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筠
二、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理的一种姻亲关系
姻亲矛盾最明显地发生在女人之间,婆媳、姑嫂、妯娌关系中的是非最多。这大概首先因为传统的男女分工即“男主外、女主内”,使男人历来比女人有较大的活动范围及自由天地。丈夫是家庭的供养者,因而也就有了主导地位,这是女人无法竞争的,他在社会上从事的职业也令妻子望尘莫及;而妻子在家庭这个狭小的天地里,却是个小小的“权威”:锅碗瓢盆归她掌管,油盐柴米归她料理,家里的区区小事自然都由她说了算。
儿子尚未娶妻时,母亲是家里惟一的“权力中心”;一旦儿媳进了门,家里便有了两个“贤妻良母”,她们无形中处于竞争势态。婆婆感到“大权旁落”的威胁,心里免不了别扭、矛盾。她要求儿媳勤快、能干,侍候家人,但又怕儿媳取代自己的权力中心位置,于是就表现出“横挑鼻子竖挑眼”,让儿媳处于“君家妇难为”的窘境。婆婆自己可能曾有过“多年媳妇熬成婆”的经历,对如何“训练”儿媳早有了一套想法,其实是一种“补偿”心理。
虽然今天的婆婆一代已“开化”多了,不再像昔日的家庭妇女,并且有的在事业上亦是能人,但由于传统的女性心理仍多少有些残留,婆媳之间在家庭琐事上的矛盾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尤其是那些老少两代不得不住在一起或需要祖父母照料孙子女因而往来频繁的家庭,婆媳之间的“摩擦”更为常见。
婆媳冲突具有普遍性,可能还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所谓“恋母”
情结,即母子之间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眷恋之情,一般不会由于儿子娶妻而使母子关系自动疏离
。尤其是守寡的婆婆,失去了丈夫的情感支柱后,儿子可能成为她惟一的精神寄托和安抚源泉;如果是独生儿子,这种情感负担就更重了。民间传说有不少关于母子之情重于夫妻之情的“孝道”故事,也有些关于寡妇婆婆对儿子儿媳的亲密关系乃至性生活怀有嫉妒心理的恶性传言。
极端的情况是婆婆限制儿子儿媳同房或强迫儿子留在母亲身边过夜,这自然会引起儿媳的不满和小两口的矛盾。
二是血缘关系与姻缘关系摆不平。儿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并由母亲一手抚养成人。
这种血缘亲情的深厚,是任何其他关系无法相比的。而婆婆与儿媳之间,则是由于儿子成婚,使两个陌生的女人相识,她们之间不曾有过甘苦共尝、相依为命的亲密感情,自然比血缘关系疏远多了。母亲对儿女与对儿媳、女婿的不同态度和行为,大多与“血缘认同”有关:对亲生儿女,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爱怜与关怀;对儿媳和女婿,则多半出于对“外人”的礼貌与客气,因而“一碗水端不平”的现象是极为常见的。
三是母亲在儿子身上寻求回报的心理。
母亲,尤其是那些传统的贤妻良母,把自己半辈子的心血投入到儿女身上,对女儿嫁人有所无奈,对儿子娶妻更是大感“失落”。如今,由于住房的限制和两代人生活方式的差距,小两口离开娘家独立门户在城乡都是普遍现象。作为母亲,难免对儿子随儿媳去过日子在心理上难以承受,觉得是儿媳“夺走”了她的亲生骨肉。在无可奈何之下,母亲总期待儿子作出“补偿”或“回报”,既有感情上的,也有经济上的。常见的情形是:母亲希望儿子多回来几趟,最好是儿媳别跟着,以便母子单独叙谈,享受血缘亲情的温馨;母亲乐于接受儿子经济上的给予,哪怕她自己并不需要,也心安理得地享受儿子的“孝心”。
有时母亲把儿子的经济支援,悄然转给女儿,也不愿让儿媳占这份“便宜”。细究起来,这是一种微妙而复杂的心理现象,很难断言其中的是非曲直。此外,母亲对儿子还有一种不愿放弃的“责任感”,使她自觉或不自觉地干预着儿子婚后的事务。也许儿子对此习以为常,但儿媳却很敏感,嫌婆婆“事儿妈”,妨碍了小两口的自由,从而在内心感到厌烦或不满。
总之,婆媳关系难处,已是众所周知的现象。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的夫妻,可能应付得自如些。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妇女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传统的“事儿妈”型婆婆会减少;家庭关系民主化的趋势,将化解传统婆媳关系中的消极因素。不过,随着独生子女一代长大成人,今后一对小夫妻要独自承受关照双方父母乃至祖父母的感情压力。那时,姻亲关系,尤其是婆媳关系,又将面临一种什么样的局面呢
这是社会学者和人口学者们正在探究的一个有趣课题。
三、在处理姻亲关系中应把握的原则
一般说来,充分的理解、沟通、体谅、宽容是处理好姻亲关系的基本原则。
现在,有些青年男女,在恋爱过程中很少与对方的家人接触,以致结婚之后才发现不能适应对方的家庭关系。其实,婚前对配偶的家人,特别是对他
的父母的经常接触和充分了解,应是婚姻准备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了解对方与其父母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她家为人处世的方式及生活习惯等等,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了解配偶本身,而且可以预测今后的姻亲关系。
最好的办法是恋爱期间不必预先告知就到对方家里串门儿,这样可以了解到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如果仅仅偶尔约好去“做客”,就只能观察到一些经过掩饰的表面现象。
有些妻子,结婚之后与丈夫闹矛盾,动辄就嚷嚷:“瞧瞧你们家那个德性
”这话很让丈夫伤心。为什么你不早些了解他家的“德性”呢
其实,对方家庭的“德性”是早就形成的,任何有能耐的儿媳或女婿都无法使之改变。如果能及早了解清楚,便有利于做好适应的准备,或者在婚前交往中就要有容忍和妥协的“实习”。
其次,姻亲之间要除去偏见。
社会上那些关于婆媳、姑嫂、妯娌关系的传闻,反映了旧习惯势力的残余和小市民的庸俗心理。今天的姻亲,尤其是青年人,应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以新的、积极的态度去对待配偶的父母及亲属,力求建立一种友好、民主、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朋友
姻亲的新型关系。
此外,夫妻结婚后,双方都不要以一种独占和自私心理促使配偶疏远其父母和家里的其他亲人。
须知,二三十年的亲情关系,绝不可能因另一个人的出现而割舍;父母关心子女婚后的生活,希望看到他
健康、幸福,这是人之常情。父母把一生中宝贵精力和时间奉献于子女,他们希望子女在成家立业后心中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甚至还能有所报答,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无论儿媳还是女婿,都应理解对方父母的感情期待,不仅遇事要宽宏大量,而且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场合,还必须作出让步或牺牲,特别是当老人患病或遭遇困难挫折时,更要倍加体贴和关心。
在婆媳关系或翁婿关系出现矛盾冲突时,晚辈的忍让应是无条件的。家庭琐事,没什么原则问题,晚辈吃点亏、受点委屈,也是不值得计较的。父母曾经用无条件的爱来抚养子女,作为子女的配偶,用尊敬、孝顺和谦让来报答长辈也是应该的。与老人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不符合我国尊敬老人的文明传统,也不可能真正解决矛盾。
当然,在解决姻亲矛盾中,血亲一方扮演什么角色是至关重要的。俗话说:“会做丈夫的两头瞒,不会做丈夫的两头传”,即丈夫在婆媳之间应起调节、缓冲的作用,尽量“和稀泥”,在母亲面前多表明妻子对婆婆的感激和关心,在妻子面前则要多转达婆婆对儿媳的爱护与善意;作为妻子,在丈夫与岳父母的关系中也应扮演这样的角色,否则,就可能因血缘关系之故而偏袒一方,加剧姻亲矛盾,最终也会危及到夫妻关系。由于现代老人大多能健康长寿,两代人要共处或交往几十年,因此处理好姻亲关系对夫妻生活具有“长治久安”的意义。事实上,由于一开始没能处理好婆媳等姻亲关系,致使婚姻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受到这类矛盾困扰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综上所述,婚姻在头
年中,要经历最严峻的考验:从“恋人”到“夫妻”和从“夫妻”到“父母”的两次角色转换,加上姻亲关系的调适,这些都需要夫妻有良好的人格素质和心理调适水平。头
年的婚姻生活调适得好,就为整个婚姻大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适不好,就会留下深深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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