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转型原有的保障房体系,共有产权房取代原先的经济适用房。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转型后的“1+4”保障体系作出说明。相关人士对人们最关心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话题作了解读。
亮点选择哪种住房保障形式,以后更灵活
过去,南京的“保障房”至少有7种,与此对应的文件有几十个,政策之间交叉、效力不等。而在南京的“1+4”保障体系成型后,住房保障将简化地分为货币补贴、租赁型和产权型三大类,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在三种类型之间相对自由地选择,“以人为本”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实现。
例如,被保障对象可以承租公租房,也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低收入群体既可选择承租公租房,申购共有产权房,也可以自行租房时领取补贴。被征收人既可选择货币补偿,又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选择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形式。
公租房门槛大大降低,选址将更合理
以新就业人员为例。原先要求只能个人向单位申请,而单位需要具备4个条件:不具备筹集建设公租房条件;在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按时为职工缴存社保和公积金;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200人以上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而新规将门槛下调,只要
具备本市户籍、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公积金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本科以上新就业人员,都可申请。
同样外来务工人员也是这样。原先只有“特别优秀”的方可申请。
现在则规定只要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连续缴存社保和公积金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申请。
共有产权房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
南京的共有产权房将彻底取代原先的经济适用房,而在价格上,原先的经适房定价标准是重要的参照依据。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卫华介绍说,按照《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由市物价部门按照略低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核定
,并向社会公示。
保障房的贷款,特别是商业贷款,一直比较难。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真表示,住建委与人民银行以及部分商业银行积极地沟通,这次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也请金融部门参与进来讨论。“
后面会对这一群体的贷款问题,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银行管理规定,也结合贷款人自身条件,给予积极的鼓励。
南京共有产权房满5年可交易“盈利”按产权份额分成
共有产权房意味着保障对象可分次购买产权份额。按照《办法》,首次购买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低于50%,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得低于70%,其他保障对象原则上不得低于80%。
市住建委副主任、市房产局局长李真表示,
自首次购买产权5年内,保障对象可继续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根据届时市场价评估确定。
保障对象取得完全产权份额前,共有产权保障房不得擅自用于出租经营,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个人产权部分抵押需经共有产权人同意。
在买房应缴税费方面,购买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应缴纳个人产权部分的契税;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全额缴纳房屋完全产权面积应付的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用。
资料来源:现代快报
附:一图看懂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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