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和《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0〕102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新生入学工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依法依规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享受教育权利的原则,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以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均衡分班、免试入学”为原则。

3.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三、招生学校

福绵辖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2020年秋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我区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陈东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庞捷波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潮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文后凤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宁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组员:梁明波苏晓文陈俊王辉黄宗源钟武

陈盛强曾广华张柳明各镇中心小学、初中校长

五、小学新生入学规定

(一)招生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年满6周岁(条件不具备的边远山区学校可推迟到7周岁入学),即2014年8月31日(含此日)以前出生。因此,各小学不得接受2014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1.具有福绵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含当日)。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的子女、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的子女等。

4.符合福绵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籍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村委或社区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招生编班限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0〕102号)文件精神要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编班防止产生45人及以上大班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办学条件,村小(含教学点)小学一年级报名人数少于22人的,当年不开班,实行隔年招生制度。

(三)各校招生范围

1.各村小学招生范围:持有本行政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各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持有本社区(福绵镇:福绵社区、福西社区;成均镇:成均社区;樟木镇:樟木社区、中村社区;新桥镇:新桥社区;石和镇:石和社区;沙田镇:沙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该镇政府直属机构正式职工的适龄子女。

3.樟木镇第二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持有樟木镇中村行政村管辖的计塘、良和塘、石奇岭、桃子岭、马路足、东村山六个自然村户籍及中滔产业园的适龄务工子女。

4.福绵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区直单位(正式职工)、持有福东社区、福绵区公务员小区、御景花园小区、廉租房安置点户籍的适龄儿童。

5.福兴小学、福才小学招生范围:福绵区范围。

(四)住宅小区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民适龄儿童就读范围。

1.住宅小区的居民(需出具房产证明和在本小区的户口簿),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

2.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居民(需出具相关证明),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我区做以下安排:

(1)福绵镇:

①罗田公租房、青岭安置点归福绵镇青岭小学招生。

②福绵供销社百乐园小区归福绵镇中心小学招生。

③粤海新城小区归福绵镇枥木小学和新江小学招生。

④新江安置点归福绵镇新江小学招生。

⑤黄泥塘安置点归福绵镇洋桥小学招生。

(2)成均镇:成均壹城归成均镇中心小学招生。

(3)樟木镇:金源商贸小区归樟木镇中心小学招生。

(4)新桥镇:新桥供销社住宅楼归新桥镇五金小学招生。

(5)沙田镇:沙田新城归沙田镇中心小学招生。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安排

(1)8月12日至13日: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适龄儿童到当在地服务学校现场报名;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的子女、外来务工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居住地学校现场报名。

(2)8月17日至18日:跨地段就读各镇中心小学、第一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到福绵区第一实验小学报名。

(3)8月19至20日:镇中心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户口本复印件叠放顺序必须和注册本一致)

(4)8月21日:跨地段就读村小的到各镇中心小学报名。(由各镇中心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合理调配相对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就读)

(5)8月28日-29日:各小学张贴录取名单。

2.具体报名办法

A类:地段生。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在材料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薄(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薄,需加验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下同)。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B类: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的子女;福绵区引进企业家、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薄,(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薄,需加验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下同)。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③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及以上对应单位证明(属于军事秘密的证件不提供)。获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C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入住,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根据空余学位按照实际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在审核材料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独立产权需提交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没有交房或交房但尚未入住不能作为申请就近入学的依据)。

D类:法定监护人在福绵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儿童入学申请。

在审核材料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地址一致),④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有关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玉林市福绵区福才小学、玉林市福绵区福兴小学)就读。

①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所在地段的服务学校已无空缺学位的。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办理入学手续的。

③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

④跟随亲戚、朋友到福绵区的适龄儿童,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六)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录取C类和D类,C类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

六、初中新生入学规定

(一)确定招生规模

各初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服务范围学生人数确定招生人数,于7月5日前将2020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要严格控制“大班额”,即每班人数控制在55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划片招生区域

为均衡义务教育学校发展,适应高中招生改革,规范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报名办法,全区实行划片招生。根据《玉林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资格认定办法》,“凡符合招生地段的学生,到相应的初中连续读满三年,方可取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的要求,对全区初中学校进行统一划片招生,各初中具体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福绵镇第一初级中学:负责招收镇石、宝岭、沙浪、三龙、青岭、横岭、竹菜、船埠、洋桥、新江等10个行政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福绵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福绵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招收福绵、福东、福西、韦福、良表、上地、十丈、中坡、上坡、水岭、覃村、香山等12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福绵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福绵镇第四初级中学:负责招收上枥、中枥、下枥、新江等4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成均镇第一初级中学:负责招收一中附小、井龙、岭肚、和合、丹竹、成均、二冲、小冲、大水、东高、六塘等10个行政村及大岭村中的黄屋村、卢屋村、黎屋村、韦屋村4个自然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中滔产业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成均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成均镇第三初级中学:负责招收石围、大岭(其中黄屋村、卢屋村、黎屋村、韦屋村菜4个自然村除外)、劝场、百石、通曹、古城、万福、宁冲、安田、石律、甘冲、平威、社岗等13个行政村户籍以及六万林场职工务工子女的适龄儿童和成均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樟木镇第一初级中学:负责招收樟木、樟木中村、调马、胜利、忠荔、旺老、太安、瑞垌、松山、新龙、太平等11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樟木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樟木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招收塘基、庆龙、罗冲、莘鸣、古陂、三塘、竹山、富塘、罗田、大旺、六答、石龙、龙前、新发、上泉等15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樟木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新桥镇第一初级中学:负责招收被霞、霞山、化山、长石、旺村、大楼、长屏、新桥等8个行政村及新桥圩镇江南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新桥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新桥镇第二初级中学:负责招收辛仓、新沙、田横、富寨、五金、金鸡、永宁、养心、阳岗等9个行政村及新桥圩镇江北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新桥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石和镇初级中学:负责招收石和镇所辖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石和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沙田镇第一初级中学:负责招收沙田、丽良、南流、大江、砥柱、中流、上中等7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沙田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沙田镇第三初级中学:负责招收六龙、万新、良平、库顶、苏立、关塘、云龙、和平等8个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沙田镇政府直属机构职工子女入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发放《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

(1)各中心小学根据《2020年福绵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的地段划分要求,把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划分到相应服务的初中,于7月10日前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后把名单划分到相应初中。

(2)各初中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小学升初名免试就近入学的名册,印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并于7月16日前发送到学生手中。

(3)不在我区小学就读的福绵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回我区就读的,待报名注册时到户籍服务的初中报名注册,再由学校补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

(4)非福绵区户籍学生及需要跨地段就读的福绵区学生暂时不予发放《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待其申请报读并获得学校、教育局审批后进行补发《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

(5)关于在福绵区就读小学的非福绵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返回原籍或其他地方就读初中的,由毕业学校提供学籍信息。

2.入学报名注册时间

(1)8月17日-18日为七年级新生报名注册时间。

(2)8月19日,各初中把七年级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

(3)8月22日-25日由区教育局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实施均衡编班。

(4)8月25日公布各初中均衡编班结果,各初中抽签确定任课教师。

3.具体报名要求及办法

(1)关于福绵区户籍地段初中就读七年级的报名方法。

①在福绵区内就读小学的,凭《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通知书》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初中报名注册。

②在福绵区外小学就读的,到户籍服务的相应初中报名就读,报名时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A.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此类学生报名时需要填报《福绵区XX初级中学区内户籍七年级按地段就读报名名册(详见附件3)。

(2)关于跨地段就读本区初中七年级的报名办法。

跨地段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包含在福绵区就读小学及不在福绵区就读小学的学生),需要到福绵区内初中报读的,请于8月15日至16日到报读初中报名就读,报名时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验原件):

①户口簿复印件。

②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③工商营业执照。

④房产证明[含正式颁发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如无上述两项证明之一的,则需要乡镇建设站或乡镇办公室的证明,或玉林市公证处的证明(证明房屋的买卖权属)]。

⑤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此类学生报名时,需要填写好《福绵区xx初级中学七年级籍跨地段就读报名册》(见附件4)。

4.关于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近入学随班就读。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初中要与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沟通衔接,确保所辖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3)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照第二条报名办法中“在福绵区就读非福绵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到福绵区初中就读的”的报名办法报名,根据学校实际空缺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及烈士子女入学。凭相关证明享受相应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待遇。

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八、关于插班生转学问题

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要求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2020年福绵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可在8月15日前拿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由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一律不准转入。

九、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福绵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组织政策宣传。

各初中、小学要根据本《工作方案》,通过校务公开栏、班级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书》等多种形式,面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划片招生和均衡编班宣传工作,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要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合理规划入学学位,制定具体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地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等入学需求情况,统筹辖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资源,科学谋划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排查、登记、劝返和安置等工作,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要注意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免学的,家长应当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家长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学校在开学一周内要将辍学学生名单报各镇政府和区教育局教育股。

(四)科学确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式。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加强风险评估,强化调整程序和内容的公平公开,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并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谨慎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五)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中考。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警务人员、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的子女等优待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入学管理。

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要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管理要求,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国家标准编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街接。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要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做好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持。

(七)严格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虛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严肃招生执纪问责。

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内容。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和谐稳定。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给予通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九)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不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升学率”和考试成绩排名,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十)各镇中心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民办学校要按时做好附表1、2、3、4的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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