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这些涉税事项要注意,需牢记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这些涉税事项要注意,需牢记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这些涉税事项要注意,需牢记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这些涉税事项要注意,需牢记

言归正传,如果承担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统筹等重要职责的财务人员有职务变动,那么工作的交接就尤为重要。

财务工作的交接主要涉及凭证、账簿、印章等物品交接、工作流程交接、重大财务事项的交接、待办事项的交接等,

其中很多方面都和税务工作紧密相关。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

财务交接中涉税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物品交接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现金、支票、单据、银行账户、印章,各类证照等

都应建立移交清册,逐项确认交接。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需移交会计软件、数据存储硬件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涉税提醒

应注意空白发票的清点,发票专用章、税控盘(金税盘)的移交保管。

二、事项交接

公司的财务制度、期末结账操作指南、信息系统使用指南、每月主要工作事项、日常业务处理流程、重大财务事项等。

涉税提醒

1.纳税申报事项:

(1)

本期发票开具及收入确认的情况

,归集本期进项发票已认证待下月征期申报抵扣的情况、待认证的发票信息(检查是否在180天的认证期限内,安排交接好认证抵扣计划),认证方式(勾选认证、扫描认证、远程认证)。

对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已抵扣60%的

,应交接注明剩余40%部分进行第13个月抵扣的时间。

(2)

涉及简易征收的项目

,例如劳务派遣,应交接管理台账,交待各个项目的核算计税方式。

(3)

涉及优惠备案的项目

,应交接减免税项目的相关台账,例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限额计算台账、基础信息采集表等信息。

(4)开票系统、网上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等涉税系统账户、密码的移交及变更。

2.会计处理:

应交待延续会计核算处理中选择的方式,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核算方法等。

3.登记的变更

(1)如离职人员为

财务负责人

的,应至税务机关办理财务负责人的变更登记。

(2)如离职人员为

发票领购员

的,应至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员的变更、发票领购簿的更换。

(3)

如离职人员绑定了电子税务局本公司账户的

,应办理电子税务局相关财务人员信息的变更。

三、交接程序中的注意事项

1.应设立第三人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会计主管负责人监交;会计主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可由单位的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派人会同监交。

2.各类事项都应建立移交清册,并逐项确认清点。

交接双方、监交人都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做好各自的权责划分。

文字来源:

重庆沙坪坝国税

编辑设计:重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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