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姜大明部长在2017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的要求。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一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发展;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要切实保护国土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二要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国土资源,合理供应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进行厂房加层改造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有关配套费用;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要实施国土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要严格国土资源开发监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资源实行有效监管;切实维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做到土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编制实施国土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适当增加生活空间、生态用地,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
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规模,增强中小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和程序。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所有县城和重点镇都要具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杜绝大拆大建。
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托乡村生态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空心房整治,移风移俗办理“红白”喜事,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对某一空间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全部地理建设活动和过程。在开发国土资源的同时,通过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和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国土资源进行综合整治,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综合整治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在区域基础上,协调好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系统二者关系,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人地关系系统。同时,国土综合整治还是国家行使政府宏观调控功能的重要手段,对于协调全局与局部、长远与近期、城市与乡村、发展与环境,以及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利益冲突,合理有效配置资源,都有着重要战略意义。
中央不断总结探索破解之策体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与整治”,十六大报告提出“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国土规划”,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国土空间
开发保护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1种: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破坏耕地;3、非法占用土地;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5、非法批准用地;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7、拒不交还土地;8、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9、不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10、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1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一旦相关单位、人员违反了以上规定,将被处以相应惩罚:1、没收违法所得。2、限期拆除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罚款。5、行政处分。6、承担刑事责任。对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1、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2、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地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地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4、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5、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纪念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每年这一天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土地日纪念活动。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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