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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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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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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的美好生活

中国作家网洪晃

咱国家,每年GDP都能增长七八九个点。要不是有好多好多人“深深地投入”了好几回,怎么会有这种盛世景象。只不过我们的投入都是非常有目的的,是追求回报的。在咱这儿,投入的人不少,哪怕是投入爱情、艺术和友谊,都能算出个内部、外部和中部的回报率,算不出来就坚决不投。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其老公是加州一汉学家,这两口子深深地在中国文人身上投入了好几回,把他们一个个弄去加州,好吃好喝,认真投入友情,有时候还搭上点爱情和色情,但是回报都不太好。就比如吧,他们把一个无名演员推荐给一个大导演,演员最后睡了导演,和他们吵翻了。还比如,他们也把我介绍给导演干个小活,结果他们跟睡导演的演员吵翻了的时候,我采取中立的立场,没站在他们一边谴责这个该死的小婊子,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总而言之,我们的投入都是有目的的。我们投入友情是为了关系;投入爱情是为了占有;投入艺术是为了成名成家。我们对回报的期望值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而一旦没有得到,我们可以坚定地放弃。在咱这,啥都有个bottom?line,如果经商,这词儿应该翻译为“底线”,是个数字概念;但对于那种对友谊、爱情和艺术追求回报的人来讲更确切的翻译可能是“屁股线”。当其期待的回报没有的时候,他的屁股就再也不会坐在你这边了。

我这辈子只上过三堂哲学课,然后就知难而退了。我当时对知识的投入很明确,就是为了文凭和奖学金。哲学这玩意儿太深奥,我搞不明白,可又怕分数太低,丢了奖学金,拿不着文凭。但这三堂课教的东西我至今仍记得非常清楚。第一堂课说的是“目的”;第二堂课说的是“过程”;第三堂课老师让每个人给自己定位是追求目的,还是追求过程。我向来力争做一个追求目的的人,但骨子里却是个追求过程的人,因为我致命的缺点就是贪玩。只要好玩我就想做,管你什么内部回报和“屁股线”,不想那么多。所以我在一个GDP增长七八九个点的经济奇迹中造就了个人财富增长率进入负数的奇迹。

我这种傻瓜不多,但还是有的,现在和我一起在大山子798工厂瞎折腾的人就是这类人。明明知道还有不到十二个月,地主就要把所有人都撵出去,现在的装修在短期内就会被推土机全部轧平,还是有人在往这里搬,还有人在装修,还有人在创作。这种投入除了享受一下过程大概没有什么别的回报了。

我倒是挺想号召大家没有目的地深深地投入一回。要知道,生活的乐趣都在过程里面,而目的只是在长长的过程之后一秒钟的高潮。

怎么遍地都是美警察

我最近快被一帮子追求“美”的人给逼疯了。

第一个是名瑜伽老师,她逼我去上课,每次看见我都是笑嘻嘻又恶狠狠地说:“洪晃,你到底什么时候来上课?”我和她住一个院子里,吓得我看见她就过马路。她是好意,她能在一个月内帮我减掉十斤肥肉,但是我怎么也跟她说不明白,虽然我挺发福的,但是减肥不在我的“任务单”的前五位。

第二个也是个瑜伽老师,我给她的书写了个前言,大致就说她的书挺好的,简单扼要,照着这种书像我这种笨人也能练瑜伽。结果前几天接到几个记者朋友的电话,上来就问:

“洪姐,减肥哪?”

“没有啊。”我说。

“别瞒着了,我们都知道你天天在家练瑜伽减肥哪。”

“真没有……”我还想辩护几句。

“算了吧,你也有权利爱美嘛,有时间聊聊。”他的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我发现你的秘密”的感觉。

我的第三个“美”警察是一个叫芳芳的好朋友,她有真正的魔鬼身材,要哪儿有哪儿,说话非常有感染力:

“亲—爱—的,”她见着我就说,“减!”

“我没事,到年纪了。”

“跟年龄没关系,减!宝宝,你原来身材多好,咱恢复,咱减!”

“我……”

“我帮你,咱俩一起去锻炼,不吃主食,不吃肉,少睡觉也管用,减!”

“那还活吗?”

现在似乎有个全民爱美运动。前一阵子我和一个客户吃饭,她是做美容设备的,跟我说中国人疯了,在最近一年多内,美容院——特别是做整容的美容院增加了几倍。据她说,韩国的整容师有一半在办中国签证,说这边要把自己模样改漂亮的人太多,生意太好做了。就在这顿饭不久,我自己的几个中年朋友居然参加了什么韩国美容团,真的去韩国把脸皮给拉了,眼袋给吸了,鼻子架直了。她们现在在街上走我大概都认不出来了。

世界上有好多国家都对美有一种疯狂的追求,大部分是第三世界。我的一个朋友住在阿根廷,她说在拉美国家,没有魔鬼身材几乎是犯罪,就连十几岁的孩子都在做各种各样的手术。如果一个女孩儿发胖,她的妈妈会找她谈话。我去过韩国,好像连捡破烂的都描眉画眼。

我算了一下,如果我按照美警察的规定去做,我每天的日程是这样的:

七点起床——两个小时梳洗、化妆。

十二点去健身房——至少两个钟头,一个钟头在路上,一个钟头在跑步机上。

下午五点钟去练瑜伽——至少一个半钟头,再加上洗澡、换衣服,又得两个钟头。

回家卸妆——洗洗弄弄,又得一个钟头。

好家伙,就这么着七个钟头就没了!我不敢按照美警察的规定去做,第一个反对的是我家杨晓平,他肯定觉得我有外遇了,要不就是得了重病。美固然重要,但是不能是生活的全部。有句英文口头禅送给美警察们和被美警察逼着为美而活的人:GetaLife。意思就是“去找点生活去”。

难得糊涂

中国人喜欢反着说话。郑板桥说“难得糊涂”那一瞬间肯定是他一辈子最清醒的时刻。

我们总说看书多的人是明白人,其实这是反话,书看多了肯定糊涂。我有两个好朋友,许知远和伊伟,是我认识的人里面看书看得最多的。就这么说吧,如果我想找一本讲老北京的书,我只需要给伊伟打个电话,马上就能获得一个至少有二十本书的口头目录,而且还带着一两句话的简介。想知道外国人又有什么新的理论,比如世界到底是圆的,平的,还是菱形的,问许知远就可以了。他不仅能告诉你关于地球的所有理论,而且都有出处,包括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名、编辑名,连标点符号都不会落下。牛吧。

但是我也能证明他俩根本不是明白人,因为这俩兄弟我还是挺了解的。

首先,他俩没媳妇;第二,他俩没发财。我们一起做“大人在说话”节目的时候,许知远说最值得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时常捧着一本书,坐在一个湖边僻静的板凳上发呆。这像明白人说的话吗?他说现在的人太忙,人如果没有时间发呆就会出问题,就没有思想了。伊伟更逗,本来身体就不是特别出色,死活要跟一个记者队去走可可西里,而且兴奋地说:“这次去,真没准就出不来了。”这是明白人干的事吗?明明知道出不来还往里面冲?还好那记者队里有个什么队长是个明白人,拦了一把,没让他去。我当时担心他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还不一定找得着第二个伊伟。

这两个读书人,一个发呆,一个找死,充分证明看书越多越冒傻气。

我看见一个数据,中国的美元百万富翁绝对人数已经超过法国了,说明我们国家还是有明白人的。但是好像我们这儿像我这俩朋友这么冒傻气的读书人比法国少好多倍,而且大家都太明白,所以没人去干糊涂事。

难怪中国人说:难得糊涂。

就这么小心眼

海归对家乡的态度分两派:大方派和小心眼派。

大方派有几个共同点:配偶是外国人、在外国公司做高级白领、或者自己攒个公司也努足了劲去纳斯达克圈点外国钱。他们对家乡的态度比较大方,敢于批判,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非常超脱地跟外国人一起尖锐地指出家乡的短处,从谁家的保姆不会扫地到满大街人随地吐痰。这里简单总结一下大方类海归的观点特征,以便识别:

1.口头禅里面少不了Local这个英文词。其原意是“本土”,但是从外国人和已经国际化的海归嘴里说出来就有点变态。经常听到这种话:“她就是Local的。”“她那出国就是镀金,其实她还是很Local的。”“现在连Local都买得起路易·威登了。”

2.家乡的女人都是妖精。特别是大方类的女海归通常这么认为。她们特别愿意为Local女人的扮相挑毛病,统一的评论是“俗不可耐”,但是也承认家乡女人是最危险的情敌。

3.在指出家乡的缺点之后,一般要补充一下其第二故乡的优点。比如“法国人、美国人、英国人就如何如何”。这就也带出这类海归大部分是欧美回来的,你就没听人说过“非洲人如何如何”。

我是小心眼派的。我们这类的特征如下:配偶是个Local,自己做公司赚了点臭钱。我们也对家乡好多风土人情有看法,但是这批评的事我们说可以,外国人说不行,站在外国人的立场说更不行。谁要是在我们面前多嘴,就会被臭骂一顿。一般我们骂人的口头禅有“那你×的干吗不回你们那儿去?在这儿待着干吗?”我们这帮小心眼的语言上也比较Local,不像大方派的海归,说出来的话我都能写出来。我们的语言经常需要X◎※#X◎代替。这些日子我的《乐》就被另一个小心眼海归批判了。

“你【※◎§‰《乐》上面怎么有个外国#※□◎○※胡说八道骂北京。”她说。

“没有啊。”我说。

“别※◎+$№,白纸黑字,自己看去。”她理直气壮。

“是英文刊上面吧?”我有点心虚,“我得骂那※◎mm主编去。”

“你最近是不是有毛病啊,那天我看见你跟××(一个大方派的海归)吃饭,她※○◎最看不起中国人。”她气愤地说。

“那是工作上的事,我没跟她一块玩儿。”我忙着辩护。

“她挑了个全世界最难看的外国人,然后天天坐那儿指手画脚说中国如何如何俗。”

我太知道她说的是谁了。那老外的模样是没法看,又肥又丑,而且还会抠鼻子,但是永远在评论Local人如何如何。说老实话,不骂这种※□○·÷№还骂谁哪?

我们这些小心眼一派就是这样的。我们自己也知道家乡不都是山清水秀,但是我们不希望别人居高临下地评论我们。这种评论不能让我们有长进,只能招我们臭骂他们一顿。我们受不了别人用一种讽刺、挖苦的声调评头论足我们的城市和同胞。我们承认这也许是狭隘的,但是没办法,我们就这么小心眼。

一类节目,二类媒体

最近和做电视的人接触比较多,学了不少东西,其中包括一些专业用语,比如一类节目和二类节目的区别。所谓一类节目就是内容要求比较高,不允许掺杂商家宣传的节目,而二类节目就是在内容里面可以直接收费做点软性宣传的节目。这里面条条框框还不少,比如一类节目里面不能有商家的地址、电话等等。

听上去好像挺有分寸的,挺能想着观众,不是一脚掉钱眼里面出不来,但是仔细琢磨就有点不对头。就比如你要报道一下北京最好的炸酱面小馆,走七八个地方,让一个小主持人来回吃了十几碗面条,让观众看得直流口水,但是死活不告诉你这些馆子在什么地方,他就不怕那爱吃面条的把电视机给摔窗户外面去?

同样的题材到了二类节目里就放开了说商家的好话,什么品位、时尚、特色、个性、豪华、高档次等字眼没完没了地来回用,当然少不了在荧幕下面跑一条联络方式。要我是商家非得吓死,从抽水马桶到高级餐厅,形容词都差不多。

其实所有媒体的编辑都有这毛病,没一个例外的,包括我们自己。一说要提供一点消费信息,编辑都咧嘴,好像有多少好的创作立刻就要被商业取缔了。法国的香奈儿品牌花了几千万美金,请妮可·基德曼和电影《红磨坊》的导演一起拍摄了一个广告片,有好多拍摄的片花提供给媒体。有个很牛的编辑说,除非基德曼亲自出马接受采访,一概不予报道,其原因是他们是做一类节目的,而这种东西属于二类。我看过一些片花,跟好莱坞大片一样讲究,和那种几万人民币一集攒出来的时尚类节目的确不一样。我相信中国的观众如果看了还是会觉得挺养眼、挺好看的。

我想好的内容,特别是消费信息,在于其客观性。说实在的,只要收钱说好话的内容都是不客观的,而只要信息是实事求是,多点实用的内容也没有任何损伤。如果我们不是把自己特别当根葱,而是想想老百姓想看什么,可能就没什么必要分什么一类、二类了。我觉得做媒体的人如果是二类的,节目就是特类的也好不到哪儿去。

关于博客

博客是个害人的东西,跟鸦片似的,上瘾。

写博客会上瘾,我刚开始是坚决不写博客的,觉得我够忙了,不用再给自己找事情。结果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总结了写博客两条上瘾的地方:

第一就是没编辑管你。这对写字的人来讲太舒服了,有点像妇女解放运动以后,女人可以选择不用胸罩一样。这当然有一定的风险,胸罩还是有校对作用的,写博客也没有校对帮你改错别字了,但也没有人把你文章改得面目全非了。

第二是眼球。不戴胸罩上街溜达的女人是为了得到注意力,写博客也是一样。很多人说,写博客是因为有话要说,但是这种倾诉欲望根本不足以让人上瘾,只有上百万、上千万的眼球才会让人白天黑夜地更新博客,从名人到老百姓都在给新浪免费上班当写手。

我们这代人就这么大出息,给点眼球,什么都好,就如王尔德曾经说过:“比别人说你坏话更糟糕的事情,就是没有人说你。”

看博客也会上瘾,原因也有两点:

一、不是所有人都去厕所里面冒着掉茅坑里的危险去偷看女人屁股,但是所有人都好看到自己不该看到的东西。我们多少都喜欢窥视点什么,不然八卦杂志不会这么火。看名人博客上瘾是因为窥视的快乐。

二、还记得你有生以来第一次破口大骂,把你不该用的词在三十秒之内全部井喷吗?博客能让你骂人,而且毫无顾虑,你是看官,没人知道你是谁。

我的书架上有一本我特别喜欢的集子,名为《抽烟、喝酒、做爱》,收集了当代文学作品里面描述以上三种一干就上瘾的事情。我想,现在再收这样的集子就该叫《抽烟、喝酒、做爱、博客》。怎么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就这么tmd好玩哪!

凹造型的八○后

对于八○后的作家我基本上不敢发表评论,一来他们的东西我看得太少,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些小毛头屁股后面居然有那么多粉丝,可以群起而攻,把我们这些老家伙开的博客都打关门了,厉害,厉害。今天我是纯属于找死,但是豁出去了,因为我刚在上海学了三个字,用来形容韩寒和Acosta再合适不过:凹造型。这词太好了,把有意塑造自己形象说得很通俗易懂,把我们这个象形文字的优越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有史以来,凹造型的作家都是明星感觉比文人感觉多一点,这就遭人恨,也遭人骂。比如TrumanCapote(电影《Capote》里面的主角,这个电影这次还拿了个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当年凹得厉害,美国大作家NormanMailer曾经骂他没话找话:“最好的作家在他最坏的时刻都比这个Capote有话说。”

GoreVidal(也是大作家,其作品《Galigula》被拍成了一个非常流行的三级片,好像中文翻译为《罗马大帝》)也说:“Capote把撒谎当成一门艺术。”

在一次作家聚会上,HaroldRoss头一回看见Capote的时候就大叫:“上帝,这是个什么东西?”

可是Capote的书卖得比谁都好,而且他的《冷血》成了以小说形式写报告文学的典范。评论家们不承认这东西跟文学有关系,但是老百姓倒是非常爱看。

比Capote更早,而且造型凹得更狠的就属于海明威了,也是遭人骂,死了以后还有作者骂他。他把自己用实际行动凹成大男人作家,打仗、斗牛、玩女人。而Max???Eastman曾经说:“海明威的文学风格就是(男人的)假胸毛。”Gertrude???Stein是二三十年代美国的传奇人物,她在巴黎的沙龙里不仅聚集了文学家,还有当代艺术的很多大师。她本人是个很严肃、较劲儿的作家,出的书都卖不好。她作品里面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她恨海明威到了给自己的狗起名叫海明威,一有人来,她就喊:“去玩去吧,海明威,凶猛一点。”

文人相轻是全世界文人的光荣传统,我觉得挺好,要不然文学青年就没热闹看了。我自己试着看过韩寒,没看进去,但是他和Acosta的博客倒是经常看。如果我想骂他们这两个凹造型的八○后,就可以借用Gertrude???Stein骂海明威的话:“发表点意见不等于文学。”但是我也可以用萧伯纳的话维护他们一下:“年轻人唯一能为老家伙们做的事情,就是刺激他们,让他们不至于落伍。”

“凹”得巴赫猜想

5月25日

大概下午。

受高人点拨,让我评八○后。看了一天小说、博客,查了一天资料,憋出来一个帖子。

5月29日

上网看了一眼,果然不得了,从来没有看见这么多骂人的评论。再往下看,已经是写评论的人互相骂,跟我没关系了。

5月31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个编导来电,对话大致如下:

编导:我们过两天做一个关于净化网络语言的节目,想在线采访你。你对在网上挨骂有什么感想?

我:很无奈。既然写东西,大概挨骂也是难免的。最受不了别人无缘无故伤害我的家人。骂我本人的无非是人身攻击,或者干脆骂大街。他们在暗处,你在明处,比较无奈。

编导:那你认为“净化网络语言”有必要吗?

我:怎么说哪,我觉得博客、网络给人一个说话的机会,挺好的。我们不会说话是因为这种机会以前没有,所以说话的素质比较低,变得不会表达观点,只会表达感情,说不出道理,只会破口大骂,这是没有思维能力的表现,说话机会太少造成了词语贫困化,突然爆发出来,肯定有不少排泄似的东西出来。但是提高素质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所以得有个过程。如果说把这个平台撤了我就不挨骂了,那我肯定还是宁愿挨骂吧。尤其不喜欢“净化”两个字,直接联想到半个世纪前,一个奥地利人要净化日耳曼民族,比挨骂要恐怖。

过了一天,编导说访谈推迟了,以后再联系。

6月2日

一看官通过朋友递话,说喜欢我的博客,但是大可不必去评小孩,很无聊。

6月5日

下午两点,和潘石屹通电话。

潘老板:你跟韩寒吵架啦?

我:没有啊,我只不过写了篇博客说八○后。

潘老板:他回了你了,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啊。

潘老板:你快去看看吧,你。

我:好嘞。

下午三点,和王小峰终于短信认识了。我喜欢他写的东西,能让你笑得肚子疼。

王:洪晃老师,我是王小峰。我们现在非常困惑你的“凹造型巴赫猜想”,您能解释一下吗?

我:你好,我是洪晃,你是哪个王小峰,我认识三个。

王:我是《三联生活周刊》的,朱伟手下的。

我:知道了,你说那博客吧?

王:是。

我:那你觉得哪?

王:我觉得你在骂他。

我:我特别喜欢你的博客,但是文章都是别人介绍的,我找不到你的博客。听说你老骂新浪。

王:是的,就是我汉语拼音的名字,然后“点”net。

我:我也不知道是骂还是捧,让大家猜去吧。

王:这就对了。

大概晚上七点,终于有时间上网,看了韩寒的博客。感觉好像他也不是100%肯定我在捧他。

这么多年,我也难得含蓄一回,就让大家都猜、猜、猜吧。

我们VS他们

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发现,美国人跟我们太不一样了。

他们的小朋友一点也不乖,根本不听话。“乖”在英文里几乎是个贬义词——docile,submissive;而“听话”二字绝对是美国女人对男朋友的要求,对孩子并没有这么苛刻。1973年我刚到美国就犯了一系列“乖”的错误,上课我们坐得笔挺,美国孩子横倒竖歪,结果老师反而问我们听课的时候为什么像僵尸一样。

我们跟他们的第二个区别在于“脸”这个字上。要脸的人跟着别人的感觉走,不要脸的人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我从小最怕给家长丢脸,十二岁出国之前大人来来回回嘱咐:千万别给国家、人民、父母和全中国的小朋友丢脸,把我们吓得,步步小心翼翼,使劲琢磨什么样的行为能够让别人夸奖我们,给脸上贴金。到了美国以后,发现他们不太讲究脸面,倒是对“fun”这个词挺强调的。我们学校的口号是:Learningisfun,家长送孩子上学告别时说:havefun,等他们长大了,连公司开个大会、培个训都要问:Areyouhavingfun?美国人对一个人最大的赞扬就是他是个fun人。

我们从小很现实,强调短期效益,小学成绩好是为了考初中,初中为了高中,高中为了大学,大学为了什么我们开始有点含糊,那就考研吧。而他们特别能做黄粱美梦,从小就开始。在家做美国梦,发明个因特网、窗户软件、苹果电脑什么的。到咱们这儿来就做中国梦,一点四亿人口左手可口可乐,右手麦当劳,脚上蹬着双耐克,耳朵和肩膀中间还夹着个摩托罗拉。

当年,这些区别多少给我们和美国小朋友的沟通带来了一定的误会和困难,但是我们马上琢磨出来一套对付方法:首先,别那么乖。完美和人性是对立的,弄个七成人性,三成完美就足够了,太完美了反而招人恨,而且还把自己累着。第二就是要时刻大喊大叫:“Iamhavingfun!”我fun,你fun,我们大家都fun,fun,fun!既给了他们脸,也给自己挣了脸,对付老美其实就这么容易。最后就是要忽悠一个梦出来,然后手拉手地说:“哥儿们,走,咱们追地平线玩儿去。”

但是现在这些区别越来越小了。我们的孩子越来越闹,他们的越来越乖。我们开始havefun,他们倒开始要脸了,我们开始追梦,他们倒变得挺现实,不追地平线了,追着“屁股线”(bottom?line)满世界乱跑。世界真的平了。

逼娼为良

前些日子,我认识的一个外国电视记者满脸沮丧地对我说:“中国媒体里面的新闻,80%是假的。”原来哥儿们被他英国老板逼得在中国到处找“带毛的”八卦新闻,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收视率。所谓“带毛的”就是小动物的八卦。哥儿们狂搜中国报纸,终于发现一条带毛的八卦:四川一个小镇上,一个女人和老公打离婚官司,原因是老公有外遇,“证人”是他们家养的一只鹦鹉,因为这倒霉的鸟居然学会了她老公半夜和情人的绵绵细语。哥儿们想,这种故事百年不遇,真是一箭双雕,既有动物,又有绯闻,纯属A类八卦。可惜不是明星,要不然就是十全十美的八卦了。于是乎,兴师动众,一个摄制组赶到一个小县城的法院门口,像当年等阿拉法特那样等鹦鹉。两天以后还没动静,哥儿们急了,毕竟他是放弃了一个正经的贪官污吏的故事来追八卦的,要是没结果回去还真不好交代,只好把报道这鹦鹉故事的中国报社记者揪出来是问。那记者满脸委屈地告诉他们,那故事是他编的,因为他的主编也追着要带毛的八卦。

窦唯的事情一出,更让我怀疑咱们这儿的新闻有多少是真的,何况我自己也被媒体骗过不知道多少次:“谈谈创意产业吧”,大标题出来又是“前妻”;“说说中国女性吧”,上来第一句话就是名门;反正扯来扯去,总归落在八卦上面。本来想写篇文章好好骂一下这八卦媒体,作了点调查,发现这八卦不仅有点历史,而且是越来越火了。

八卦报纸英文叫tabloid,十九世纪就开始有了。第一张这种报纸比正经报纸的尺寸小一半,正好是《新京报》和《人民日报》的区别。正经报纸讲的都是国家大事,八卦报纸都是家长里短,但是那时候就卖得比正经报纸要火,是正经报纸六分之一的价钱,劳动人民特别喜欢看。美国的八卦大王是赫斯特,就是电影《公民凯恩》里面讲的主人公。他是第一个把国家大事也当八卦来炒的。为了卖报纸,他曾经忽悠出一场战争。他最有名的一句话是“你给我一张照片,我给你一场战争”。这是赫斯特跟他一个记者说的。他当时在他拥有的《纽约日报》中煽惑美国跟西班牙打仗,大肆宣传西班牙人在古巴的罪恶,等到美国的军舰USS?MAINE在哈瓦那港口爆炸以后,他一口咬定是西班牙人干的,结果所谓的美国-西班牙战争就真的打起来了。跟他一比,所有忽悠都变成小忽悠了。

和八卦肩并肩成长的就是娱记和狗仔队。这娱记还可以理解,因为是报纸雇用的。可大部分狗仔是自由职业者,那可真是一颗红心为人民,因为有时候他们的开销大于一张照片能挣来的钱。中国的狗仔队还在成长,外国的已经成了系统,而且无恶不作。比如美国法律规定,狗仔队在公众地盘拍下来的照片是属于言论自由,可以随便发表。当明星躲到楼里面去,他们就恶作剧地打恐吓电话,说楼里有炸弹,或者偷偷溜进去,拉响火警,这样把明星赶出来他们就可以拍照了。够缺德,但是也够不容易。

八卦报纸和杂志从第一天开始就没有任何义务尊重事实、隐私、公正,他们存在的理由就是捕风捉影,煽风点火,弄点隐私出来娱乐大众,这是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方式。如果我们想要求八卦讲道理这纯属逼娼为良,和逼良为娼一样使不得。

我现在是彻底糊涂了,倒是想问问大家,你说这八卦该存在吗?

脑风暴

昨天从Vail坐着洛基山的小巴到Aspen,参加《财富》杂志的“脑风暴”会议。

这里开会非常认真。我的第一个讨论会是早上七点半开始,题目是“中国和互联网”。主持人是《财富》远东编辑,第一个发言的是MorganStanley的MaryMeeker女士。她的分析比咖啡因还灵,我立刻竖耳聆听。她说中国现在有几个第一:三十岁以下的互联网用户我们是世界第一多;三十岁以下的手机用户我们也是第一多,今年我们的互联网和手机用户人数就会超过美国,也是世界第一了。然而,中国整个电信工业的市场价值是日本的一半,也就是说我们的市场虽然大,但是资本认为我们没日本市场值钱。这是为什么?有三个原因:一是我们整个金融支付系统不转;二是我们政府对内容的管理没有法律化、公开化;三是我们自己在互联网上面的创作能力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大部分网站的功能,我们还是在效仿国外的。

第二个发言的是一位在中国投资互联网赚了大钱的年轻人,叫SteveJurvetson,好像他是百度的原始投资者之一。他说中国人挺厉害的,他投了一个公司从几个人,一年之内就发展成四百人,而他们作为风险投资者,也不可能挨着个儿地分析这些公司的表现,所以干脆就以多投来取代准确率上面的不足。也就是说,如果你有钱,可以到中国来撞大运,只要和几个大的就行——这战略不错,跟我妈打麻将的战略一样,多打总能和一次大的,和了就能把其他输掉的都拿回来。

第三个发言的是我十几年前的邻居和朋友RebeccaMckennin,她中文很好,我单身的时候她有个中国男朋友,我天天晚上听见他们在楼上狂欢,气得要死。后来Rebecca去了CNN当记者,上电视了。但是现在她辞了高曝光、高收入的活儿,准备到香港大学当老师,教多媒体,这点我很佩服,是很有理想的人。但是,有理想的老外对中国的印象永远不如有目的的老外对中国印象好,而大部分美国媒体从业者,特别是著名新闻媒体的记者都属于有理想的,这也就导致外国媒体对中国的报道一边倒,Rebecca也不例外。我特别怕咱们这儿说什么“净化网络”之类的事情。这事如果是必要的,也不能用这种愚蠢的说法去办,一是特别容易让外国媒体误解,又给人家一个小题大做的把柄,真是何苦;二是这种宏观的、理论的、概念的东西很难执行,有个公开的法律性的东西多好,大家一看就知道。骂韩寒敢情犯法,那就算了,别惹事儿了。Rebecca发言时间很长,我估计她说的话都属于要被净化的内容,但是由于我胆小,又比较稀罕我这博客,所以我就不重复了。但是我还是希望把这“净化”量化一下,这样我也不用这么遮掩,就这一段破字,让我足足耗了两个钟头才写完——就这一段!

然后是我和Justin唐发言。我打情骂俏地说了半天外国媒体对中国不公平,特别是最近google和Yahoo的事情弄得这么沸沸扬扬,而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对内容不采取任何控制。法国不允许法西斯网站;关于未成年卖淫几乎全球禁止。中国有自己的规定,可惜没有法律化,成了个骂中国的把柄了。Justin说了一点特别有道理的话,他说希望大家以中国互联网用户的角度去判断和报道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外国的政治观点在中国并不是广大网民关注的。这点很多老外马上挺服的,我就想,这种人怎么不拉到新闻办和宣传部去作点贡献?多有效益。

最后发言的是一位女CEO,她基本上同意我和Justin的意见,她作了个很有意思的对比,她说在接触过中美两国领导人之后,她非常肯定中国的领导人对如何利用互联网的考虑要比美国领导人深入得多。我想她是非常有资格说这个话的,因为她是布什总统科技委员会的顾问,CISCO的董事。

好啦,就汇报到这里,天啊,写这种东西比写男女关系累多了。

新世界新游戏新规则

2009肯定是个分水岭年。

老的世界在2008年里突然消失了:

首先消失的是几百年中国崇洋媚外的所谓“现代化”改革。从辛亥革命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学习洋人,先是相信医学可以治国,然后科学可以治国,总而言之,都是要为中国舶来一些西方的东西。这种思想在奥运以后应该告一段落,我们想舶的似乎都来了,其他的我们就不想要了。

其次是紧随奥运之后,那场还在发展的、惊心动魄的金融海啸,把二战以后白人们辛苦建立起来的金融系统彻底冲飞了,连百年老店都倒闭了。一直到今天,我们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美国三大汽车公司挨个儿宣布停产。

就这样,旧的世界开始瓦解了。

而新的世界是什么,我们在2009年第一本书里面开始猜测:

首先,新的世界里,中国人应该开始有了一个新的自我意识。在我们当美国最大债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开始有自己原创的价值。DeePoon在香港开的小店Dysmevas已经走出了这一步,她的店里面都是中国设计师的作品,从邱昊可穿的漂亮衣服到赵半狄半开玩笑的熊猫时装系列。这个小店小到不能把主人进的货同时呈列出来,所以,这里每两周就要变一个模样,有一个新的主题,开一个新的派对。而正如DeePoon在给自己网站写的前言里面说:“这些是我居住的世界里的创作能力和作品。”我们在新的世界里面会更加关注这些作品。原创将是我们新的世界中最重要的一个元素。

和Dysmevas一样,“变”成为新世界的新游戏,Obama以一个“变”字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新的世界需要我们随机应“变”,有些艺术家已经展现出来这种“变”的能力,×××把中国字变成雕塑和桌子,谢东把平坦的传统瓷器变成带着皱纹的艺术品,这些八○后早就开始“变”了,只是我们今天才跟上他们的游戏。

新的游戏肯定要有新规则,我们的新世界是一个资源少缺的世界,水越来越少,野生动物越来越少,新鲜空气、原始森林,甚至连南、北极的冰都在减少。

所以,新世界的第一个新规则是保护大自然原始状态——越原始越好。设计大师PhillipStarck最近在巴黎的大作——MamaShelter精品酒店就是最典型的表现,这位曾经以超多人为奢华为标志的设计师已经开始尝试用“原始”作为新创作的主题,而不变的是他一如既往的恶作剧幽默。

除了越原始越好,新的规则还有“少就是多”和“越少越好”。我们发现北京居然有一个非常精致的小旅馆,只有四个房间。这是一个完全符合新世界规则的去处,不仅保持了四合院的原始状态,同时把四间房间弄得非常精致,绝对不因为少而有缺的感觉。

可能“穷则思变”是形容2009年最恰当的成语,我们相信新世界会很精彩。

可以永远,但不一定青春

ForeverYoung,永远青春,这对我这么一个中年女人来说,是非常甜蜜的谎言。

几年前刚搬到上海的时候,和一些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一起聚会,他们提醒我说,二十年前我走进他们办公室,围巾长得拖地,一屁股坐下就开始说事情,什么寒暄的话也没有,当时他们都私下想,北方的海归怎么都这么不懂事。

前几个星期在一个活动上碰到演员黄磊,他叫我“晃姐”,我笑着说,怎么不叫阿姨啦?将近二十年前,我和一个纽约小哥儿们晚上十点到黄磊家,劝说他的父亲让刚考上电影学院的儿子先去演个电影,再去学校报到。那年,他高中刚刚毕业。

前段时间,和姜文一起做《锵锵三人行》,他说头一次见面是二十多年前,外面下着大雨,我把他揪到我妈妈家去谈事情。这件事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他说起来之后,我又想起来,他家进门右手好像有个桌子,我在那儿喝了杯茶,那时候虽然是夏天,下起暴雨的时候还是有点凉的。

我自己翻阅着几年以前我女儿的录像和照片,那时候她连爬都不会,今天她已经到处乱跑,而且咿咿呀呀开始说话了。昨天来了一个朋友,小家伙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进门,突然大声说:“叔叔有洞!叔叔有洞!”一只手还直往上指着人家裤裆,把客人弄一个大红脸。送完客我问我妈妈,我小时候是不是也这样,她想了想说,那时候我们都在五七干校。

人都会老的,明智的人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保留青春,而是去保留生活中值得回味的点点滴滴。永远青春,生理上是不可能的。而所谓AgingGracefully(优雅地老化)可能比拼命要留住必须消失的东西要明智一些。服老是好的心态,而强迫自己年轻是很窘迫的事情。

想一想,连毛主席都挺服老的。他说青春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而由此“世界是属于你们的”,是年轻人的。萧伯纳曾经感叹说:“青春为什么要浪费在年轻人身上。”他也服老,就是心态还没有毛主席好。王尔德的《格雷先生的肖像》(ThePictureofDorianGrey)讲述了一个永远青春的故事,而其目的是说,永恒的青春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二战以后,法国政府调查香奈儿小姐和一个德国军官的一段情事,当问她为什么和德国人有染时,四十多岁的香奈儿回答道:“在我这个年纪,如果还有男人喜欢你,你已经不再考虑他拿的是哪国的护照了。”美女,特别是聪明的美女,都知道如何向年龄妥协。

我认识一个美女,她说只要出太阳她尽量不出门,怕自己晒黑了;笑的时候她尽量不眯眼睛,为了防止眼角有鱼尾纹;她根本不知道红烧肉是什么味道,因为她很有毅力地在保持自己的身材。她自己开玩笑说,等她死了,墓碑上应该写着:某某某,由于怕老所以未老先死了。

我们要保存的东西很多,但是青春是最不值得花工夫留的,因为根本就留不住。

满大街的包法利夫人

Flaubert的包法利夫人是个典型的高不够、低不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用上海话说,就是很“作”的女人,用北京话说,就是个“不省油的灯儿”。

这种女人在GDP增长非常快的时候繁殖得厉害,现在很多中国男人身边都睡着包法利夫人,或者潜在的包法利夫人。除了快速的经济发展,养殖包法利夫人还需要一个大环境。首先,包法利夫人出生的小县城要达到小康生活水平——旅店得有四星级的,超市至少是华联的,还要有七八个卡拉OK和足底按摩。然后,一定要有小资的精神境界——不现实的爱情观,对社会地位无休止的向往,以及大量时间在网上阅读爱情小说,保证包法利夫人长大以后可以去狂爱自己搞不明白的东西,比如:艺术,或者男人。再然后,周围一定要有个大城市,一个大染缸,什么鸟都有的大林子。当然少不了商城、豪华餐厅等等必要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济发展很快,每个大城市周边都出现了有别墅区的卫星城市,我们现在的环境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包法利夫人养殖基地。

在小说里面,包法利先生是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工作努力,要求上进,就是比较闷。他们住在离巴黎不远的一个三级城市,大概也就是苏州到上海的距离。如果我没记错,包法利夫人刚开始还是挺满意自己的小日子,也很会操办一个家。后来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在巴黎的艺术家,而命运由此转变。故事如果是在今天的北京,我想包法利夫人应该住在天通苑那边的别墅里面。她在北京城里偷情可以坐新开通的五号线,在东四下车,跟情人先去看个美术馆的画展。她可以把车开到天通苑停车场,只要支付两元人民币,爱停多长停多长,然后坐地铁进城。我估计这可以是五号线非高峰时间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还有很多品牌都应该是包法利夫人经济的受益者:比如那个叫LaPerla的内衣品牌,谁会买好几千元的内衣伺候一个已经为了养家累得没神儿的丈夫?任何包法利夫人都知道,就是穿上再性感的内衣,老公看见说的一句话肯定是:“多少钱?”这种内衣只有情人知道怎么欣赏。另外就是L’OCCITANE这样的全身护肤用品,也需要包法利夫人带动一下他们的全身护理系列的销售额。职业妇女就注重把脸保护好了,对身体比较忽略。她们没有时间邂逅,就是有,一般也是工作上认识的,都是大忙人,能忙里偷闲邂逅就不错了,也不管那么多,没工夫看那么仔细。艺术家和包法利夫人没有正式职业,所以可以花一个下午欣赏彼此的皮肤,有护理全身的需求。完事之后还可以一起泡个澡,回味一下。澡缸边上的蜡烛、水里面的橄榄精油都是越贵越好。

包法利夫人消费能力还是很了不起的,中国大城市旁边有那么多的别墅区,每一栋里面都藏着一个。唯一的问题是艺术家情人,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最近中国当代艺术太火,艺术家都成了大款,没有人再渴望一个包法利夫人的救济和缠绵,追他们的人太多了,他们自己的老婆都可以当包法利夫人了。

以贵族或者文化人自居的总是看不起包法利夫人这样的女人,住着别墅,浑身名牌,附庸风雅。但是要是以亚当·斯密的角度去看这些女人,她们真是消费经济的栋梁。在中国,我倒是觉得我们应该鼓励包法利夫人现象,一是带动消费;二是我们的文化事业从业人还是有一批需要资助的;三是她们的丈夫大概也没那么老实,所以不当白不当吧。

读书无用论

有一次,一个女主人在一个大型晚会上精心安排一对男才女貌坐在一起,想让他们邂逅一下。男的给女的让了座,然后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女的非常自豪地亮出世界名牌市场总监的头衔。

男的说:“噢,你是卖包的。”

“那你是干什么的?”女的反问。

“我是哈佛商学院教授。”男的非常自豪地自我介绍道。

“噢,”女的说,“不就是个教书的嘛。”

这一晚上,男的再也没跟女的说话,女的再也没看男的一眼,女主人也悄悄跟我们发誓,再也不乱点鸳鸯谱,吃力不讨好。

过了一个星期,女主人接到教授很沮丧的电话,他汇报道,冤家路窄,他居然和“世界名牌”同一个航班去上海,名牌经理当然是浑身名牌进了公务舱,而名牌大学教授却灰溜溜地坐到后面的经济舱。教授说,他太受刺激了,将来他养了女儿,一定不让她念书,让她卖包去。

从那以后我一直在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读书是否有用,二是我到底算不算一个读书人。我在大学里面是个不好不赖的学生,所有成绩都是良+左右,刘索拉说她在音乐学院读书的时候和我一样,所以有个“良上君子”的美名。

工作以后非常忙,没时间抱着书本瞎看,但是又特别怕别人看出来我不读书,所以就养成了看书评的好习惯。《纽约书评》是我的秘密武器,不仅知道很多书的内容,还偷了很多大腕的观点,在鸡尾酒会上绝对可以装大孙子了。就比如《世界是平的》这本书出炉后,好多朋友是真的一页一页、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了,我就看了一眼书评。在一个非常大尾巴狼的派对上有人聊起这本书,我很随意地说,世界要是平了,那共产主义就到来了。旁边的人都觉得我很深奥,除了看过《世界是平的》还研究过《共产党宣言》,给大家留下了良好的读书人的印象。而事实上,这是书评上看来的观点,我就是巧妙发挥了一下,我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还好话题很快转移到如何在北京炒房地产,不然我这伪读书人就露馅了。

我年轻时候认识一个读书非常多的男孩子,他很刻意地不修边幅,瞎子都能看出他是个知识分子。他随时随地在看书:马桶、床头就不用说了,他能做到坐车看书从不晕车,做爱看书照样高潮,可以说练了一身看书的功夫。这人现在得有五十多了,最近听说他从写自己的书堕落到给老板写传,从被两三个比他小的女生伺候,到伺候一个比他大十岁的老女人。我已经多年没有见到这个人了,但是如果这些都是真的,那读书的长期效益还是挺值得怀疑的。

我老觉得这盲目地读书没啥用,看完书倒背如流是知识消化不良的表现,就跟吃了一顿大餐以后抱着马桶呕吐一样,那营养没吸收进去。一天到晚嘴边挂着名人名言的大概都是有消化问题的人。

至于卖包的和教书匠的故事,最近听说他们又邂逅一回,还是在飞机上,都在头等舱。教书匠拿到终身职位,因此也开始穿戴国际名牌了,而卖包的去上了个EMBA,回来也升为品牌经理了,两个人在飞机上聊得非常投机。

革命就是不请客吃饭

我家饭桌后有一排霓虹灯:“革命就是请客吃饭。”有一次一个电视台借我家拍东西,拍完以后导演打电话跟我抱怨:“晃姐,你那霓虹灯可把我害苦了,我还以为就是毛主席那句话,谁知道被你篡改了,让我们制片看出来了,只好把所有霓虹灯的镜头全剪掉。”

我觉得这个制片过于敏感,毛主席他老人家一定理解我为什么把“不”字去掉,因为现如今,饭桌就是沙场嘛!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毛主席当年说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一种比喻,因为当时在延安闹革命没好东西吃,肯定有同志叫苦叫累,在枪林弹雨中精神不集中,满脑门子红烧肉什么的,哪能不叫领导替他揪心嘛!所以要提醒大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要打江山,就必须有吃苦的毅力。

而现如今,请客吃饭已经绝对不是老革命偷偷向往的有吃有喝的好日子。饭桌早就变成了沙场,抢生意,赚大钱,怎么少得了请客吃饭这个环节。和打仗一样,吃饭风险很大。我听说一家名牌酒举行过一次盛大的晚宴,招待各路名流,结果不知道哪道菜不是太新鲜,各路名流半夜两点在医院急诊室又汇集了一次,个个穿着睡衣,捂着肚子排队打点滴。其他风险还有饭桌上说错话,这种错误是我经常犯的。有一次在一个饭桌大讲二奶的笑话,结果是我那一桌都是二奶。还有就是请错人,也是我经常犯的错误。比如我以为张三是腰缠万贯的市场部经理,结果吃到一半才知道他的市场经费已经被砍掉一大部分,或者干脆,这人已经辞职了。这要是打仗的时候,就等于带着部队攻了一个没有敌人的山头,还浪费了很多枪支弹药,多丧气的事。所以,时代不同了,革命方式不一样了,现在请客吃饭就是为了革命,为了发家致富,翻身做主人。

这点道理,有的外国人早就搞明白了。八十年代中,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当差,我的老板虽然是个美国大妞,但是精通中国饭事,经常为了革命大摆饭局,是她给我上了吃饭的革命意义启蒙课。她每次请客都亲自排座位——什么级别的美女,配什么级别的关系户;亲自定菜谱——什么价格的佳肴配什么大小的买卖;亲自定酒水——什么度数的酒配签合同时对方所需要的糊涂程度。这些她不仅了如指掌,而且有神仙般的第六感,每次重要的饭局她都亲自当翻译,一边是外国CEO,一边是中国部长,她笑眯眯地给他们当翻译,说的其实跟两个人的原话毫无关系,基本上属于她自己自说自话。我第一次纠正她,被她臭骂了一顿,她虎视眈眈地看着我说:“我要是把他们说的真翻译给对方听,还可以签合同吗?”也是,从此以后我也学她那样当翻译,以至于有一天一个外国人问我:“我就说了一个no,你怎么翻译了十几分钟啊?”

我想都没想冲他说:“你懂什么,中文里说no可复杂了。”

想想我已经“革命”二十多年了,吃了无数顿饭,可以说是久经沙场了。最难吃的是一次为了谈奶制品合资吃一桌“全奶席”,居然道道都是甜品,最后一道是冰淇淋饺子。最恐怖的饭局是在原来北京动物园里开的餐厅,主人居然非常自豪地说,我们今天吃的都是昨天刚死的动物,外面绝对吃不着。结果没有一个人敢动筷子。

想了想,今天真的要是有革命举行就是罢吃,就像解放前工人罢工一样。像我们这样的“老革命”,天天想回家喝粥。显然,我们的革命毅力在逐日递减。如果我们真的要闹革命的话,大概就是不吃不喝,哪个做买卖的敢说我就是不请客吃饭,那才叫牛。也许,我也应该把墙上的语录改成“革命就是不请客吃饭”。时代变了,革命需要真的不一样了。

牛主编

干了将近十年刊物我才悟出来:在杂志社最牛的还是主编。出版人虽然是发工资的,但是实际上就是给主编擦屁股的。主编越牛,出版人越。

《财经》很牛吧?那是因为胡舒立是非常牛的主编。我其实是个爱说话也能说话的人,但是看见胡主编我就全歇菜了。初次跟她见面,我真的是怀着非常崇拜的心情:“久仰,久仰!”我说。

“你就是洪晃啊?”她回答道,“你还瞎弄什么时尚杂志,到《财经》来给我拉广告吧。”

《财经》杂志是金融界最好的八卦杂志,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要是想看看谁出事了、怎么出的、还牵涉到什么人,他是肯定要买《财经》才看得到那么好的报告文学,也就是外国人说的investigativereporting。我最尊重胡舒立的地方是她所有八卦都是有出处的,而且是证实过的,她可能是中国唯一去证实自己信息源的主编。就这样,她的出版人肯定不好当,听说《财经》专门有人拎着公文包踏遍祖国大地的上市公司和金融管理机构打圆场,还好都有出处,所以也无可非议。

《三联生活周刊》是另外一本很牛的刊物,其主编朱伟,虽然是上海男人,但是早就放弃了上海男性细腻、缠绵的特色,换上了一副“混不吝”的北方风格。我头一次被他骂是因为我骂他,他给我介绍了一个不靠谱的编辑,我以北方女人的泼辣骂他,他非常麻利地回答说:“×你大爷,你TM什么狗屁杂志就配什么狗屁编辑呗!”最后一次被他骂是最近给他打电话,请他刊物中评论一下王家卫导演的《蓝莓之夜》。

“我×,”朱伟说,“你现在已经堕落到公关了?!”

“那×××的电影你们不是也上封面了吗?”我好声好气地说,一点都不敢再开骂,骂不过这个上海男人。

“那TM是我的耻辱!”他吼道,然后就把电话“咣”一声挂了。

好的主编是有原则的,这点我清楚也非常佩服,干长了时尚类刊物会忘掉一个主编最核心的东西,也会被广告客户磨合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新周刊》自己给自己做的广告上说:新周刊——观点供应商。牛吧?而他们也的确做到了。我喜欢他们历年来的观点:

“狗日的户口”——我深有感触,最近给我女儿办户口,天天嘴里嘀咕:狗日的……狗日的……

“一种毒药叫成功”——太对了,我宁可人家说我吸毒,也不愿意人家叫我成功人士。两者都有可能进监狱,我想想,跟吸毒的关在一起——比如张元,总比跟行贿受贿的亿万富翁和前政府官员,比如陈良宇和周什么人,关在一起更酷一点。

其实我想说的东西是很正经的:作为主编,必须重视出处、实事求是,不能胡编乱造;还要有自己的立场,不能什么都上,给钱也不能什么都上;要有观点,别总是风花雪月的,浪费笔墨、纸张,说一通废话。牛啊,但是也得牛得有道理。大道理能这么打情骂俏地说出来是不是也算很牛×啊?

劳动真的很光荣吗?

劳动是人类过于赞赏的活动,我没有听说任何人因为劳动而发财,更没有听说任何人因为劳动而更成才。倒是经常有人因为太喜欢劳动,以劳动为荣,最后活活给累死了。所以劳动到底是不是光荣,咱们得两说着。

首先,劳动光荣是西方的说法,在基督教里面,上帝会让所有爱劳动、勤奋、刻苦的人死了以后上天堂。美国人所谓puritanic价值体系更是百倍赞扬劳动者,好莱坞电影中勤奋的人总是有好报的,迪斯尼从动画片开始教育孩子爱劳动,都忙得跟米老鼠似的。在外企,特别是很有名的外国大公司,外国老板总是在给中国员工洗脑,先是教育你什么叫本公司的“workethic”,其实就是我们说的工作态度,口口声声说是我们对消费者负责,实际上就是怕中国人不好好干活儿。除了工作态度,外国老板还有很多“胡萝卜”在中国雇员面前晃来晃去——出国培训、晋职晋薪、年底奖金等等,这都是外国人发明的诱惑人多劳动的手段。而实际上,只要你进了一个大外企的办公室,你就会发现,那中国雇员一个个忙得跟蚂蚁差不多,可是那些老外管理人员都优哉游哉,有的在上中文课,有的在看祖国的报纸,还有的干脆锁了门跟自己某个漂亮下属干起来了。所以劳动光荣,是剥削者、管理层说给劳动人民听的,谁信谁傻逼。

和西方人相反,中国儒家传统从来没把劳动当回事情。我们认为最高尚的事情是当官,劳动是平民百姓干的事情。有出息的人都要念书,考状元,拿俸禄,吃皇粮,这才是最大的光荣。我忘了孔子那句话是怎么“曰”的来着,反正是说,君子就是饿死也不能劳动,读书人宁可清贫,也不能去当劳动人民。这才叫有点读书人的风骨,不能为半斗米折腰。

本来我们这种风骨保持得很好,我前几天去了一次公证处,发现我们的优良传统在这个单位还在继续着:门上写着八点开门,我和所有工作人员几乎同时进门,我坐下等着,他们就开始拿着大雀巢瓶子倒茶,还有的在电话上聊天,还有的在琢磨中午叫哪家的盒饭。还有两个没睡醒的,干脆趴在桌子上接着睡觉了。他们不是蚂蚁,他们过的是人过的日子。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模,劳模是不用参加科举的状元,他们没上学,但是也有吃皇粮、当部长的希望。但是毕竟这不是正道,所以几千个劳模里面也不一定出一个部长。今年人大出现了打工妹和民工的代表,这太不容易了,这就跟劳模当部长一样罕见。

在中国,有一批女性是很清楚“劳动”是干不出什么成就的,什么西洋的“职业女性”对这些聪明女子毫无影响,她们坚信,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一心要找一个有钱的丈夫,逃避劳动。其实,她们从事的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职业,只不过是上夜班的罢了。以为这么容易就可以逃避劳动太幼稚了。

那到底什么样的人不用劳动哪?只有一种——贵族。他们祖宗三辈都累死了,财富堆成山,所以他们就可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了。罗素在他《赞扬闲》一书中说,在英国,贵族都抽着雪茄、喝着ports,谈论着劳动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他们这么说就是为了让他们的佃农接受这种热爱劳动的价值观,保证他们可以永远享受别人的劳动果实,在别人耕耘的时候,他们在晒太阳,吃野餐,调戏女孩。

所以在过劳动节的时候,大家千万别劳动,一定去享受一下生活,假装我们都是贵族。

祝大家节日快乐!

事儿妈

Dramaqueen翻成中文是“戏剧性的女人”,但是这个翻译真的不能表达英文的全意,只是把表面的意思说清楚了,深层的东西没有表达出来,比如drama还有一层歇斯底里的感觉、没事找事的意思,何止是戏剧性;而Queen其实并不是女皇,都不一定非是女的,实际上是事儿妈。

说白了,一个Dramaqueen就是一个歇斯底里的事儿妈。

其实这些事儿妈是中庸社会里原则性比较强的女人,而且是勇于为自己的原则去闹事儿的女人,有革命烈士的一根筋精神,如果使用得当,那基本上是一群勇士。设想《集结号》里面的战士都是歇斯底里的事儿妈,敌人早吓跑了,死不了这么多人。

中国社会实在太喜欢中庸,所以事儿妈总是不得宠,老板不重用、同事不搭理;女人不爱跟她玩;男人不爱跟她睡。而这些事儿妈越孤立,原则性越强。我还是很喜欢这些事儿妈的,因为做人还是应该有原则的,哪怕反应过激,也比那些滚刀肉要强。

最近我和歇斯底里事儿妈走得比较近,总结出来她们的一些优点,和大家分享一下:

敏感:

事儿妈们都很敏感,特别是对男人。她们其实很希望男人注意她们,但是她们的想象力太丰富,所以要格外小心。我有一次和自己公司一个事儿妈在星巴克一起排队买咖啡,她告诉我她很可能会被一个新来的外籍同事性骚扰,而且这件事情随时可能发生,她已经处在一级战备的精神状态。我被她说得也有点紧张,都不敢喝咖啡,买了杯水果茶,分手前很认真地问她,这人叫什么,她理直气壮回答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跟他说过话!”

“那你怎么知道他要性骚扰你?”我惊奇地问。

“你看他瞧我那眼神还不明白?!”她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要面子:

和事儿妈共事是很恐怖的事情,她们的情绪随时可能爆发。说实话,昨天我就被一个事儿妈臭骂了一顿,她说我是个asshole,不专业,不尊重她,还说我是事儿妈!最后她叫我滚蛋,却自己扬长而去。可是昨天晚上她本应该在我家吃饭的,她还在五星级酒店买了高级食品。晚饭前她给我发了个短信,命令我自己去取她买的食品,她不来吃饭,因为她再也不想见到我。我去拿的时候发现她居然还把钱付了,我很感动。今天早上又接到她的短信骂我是二百五,我回她一个短信说她买的鹅好吃极了,谢谢她,她回了一条短信说:“FuckYou。”

好打抱不平:

事儿妈,事儿妈,肯定是没事儿找事儿的,打抱不平就太对她们路子了。我遇见的事儿妈个个好打抱不平,以前只是跟我唠叨一下,自从我写了博客以后,就变得很复杂了,她们经常给我打电话说:洪晃,你赶紧写篇博客骂张三,他欺负人!我只好婉转地说,张三我不认识,也不好随便骂人。然后她们会游说我半天,弄得我没办法,我只好说,那我说是你要我说的可以吗?她们就斩钉截铁地回答道:“那怎么行?!我又不认识他张三是谁!”

敏感、要面子、好打抱不平都是优点,就看你如何去左右这一切。就比如你是个老板,用个事儿妈当秘书很靠谱,全公司发生、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情都了如指掌。我的助手是一个最不多事的好孩子,结果我们公司发生的所有八卦事情我都一无所知,以后一定要用个事儿妈。现在我准备提升她当干部,再找个事儿妈当助手。跟事儿妈交朋友要经得起大风大雨,不要太计较她们的脾气。事儿妈爱面子,到最后还是你占便宜。就拿我昨天挨骂的事情说吧,一觉醒来,人家还在生气,我却还在擦嘴上的油,你说是不是我更合适?至于好打抱不平这一点就太有利用价值了,她能把她周围的所有关系都忽悠出来为你说话,你不是赚大发了嘛!

所以我们不要嘲笑、回避歇斯底里的事儿妈,她们都是有原则的好人,就是脾气不好罢了。说实话,我们社会里要多点有原则、爱管闲事儿的人有啥不好?不就是脾气大点嘛!你说是不是?

二十一世纪传教士——于丹、Acosta和琼瑶

三件事碰到一起了:一个是给博客大赛当评委,没时间写博客了,所有时间都用来看博文,看到眼睛酸疼为止;二是我周围信教的朋友越来越多,就是跟不信教的聊天,也总有一个人说:咱现在缺点儿信仰;三是实在不习惯上海的黄梅天,又闷又热,这种天气下,我的脑子就坏损了。

也就是说在我脑子不转的情况下,在每天看三十个博客还要记点笔记的情况下,在闷得喘不过来气还得听别人唠叨信仰问题的情况下,我突然悟出来于丹、Acosta和琼瑶都是靠写当代的道德经出名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传教士。

先说琼瑶阿姨,从八十年代开始就谈论“爱”经,到现在信“琼”教的人已经非常多了,老的“琼”教徒都已经爱得有点疯疯癫癫的了,年轻的说话也绝对不得了,戏剧得一塌糊涂。就拿我看的博文里面,一眼就能看出谁是“琼”教徒,他们一说到男女情感的时候,都会坚定不移地给爱情下定义——是火、是水、是土、是泥巴,还得再戏剧一把——爱要惊心动魄、爱得海枯石烂、爱得死去活来。信“琼”教的人像穆斯林极端分子,非得弄得很绝对才算是真的。这很恐怖,反正我看见这种爱得死去活来的都一律躲着——爱情恐怖分子,被他们爱上算你倒霉。

小A的文字我还是头一次仔细看,属于韩寒类文字的解药。不冷、不酷、充满了对生活的愿景和希望。记得曾经和一个做农村工作的国家干部聊天,他问我每天干什么,我说卖广告。他笑着说,“我也是做销售的。”

“你卖什么?”我惊讶地问。

“我是卖希望的。”他回答道。

小A也是卖希望的,但是手段像东方的佛教,讲究个悟性,啥东西都不说满,自己琢磨去,虽然有点云里雾里,但是还是挺舒服的。如果官方报纸的社论能写成这样子,愿景和希望一定会畅销。

于丹老师的作品已经家喻户晓,唯独我没看,很惭愧。说实话,我对《论语》很无知,我只知道,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或者“唯女子小人难养也”之类的文字,我唯一的阅读心得就是“你大爷”三个字。这当然充分反映了我不学无术的本色。我相信《论语》是中国哲学的经典就像我相信《圣经》是西方文学上一部巨作一样,看是应该的,但是里面的东西已经过时了。别跟天主教那么教条,都2007年了,还在跟安全套过不去。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强大的主流意识影响下,我还是在当当网上买了一本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准备学习一下。

有个学者曾经跟我说,人的道德观念不是社会和学校的责任,是家庭的责任。这话细琢磨一下挺对的,开放的社会需要多元化,完全统一的道德观念对社会没多大好处,还是靠法律吧。这不,要是我当家,这“琼”教的人还怎么过啊!所以还是多元化吧,只要大家都有点家教,我想我们都可以“不亦乐乎”啦。

情人不过节

几年前,卡地亚公司委托我们做一组有关“情人节”的采访,我们的策划是采访十多对名人夫妻或情侣,让他们挑一件卡地亚的珠宝或手表作为“情人节”的礼物给对方。大部分人都很配合,只有一对非常前卫、非常受尊重的艺术家夫妇虽然接受了采访,但就是不配合。

“只有没有想象力的人才需要用珠宝表达爱情。”这是艺术家的回答。

我们的编辑非常为难,来回劝说,哄他们说点关于“情人节”的事情,让他们随便点个简单的礼品,但是这对夫妇——特别是男的——坚决拒绝合作。而他夫人是那种夫唱妇随的,只要丈夫不松口,她也不愿意帮我们的忙。编辑实在没办法,想起来我似乎是这对夫妇的朋友,只好恳求道:“晃不是你们的朋友吗?你们这么说,她怎么跟客户交差啊?”

“你别把晃想得那么俗,”我的这位不合作的朋友说,“她会理解的。”

最后,编辑只好非常沮丧地回来报告,说任务没有完成,要再找一对夫妇才行,还把这位艺术家说我“没那么俗”的话都转告给我了。

我听了以后有点哭笑不得,一方面这朋友还是非常了解我对这种节日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够能刁难人的。我最后决定实话实说,给客户打了个电话。

“他说只有没有想象力的人才需要珠宝表达感情,”我一五一十地交代道,“我不能改他的话,他也不让删,要不就换个人。”

“不用了,”客户的公关经理想了想说,“就这么登好了,这也是一种观点。”

我很高兴,看来客户也没那么俗,没那么商业。

我这辈子谈过不止一次恋爱,但是没有过一次“情人节”。在我的记忆中,年轻的时候,如果恋爱了,天天都在过“情人节”。周围的世界都消失了,眼前的恋人就是所有,其他都不重要。我还记得谈恋爱的时候不希望有任何干扰,不接手机,不上班,不见朋友。在这种情况下跑出门去买点花、巧克力或者一大钻石戒指似乎真是有点多余。我的任何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做了,我会觉得这个人很假,而因此干脆吹了。当然,这只是我。

年纪大了以后有了个很稳定的关系,也觉得没必要一到2月14号就非得买点东西,出去吃顿饭,抱一堆花回家。这时候如果两人能在厨房里一起做顿饭,聊会儿天,没大没小地闹会儿就挺好的,忙里偷闲也算生活了一下。当然,这也只是我。

我成长在一个简单的年代,有比较简单的表达方式,爱情似乎不需要节日,只需要一个假期。对我来讲,“情人节”真是多余的。

但反过来想,百忙之中,有个节日提醒大家去恋爱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们生活在卡通时代,一切需要形式、夸张,有点节日把大家的生活规划一下。今天是开PARTY的日子,明天是回家的日子,后天是谈恋爱的日子。周一回家做饭,周二上床做爱,还找个PALM都记下来,免得忘了,也好,也好。在我眼里“情人节”是个卡通节日,每个动作都是被策划出来的。但是这总比忙得忘了谈恋爱强。

老不死的爱

就不说是谁了,反正有这么一对情人,分别二十五年后又一起吃了顿饭。两个人相好的时候是想入非非的学生,二十五年后是开始考虑退休计划的中年人。二十五年期间,两个人没有任何的来往,什么见面、电话、书信、E-mail一概没有,就跟对方死了一样,居然,饭吃完之后俩人又找着感觉了,老不死的爱又回来了。

我喜欢这种纠缠不清的情感。这种说不清楚的故事是我们黑白生活中的色彩。在活得非常现实的岁月里有这么不实在的感情是件非常珍贵的事情,找点感觉太不容易了。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会给我们带来好看的电影、好读的书、好听的歌。我最喜欢的一首JoanBaez的歌就是纪念她和BobDylan一段藕断丝连的感情。六七十年代,这两个人是美国音乐界最有影响的歌手,我是唱着他们的反战歌曲和民谣长大的,至今,我都认为我根本上其实就是个嬉皮。许多年以后,我和几个中学同学去听JoanBaez的音乐会,我们就是想怀旧。记得那天去的时候就听说可能Dylan会来,大家都为这个悬念兴奋。Baez唱完第三首歌,声音有些颤抖地说:

“I’llbedamned,lookwhatthewindbroughtin。”(真见鬼,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突然,BobDylan顶着一头乱头发在台上出现,抱着个吉他,坐在Baez身边,观众疯了,高声欢呼,两个人又在一起唱了首BlowingintheWind,所有人都被记忆泡酥了。这首歌唱完,BobDylan就走了,Baez眼泪汪汪地接着唱她自己写的歌。这是我听到把藕断丝连表达得最直白的歌词,我相信唱出来是需要勇气的。我的翻译不是最好:

真见鬼/你的幽灵又现/也不奇怪/正好今天月圆/你打来电话/我坐着一动不动/两手抱着话筒/听到几个光年前熟悉的声音/又要彻底栽进深渊。

我记得/你的眼睛比湖水更蓝/你的诗歌更糟糕/你说/你从哪儿打来/西部的一个公用电话/十年前我送你一对袖扣/你也送了我点什么/你我知道记忆带来什么。

生锈的钻石/你到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传奇/一个没有被腐化的奇迹/一个原创的流浪汉/你漫步到我的怀里/一时似乎漂失在海上/女神把一切奉献给你/就是站在半个贝壳上的那个姑娘/她能保护你,不让你受伤的/我又看到你站在落叶中,雪花在你的头发上/我又想起你在华盛顿广场那个破旅馆窗边的微笑/我们的呼吸像一片白云,缠在一起,舍不得消去/对我来说,我们当时可以完美地死掉/现在你说这不是怀旧,那就再帮我找一个词/你这么会弄词的人,还这么善于把一切变得模糊/我急需一点模糊,因为过去突然太清楚/是的,我还是放不下/如果你又带来生锈的钻石/我所欠的已经付清。

我们故事里的两个情人也想洗掉钻石上面的锈,跑到一个很冷很冷的地方,在星星下面再看一遍他们的钻石有多亮。但是毕竟二十五年过去了,两个人都有了牵挂,虽然来回组织、计划了无数回。机票订了又退,退了又订,最终还是没有启程,只是一个月的E-mail快够一本小说了。据说其中一个人把这首《生锈的钻石》听了整整一百三十六回,然后决定钻石的锈还是留着,老不死的爱不用太近的距离也会发光的。

睡多少男人算“值”?

一个多月以来,我和张小姐一直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正常女人这辈子到底能和多少个男人发生关系。事情是由于有人自告奋勇地坦白曾经有过上百个情人,让我们都大吃一惊。张小姐首先认为这完全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是专业人员。我半信半疑,总觉得有时候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张小姐对我这种态度有两个字的评语:傻帽。她对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有让我非常佩服的、理性的、数学的、逻辑的判断。

“咱们这么算吧,”她说,“你认为一个女的多大开始交男朋友?”

“十六七岁吧。”我说。

“那她性生活最活跃是什么时候?”她接着问。

“大概应该是大学时期。”

“那好,大学有几年?”

“四年。”

“四年,一共四十八个月。如果你要是有上百个男朋友,就说明在这个阶段你至少要完成……咱就说百分之八十吧,就是八十个,平均每一个月零三天你就要交一个男朋友,这可能吗?”

我的数学很差,还在准备脱了鞋,掰掰脚指头数一下,张小姐已经下了结论:“这纯属于瞎掰。”

“你真不能把女人的约会高峰都放在大学时期,”我说,“现在有很多单身女人,就像《欲望都市》里面那样。”

“那不是编的吗?”

过了不久,我看了一本书,书名为“TheSexLifeofCatherineM”,书的作者是巴黎的一个艺术评论家,女的,六十年代性解放闹得欢的时候她非常大胆地去体验了各种方式的性生活,书的头一章为“Numbers”,就是数量的问题。该女人实际上已经记不清楚她和多少人有过性关系了。她自己说有很多人她根本不知道姓名,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互相交流过,所以对她来讲,“无数”这两个字是很对的。

说老实话,书写得有点枯燥,几乎毫无半点情绪和感情地叙述了她的性历史,有点像医学著作。看完第一章我就看不下去了。我发现虽然我们永远对这种数字好奇,但是好像这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当我们把这些数字倒出来的时候无非是想给人们留下一个印象,说上百的那个想让我们知道她是有经验的、成熟的、老练的;说零的那个是要告诉我们她是单纯的、清洁的、有贞操的。这是一个数字游戏,其目的是告诉我们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有必要给女人们写出一个数字解说图,如果再要用数字表达她们的性观念可以参考使用:

0=白活了

1=亏

2-3=传统

3-5=正常

5-10=够本

10-15=有点忙

15-20=有点乱

20-30=有点累

30-50=过于开放

50以上=完全瞎掰

所以数字是应该根据你所需要的东西营造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个似乎科学,而实际上极其没有用处的东西。

数字不仅在性方面不能说明问题,在出版方面也不能说明问题。所有刊物的出版人都会非常富有想象力地把发行量理想化地夸大;所有书商都会在作者面前富有现实主义精神地将发行量缩小,实际上都是为了利益,为了得到什么。如果这种东西可以撒谎,那如果有人问你跟过几个男人,还不是张嘴就来的事。我想单纯一些,三个;想复杂一些,十三个。这些数字成了一种标志。

美国人有很多的“DimeStorePhylosophy”,直着翻就是“便宜店哲学”,实际上就是指那些说烂了的人文精神。比如:“百忙之中,别忘了闻花香”“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之类的鬼话。居然还有人愿意从杂货铺买这种字句,贴在冰箱上,挂在炉灶上面等等。这种非常小资的东西似乎现在也已经开始在中国泛滥,所有时尚类刊物的情感小说里都多少透露着一点这种发霉的人生感悟。我倒是觉得还不如把我们的数字刻在木板上,钉在卧室墙上。这几乎可以是一个像道琼斯指数那样的东西。每年根据一个什么市场调查,把睡多少男人意味着什么都公布出来,省得有些姐妹一时没想好,说多了说少了都不是。

我和张小姐的辩论没有任何结果。我们后来都觉得这个话题很无聊,但是想想还是挺可笑的,以后再议论人都可以说:“她是二十个左右的那种女人。”

坏人娶亲

全世界的坏男人在找老婆的时候基本上分成两类:一类是找妈;一类是找抽。找妈的需要一个女人无条件地奉献给他,不仅要给他的孩子当妈,还得给他当妈。这种男人小时候多少是被自己的母亲惯坏了,为所欲为,所以需要一个女人为了他赴汤蹈火,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呵护他。有一个作家的家庭就是这样的组合。这位男作家经常在外面有不轨行为,甚至这些事情都是在自己老婆眼皮底下发生的。比如有一次,他的情人公开和他的夫人对峙,说:“我已经在你家大摇大摆出出入入,你就把他让给我吧。”他夫人非常镇静地对这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姑娘说:“你不懂,我是他妈,你代替不了我。”

在公众场合,这位奉献性的夫人也能够大包大揽,把丈夫的错误全部揽到自己身上,“是我不好,”她说,“管他太严,难怪他经常出去耍闹。”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找妈的坏男人是最不可救药的。他们知道自己所有的毛病,但是坚决不改,还把一个能够怂恿自己的女人娶回家。

找抽型的坏男人比找妈的有良心,所以需要家里有个灵魂似的老婆时常敲打他一下。这个老婆必须是个有主见、有思想的女人,但绝对不会是个泼妇。只有好男人才会把个泼妇娶回家。用英文说,这个女人是男人的Soulmate,男人对她可以倾诉很多工作、生活上的感受,两个人之间还是有很好的交流。这个女人经常是男人最好的伙伴和朋友,两个人对外界事物和人的观点都是互补的。我刚刚看了一部美国电影,叫“SomethingGottaGive”,中文翻译成《爱是妥协》,就是讲的这么一个故事。JackNicolson扮演一个老花花公子,一辈子没结婚,专门找和他女儿一样大的人做情人。后来他终于碰到了一个能够天天敲打他,但是同时能和他一起说笑的女人,两个人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好了。整个故事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坏男人找抽,挺动人的。只有一个环节和实际生活中不太靠谱:这个老花花公子为了和年轻情人做爱经常大把大把地吃伟哥,结果弄出心脏病来了。但是和这个Soulmate做爱的时候不仅不用伟哥,而且做爱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突破,两个人的性生活无比美好。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一般这种热情和激情是短时间的,特别是和一个要敲打你的人在一起,这种事情不太容易维持。明白这些事情的找抽型男人会非常小心翼翼地回避自己一些开小差的错误,不然的话,何止敲打,一顿毒打也是可能的。

全世界的坏女人找男人嫁的时候也分两个类型:一个是找钱型;还有一个是找爱型。第一个很容易理解,是在一夜间提高自己身价的好办法,很功利,但是我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倒是第二种比较有意思。我认识一些在找爱的女人,她们都有不凡的经历,都不是贤妻良母,可以说有的是名副其实的“ManEater”和“CockTeaser”,男人看见她们就走不动路了,然后她们会非常细心地将他身上的所有东西都好好利用一番,等到这个男人已经彻底折旧就还给他的老婆。在一定的原始积累以后,这种女人就会开始寻找爱情,她们突然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愿望。其中最能干和出色的还会找一个宗教,为自己非常实用的一生添加一些精神色彩。找爱的女人和找妈的男人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想维持自己现在的生活,需要一个无偿贡献的伴侣。

那么你可能要问,好人哪?好人都哪儿去了?好人都找什么样的人?好人也分两类:一类是过日子型;一类是填空型。第一类的好人比较知足,找个好人一起过安稳日子,不求发展,只求安逸。第二类有点没头脑,专门找坏人,为自己的平淡填补色彩。我是觉得,现如今的好人一般都不是特别出色的,因为他们太乖了,而出色的人都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他们必须能折腾,折腾得越大发,成绩就越显赫。这个非常不公平的结果是我们文化上的问题,好人从小循规蹈矩,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而真正要想做成一番事业的人总需要打破一些规矩,找出一条发展的道路来。连现在什么商务培训课程里面都有一个专门让人解放思想的课程,英文美名为“Thinkoutofthebox”,就是说要打破常规,不能太听话了。所以好人一般都比较老实,好男人经常娶个泼妇,好女人经常嫁个无赖。这都怪他们自己太守旧,不能与时共进。

如果好男人娶个好女人,但愿他们的下一代都是坏人,这样社会就进步了,财富也能平均一下。

我刚从律师那儿学了一个新词——解释权,这词我得在这儿用一下,因为我要重新解释“艳遇”二字。

首先,艳遇的定义被一群小青年弄坏了,搞得我一听“艳遇”二字就灰溜溜的。根据这些年轻时尚新新人类的定义,艳遇就是青春偶像剧第八百八十集里男主角在最离谱的情况下终于碰见女主角,并且当场发电;要不然就是坐在飞机头等舱的一对金童玉女对上眼了。其定义基本上把艳遇弄成了时尚年轻漂亮群体的权利,他们撞上了,互相发电,这就叫艳遇。

我是坚决反对这个定义的。

首先,时尚人群里混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发电站,他们不发电就长痘,这是他们的本性,没什么奇怪的。两周前一个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的女朋友被我的一个女朋友的男朋友抢走了,说是艳遇,非让我打电话去确认,结果被人家损了一顿:“老大,你现在是不是特闲啊?还管这事。”根据我的朋友说,这就是一次艳遇的结果,男的是摄影师,女的是模特,男的原来的女朋友是编辑,女的原来的男朋友是主持,这种典型时尚人群调包的事情,怎么能成为“艳遇”!天天都在发生,早就疲了。

艳遇要有神奇感,要有点不顾一切,有点天旋地转,有点世界颠倒的感觉。比如电影《泰坦尼克号》里面,一个头等舱的千金一瞬间爱上了一个末等舱的民工,这才叫艳遇。而头等舱碰到头等舱,这只能叫“机会”。

因此,艳遇的第一个定义为:当感情超越了社会阶层和社会圈子。

第二,我年纪大了(其实我今年才四十五),以前碰见帅哥还眼前一亮,现在帅哥碰见我,张嘴就叫“阿姨”。我知道一个大学女教授和自己的学生好了,两人相差二十来岁,校方和学生家长都不干,但是两人还是好,过了一阵子又悄悄分手了。我问她为什么不和这个男孩一起过,她笑着说:“怎么可能,我们只要一次艳遇罢了。”我想这才叫真正的艳遇。必须是跟你不该发生感情的人发生感情;不该一起干的人一起干;要不然,就没什么刺激了。干完了就结束了,没有什么结果可言,因为干成了唯一目的。

也就是说,艳遇的第二个定义为:“艳遇”必须是没有结果的,只是为了一瞬间干的混蛋事情。如果艳遇还能导致婚礼这么正经的事,就不叫艳遇了。

总结一下:就是说门当户对﹑同一个社会阶层的人偶尔碰到发生一次性关系,不足以构成艳遇,一定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同一个年龄层的人在一起发情,也不足以构成艳遇。最后,既不是一个阶层也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人发生性关系后结婚了,还是不能叫艳遇。

只有四十五岁的女人,有家有业,跟一个特别帅的小伙子在一起,然后各奔东西,再也不见面,这就是艳遇。

也就是说,只有我有艳遇。别人都没有。

难看女人千万别贤惠

能让男人笑出声来的女人多,再难看也不会被忘记,这一点比漂亮女人还占便宜。有的时候漂亮女人似乎都长得差不多,说话一个味道,很快,她们的面孔、口音、身材在记忆里变得都一样了。有幽默感的女人很容易成为男人的“红颜知己”,男人愿意和这种女人掏心窝子,把自己一肚子的苦水都倒出来,甚至把这种女人当哥儿们,倾诉或者请教一些关于女人的问题。有点幽默感的丑女人绝对不会缺男友,她有一群“哥儿们”,但是没有太多男人愿意把个女侯宝林娶回家的。性生活也不会太活跃。男人最怕的就是女人在做爱时突然笑出来,他不知道女人在笑什么,往往会认为是在笑话自己,特别是在赤裸裸的时候,一想就想那儿去了,特别地伤自尊。所以有幽默感的女人有很多酒肉朋友,但是没有太多情人。

难看的女人要是有了钱,周围也会围着很多男人。但是和有幽默感的女人不一样,这些男人都不想当她的朋友或者哥儿们,都想娶她,再难看也无所谓。这时候需要难看的女人稍微有点智慧,留个心眼。找个爱钱的男人并没有坏处,但是总是要提防一下,日子会过得比较累。如果难看的有钱女人能想得开的话,那日子倒是蛮舒服的,她可以随便找情人,都品尝一遍就是不嫁,这也算是本事了。

女人要是非常难看,千万不要搞学问,如果又难看、又有学问就彻底没救了。男人本来就不看你,你要有这么高的学问他就更害怕了,所以和男人接触的几率就越来越低,以至于干脆就藏在实验室里面不出来了。所以我倒是建议漂亮女人多做点学问,这也是锦上添花嘛,不漂亮的女人可就千万别再读博士后了。

至于什么整容、化妆、健身等等,都是自欺欺人的事。男人和“人造美人”睡觉都有心理障碍,就更别说谈婚论嫁了。我有一个朋友说,自从他媳妇做了隆胸以后他就开始做同一个主题的噩梦——他老婆的胸跑到肩膀上去了。化妆也没什么用,总不能二十四小时化吧。至于健身也是瞎扯,肌肉一多,男的也怕挨打,怕都来不及。一般你的女朋友都会鼓励你去做这种事情,也就是说女人为自己去做点这种事情还靠谱,但是如果为了男人就真算了,他们不吃这一套。

最没救的就是又难看又贤惠的女人——完了,千万不要听那些拿“内在美”说事的谎言。你有“内在美”没长相,雇你当保姆的人有的是,没人娶你当媳妇。那漂亮得要死、坏得流油的人总是被男人抱回家供养得好好的。多少年来,贤惠是女人最大的缺点,最后倒霉全是贤惠闹的。

亲爱的,闭嘴,你是我的都市玉男

我学了个新词,叫Metrosexual,说是现在最受女人欢迎的男人名称。他们最大的特征是有同性恋男人的敏感,但是仍然是异性恋。首先他们非常会穿衣服,知道什么叫时髦。上班知道穿Slimane和Paul???Smith设计的西装,下班知道穿Zegna和Prada的休闲。其次他们喜欢Shopping,他们陪女人出去买衣服的时候非常投入,品头论足,完全互动。同时这些男人都是美食家,不仅知道都市最“in”的餐厅,而且自己还可以掌勺,有非常动人的烹调技术。最重要的是这些男人是优秀的聆听者,他们可以非常聚精会神地听女人痛诉恋爱悲剧,关键时刻还将自己的肩膀慷慨借出来让女人在上面哭一鼻子。另外与这种男人交往没有任何副作用,其之擅长和女人打交道到了与众多女人分手之后仍然以“知己”身份往来的地步。从纽约回来的朋友说,这种男人是跟着电视连续剧《欲望都市》流行起来的,这是当今的白马王子。

我家男人可不是这样的。从来不讲究穿,连套西装都没有;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他就在外面抽烟;吃东西不认环境只认饭,让他请客就是去吃顿涮羊肉。倒是不太爱说话,配我这种话痨很合适,可以有时候我在说话,他在打盹。而且周围都是一帮老爷们儿朋友,没事就去淘旧货,买怀表,看足球,就是有女朋友也藏得好好的,丝毫不露。我俩过得挺好,要不是这些纽约人在这里拌嘴,说什么Metrosexual,我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不是时髦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折旧了。怪不得我不爱看《欲望都市》,觉得那里面的女人都够“嘬”的。

昨天去三联书店,一进门就看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最显眼的地方摆着。我大概上中学的时候,这本书是英文课的必读书,里面的内容已经差不多忘光了,还好看过一个半黄不黄也叫《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电影,虽然镜头都是虚的,有些场景却依然记忆犹新。我想了一下,觉得应该对比一下查泰莱夫人、欲望都市女人和我所喜爱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查泰莱夫人

欲望都市女人

除了艺术家,都行

都市时髦人类

伐木工人

会打扮

不爱说话

不爱说话

不爱说话,还爱听女人说话

不知道这俩字什么意思

不拦着我花钱就行

几乎专业导购

仆人住的地方

同居,省钱

同一高级公寓

不可能共同就餐

一起涮羊肉

共同出入最“in”场所

想都别想

亲朋好友

一定要秀给别人

清贫如洗

自己养活自己

腰缠万贯

识字的农村寡妇

单身女人

成千上万都市同岁的离异中年女友

仔细分析一下这个对比结果,我们可以推论出以下几条:

一、女人越来越要有社会地位的男人。这挺有意思,性一解放,女人对情人的要求也高了,好像不能像查泰莱夫人那样洒脱了。那时候的情人是在小木屋里偷情,现在的情人要能出入各种场面,能去鸡尾酒会,能说外文。

二、女人越来越自私了,希望有个能够围着自己转的男人。这挺自然的,女人现在都有自己的职业了,也挣钱了,完全自我为中心的男人越来越不讨人喜欢了。反正自我和财产是成反比的。你要有好多好多钱,女人才可能容忍你的大EGO。不然的话,凭什么呀!

三、我们已经完全进入消费世界,男人要是不懂得消费,那是不会讨女人喜欢的,甚至连共同语言都没有,就别说情人了。现如今对男人来讲,有个好的消费观,对找个情人要比有什么好的世界观和道德观更重要。

四、最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古今中外,没有女人喜欢话多的男人,所以闭闭嘴吧,用你的耳朵谈情说爱。

我发现这么一比,我的性意识已经非常落伍了,在查泰莱夫人和欲望都市女人之间。特此邀请本地的欲望都市女人来写Sextalk这个专栏,不想再把我这种开始发锈的东西在外面瞎说八道了。如果有Metrosexual的男人来代替更是再好不过。

至于我该干什么去,我很清楚,接着拉广告就是了。

性不性由你

欲望有各种各样,但是轮到我写了,就只好落在性欲这个问题上了。我记得一个美国人给我讲过这样一个笑话:

一个幼儿园老师把一个学生的家长叫来谈话,非常严肃地说:“你孩子有问题。”接着她在纸上画了一个圆圈,然后问小孩:“宝宝,这是什么呀?”

这个小孩高兴得手舞足蹈地说:“老师,这是个裸体女人。”

老师瞥了家长一眼,示意这就是孩子的问题,家长却无动于衷。

于是老师又画了个三角给孩子看,问道:“宝宝,这是什么呀?”

孩子越发激动地回答道:“这是裸体男人。”

家长仍然没反应。终于,老师在纸上画了一个方块,问:“宝宝,那这个哪?”

孩子大声说:“哎呀,这是裸体男人和裸体女人在做爱!”

老师放下纸笔,对家长语重心长地说:“你看,他怎么会有这种样的意识?这不是很成问题吗?”

家长非常不以为然地回答道:“那些黄色图都是你画的,你怎么赖孩子呀!”

性是个先入为主的东西。如果一个人脑子里面已经装满了性、性、性,哪怕你给他看一个数学公式,他都能跟性联系上,因为钻到“性”眼里面去的人就是这么一根筋。就比如说我们主编大川一再嘱咐我,这文章说的是欲望,人有七情六欲,你不一定非要说性欲,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说了性欲。也就是说,这是我的问题,不是主编的问题。

一张裸体画在不同人眼里有不同反应。小的时候在美国,我们五个小留学生都住在外国人家里。其中有一个家庭,客厅里面挂着一张裸体油画写真。联合国代表团的一个司机无意中看到这幅油画,而且发现画上的女人就是这家的女主人,大惊小怪地跑回代表团打报告,说不好了,我们的下一代住在美国流氓家里了。代表团就悄悄地派了我们的辅导员去视察一下,辅导员在美国多年,回来报告说,就是一幅油画,女主人的现任男朋友是画家,所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打报告的司机不干,说好不容易发现阶级斗争新动向,怎么能这么轻易放弃?所以又火上加油地说,那不是油画,是流氓照片,放大了,并且说,那如果他们要把我们的孩子也扒光了照相怎么办?!领导听了也有点怕,找了一名懂艺术的爱国华侨又去看了一眼,这华侨回来汇报说,是油画,而且是模仿文艺复兴时候的一张名画,他还加了一句:“仿得很一般。”

代表团领导在了解这些情况以后,还是把这个孩子从那家人家撤出来,理由是万一那司机是对的,不好交代。闹得那家人家对中国印象非常不好,觉得很自然的一件事情,怎么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扭曲?

事实是这样,性是很自然很美的事情,而如果我们把性当作肮脏的、见不得人的事情,其实是我们的性意识太糟糕了;而如果看哪儿哪有性的话,就说明我们是有很糟糕性意识的神经病。我们不是天主教皇,不用把自己搞得这么累。中国人的性意识五千年来都很开放、很自然、很健康,只有西方人在天主教的管制下才弄得紧巴巴的,我们已经潇洒了五千年,千万别到我们这一代变拧巴了。

万恶的简约主义

从原则上讲,我是个赶时髦的人,所以当简约主义风行一时的时候,我当然也紧跟了一阵子。在那几年,我的生活有了非常大的改变,我变成了一只小狗,天天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哦,这个杯子不洗影响厨房整体美观;啊,那个花瓶里面的花太有颜色不协调;哎呀,谁把一张纸放在书桌上显得乱;总而言之,生怕任何一丝生活迹象污染了我的高级简约环境。前几天,我认真翻了一下外国的家居杂志,发现简约主义终于过时了。谢天谢地,设计统治生活的时髦告一段落。

这简约主义是设计师当道的设计霸权主义,是美学里面的法西斯主义。从前,设计师做的所有东西都是为了生活,简约主义把这个概念翻了个跟头,生活跟着设计走,弄得我这个贪得舒适的人被折磨得每隔三分钟收拾一趟屋子。我总结了一下,简约主义的罪恶有三条:

第一,主人是多余的。

所有简约主义的房子里最好别住人,一住人就影响了这里非常干净的线条;卧室里不能留下睡觉的痕迹,被子要铺得比当兵的还有棱角;客厅里不能扔很多花枕头、毛毯之类的东西,不然和搁屁股的沙发不匹配;厨房更不能有任何做饭的迹象,特别是中餐,这么繁琐,要切这么多东西,把吃的东西弄得到处都是,这怎么可以哪。除了那盘颜色搭配的水果,厨房里难道要有吃的东西吗?你的房子如果简约了,那你就是第一个被简约出去的东西。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破坏风格,污染环境,所以最好你不要在你的简约房子里随便乱动。

第二,态度是冷酷的。

有一本书,简约盛行的时候在美国也流行过,叫《美国神经病》(AmericanPsycho),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一个简约主义疯子,他连所有遥控器都安排了摆放的位置,错位了一公分也能觉察出来。他的房子都是黑、灰、白的颜色,不能有任何暖色,不然他会喘不过气来。他的西装按照颜色从深到浅在衣柜里排列,他的所有女朋友不许过夜,做爱完毕马上换床单。只有这种酷哥才是简约的楷模。

第三,这是有钱的坏人玩的东西。

仔细分析一下好莱坞电影,比如《与敌同床》《够了》,这里面的坏人都是简约主义的忠实追随者。特别是《与敌同床》里面的那个丈夫,连厨房柜子里的罐头都得稍息立正,有一个歪了就抽老婆两个大嘴巴子,非常过分。但是玩得起简约的都是有钱人,房子要大,东西要贵,五六十平米里面是玩不起来的,除非干脆睡地板。

简约主义走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衣服可以乱扔,碟碗可以不洗,天天炒菜,夜夜娶亲。这才叫舒服日子。

2006春/夏流行趋势报道——本季流行闷骚

这两天,北京的室外温度都是十四五度,春天一转弯就到了。做零售的朋友说,这种温度对时尚类产品的销售是最大的帮助,这种换季的温度,提醒都市的时髦男女马上去抢购这个季度的流行物什。作为工作在时尚前沿的媒体人员,我有义务总结一下我所看到过的中外信息,郑重地告诉大家:本季流行闷骚。

所谓性感,其最低境界就是裸露,而其最高境界则是“闷骚”。这“闷”劲儿非常难拿。闷骚的英文应该是sultry,这真是这季流行的,比如迪奥这季全部是肉色的crepe?de?chine,非常典型。法国人是闷骚的专家,比如,杜尚有一幅画,叫“L.H.O.O.Q”看上去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把这几个字母用法文读出来就知道这幅画多么的厉害。还有一个六十年代在法国红得发紫的英国美女,Jane?Birkin,她那像小姑娘一样、半沙哑的嗓音,能唱得你心窝里直痒痒。她和她老公合唱的“Jet’aime...moi?non?plus”是“闷”的绝活。

但是这“闷”活儿不是所有女人都能练的,没有一定的生理条件和素质是做不出来的。我自己试过几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太不好拿了。首先,必须非常瘦,而且要平胸,把女性特征“闷”起来,向发育不良靠拢。如果丰乳肥臀,那就休想达到“闷”的境界。其次是眼睛不能太大、太亮,要有点矇眬的感觉,这叫bedroomeyes(睡房眼睛)。眼睛大的女性可以尽量把眼睛眯起来,要做出几乎没有焦点的眼神。我试过,结果所有人都问我:“你是近视眼吗?”

但是,我有不少女朋友都可以当“闷”博士后,她们对如何穿出“闷”简直是研究得淋漓尽致。我总结了一下她们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条。

先说“闷”:

一、千万回避任何紧身的衣服,因为紧身和脱就差一步,把自己裹得跟一根香肠一样绝对和“闷”的根本道理是相反的,所以,穿衣服要非常宽松。

二、千万回避任何亮的颜色,这也是违背“闷”的原理的。一定要多选择暗的、半调的颜色,秘密是任何东西放点灰色进去就可以“闷”了,记住,灰是这季的黑。

再说“骚”:

一、既然非常瘦、平胸,就可以不戴胸罩,这是绝招,男人基本上疯掉。我有一个刚刚离婚的女朋友,在一个鸡尾酒会上用了这一招,一群男人,像小哈巴狗一样跟着她后面。

二、衣服宽松到有时候从肩膀上自然滑落下来。这招必须和一合用。切忌只有其二,没有其一。还有,自然滑落只限于肩膀部位,千万不能用于其他部位。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三、觉得一过分的人可以穿衬衫,大一点,常人解开两个扣子,玩“闷”的可以解开三个,但是应该有些蕾丝花边影子,没有的话,您还是扣上吧。

对于我来讲,赶这种时髦已经是望尘莫及了,但是我不想耽误那些正当年的女性,所以希望她们开始为春夏的流行趋势做充分的准备,并且拿出点实际行动来。而对于所有男人,这季有好戏给你们看了!

你的澡缸到位吗?

大部分人的澡缸应该是放在卫生间里面,除此以外,还有手盆、马桶。我可以想象在早上七点多的时候,有众多的小两口都在卫生间里面抢时间,也可能有一些比较悠闲的在里面聊天。如果是后者,一般是一个在澡缸里,一个在马桶上。这种情景最多是个温馨,但是不太性感,实在是委屈了“澡缸”这么性感的一个物什。

澡缸的性感的发挥主要由它的位置来决定,如果是在手盆和马桶中间就肯定没戏了。

比如说:古代人挺会利用洗澡发情的。看看形容杨贵妃洗澡的诗歌,你就可以想象一个老皇帝,坐在一把考究的太师椅上面,望着华清池里面的大美人,想入非非。再看今天,同样的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五星级酒店的大卫生间,到处是镏金瓷砖,一个美女在澡缸里,一个大款在马桶上观望她搓背,估计这种景象如果激励几句打油诗就已经算不容易了。

很多人会说这都怪现在的大款不如当年的皇帝有文化,而现在的美人又没有当年的杨贵妃有情调,我却不以为然。我的观点是主要是澡缸摆错地方了。

澡缸可以放在卧室里面。试想大款如果横躺在床上,用手掌撑着下巴颏,眯着眼睛看小美人搓背是不是就好多了?如果澡缸旁边还有很多蜡烛,澡缸里面还有玫瑰花瓣,虽然俗点,但是由于澡缸的位置正确,还是可以想入非非的。

我大学毕业的第二天在纽约找房子,由于实在没钱,中介很不专心地把我带到一个位于唐人街北面,小意大利区的一个老楼里面,在六层,没电梯,是个上上个世纪穷人过日子的地方。一进门就是个厨房,厨房里面就是个澡缸。中介跟我解释,卫生间就是放马桶的地方,而洗澡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情,所以可以放在厨房里。他还乐呵呵地说,想想,你洗着澡,你的爱人给你在旁边的灶上做一杯热巧克力,或者从冰箱里开瓶香槟酒,多浪漫。如果和那些正常的公寓一样,把澡缸、手盆和马桶全放在一起,还有这种情绪吗?当时,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倒霉中介想把一个租不出去的房子租给我,给我编故事,所以理都没理,转身就说不要走人了。可是直到今天,那个房间的格局还是清清楚楚地在我脑子里。我后悔没有要那个小房子,没有尝试一下在厨房里面泡澡的滋味。甚至有时候我自己没事发呆,也会想象在那厨房里有一个穷困的意大利画家在做面条,他的裸体模特在澡缸里面戏水……多艺术嘻嘻的场面。

后来去加州,住在一个女电影工作者家中,发现她的澡缸的位置就非常有意思。她住在一个小Loft里面,卧室和澡缸在二层,但是不是封闭的。如果你是客人,坐在她楼下的客厅里,而她在楼上洗澡,你就能听到哗哗的水声。虽然看不见任何东西,但是动听的水声绝对可以让你动心、动情。女电影工作者又是前模特,魔鬼身材。我当时和前男友一起去她那里,我们坐在客厅听她洗澡时,前男友的情绪被水声挑逗得无地自容,使劲劝我一个人提前回纽约,让他自己在加州多住几天。

如今我也有两个非常好的女朋友精通澡缸的秘密。仔细一想,这两个女人虽然都不是黄花姑娘了,但是仍然是倾国倾城,而两个人的澡缸都不在卫生间里。一个在卧室里面,是透明的,就是放满了水也能看到水中人的躯体。澡缸是加大号的,能够让人全部平躺下来,可以让身材在水中全面展示。另外的一个女友的澡缸在客厅和卧室中间,两面的墙是推拉式的磨砂玻璃,可以完全将澡缸和客厅、卧室隔开,或者只隔一边,或者两边都半遮半掩,神秘、性感不是一般般的。

人,特别是女人,千万不要把洗澡仅仅放在清洁卫生之类的事项里面,一定要寓于点情绪,一定要想到诗歌可以从澡缸旁边诞生。

最后,我必须非常惭愧地向大家坦白,我家的澡缸就在手盆和马桶的正中间,倒是挺方便的。

魔鬼是有道理的

上周去美国,到处都是好莱坞新片《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的宣传。这魔鬼是个时装杂志总编,对她的助手来说,她就是个魔鬼,因为她要求助手二十四小时开机恭候,随叫随到。在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的时候,她要助手给她搞一架专机送她回家,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说,就这么几个雨点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一直提心吊胆地等着这个电影出来,因为我也是办时装杂志的,而且在我自己管编辑部的时候曾经留下过恶名,就是骂人骂得狠,估计从我们这儿走的编辑叫我“魔鬼”已经是很文雅的称号了。这种电影一上市,我怕大家马上又对号入座了。

可是看了所有的电影评论以后,我发现这电影可能是替魔鬼说话的。首先,所有魔鬼都应该非常骄傲,因为电影里面是MerylStreep(斯特里普)扮演魔鬼这个角色。评论里面都说,本来这角色就是一个母狗式人物,可是斯特里普演就演出深度来了。大家发现这个魔鬼并不像骂她的那些小编辑那么肤浅,只知道图便宜,骗点昂贵的衣服回家穿穿,而这个魔鬼是把服装当作一门学问去钻研的。评论说,如果原著里面是把主编说成魔鬼,电影是给魔鬼翻案的。

说起时装杂志我想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拍摄时装大片,这是所有时装编辑最喜欢干的活。我曾经暴跳如雷地骂人也都是因为这些大片。这些小屁孩子,借了一堆高级衣服,脑子里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观念,比如拍一组“很未来的”“很性感的”或者“有点欧洲古典优雅的”,再找几个合得来的摄影、化妆、模特就出发了。记得有一年,Ferragamo的衣服有点军队色彩,我看见片子差点倒立:几个模特穿这衣服,拿着玩具冲锋枪,在一个迪斯尼乐园背景前面和小孩玩打仗。我冲着编辑喊:你肠子不拐弯无所谓,怎么脑子也不拐弯?看见军队风格就非得打仗?结果,编辑第二天就把我炒鱿鱼了。

所以,当魔鬼容易吗?穿着Prada,这活儿也不好练哪。

罗平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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