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一个人,你想跟他上床
你不爱一个人,你却可以跟他上床
你爱一个人,但你不想跟他上床
似乎性与爱可以分开?
传统观念中,性与爱是相辅相成的,
性起源于深厚的爱情基础,而爱情通过性爱升华
,男女双方产生爱情就会产生性欲,而性行为应该发生在拥有爱情的两个男女之间。
但不管是在现代社会还是古代社会,西方社会还是东方社会,都有例如性工作者,虽然不被社会正统思想所接纳,却亘古存在;柏拉图式恋爱,两个人没有发生过任何的身体接触,却可以爱得轰轰烈烈。
这里分享一个小编曾经听过的故事。
夫妻两个,门当户对,适婚年龄,经朋友介绍认识,当时俩人在不同的城市打拼各自的事业,日常微信联系,聊了两个月,彼此投缘,男方去到女方的城市开拓市场,顺便确认了恋爱关系。
恋爱一年,水到渠成的结婚,婚后夫妻琴瑟合偕,是长辈夸赞,朋友艳羡的一对。
但婚姻是不是都会经受考验,丈夫在婚后第七年出轨了,没经受住七年之痒,彼时丈夫33,找了个20出头刚毕业的学生小苏。
丈夫认识小苏是在她毕业工作几个月后,之后没多久小苏就辞职了,成了朋友圈各种晒名牌奢侈品全球游的“白富美”。
因为工作原因,丈夫经常出差,每逢出差一定会带两份礼物回去,一份妻子,一份小苏,一些商业饭局也会带小苏出席,饭桌上不乏认识他们夫妻的,看到小苏大家照常推盏寒暄,丈夫堂而皇之,社会人心照不宣。
有和丈夫玩得来的朋友,私下问过他,为什么不直接离婚和小苏在一起,丈夫这样说:“我可以和小苏在一起,给她买包,给她零花钱,也可以和小司小伍小……但是妻子只会有一个,我很爱我的妻子,很爱我的家庭。”
结婚前两年,夫妻俩虽然忙于事业,但每周也会有2到3次的性生活,直到三年后儿子出生。
似乎每个家庭在有了孩子后,都面临事业和家庭的抉择,而做选择的多数是女性。
子出生后,妻子就把重心从工作转移到了家庭,从丈夫转移到了儿子身上,二人世界被压缩,两人的性生活次数渐渐减少到半年两三次,再到一年两三次,长此以往,丈夫对妻子的性需求趋近消失。
丈夫爱妻子,但于性他更喜欢年轻的小苏,在丈夫身上,似乎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
丈夫爱妻子吗?
传统概念上,爱情是人与人之间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而生物学概念上爱情与大脑产生的激素有关。
传统认为,爱情和性渴望在感情关系确立初期达到极致,之后会日益淡漠转变为亲情。两个相爱的人,在双方相处的15个月内,初始的浓情蜜意会逐渐淡化,10年后就会渐变为亲情。也有例外,若双方懂得经营婚姻,从而使之化成相濡以沫的爱情,这样爱情即不会升华为亲情后消失。
曾经有关于“爱情能否永恒”的研究来验证“七年之痒”,通过向实验对象展示爱人的照片,监测他们脑部多巴胺的分泌,发现多巴胺爆发现象在新情侣中较为普遍,而在共度20年的伴侣中,大约十分之一的人看到爱人照片会分泌多巴胺。
可以理解为
爱情之于人类大概率是个逐渐消减的感情
丈夫未能抗过七年之痒,说明他的爱情不是永恒的,那他所谓的爱,结合出轨看来,更像是亲情,或者面子说辞。
丈夫对小苏只有性欲吗?
在原始社会中,为了种群的延续,性更多是出于生殖和繁衍的目的,具有很强的生殖指向性。
到了现代,从生理层次上来说,当对一个人有好感时,身体会分泌激素和化学物质传递强烈的冲动,这种冲动常常伴有性冲动,而这种好感就是爱情的原动力,可以理解为短暂的爱。
在弗洛伊德有关性心理的讨论中,他把人类一切的心理活动和社会行为都涂上性的色彩,自然,爱情也是性心理活动的产物,两者密不可分。
丈夫和小苏产生了性行为,说明他对小苏有好感,促使身体分泌了相关激素,生成性冲动,发生性行为,构成短暂的爱,而之后长期保持性关系,至少构成多次短暂的爱,所以说没有爱也不那么靠谱。
而关于性工作者和柏拉图式恋爱,性工作者是性的商品化,这种商品化违法且不道德,抛开这些我们说性工作者是否有性无爱,想来不能这么决断,不然怎么能有那么多话本里青楼女子和书生的故事。
柏拉图恋爱追求精神恋爱,排斥肉欲,这里排斥肉欲无外乎强制排斥和自愿排斥,强制排斥即性爱并存,才谈割离,自愿排斥,更符合现代医学中的“性冷淡”,所以有爱无性存在的合理性还需商榷。
性与爱是否可以分开,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小编想说的是有性无爱和有爱无性都不该成为出轨的理由。
婚姻需要经营,愿每一段婚姻都在爱里开始,在性爱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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