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吴翠萍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罗丹
摘要:
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家庭结构发生转变,留守老年人居住方式呈现空巢化、隔代化特点,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家庭内部养老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助于满足留守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养老需求;同时,家庭外部的养老资源,可为核心供养者缺席的留守家庭形成补位性养老支撑。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背景下,越来越机械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释放出大规模的劳动力,农村相对单一的产业结构无形中推动了农业人口向城市地区转移。城市空间中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类活动集聚,第二、三产业充分发展。这些都为城市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从中产生的大量就业机会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发展的良好契机。在这样一种“推拉”框架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超2.7亿人①。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迁移流动,对家庭结构转变及家庭功能发挥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劳动力和儿童加入迁移大军,农村留守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上升。当前农村养老方式依旧以家庭养老为主导,而当家庭中扮演支柱性角色和承担养老育幼责任的行为主体缺席日常生活时,家庭养老功能发挥遭到削弱。同时受限于有限的经济实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社会暂时难以全面承接养老重任。在如此双重困境中,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极大养老“风险”,其老年生活质量能否得到保障令人担忧。
一、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赡养困境
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原有的农村家庭结构形态被改变,横亘在留守老年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空间距离,对于家庭代际关系的维系发展、家庭成员的角色扮演以及养老资源供给传递等诸多方面,都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深刻影响。已有研究对于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探析深入且全面,这些研究大多根据各类调查数据对留守老年人的规模、构成特征进行统计推测,并将研究目光集聚在对“留守”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的分析中。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着家庭成员的“分离”,其日常互动交往被空间距离所隔断。长期远距离的分离对于家庭养老观念以及家庭代际关系的影响,将直接作用于家庭养老的实现过程中。研究中不乏忧虑的观点,如认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可能导致家庭养老观念弱化、代际关系紧密度降低,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多元的价值体系冲击着传统的孝道文化,最终导致养老意愿及能力的降低(贺聪志等,2009)。但亦有研究对此进行驳斥,认为从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出发,子女外出带来的养老方式变化却获得了留守老年人的主动认可,留守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在子女外出后甚至不降反增(孙鹃娟,2010)。有学者认为,外出务工经历并未削弱子女为父母提供赡养资源的应当性,目前还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以证明关于人口流动弱化家庭养老观念的论断(韦克难等,2011)。但从客观角度而言,无疑农村劳动力外出极大地改变了留守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子女进入城市务工使得多数留守老年人进入空巢化、隔代化或单身留守的居住方式中(杜鹏等,2004)。相比于非留守老年人,他们通常更早地步入空巢、隔代家庭结构中(周福林,2006)。居住方式改变背后的事实是,子女外出留下了原本应由他们承担的家庭重担,农业生产、子女照看等任务被转移到留守老年人肩上,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留守老年人的生活负担。
劳动力流入城市带来的主客观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养老服务的供给中。农村留守老年人在经济、生活以及情感领域的赡养资源获取等方面,因子女的迁移而不可避免地发生转变。随着劳动力进入城市获取更高的收入,其经济赡养能力也随之上升,留守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在子女外出务工后通常会有所改善(杜鹏等,2004),并且随着子女务工时间的延长,相应地其对留守老年父母的经济支持也呈现正向关系的上升(卢海阳等,2014)。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外出务工使得家庭在经济养老方面赢得了一定优势,但客观上留守老年人的总体收入水平依旧不高。随着年龄增长,留守老年人对各类家庭照料扶助的需求度也随之上升。在家庭中关键照料资源供给者离开,而与此同时外部制度性照料体系补充又尚未成熟的现况下,留守老年人无论是在日常性照看还是长期性护理方面,都面临着极大困难。特别是随着传统扮演照料者角色的女性成员日渐加入外出劳动力的流动大军,照料任务被转移至留守老年人自身尤其是留守老年女性身上,加重了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劳动负担,因此留守老年人的老年照料状况实为堪忧(贺聪志等,2010)。劳动力外出后,父辈与子辈间的情感交流方式变得单一,日渐发达的通信手段虽然为相距遥远的双方提供了联络诉说的机会,但客观上留守老年人与外出子女之间的交流还是由于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而有所减少,双方关系有所疏远,留守老年人也愈发感到孤独(卢海阳等,2014)。
在老年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加剧的农村社会中,留守老年人问题亟需得到关注。潜在的养老风险有可能阻碍留守老年人顺利实现成功老化,同时也必将对家庭整体的和谐发展产生影响。帮助留守老年人安心地渡过老年期,无论是对于老年人自身还是对于家庭、社会,都极具价值和意义。因而充分挖掘现有及潜在的家庭内外部养老资源,并实现其效能最大化,是现实而迫切的。本文虽然探讨的是留守老年人家庭养老问题,但并不局限于家庭范畴内,而是试图从家庭内部和家庭周围的关系网络中,探析留守老年人实现家庭内部依托互助和家庭外部交换他助的可能性。同时,本文也抛却一贯的问题化视角,避免过于强调子女外出对家庭养老产生的负面影响,而从现有家庭结构中,分析各行为主体的功能作用,发现维系家庭功能发挥和弥合家庭组织完整的各种可能资源。
二、家庭内部资源互递模式下的养老功能发挥
当前农村留守老年人居住方式多表现为独居化、空巢化和隔代化。家庭结构的变化,对于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以及代际互动形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现行的家庭模式中,占据农村老年人口37%的留守老年人(宁泽逵等,2012)如何实现与家庭成员的互动以及相互间的资源交换,以保障家庭养老功能的有效发挥?这需要从互助视角而非单纯将老年人作为被动接受者的路径展开观察。考德威尔的财富流理论认为,金钱、物品和服务等财富流的供给流向,会显著影响家庭生育率,子女是财富的消费者还是增加者,带来了家庭规模大小的变化(刘倩,2002)。财富流理论通常被用来解释生育行为的选择理性过程。事实上,代际间交错复杂的财富流向,亦是分析养老过程中主体间资源交换的重要工具。留守老年人在做出向子代、孙代输送财富的行为选择后,相应的养老资源回馈流向也在产生。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养老依赖对象的留守老年人,通过建构起有效的家庭内资源互递模式,在农村外部社会养老机制不完善的现实下,可以促进家庭养老功能的最大化发挥。
(一)留守家庭中财富资源的双向流动
“尊老敬老”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孝道”是家庭代际伦理关系的基本原则。自古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背景下,家庭都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老年人的赡养任务由其他家庭成员承担,家庭养老职能角色扮演成为理所应当;同时,由于受到尚未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制约,与西方个体意识独立价值观相符的接力养老模式,无法完全适用于中国群体意识中互惠价值观下家庭中父母与子女间的代际关系现实(陈功,2003)。正如费孝通先生(1983)所认为的,中国家庭中财富流动和养老方式表现出了“反哺”模式。虽然与接力模式一样父母都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在反哺式的家庭抚育、赡养中,资源财富的流动并不是单向的,子女在父母年老时负有赡养的责任,代际关系在抚育和赡养的双向互动中展开。
当前农村家庭结构不断向小型化、核心化方向发展,承担养老育幼重担的中青年夫妇,同时面临着生存发展多重压力,有限的物质及精力被大量输向子代,作为家庭希望的第三代“吸取”了近乎所有家庭成员的照料和“投资”。在第二代夫妇忙于谋取物质生活保障的过程中,尚有余力的第一代祖辈接替了他们在“接力”模式中的抚养者角色,代为照看抚育孙辈。这种状况大量存在于农村隔代家庭中,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将子女托付于父母,而将自身的抚育角色部分转移。农村隔代家庭中留守老年人照顾孙辈的生活学习,为孙辈提供物质精神支持,这种看似单向的抚养关系,从长远来看,其背后掩盖的却是隐形的反哺资源。这种反哺资源的来源主体是二元性的。一方面,留守老年人为外出务工子女照看其子代,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未能随迁城市而产生的照料难题,并为此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种替代性帮助,有利于建立起家庭中和谐稳固的代际关系。外出务工的第二代中青年夫妇及其子女均获取源自父母的财富资源,双重抚育的事实有助于进一步强化他们对父母的赡养意识及赡养行为。另一方面,隔代家庭中留守儿童与祖辈朝夕相处,建立起较为紧密的情感联系,为日后隔代赡养的产生积累一定基础。农村地区婚育年龄相对较早,第三代将更长时间地参与祖辈的老年阶段,他们将成为第二代中青年夫妇赡养行动外的有效补充,如此,农村隔代家庭中抚养与互惠的代际关系得到呈现。
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受到自身学历和市场竞争等因素限制,其在城市中的拼搏往往颇为艰苦,而农业生产价值可为增加家庭收入提供一定补充。并且大多第一代农民工在务工经历结束后会选择返乡,对于土地以及“家”的眷念,使他们最终回归“农民”的属性。在返乡重拾农民角色之前,家中的农事以及“家庭”维系需要有人代理,而此时留守的老年父母则是最佳的选择。具备足够生产能力的中低龄留守老年人,承担起子女暂时性转移出的农业生产活动和一些基本的家务任务,为外出子女提供了维系家庭组织运行以及农业持续生产的重要支撑力量。留守老年人的主动付出,对于增加养老资源回报而言亦是再次投资,从老年父母流向后辈的人力资源财富,为外出子女提供了关键的家庭支持,促进了家庭关系的紧密连接,利于流动在外的务工家庭与农村留守家庭间的弥合衔接。无论是留守的隔代家庭还是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家庭养老资源的运用,并不都是一味地对供养者提出诉求。老年阶段父代与子代间的财富流向依旧是双向的,—58—留守老年人通过向子孙两代输送适当的财富,是家庭养老资源最大化利用甚至是再创造的重要手段。
(二)满足留守老年人需求的家庭供给
老年生活基本需求的满足有利于留守老年人安心地度过老年期,在强调留守老年人获取养老资源过程中的能动性的同时,也必须突出家庭成员尤其是子代对老年父母的供养责任以及为其提供必要赡养服务的重要性。留守老年人与其他家庭供养者彼此间的互助依托模式,有利于保证家庭养老职能的有效发挥,这在家庭养老方式依旧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国农村社会中意义重大。
1.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经济供养
农村老年人大多是以农业为主要生存发展途径,进入老年期后大都缺乏由退休金和养老保险给予的足够的经济保障。同时,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农民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在繁重的生存压力和家庭维持重担下,他们很少能够有足够的结余经济资本实现自我养老,因而来自子女的经济支持和自身劳动再创造是其获取养老资源的主要途径。有调查显示,农村社会保障虽有所建立,但由于给付标准过低等原因,并未成为留守老年人的主要经济依靠,其主要收入源自社会保障的比例仅占11%,自身劳动所得依然为留守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子女支持位居其次(韦璞,2013)。虽然外出子女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了一定经济支持,但留守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其支出往往集中在生存消费范围内,整体消费水平较低(卢海阳等,2014)。由于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留守老年人的消费范畴难以充分扩展到休闲娱乐层级,这进一步减少了其丰富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可选择方式或途径。外出劳动力为留守农村的老年父母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尽可能地在满足老人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其选择更优质生活的能力,在缺乏多元化养老资金来源渠道的现实背景下,这成为子女责无旁贷的责任。在日常互动缺席、照料与慰藉给予已经缺位的情况下,外出劳动力为老年父母的经济缺口提供必要的补充,为其提供经济支持,成为实现家庭养老、传递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形式。
2.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日常扶助
不少农村留守老年人在客观生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会继续从事以农业劳作为主的生产活动。这一方面源于生存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在既有的农业生产空间中从事农业生产,也已成为他们不可分割的生活方式。对于农业劳作中的日常性较低水平劳动投入,远在他乡的外出劳动力可能难以提供及时的帮助;但在农业生产繁忙时期,如插秧、收割等集中性农忙季节,一些外出劳动力也会回乡帮忙,这可以在关键时刻极大程度地减轻留守老年人的劳作负担。此外,农村隔代家庭中的留守第三代形成的补充支持力量也不容忽视,他们往往能为留守老年人获取生存资源提供有效帮助。例如:在现代文明科技深刻改变农村生活的今天,日常生活以及农业生产中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地出现,接受学校教育、认知能力不断增强的留守儿童,可为知识文化水平较低的留守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帮助,缓解其在科学技术急速更新社会中的手足无措。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罹患各类慢性疾病的风险也在上升。由于身体素质与心理承受能力的逐渐下降,他们对突发性疾病和事件的抵御、接受力都会不断减弱。对于老年人而言,处于熟悉的生活环境,接受来自家庭成员的照料是优先心理取向,但在空间距离削弱家庭养老功能发挥,农村地区居家、机构养老发展相对落后、服务设施不健全的现况下,家庭照料如何才能有效实现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外出子女通过提高回乡探望留守父母的频率,可以更为清楚地了解到老人的生活状态以及相应的照料需求,从而有利于其更为主动地寻求有效的解决方式。远距离分离是外出劳动力照料老年父母的最大阻碍,突发性和周期性返乡为老年父母提供生活照料消耗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往往是务工子女难以接受和承担的。适度采取就近地区的转移,可以使他们更为便捷地为老年父母提供照料服务,降低照料成本,从而使照料服务的最佳提供者可以尽可能多地实现角色扮演。除此之外,实现家庭养老照料功能的角色,还可以由子女之外的留守儿童代为扮演。在父母缺席的日常空间中,留守儿童可以为祖辈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尤其是对于仅需要难度较低的日常性照料的留守老年人而言,朝夕相处的孙辈更是理想的照料者,留守儿童可为弥补其父母的角色缺位发挥不可小觑的补偿作用。
3.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精神赡养
在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并进一步发展的今天,作为养老的重要内容之一的精神赡养,日益受到了人们的广泛重视。农村留守老年人对于家庭温暖具有十足渴望,但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在家庭结构变迁、成员频繁流动的背景下,其实现难度愈发增加。总体上农村留守老年人精神健康状态表现并不理想,近35%的留守老年人感到孤独,其孤独感状况明显受到子女外出行为的影响(宋月萍,2014)。精神生活充实、心理需求满足是拥有满意老年生活的重要条件,否则其老年生活质量将大幅降低。家庭环境中亲密的情感关系,可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慰藉、情感关怀,也是其倾诉烦恼、沟通心事的最佳选择。但在“空心化”的留守老年家庭中,老年人的重要精神需求满足者缺席了日常生活,自我排解烦恼可能导致老年人的心理负担加重,同时由于外部社会支持尚未完善,留守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令人担忧。家庭成员对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支持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劳动力流出直接造成彼此间交流机会减少,但是作为情感倾诉对象的家庭成员的可替代性又是极弱的。老年人的心事、情绪具有私密性,难以在家庭以外寻求可靠的互动对象,其子女即便是外出务工,依旧是老年父母精神赡养资源的重要供给者。因此,在城市务工的“流动”子代应通过日益便捷的通信手段,与父母建立充分的情感联系,及时了解父母的心理状态,增加与父母之间的交流沟通机会,尽可能地实现对留守在家的老年父母的精神赡养。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单是对家庭亲情慰藉的需要,完整地来说应该包括自尊、期待和亲情三方面需要(穆光宗,2004)。子代应充分尊重老年父母的自主权利,在其外迁离家后由老年父母“代理”的农业家务活动、留守儿童照看等事务操持中,充分、合理地尊重其决策、管理等行为;尽量避免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束缚,以使留守老年父母获得更多的自主性,实现对其个体性的尊重。同时,儿女的事业成功、生活美满也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期待心理,可在间接意义上实现对留守老年父母的情绪安抚。在留守隔代家庭中,留守儿童也发挥着重要的精神赡养作用。在中国的家庭关系中,孙辈身上集聚着父辈与祖辈对其的关心爱护,希望有更多机会与孙辈相处也是多数老年人的心愿。留守儿童与老人居住在一起,客观上为老人提供了关爱孙辈以及与其相处的机会。留守儿童与祖辈的日常生活互动以及相互交流沟通,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心理上的愉悦。照看孙辈成为留守老年人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也成为其消磨老年闲暇时间的一种重要方式。一系列付出忙碌带来的充实,可以缓解其寂寞孤独感。农村老年人在照料孙辈过程中得到的满足感,使其心理健康状态更佳(宋璐等,2008)。此外,留守儿童也为被空间隔离的代际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衔接桥梁,流动在外的农村劳动力因为牵挂子女,与家中老人沟通的频率也会相应增加。在留守隔代家庭中,儿童与老年人的互动交往,实为维系家庭精神赡养功能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家庭外部支持资源
留守老年人与家庭成员间的依托互助,有利于促进家庭养老功能的最大化发挥;但核心家庭成员缺位带来的限制性,对留守老年人老年生活质量的影响亦是客观存在的。留守老年人的养老支持虽然主要来自家庭内部,但当家庭养老服务供给面临现实阻碍时,对家庭以外养老资源的充分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邻里熟人网络中的支持力量
农村乡土社会中的人际交往非常密切,在这种情感性互动网络中,留守老年人即便与家庭成员分离,其生活也绝非是孤立隔绝的,熟人社会中潜在的支持体系对于留守老年人而言弥足珍贵。不同于城市社区单元楼中彼此分隔、保持交往距离的异质家庭,乡村环境中的村民往往相互熟稔,其生活方式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邻里间交往频度较高。生活在高度同质性空间中的农村居民,对于其赖以生存的土地、环境和情感网络的眷念,使得他们不会轻易离开固有“领地”。日积月累而形成的“留守”家乡情结,以及早已习惯的已有生活方式,使得适应新环境能力不高的老年人更乐意安守家乡而非在外流动。留守老年人在其生活多年的环境中,不断形成自己的交际方式和网络,拥有自己早已熟识的邻里、朋友,可以实现充分的交流沟通。在子女外出导致家庭互动缺乏的现实背景下,留守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的熟人圈中获得诉说表达的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缓解他们的孤独寂寞感。同时,留守老年人对于其所处环境中的休闲娱乐方式也较为适应,通过与相熟的社区成员共同打发闲暇时间,可以进一步丰富其老年生活。因为年龄的缘故,留守老年人往往面临着各种不可预测的生活风险,当要求时效性的临时突发性帮助需求产生时,就近的同村邻里居民无疑是为其提供帮助的最佳选择。
(二)留守老年人的亲缘性扶助
当前农村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家族式集聚居住,由此而形成的亲缘性帮助对于留守老年人而言亦是重要的养老资源。由于血缘关系的连接,留守老年人从亲属处获取扶助资源更具合理性。外出劳动力可以通过资源交换等方式,部分地将养老任务委托给其他家族亲属,代为照看或“赡养”留守老年人。再加上不仅仅作用于直系小家庭内的传统尊老孝道文化,以及传统的家族团结观念的驱动,使得亲属照看行为更具动力。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邻近居住的青壮年亲属,可以及时为其提供帮助。此外,疾病侵袭使留守老年人产生的暂时性照料需求,认知水平有限带来的生活劳作障碍,身体机能限制带来的远行不便等诸多日常性需求,均可由具备足够能力的亲属代为满足,从而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
(三)农村社区中的公共性养老保障
在邻里、亲属等显性的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以外,还需注意对提高留守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有着间接作用的途径、机制。对老年人的赡养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因此,对于留守老年人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私人性的网络中。作为弱势群体,留守老年人更是具有公共性的现实存在,因而相应关注还需要更多地体现在集体建设、决策过程中。村委会等乡村建设中的“领导者”“组织者”也应在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供给过程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村委会等领导班子应积极探访留守老年人,关注其现实需求,尽可能地在公务工作开展中对其需求适度予以满足;加强对老年人活动场所设施的建设,组织开展种类多样的老年活动,不断创建老年人闲暇娱乐的平台和空间,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养老机构建设提供土地、设备等多方面支持,实现养老资源多元化发展。当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农村基层工作,作为相对而言较为落后的农村社会中注入的新鲜血液,他们具备较高的学历水平、充足的知识见闻,对留守老年人养老问题通常也更具敏感性,更能清楚地认识到家庭养老缺位下社会补充的关键作用。要利用大学生村官的知识优势,积极引进其他地区值得借鉴的养老举措,因地制宜地发挥乡村集体力量在留守老年人养老方面的重要作用。
总之,要充分利用家庭内、外部养老资源,改善留守老年人老年生活质量;同时必须加快、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而适时有效承接因社会、家庭变迁而外移的家庭养老任务;要汇集多元力量,满足留守老年人在经济、照料、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养老需求,使其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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