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宛城区公租房政策解答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公租房的条件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和个人的条件
1、具有南阳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的家庭;
2、南阳市房管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以内;
3、未享受过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1、已办理6个月以上暂住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2、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在中心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雄、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三、申请公租房程序
1、享受宛城区城区低保、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租赁公租房的和低收入家庭租赁公租房需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初审并公示,然后由街道办事处复审,最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公示。对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采取轮候的方式配租。
2、未享受低保、低收入的宛城区城区户口住房困难家庭和宛城区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在南阳市中心城区无房家庭申请租赁公租房的,在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对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采取轮候的方式配租。
四、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的材料
1、享受宛成区城区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租赁公租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低保证、低保领取折子、家庭无房明(由市房屋产权部门出具)、住房状况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宛成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货公租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民政局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家庭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部门出具)、住房状况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盖韋)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宛城区城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公租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家庭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部门出具)、住房状況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4、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公租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家庭无房证明(由市房屋产权部门出具)、宛城区城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公租房租金、出售价格
1、宛城区城区户口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公租房实行租售并举的政策.享受宛城区城区低保(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购买公租房,房屋均价1920元/平方米(7层为标准层,每增加1层每加10元/平方米,减少1层减10元/平方米):也可申请租赁公租房,房租为1元/平方米/月。
2、宛城区城区户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宛城区城区户口低收入(民政局出具的低收入证明)住房困难家庭可租赁公租房,房租为3元/平方米/月。
3、宛城区城区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宛城区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宛城区城区户口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宛城区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在南阳市中心城区无房家庭,可申请租赁公租房,房租为5元/平方米/月.
六、公租房房源地址
宛城区新能源产业聚集区南新路与雪峰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寺庄区域金色阳光安居小区.
七、申请地址
汉冶东路鸿源小区北门宛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
王辰、姚金旺电话:603995086039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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