳,还怕它没准儿会尿在自己身上,一路忐忑地坐着大卡车搬到了街里。那只小鹿狗叫奔奔。
奔奔身形轻巧却又不失矫健,一身枣棕油亮的短毛,小脑袋上竖着两只大耳朵,两个玻璃球似的黑眼睛总是瞪得溜圆,精神得很,奔跑时一跃一跃地,活脱脱像一只幼鹿。搬入新家那天,把家里的东西归放出了个大概,女人就把毫不眼生的、满地乱跑的奔奔一把抓住,兑了盆热水给它洗澡。平房养狗再干净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一盆子水立马就黑了。小东西起初倒也配合,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舒服,一动不动地让女人洗,两只小前爪坚持把在盆沿儿上,怎么往水里放都不肯,女人噗嗤一声就笑了:“小鬼灵,还怕淹着你不成?”没想到才洗到七八分的程度,小东西再也按捺不住,一门心思往盆外跳,女人一个没留神,就让它彻底逃脱了去,泡沫水溅得到处都是,小东西慌慌张张跑出洗手间,抬腿往放在厨房地上还没来得及收起的大米袋子上呲了一泼尿,被赶过来的女人逮了个正着儿。女人恍然大悟,怪不得小东西洗得好好的非要跳出来不可,可看着它瑟缩着的模样,仿佛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女人还真就不忍责备它。
在这个家中,奔奔跟女人的男人最是要好。儿子随后考上了远方一座大都市里的一所名牌大学,家里就剩下她和男人。可就是在这种胜算对半的局面下,奔奔还是倾向了她的男人。女人的工作没有男人的忙,大多是她在照顾奔奔,每天喂两遍食,天气好时至少牵出去玩两次。小鹿狗耳朵容易进东西,总是用前爪自己挠痒,没个深浅,弄不好会把耳朵刮坏。女人就隔三差五用棉签冲着亮儿仔细地给它往外擦耳朵里的脏东西。奔奔聪明,似乎知道这是为它好,每次都无比配合,甚至会自己侧身躺倒垫子上摆好姿势,乖巧得让女人越来越喜欢。女人爱干净,每周都给奔奔洗一次澡,一有空还得把小东西抱在怀里稀罕半天,比照顾个孩子轻松不到哪儿去。可男人都干了什么呢?每周只休息一天,工作日每天下午五点回到家带着奔奔出去溜达一小会儿,偶尔在休息日带它去附近的公园玩上半天,就这些了,可奔奔却更喜欢和他在一起,每次他一回家奔奔就跑过去扒着他的腿一个劲儿地亲热,对女人却不见得那么殷勤。这让她时常醋溜溜地抱怨:“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是我抱回来的,跟我咋还不亲呢?”
不知从何时起,女人开始跟奔奔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每次跟奔奔在小区里溜达,走到别人停放的汽车旁或是楼宇的拐角处,女人总会趁奔奔没注意到她的功夫躲藏起来。她躲在暗处偷偷瞄着奔奔,瞧着它从怡然自得变得急躁不安。它竖起两只耳朵,抻着脖子,瞪着眼睛,极力张望四周,却又在原地打圈儿不敢离去,生怕女人回来后找不到它。女人若是藏得久了,奔奔便会不深不浅地叫上几声,声音里掺着高纯度的惊慌和委屈……而每到这时,女人总会想起多少年前她也时常和自己的儿子玩着这样的游戏,儿子有很多次都被吓得嚎啕,哭着大喊“妈妈你咋不要我了”……想起这些,女人的心都碎了,她便连忙闪身出来,一脸的温柔和歉疚,就像多少年前一样。奔奔看到了她,疯也似的朝她奔来,就像一个莫名兴奋的孩子,不住地撒欢儿,把自小被截断的小尾巴(其实就是一厘米左右的尾巴根儿)摇得十分卖力,还冲她叫几声,似乎是在责问她跑到哪儿去了,也似乎是在庆祝她的不离不弃。
如果说女人玩的这种“躲猫猫”的游戏让奔奔一次次体会到了某种被离弃的绝望,那么奔奔三番几次不管不顾的“为爱私奔”就像是对女人的某种“报复”。一到了春秋发情的季节,奔奔总央着女人带它出去遛弯儿,最多的时候一天要出去五六次。小区里养狗的人家有很多,母狗们散发的气息便经常让原本乖觉的奔奔丧失理智,它跑得飞快,它越是追母狗们就越是跑,任女人怎么叫喊它都当作耳边风,一打眼儿就不知道它们跑到了哪幢楼的后面,拐进了哪个单元的门洞。女人和她的男人便分头在小区里慌慌张张地搜寻,一幢楼一幢楼地,一个门洞一个门洞地。他们厉声唤着奔奔的名字,心砰砰地大跳,不一会儿就跑出了一身汗。好在他们每次都能把奔奔给找回来,在心里暗暗庆幸的同时,自然也被气得变了嘴脸,奔奔的屁股就难免要挨几个巴掌,算是小惩大诫。虽然女人本不想给奔奔太多束缚,但为了防止“为爱私奔”的戏码重演,后来再带它出门时,女人还是给它套上了狗绳。
奔奔另外一次挨打的情况倒比较特殊。那天是女人的男人牵着奔奔出去遛弯儿,男人碰到了住在前一幢楼里的在柴油机厂上班的王师傅,对方也是出来遛狗,两人便站在路边唠了起来,两只狗就在他们脚底下你闻闻我,我闻闻你。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王师傅家那只平日里一向憨态可掬的松狮竟和奔奔打了起来,瞬间就发展成了张牙舞爪、恶声相向的局面。两个男人急忙往回拉自己的狗,怎料愤怒的奔奔铆足了劲儿挣脱了狗绳,小小的个头毫不畏惧地扑上前去,抬起两只前爪勉强才能够到松狮的下巴颏。等男人缓过神来,松狮的前爪已经扒拢到奔奔的脸,奔奔尖叫了一声,却仍然没有要退下阵来的意思。男人上前用一条胳膊环抱起奔奔,骂了两声就往家跑。一进家门,男人气得脱下鞋就往奔奔屁股上狠狠抽了好几下,奔奔吓尿了,悲鸣着仓皇逃窜,四只爪子在地砖上直打滑。女人闻声从里屋出来,喝问丈夫为何冲狗发这么大的脾气,男人便复述起才刚惊心动魄的一幕,控诉着奔奔自不量力、逞能充勇的罪行。女人急忙劝了几句,关切地顺着地上的尿淌子找起奔奔来,小家伙正躲在女人儿子的电脑桌后发抖呢!女人蹲在地上哄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奔奔出来,只好伸手进去抓,可当她把奔奔抓了出来,她几乎是要哭了——小家伙的左眼眼角被挠出了一个大口子,眼睛差点儿就被挠瞎了,流出来的血糊了它一脸。它的样子可怜极了,那只受伤的眼睛眯眯着,抽搐着,另一只眼睛里则汪满了水,就像在哭一样。男人才刚只顾着发脾气,没怎么注意到小家伙的伤情,却还下了那么重的手,此刻见了,他的心便软了,自责般去找来纱布、棉签、橡皮膏,又和女人一同七手八脚地给小家伙包扎起伤口。之后的半个多月,奔奔成了“独眼龙”,受伤的左眼被纱布包得严严实实,女人和男人对它严加看管,坚决不许它用爪子往下扒纱布。痊愈之后,无论奔奔又做错了什么事,夫妻俩再也没打过它。
可它还是丢了。那个夏天雨水很多,有时一个星期才能见着一个大晴天。女人的男人就是在那样一个晴空万里的星期六牵着奔奔去公园玩的。他们吃了早饭就走了。难得得闲的女人则被三五个女邻居拽去逛街。女人是不喜逛街的,她朴素惯了,很少给自己添新衣服,女邻居们兴高采烈地挑选时,她又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意见,逛街在她眼里就是一场乏味的体力消耗。可女人从未向她的女邻居们表示过她不喜逛街,她不想驳了女邻居们盛情邀请的好意,不想在这样难得的好天气里把自己留在家,更不想被认为是另类。自然,那天她也逛得意兴索然、浑身疲惫,到家时已是下午四点多。男人和奔奔每次去公园都得将近六点才能回来,她便拖着身子准备起晚餐来。那天她做的是男人爱吃的烧茄子。男人近两年有了高血压的毛病,平时的饮食都以清淡为主,她很少做这样油腻的菜。她把烧茄子摆上桌,又炝拌了一盘爽口的金针菇黄瓜丝,把焖好了饭的电饭煲也搬到饭桌旁,放好了碗筷等男人归来。六点,六点十五,六点半……女人拄着胳膊有点犯困,却仍不断抬眼看石英钟,外面天色有些暗了,可男人还没回来。正当她开始在心里琢磨是怎么一回事,犹豫要不要给男人的手机挂个电话时,她一直期盼着的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窸窣响起。她还没来得及把拄着的胳膊放下,她男人就山近半个身子大声问她:“狗回来没有?”这一问把女人问傻了,但她很快就从男人的一脸大汗和急躁不安的表情中捕捉到了某种残酷的预感。“啥?狗没跟你在一起吗?你是自己回来的?”女人蹭地站起身,使饭桌晃了晃,一根筷子从碗口上滑滚下来。“我当时坐在亭子边听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咿咿呀呀地唱戏,一回头它就不见了……我在园子里找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找着,转念想我都带它来好多次了,约摸着它是不是自己找回家去了……”“你可真会想!你真把它当个小孩看啊!”女人一改往日的平和,她竟被气得直拍桌子,瞪着眼睛指着站在门口的男人大喝道:“还等个啥!赶紧回去找啊!”
接下来的很多天,大概有近半个月,女人和男人一遍遍往离家好几站地远的那个公园跑。男人像女人一样,也跟单位请了足期的年假,他实在不放心让女人自个儿去苦苦寻找,何况这事本就源于他的疏忽。他们经过广泛分析和大胆揣测,认定是有人像想把可爱的奔奔据为己有,便以烤肠为诱饵,将奔奔掳走了——男人坦白他经常在带奔奔出去玩的时候给它买烤肠吃(这也正是奔奔跟他要好的原因所在),那天他因为兜里没有零钱没有给奔奔买,却在奔奔失踪地不远处发现了烤肠的竹签子……事情一旦有了“定论”,夫妻俩的情绪便从难过转为悲愤,相互鼓励着誓要将奔奔从偷狗贼的手中夺回来。他们给远在千里之外求学的儿子打电话,让儿子远程教他们操作电脑,费了好大劲也没弄明白,最终还是请邻居家的年轻人到家里帮忙,大费周折地打印了几十张《寻狗启事》,一幅奔奔歪着脖子、滴溜着眼睛的照片跃然纸上。他们“预测”出了偷狗贼的狡猾,认为家住在附近的偷狗贼一定也会牵着奔奔到公园里遛弯儿,但偷狗贼知道奔奔的主人正在苦苦寻找,肯定会逮着公园里人少的时间段出来活动。于是,除了白天不停在公园极其附近的居民区转悠搜寻、张贴《启事》,夫妻俩还着重在清早五六点钟和下晚儿七八点钟进行蹲守,俨然一副非要抓他个现行的认真架势。那些天,邻居们瞧着这夫妻俩早出晚归,好事的人好不容易逮到个碰面的机会,势必要询问个明白,可得知其中“奥秘”后难免大失所望,反而嗤之以鼻地评论道:“不就是一只狗么,丢就丢了,哪还能找回来。你们两口子班都不上了,就这么起早贪黑地折腾,至于么?”这时的女人哪能听得了这话呢,她当机立断地捏死了这让她不快甚至可能让她泄气的话头,虎着脸没好气地回敬道:“你养过狗吗?你根本就不懂我们的心情!”
结果可想而知,任凭女人和她的男人由着情绪做足了努力,奔奔终究没有被寻回来——那个神秘的偷狗贼根本就没出现过。在彻底接受奔奔不会回来这个沉重的事实之前,夫妻俩甚至还去了两次电视台,希望能在晚间收视率极高的都市新闻板块播发一条寻狗消息,却也不了了之……还能再做哪些努力呢?女人和她的男人终于都累了——最累人的感觉莫过于彻头彻尾的绝望。
女人给送她狗的老妇人挂了个电话,将奔奔丢失的事情明确告之,义愤填膺地痛诉偷狗贼一番,甚至还忍不住地哭了几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把这事说给老妇人听,可能是为了从奔奔最初的主人那里寻得足够的宽慰或是原谅,否则她会一直背负着一种没能照顾好奔奔的愧疚感。而让女人没想到的是,就在挂完电话的那个周六,因为眼神不好很少进街里的老妇人竟寻上了门,她的怀里抱着另一只小鹿狗。就这样,虽然经过女人翻来覆去的推脱,那只叫妞妞的小鹿狗还是被留了下来。它是奔奔的妹妹(或是姐姐),除了毛色略深之外,长相与奔奔鲜有差别。女人心里明白,老妇人之所以再次割爱是为了让她尽快走出丢失奔奔的难过情绪——这和眼下一些年轻人分手后马上找个替代的角色是一个道理。她只有好好对待妞妞,才能对得起老妇人的这份心意。
自从弄丢了奔奔,女人对她男人一百个不放心,坚决不许他带着妞妞出去玩。因为从事高污染行业,女人提早就退休了,让女邻居们羡慕不已。这样一来,她有大把的时间呆在家里,照顾起妞妞来也更加上心。妞妞自然也就跟女人更亲近些。
与奔奔不同,妞妞很少与别人家的狗在一起嬉戏玩耍,即便看见公狗也淡定自如,宛若一个桀骜的小公主。天气好的时候,女人依旧每天牵着妞妞在小区里溜达好几趟,看着它像一只小鹿一样在草地上奔跑,跑累了就把它抱在怀里走,宝贝得不得了。有时天很热,女人怕渴着妞妞,出门时总带着一只水壶和一只小碗,甚至偶尔还买一支雪糕和它分享。可女人再也没和妞妞玩过“躲猫猫”的游戏,她害怕在她藏着的时候万一一不留神没盯住真的让妞妞跑丢了,她也不舍得让妞妞陷入慌张害怕的情绪中——奔奔丢了的时候心里该有多害怕啊!她总会这样想。
因为工作需要,女人的男人被外派到省内的另一座城市了,为期至少三年。男人刚开始时本想推掉的,大不了就不干了。女人思前想后,不想因为自己而拖了丈夫的后腿,认真地为他分析利害关系:“你以为咱们这样的岁数是那么好找工作的,说换就能换上称心如意的了?这几年你在这个单位干得不错,领导同事都看重你,你去个三年,也便有了晋升的机会。男人还是得以事业为重,可千万别为了照顾我而失了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我这也退休了,胳膊腿儿还没到不好使唤的时候,自个儿能照顾好自个儿。何况我还有妞妞陪我呐。”
男人走的那天,女人抱着妞妞为他送行。她们没送出多远就折身回来了,女人不想让丈夫因为看到她难过的样子而在那边担心。那座城市不算远也不算近,女人也不知道男人从此以后要多久才能回来一次。可无论如何,这个家里都只剩下她和妞妞了。
那年天还没冷,女人就已经给妞妞织好了两件出去玩时穿的小毛衣了。她织了拆,拆了织,不是嫌针不够厚就是觉得花样不满意。过了大半个月,一朵朵绯红的五瓣桃花才绽在墨绿和土黄的底子上——这些桃花曾经也出现在儿子穿的毛衣上,可自从儿子上了初中,渐渐就不爱穿她织的毛衣了,总是吵吵模样太丑太厚太紧了,她不得不去年轻人都喜欢的品牌专卖店里去买那种薄得不像话却标价不低的毛衣给儿子穿。好在妞妞不会嫌弃女人的手艺,每次试穿的时候它都厥哒厥哒地高兴得很。后来穿出去的时候,邻居们见了都夸美,一个劲儿赞叹女人手巧,说女人把妞妞当成闺女养了。被大家这么说久了,女人索性真开始管妞妞叫“大闺”了:“大闺,出去溜溜啊”“大闺,来让妈稀罕稀罕”“大闺,你慢点儿走,妈跟不上你”……要是被不知情况的人听了去,没准儿还以为女人养了一只大乌龟呢!
可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更何况是一只狗。第二年夏天,妞妞生了一场大病,整日咳个不停。其实妞妞之前也病过一次,症状也比较类似,女人抱着它跑了两家宠物医院,治疗的效果都不好,也弄不明白到底是“细小”还是“犬瘟热”。有一个宠物医生用那种特别随意轻松的语气对女人说:“我看你还是别治了,要我瞧,这肯定是犬瘟热了,都后期了,狗害上这病就是等死,赶紧抱回去吧。”女人听了什么也没说,先是有几秒钟难过地看着他,他却坚持地补充道:“你那么看我也没用啊,没救了,抱走吧!”女人脸上平静的悲伤再挂不住了,她抱着妞妞起身就走,一只脚都迈出门槛了,却又止了步子,扭过头气恼恼地冲那个医生大声说:“我就不信治不好!”
妞妞那次还真就被治好了。女人按照老妇人告诉的药名买了药,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喂给妞妞。妞妞甚至已经病得站不起身了,它只能躺在垫子上,用那双水汪汪的无助的小眼睛瞧着女人,还不停地咳,都快把女人的心给瞧化了咳碎了。女人装得很乐观,即便是在一只狗面前,她也希望能用自己的精神状态向它传达某种不要害怕的讯息。妞妞很乖,从不在垫子上大小便,女人就把它抱到一块泡沫板上,不停地告诉它:“别再憋着了,尿吧,拉吧,妈妈不怪你。”可小东西有着一股子坚强的劲儿,努力地调动着全身的力气想从泡沫板上站起来,它可能是怕便到自己身上。可它毕竟病得不轻,再怎么努力也站不起来,在女人再三的允许下,在女人故意躲到屋里不去看它时,它才接受了让自己躺着排泄的事实。女人用无尽温柔的手掌爱抚着妞妞的小脑袋,一次次为它净身,清理它的排泄物。妞妞不方便咀嚼,也没办法自己进食,女人就每天给它熬小米粥、面糊糊,里面混些碾碎的饽饽渣,用手指一下一下往它嘴边抹,它就用舌头自己舔进去;喝水的时候,女人就用拔掉针头的注射器往妞妞嘴里慢慢打,生怕推得快了呛到它。女人甚至还为妞妞买了一大罐用于补充各种营养元素的营养粉,那个牌子的平时她自己都不怎么舍得吃……功夫不负有心人,女人的心血没白费,妞妞在她的悉心照顾和不断鼓励下终于站起来了,就像小孩子学走路一样,从磕磕绊绊到行走自如。邻居们也都以为妞妞没治了,过了那阵子瞧见女人又牵着它在外面转,都上前询问得细,不由感慨道:“也就是在你手里吧,要是换了别人,小东西早完了!”
只可惜,夏天的这场更重的病还是把妞妞夺了去。女人深知现在私人开的那些宠物医院十有八九都不给好好救治,弄不好反倒越治越严重,他们的眼里只有宠物主人腰包里的票子。女人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听说省农业大学设有一个动物防疫检疫研究所,她问清了地址,在一个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几乎要到郊区了。女人一手抱着虚弱的妞妞,一手打着伞,站在炙人的太阳下拦出租车,可瞧见她怀里抱着只没精打采的狗,还要去一个叫那种名字的地方,好几辆车的司机说什么都不愿意拉,怕在车里留下什么传染病菌。女人又急又委屈,她都快哭了,可她还得不停地安慰着怀里的妞妞。拦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有一个年纪稍大些的司机愿意拉女人。那个地方可真不好找,女人下车后又走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幢灰白色的二层小楼,里面静悄悄的,倒是阴凉得很。女人叫了好几声人,才有一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从走廊里的某一扇门里闪出来询问她。女人用万分诚恳的态度请求他们救救妞妞,甚至还硬着头皮说了些“你们是专业的,我都听说了”“外面那些宠物医院净知道赚黑心钱,跟你们这样的机构不一样”之类的她本不怎么会说的恭维话。不一会儿,一大帮套着白大褂的年轻男女涌出来,围簇着一个导师模样的中年男子。“别担心,我们先给它检查一下。”中年男子对女人说。女人撑着笑脸连声说好,一个戴眼镜的女学生从她怀里把妞妞抱了过去。女人跟着这些“白大褂”来到一间检查室,那个女学生把妞妞放在一张巨大的检查桌上,另外两个小伙子上前按着妞妞,要给它套上喇叭形的防护项圈,妞妞的样子格外恐惧,竟发狂似的叫出了声。“这是要干什么?”女人切声问。“给它套上这个,省着它咬到手啊。”正在一旁往手上套橡胶白手套的中年男子回答说。“哦……”女人迟疑地点了点头。得到了女人的“默许”,那两个小伙子上前再次尝试,却是一副更加小心的样子。“把这根体温计消消毒,一会儿插到它肛门里测一下体温。”中年男子指挥着另一名女学生。而检查桌上,妞妞正呲着牙瞪着眼,仍旧发狂般吠叫。它站不起来,就躺在桌子上费力地摇蹭自己的身体,仿佛想极力喝止别人的某种侵犯。妞妞的叫声在房间里冲撞,撞在每一个玻璃平面上,撞在女人每一根绷着的神经上。当中年男子从女学生手里接过体温计准备上前时,女人再也无法让自己在这房间里多做一刻停留,她含混地说了两句什么就跑了出去,一直跑到了楼外面。外面燥热依旧,女人在热浪里来回踱步,捶胸顿足。她在逃避,不想知道检查室里面发生的事,却又不忍不住关切,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朝那间屋子的方向望,搞不懂她是在害怕听到什么还是在想听到什么。那几分钟过得那样漫长,女人一不小心想到了妞妞刚才发狂的样子,心疼的感觉在一瞬间无限放大,她觉得妞妞此刻无比需要她,需要她的某种“解救”。于是她再也按捺不住,又风风火火地冲回检查室。“我还寻思你跑哪儿去了呢,回来得正好,要我说啊……你这狗病得不轻啊,你瞧,胸腔鼓起来这么大,里面全都是积水啊!”中年男子用手指着妞妞的胸腔说,他的学生们纷纷附和,也用手指着妞妞的胸腔说三道四,眼睛里却流露出一种类似看到新鲜事物时的喜悦。“胸腔鼓起?积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它健康的时候也是这样,而且我之前养的另一只小鹿狗的胸腔也是这样鼓起的……这是小鹿狗!小鹿狗本来就长成这样!你们以前到底见没见过这种狗!”女人连珠炮似的反驳道,她显得有那么一点悲愤,脸上满是对眼前这群人的质疑和失望。不等“白大褂”们回应,女人上前从他们的手忙脚乱中把妞妞抢了出来,把那个夸张的项圈扯掉甩在检查桌上,用一种莫名其妙的气急败坏的语气说:“不用你们瞧了!不用了!谢谢!谢谢!不好意思!”女人没有理会那些“白大褂”的说辞,即便她能感觉得到那些人遭到质疑后类似愤怒的情绪,即便她也知道自己的做法十分偏激和失礼,可她必须命令自己马上把妞妞从这群人手中带走。出租车依然不好打,她抱着妞妞在毒热的太阳下走了很长一段路。怀里妞妞似乎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惊慌失措中回过神来,枯瘦的小后爪在女人托着它的手掌里微微抖动。“不怕不怕,咱现在就回家,不让那群假大夫看了。”女人不停地安慰着妞妞,妞妞仍旧断断续续地咳,却像听懂了话般,乖乖把小下巴颏搭在女人的胳膊上,似乎是想以此让女人安心。女人抱着妞妞走了好久好久,别说是出租车了,公交车、私家车也都见不着影儿。女人顿时感觉委屈极了,不知不觉就急出了眼泪。倒是有一两个路人瞧见了这一幕,可谁会想搭理一个怀抱一只狗在太阳底下边走边流泪的莫名其妙的女人呢?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忙的事情。
就这样,妞妞还是走了,在一个阳光很好的静谧的下午。即便女人又给它买了一大罐营养粉,即便女人在连续将近一个月里的每个夜晚都像哄小孩儿那样抱着悠它。
那天上午女人一直抱着妞妞,抚摸它的小脑袋,用纸巾轻擦它眼角浸出的眼屎。喂了食,喂了水,还让妞妞尿了一泼尿。眼瞧到了晌午,女人把早上的剩饭打成粥,扒拉了几口榨菜丝,趁着妞妞趴在铺在大床的垫子上闭眼要睡的空儿,出门到马路对面一家老板人很好的药店寻摸着再给妞妞买点药,没准哪种药就吃对症了。女人详细向药店老板阐述着妞妞近两日的各项体征,在药店老板谨慎的建议下开了一盒消炎药和一盒艾段,可等她怀揣着某种瘦小的希望回到家中,走到床前查看妞妞时,她发现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小身躯没了反映,她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却又不敢向那小鼻子伸去手指,就伏在床边,屏着呼吸,仔细地盯着妞妞看,不肯放过任何细微的动静——她多希望看到眼前的小身躯恢复那微微的起伏,多希望刚才只是自己看走了眼,多希望这只是小东西为了吓唬她而跟她闹的恶作剧啊!
女人的眼泪喷薄而出,她一下子哭出了声,这段时间她最担心最害怕到来的时刻终究还是来了。可她只哭了一小会儿,也就两三分钟的样子。她把消炎药和艾段放在妞妞旁边,起身去洗手间迅速抹了把脸,然后拿了平日里给妞妞洗澡的塑料盆,从淋浴器里放了大半下子温度适中的水,还找来了那瓶妞妞最喜欢的柠檬味道的除螨香波。她想给妞妞好好洗个澡——自从妞妞得了这场大病,洗澡就成了一件麻烦事。女人把妞妞抱起时,小家伙的身体都有些僵硬了。所有女人的手指都是异常敏感的,她眼下正在用她连心的十指真切地感受着那种可怖的僵硬。她揉搓着这让人心疼的小身躯,多想用这温温的水再把它泡暖。
女人把关于妞妞所有的东西都归拢了出来,狗窝、垫子、小衣服、小布娃娃、被咬得坑坑洼洼的乒乓球、没吃完的新口味狗粮、食碗、水碗、营养粉、注射器、小毛巾、趾甲钳,还有塑料澡盆、香波和刚买回来的药。她用薄垫子把妞妞包裹起来,轻轻放进它的窝里,就像把一个突然起了睡意的小婴儿放进摇篮里。她用一个超级大的购物袋子装了其余的所有东西,一手提着狗窝一手拎着大袋子出了门。她向前楼开五金日杂店的女朋友借了把尖头铁锹,那样平静地道出妞妞离开了的事实和借用铁锹的原因,日杂店的女老板安慰了她几句,表示想帮她拎着那个大袋子,哪怕只是帮她拎着铁锹也好。可女人执意谢绝,用腋下夹着铁锹,仍一手狗窝一手袋子地走。她拐了两个弯儿,来到位于小区边缘那座年初新建起的基督教堂,刷得粉白的堂宇前有一片荒弃着的没人规划的空地,是那种适合掩埋的软质土地。女人来回瞅了半天,最终来到一棵歪脖树的跟前,把狗窝和袋子放在一旁,用铁锹在树下挖起来。她没有停歇,整个坑一气呵成,取了一张厚一点的垫子垫在坑的底部,这才把盛着妞妞的窝小心翼翼地送进坑里。她的动作很轻很缓慢,仿佛在担心会把妞妞晃醒。她用双手一捧一捧地往狗窝上盖土,待暗褐色的土把妞妞的小脑袋彻底掩住,泪花已糊住了女人的双眼。她别过头用肩膀上的薄衫蹭了蹭眼泪,直起蹲麻了的双腿,开始拿铁锹一锹一锹地填土,再用不重不轻的力道地把土拍到她认为实诚的程度。女人把关于妞妞的其他东西堆在填平的坑上,点了把火,她说了好多话,就着眼前那摊燃烧着狗粮的妖蓝色的火苗。
女人在那之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再养狗,其间男人只回来过三次。倒不是男人不想回来,每当男人想到空落落的家里只剩下女人,他的心里就不是滋味儿,总想找借口请假回家,可女人总是不许,说这回也不用再伺候狗了,她一个人乐得清闲,让男人一门心思好好工作。入秋后的一次,男人没有提前通知女人,自己偷偷请假回来了,想给女人一个惊喜,却被女人教训了一顿,好悬没被撵了回去。可纵使女人再怎么要强,那般清净的日子到底是磨人的。女人几乎天天去基督教堂前的那颗歪脖树下看妞妞,蹲在那儿随便说一些琐碎的话,就像在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女邻居们看得出女人心里的难过,隔三差五就拽女人去逛街,可她们不知道,那哪里是女人喜欢的事儿呢。女人也意识到得给自己找事情做,她配了副眼镜想开始看书,却又不知道该看些什么好,就去书店寻摸,把畅销榜重点推荐的买回家,一个人的时候虔虔诚诚地看,却发现大部分书水分颇多,不是拼凑字数就是陈词滥调,读来读去也索然无味,还累眼睛。
可女人终究是与狗有缘的。之后每次想起圆圆的到来,女人都近乎执拗地认为那是上天赐给孤单的她的礼物。
那是一个骤雪初歇的晌午,女人不想做饭,下楼买了两个馒头权当是午饭和晚饭,回家后抬头发现雪白的天花板晕湿了一片,准是楼上人家又没关紧水龙头!女人匆忙上楼去敲那家的门,及时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楼上人家的女主人态度很好,点头哈腰地不停致歉,还主张下楼到女人的家里看看天花板的损失情况,表示愿意给予赔偿。女人最看不得别人请求原谅的目光,心一软,连说了好几声“没事”,推上门就走了。也就是在三楼和二楼楼梯的缓台处,一只吉娃娃犬瞪着一对溜圆的眼睛迎上了女人的目光。小东西微微颤抖着,一副小心警觉的模样,不卑不亢地跟女人对视了几秒钟。“你是谁家的啊?天这么冷,怎么呆在楼道里?”毕竟是养惯了狗的人,女人习惯性地向狗问话,好像眼前的小东西真就能开口回答她一样。她试探性地往前挪了几步,小东西起初也向后退了一点儿,许是因为听了女人温柔的关切,看起来它也不再畏惧女人伸过去的手,稍微低着圆圆的小脑袋,任由女人抚摸。女人留意到,和其他吉娃娃犬土黄色的毛色不同,小东西的颈部和后背一长条长着黑毛,一直黑到尾巴尖,就像围着一条黑色的围脖,围脖多出来的长长的一头不偏不倚地甩在身后,在视觉上很抢眼,细看却又觉得黑黄两色过度得十分自然,黑毛像在黄毛上晕染开来一般。
女人抱起小东西,楼上楼下地问了好几户人家,没人说这狗是自己家的,甚至还说见都没见过,应该不是楼里的人家养的,这着实让女人为难了一下。女人还发觉到,小家伙的鼻子貌似有什么毛病,不时就抽一下,好像有鼻涕噴也噴不出来吸也吸不进去似的。女人隐约觉得,怕是这狗得了什么病,狠心的主人嫌麻烦才把它赶了出来,让它自生自灭,刚才来回询问时才没人承认这狗是自己的……可女人马上打消了这一想法——再怎么说它也是条命啊!跟个小孩儿有啥两样?养狗的人再怎么狼心狗肺,该也不至于做出那样的事来!
没办法,女人只得先把小东西带回了自己家。它一定冷坏了,也不知道饿了有多久。女人把小东西放在门垫子上,它一动也不敢动,直勾勾地盯着女人看。女人从刚买回来的馒头上揪下来一块,蹲下身送到小东西的嘴边,它果然是饿坏了,大口大口地咀嚼,就像有人跟它抢食似的,结果一激动就得甩鼻子。“慢点吃,慢点吃。”女人语含怜爱地说。女人又回身从橱柜里取了个浅碗,从暖壶里倒了点热水,用一根手指攉拢了一下,觉得有些烫,又到净水机的龙头下接了点凉的,这才端到小家伙跟前。小家伙已经把先前的警觉全抛到脑后了,小舌头一出一进,吧嗒吧嗒地喝了好一会儿水。女人把水碗放到从前养狗时习惯放的位置,找出来一个废旧的却一直没舍得扔的沙发垫子,把小东西抱进了屋,放到垫子上对它说:“晚上就在这上睡吧,别担心,我会帮你找主人的。”
女人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像做贼似的把昨天下午用粗黑记号笔写的几张《启事》贴在小区里的几根电线杆上。《启事》的内容是:“帮狗寻主人,我是17栋2单元居民,于昨日中午在楼道内拾到一只黑色后背吉娃娃小母狗。请狗的主人速速拨打我的电话137××××××××将狗领回”。女人把《启事》全部贴完就回到家里等,小家伙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渴了知道自己去放水碗的角落里喝水,饿了知道管女人要吃的,还在地板上拉了一泡屎,尿了三泡尿。女人一边瞧着小东西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走动,一边不时撒摸着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这是一部时下年轻人都在用的触屏智能手机,是刚刚在那边找到实习工作的儿子暑假回来时买给她的,能听佛乐、拍效果好一些的照片、录视频,还能和一只好像是叫“桃木”的猫唠嗑。虽说这手机也不是很贵,她却乐得合不拢嘴。儿子在家那几天,她总是戴上眼镜吵着让儿子手把手教她怎么用。可直到儿子临走那天,女人也没怎么学会,儿子只好在一张纸上连写带画地为她记下了使用方法。
“咋一直没人来电话呢?”女人又把手机屏按亮来看,嘴里忍不住叨咕。她跑到阳台上,透过窗子向右斜方的那根电线杆子张望。天冷,路过的人其实没多少,都是一副缩手缩脚的匆忙样。女人瞪着眼珠子望了半天,雪地白茫茫得有些晃眼,眼泪都快望出来了。她不放心,怀疑是两面胶被风吹开了,《启事》掉到地上了,非得穿戴整齐跑下楼去检查了一圈,确定所有《启事》都老老实实地贴附在电线杆子上后才回来。
女人就这样一连等了四五天,一个询问狗的事情的电话都没接到,这期间她每天都要去检查那些《启事》好几遍,甚至又写了好多张粘贴到更远一点的地方,生怕狗的主人看不到。女人起初去超市给小家伙买了一包狗粮,是以前奔奔和妞妞吃的那个牌子,小包装的,可没想到小家伙特别爱吃,三天下来就见了底儿,女人就又去买了一小包。女人发现小家伙的鼻子可能是老毛病了,吃东西喝水的时候会齉哧,剧烈运动或激动时也会齉哧,晚上睡前和早上下地也会抽搭半天鼻子,像是为了把气捋顺。隆冬天寒,女人没法子带小东西出去遛弯儿,只能在屋里变着花样逗它玩儿。女人用手机给小家伙拍了许多照片,睡着的,吃食的,伸懒腰的——甚至还捕捉到小家伙撒尿时猛然发现正在被关注时奇怪的小眼神儿,里面似乎藏着几分羞涩。女人还动不动就把“桃木”点出来让它学自己说话,女人说一句,“桃木”就学一句,那声调尖锐而荒诞,惹得小家伙在一旁抻着脖子吠叫,它不像是在恐惧,像是在试探、交流,似乎是在询问那个声音是谁发出来的,瞧起来还带着些许莫名的激动。可激动过后又免不了甩一阵鼻子,女人就蹲过去用手顺着小家伙巴掌大的胸膛一遍遍往下抹搜,直到它气顺了为止。
第八天的时候,女人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去那家超市买了大包的狗粮,还顺手挑了个小布娃娃扔到购物车里——她已经等了好多天了,也努力地替它找过主人了,她认定这是天意,小东西是上天派来陪伴她的,她要态度坚决地将其据为己有。女人惊诧地发现她贴的十三张《启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所剩无几,这使她受到某种强烈的鼓舞,索性迫不及待地把依然贴附在电线杆子上的那几张《启事》给扯了下来。
从前的日子似乎回来了。女人给小家伙起名叫圆圆——只是因为它的小脑袋很圆。女人给圆圆织起了开满五瓣桃花的小毛衣,买来柠檬味道的除螨香波给圆圆洗澡,让圆圆躺在垫子上给它掏耳朵,拿小布娃娃逗圆圆玩耍,夏天一手拎着小水壶一手牵着圆圆出去遛弯儿,看圆圆在草坪上撒欢似的奔跑……几乎把从前跟奔奔、妞妞在一起做过的事情都做遍了。这期间男人和儿子回来过几次,也对圆圆喜爱有加,似乎小家伙的到来也让他们感到轻松了不少,至少女人身边又有了个伴儿,屋子里不会再那样安静而空旷。女人心存感恩和满足,对圆圆关怀备至、体贴入微,没让它生病,没让它跑丢。
可造化弄人,你所看重的东西终有一天会被夺走,无法预料,更无法阻拦。
那是六月里一个刚淅淅沥沥下过一场小雨的午后,女人牵着已憋尿好久了的圆圆出去撒尿(圆圆经过训练已经不在屋里大小便了,有屎有尿总是憋着让女人带它出去),刚围着居民楼绕了不足一圈就碰到邻居张老太,她手里拎着一大塑料兜甜瓜,说是东边小市场拉来了一大车,不仅个儿大,尝着还香甜,也让女人去瞧瞧。女人便牵着圆圆往小市场走,眼看就到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盘着头发、穿一身宽松大花凉纱套装的中年微胖妇女。中年妇女一直在用很不一般的眼神盯着走在女人脚下的圆圆看,走到近前后突然激动地叫了两声“毛毛”,然后又抬脸用一种别具意味的眼神瞥了女人一眼。女人似乎在须臾间隐约明白了什么,再低头看看此刻正竭力想挣脱狗绳奔到中年妇女脚下的圆圆,她的心里“咯噔”了一声。“毛毛——毛毛——没错!真的是你,毛毛!”话音未落,中年妇女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蹲在了女人的面前,双手把还拴着狗绳的圆圆捧到了她肥圆的膝盖上,圆圆也猛劲儿摇着尾巴,正用小舌头舔着中年妇女的手背和胳膊,一副热络亲昵的样子,甚至还激动得甩了几下鼻子……面对横生出来的此情此景,女人似乎无话可说,她只能等着中年妇女继续开口。“你……你好,”中年妇女仿佛这下才从与圆圆的热乎劲儿中回过神来意识到女人的存在,似笑非笑地站起身来,却水到渠成般把仍拴着狗绳的圆圆抱在了怀里,“它是我丢的狗啊,叫毛毛,我都找了一年多了,没想到在这儿撞见了……”中年妇女语气黏稠,神情里裹满了喜悦和某种委屈,甚至还捎带着几分洋洋得意。惊诧之余,女人在心里憎恶起中年妇女的措辞——“都找了一年多了”“撞见”似乎在暗指女人做了亏心事把狗偷了去藏了去,怎么听都像是弦外之音……可这些只是在心里想的,女人依旧态度谨慎、语气和善地做出了回应或者说是某种澄清:“哦……前年冬天我在我们单元楼道里捡的,我看它怪可怜的,就带回家养着——不过我帮它找主人找了好一阵子,还贴了一大堆《启事》呢……”“那真是太谢谢你啦,”中年妇女突然打断了女人的话,似乎根本不想听女人的“解释”,急切地直入主题:“那我今儿就把它带回去了,”她摆愣了圆圆几下,前头后尾地撒摸了一番,“这么长时间了,你替我把毛毛照顾得这么好,我真是太感谢你啦!”说完随即摆出了一脸诚意的表情。女人的脸色很难看,她完全没有想到对方竟如此直截了当,还说得那么轻松、自然,就像是一个理所当然该被答应的请求——甚至根本都算不上是什么“请求”,更像是某种“告知”。女人有些心慌,各种想法在脑中飞速运转,却没能碰撞出恰当应对的灵感,只是面露难色地僵在那里。中年妇女看出了女人的不悦和犹豫,趁热打铁般开始诉苦:“你看起来应该比我小好几岁呢,我就叫你一声妹儿了……妹儿啊,你是不知道,姐姐我四年前得过脑梗,还有伴随性脑出血,到阎王爷那儿走了一遭,这条命差点儿就交代了!好在我俩闺女都孝顺我,她们爹走了之后,俩闺女是我一手拉扯大的,一个嫁到南方,一个在外地工作,怕我没意思,给我买了一条狗,结果前年冬天外甥带着他五岁的儿子来我家窜门住两天,抱毛毛没抱住,吧唧一声摔在了地上,可把毛毛给吓坏了,它本来胆儿就小,见到那孩子就躲着……没想到隔天我开门,一个没理乎它就跑出去了……”中年妇女一边说一边捧起圆圆,和它贴了贴脸。“那天到了下晚儿我才发现它跑去出了,之前还以为它一直消停地躲在沙发下面呢……我当时特别受不了,那个找哇……我家在北边儿的××花园,离这儿也挺远的,没想到毛毛竟然跑到这儿来了,幸亏我今儿过来办点事儿,平时我也不上这边儿来啊……”说着她拿右手背蹭了下眼睛,好像都快说哭了。“妹子你是不知道,我得过那个病捡回一条命之后,大夫千叮咛万嘱咐,说我就是不能激动,想起找毛毛那段日子我这心里就不是滋味儿啊……你就让我把它抱回去吧,求求你了,要不我给你跪下了……”中年妇女说着就要下跪,这举动倒是让女人从一锅粥的思绪里回归了理智,她蹙着眉头,弯腰扶住中年妇女,赶忙说:“大姐你千万别激动,身子要紧……既然是你家跑丢的狗,你抱回去便是……我之前一直养狗,也丢过,能体会你那种心情……”听见女人松了口儿,中年妇女一鼓作气:“不瞒你说,一打眼我就觉得你就个好人,果然没看错……今儿天热,那我就带毛毛赶紧回家了,给我那俩闺女打电话告诉她们一声,她们准也高兴!”中年妇女说完就开始解圆圆身上的狗绳。“好……那快回去吧……大姐,这狗绳你别解了,就给你了,我留着也没啥用……”中年妇女一听就乐了:“好!”
或许你能想像得到女人那天的心情。十分钟前她还牵着圆圆想去小市场买些甜瓜来吃,可十分钟后她完全忘了买甜瓜这件事,两手空空地孤零零地往回走,心里有说不出的沮丧。她很平静,打开家门后没有进屋,也没有换鞋,就僵着身子坐在门口放着的那把塑料高凳上,一坐就是半多个钟头。她想了很多:一开始是觉得那个中年妇女可怜,也替圆圆能回到真正主人的身边感到欣慰;然后意识到自己接下来又将回到从前一个人守着这个家的那种状态,要再度承受失去小家伙的悲伤,就像失去奔奔和妞妞之后那样——但好在圆圆的结局比它们好,既不是跑丢的也不是病死的,这多少能让女人心里好受一些;她还突然想到放在阳台阴凉处那一大包圆圆还没吃掉多少的狗粮——当时脑子怎么没想到呢,应该让那个中年妇女到家里来把狗粮取走,反正留着也没用,何况圆圆已经习惯了那个口味——要是那个中年妇女买了别的口味的狗粮圆圆吃不惯该咋办呢……想着想着,眼泪就不知不觉在脸上溜达起来。女人摸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一下下滑动,一张张圆圆姿态各异的照片在她面前跑马灯般晃过,直到眼泪把视线模糊得不像样子,女人的手指还在手机屏幕上不停地滑动。
女人的身心在悲伤的情绪中浸泡了两天,每天晚上关灯躺下后,只要听到一丁点声响,她都误以为那是圆圆下地去卧室门口角落喝水时四只长着圆趾甲的小爪子叩击地板的声音,甚至有一次她还恍惚着微微起身叫了一声“圆圆”——而当她想起圆圆已经不在了,屋子里其实只有她自己时,她的情绪再难抑制,唯有用夏毯蒙住脸才能坚难入睡。
女人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才开始整理跟圆圆有关的物品,她要把它们集中塞进一个隔柜里,就像在履行某种封存记忆的仪式。她一边整理一边又想了很多很多:那个中年妇女怎么只是道了声谢就轻易把圆圆给带走了?我当时怎么就那么草率?听她装腔作势几句怎么就点头答应了?万一她根本就不是圆圆的主人只是为了从自己手里把它骗走该怎么办——可圆圆确实跟她一副热络亲近的样子呀,看起来确实认识——也有可能是因为圆圆脾气随和,平时见谁都不眼生,谁稀罕它它都来者不拒——那中年妇女怎么也没留下个电话或者家庭住址?或者跟我回家认个门儿,要一个我的联系方式?她就想不到我养了圆圆这么久也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吗——都一年多了啊!为啥早不遇见晚不遇见偏得这时候让她遇见——如果她家里人明白事理,她应该会带着圆圆到这附近来找我,把圆圆还给我吧——哦,怎么会呢,她看起来也不是像是那样的人,她要是能试着替我想一想就不会那么狠心把圆圆带走——毛毛?多么难听的名字!小家伙的长相哪里能跟这两个字搭上边儿!明明“圆圆”这个名字更适合它——就算不把圆圆还给我,至少也该寻上门来向我郑重道谢吧?那样的话我就能偶尔去她家里看望圆圆了——我干嘛要把狗粮送给她呢!她对我这样残忍,我送给楼下养巴哥狗的老刘也不给她!就算扔掉也不给她……此刻的女人已然悲愤万千,之前未曾尝试挖掘的各种想法像烟花般在她脑子里想“砰砰”爆炸,她随手抓起平日里用来逗圆圆玩的那个小布娃娃,发狠地摔在地板上,再用力一点的话没准儿胳膊都能跟着甩出去。女人的悲伤混着一种被伤害后的愤怒卷土重来,她刻不容缓般抓起手机,拨通了远在千里正努力耕耘着人生的儿子的号码,一个日思夜念的声音在电波的那头响起:“喂?妈,我正准备要去开会呢!有什么事回头我打给你再说……”女人再也忍不住了,她“哇”地一声嚎哭起来,就像一个受了委屈跟父母诉冤的孩子:“圆——圆圆被它从前的主人领回去了!家里又剩我自个儿了——”“那就再买一只狗养呗,你喜欢啥品种就养啥,跟我说也没啥用啊——妈,真的先不说了,同事催我去开会了……”女人的眼泪似乎在顷刻间凝滞住,她用尽她当时所能调动的最后一点爆发的能量,近乎咆哮般对着手机大吼了一声:“你懂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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