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2900字虽长但有诚意
先直接上结论吧
共有产权房维持了房价体系
你们懂的,不懂就往下看。
来看看百度
的名词解释,如下: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权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
特点是什么呢?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
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从以上的百度资料能看出来什么呢?
答案是,利益。
利益机制是多么重要啊
,嘴上喊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口号是那样滴美,行动也是那样滴实在。
所以,
谈共有产权房,绕不开经济适用房。
一切的源头要从经济适用房的前世今生说起
-----
当年朱相住房改革的时候,提出商品房体系和保障房体系共同推进,让商品的归商品,保障的归保障。
然后,中国楼市的大牛市就启动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谁也阻挡和逆转不了。
为何?因为,住房改革的背后是,土地和房产的资产化问题。
没有商品房市场,就没有资产市场的超级扩容和承接,中华崛起就只能停留在梦想中。
缺点也很明显,经济适用房为主力的保障房体系没有建立完善。
导致,购买力只能往商品房上冲击,底层人民被高房价压的喘不过气来,贫困人民没有地方住。
那么时至今时今日,为什么不继续扩大建设经济适用房体系,反而开始搞共有产权房了呢?
答案很简单,一是,经济适用房有问题;二是共有产权房有好处。
什么问题?问题是,
没钱建设
,以及
权力寻租
,这俩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另外,最重要的是,建经济适用房,国家和地方都吃亏了。
此话从何说起?权力寻租,我们略过不谈,慎言慎行。
没钱建设的问题也很好解释,中央把爱人民的口号喊了、好人当了,但是地方没钱建设啊,他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本人爱用极限推理法思考问题,假设全部的土地都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那岂不是都好了?天下大同了?不是的,不可能的。
一是,建设的钱,完完全全没有出处,谁吃苦了?又让谁受益了?
二是,假设都经济适用房了,那还不是和过去一样?福利分房和大锅饭嘛。
所以全部建设经济适用房注定行不通,于是就是我们现实中看到的,有限建设。
也就是,其
买商品房的人,是为经济适用房的人买了单了
。或者说是,全体人民为高房价买单了,救济了经济适用房的人。
原本这个思路除了没钱盖和盖的慢,问题也不大。
直到后来,国家发现自己吃大亏了。为何?
一是,当年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价格特便宜,后来他们可以入市买卖了,发现真穷人没多少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出来的有钱人的比例,不比普通小区的少多少。
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主要是房价的攀升,原本偏僻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一点也不偏僻了,当年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偏远经济小区,一跃成为次级中心。
经济适用房上市后的涨幅甚至远远大于商品房,十年十倍价格的经济适用房在大城市并不罕见。
最关键的大亏是
土地性质仍旧是划拨用地
,这个一大类土地无法计入银行评估体系,也就是划拨用地的金融属性太不明显了。
而显然,共有产权房能解决这个问题。好处何在?
请注意,现在的人民去申请共有产权房,政府出资的那
30%
是虚拟的。
地方政府并没有出真金
白银。而是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作为出资份额”
不明白的请再次查看上文百度资料。
意思是,政府用土地作为三成的出资份额,而这个土地是早就存在的了,只是在土地证上改了俩字,划拨—出让,套路深吧?
而房屋的售价是随行就市的,也就是商品房的市场价,
这很公平。
买共有产权房的人,不要觉得自己吃了亏似的。不存在的,你占便宜了。
你用少量的钱,就拥有了自己的有产权的、带有资产属性的房子,实质上从无产变成了有产阶级。
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而且,现在是政府现在是和你一伙儿的,合伙做买卖你懂吗?
你的靠山是国家,你会担心自己的共有产权房房价跌了?
笑话。你应该很高兴。
而地方政府,更高兴。因为他得到的更多。
因为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升值空间,还有估值体系。
政府的土地出让制度是个特别有意思的制度,它
最高价中标
然后这个制度本身就会不断推动着地价往上涨。
但它的缺点也是致命的,它无法对已经卖出去的地,追加回款或者利益分享。
大白话就是,地卖完了就卖完了,不管当年卖的多么贵,后期的涨幅其实和政府是没有关系了。
但是它自己明明知道,后期会涨!
意思是,它明明知道这块
三年后能翻一番,十年后能涨五倍
但是它还得眼睁睁的按照今天的价格拍卖出去,你现在知道他心里的苦了吧?!
他的心在滴血,但是它没有办法,因为体系要发工资啊,因为市政建设要花钱啊,因为福利制度要砸钱啊,不卖地咋办?
不“今天便宜”的卖地,咋办?!
后悔了咋办?
共有产权
解决了这个问题。
而且是,空手套白狼的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
最关键是的,让低金融性质的划拨土地,拥有了完整的金融属性。
意思就是,银行系统得到了具
增值空间的抵押物
出让性质的土地证。
这个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从此,地方政府又打开了一扇融资的大门,获得了一条增值的渠道。
另外,新业主也得到了银行的支持,因为
共有产权房在性质上是完全的商品房
而且最重要的是,新业主事实上
零首付购房
,因为这个三成首付,事实上是政府代替开发商,给你付了。何其有趣?你们懂我要说什么的。
所以,整个过程还原就是,假设一套房子,在经济适用房时代,其实它只值七成,因为三成的土地价款原本
划拨属性
整个房子不具备多少金融属性,银行也不敢足额抵押放款给原经济适用业主。
但是,现在只需要,动动手改改土地
性质,
并和业主
共有产权
政府就获得了三成土地收益,并获得了将来的房价升值空间。
新业主,也得到了政府的加持,也获得了土地的升值空间,和银行将来的抵押融资等支持。
而银行也得到了,政府的兜底和土地的升值抵押。
可谓三赢。不对,不止,中央政府也收获了名声,四赢!
但是,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逻辑,世上真有这样的好事,以至于所有人都赢了,就没有一个吃亏的吗?
不存在的。
受损的仍旧是沉默的大多数,那些无法发声的人。意思就是,原本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呢?用于保障贫苦人民的房子哪去了?
答,租售同权嘛。国家是爱你们的。
让我们看看烟台的例子。
烟台共推出共有产权房1476套。
其中锦绣家园项目1254套,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
锦绣新天地项目222套,销售基准价格为5970元/㎡。
出售产权比例均为70%。
单价仅6150×70%=4305元/㎡剩余产权2年后可买回。
看了以上的新闻
特别是“烟台市物价局核定的锦绣家园基准价是6150元/㎡,承购人实际购买的单价为6150×70%=4305元”这个细节。
聪明的烟台读者,我只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们知道它还是经济适用房身份上市的时候,它是多少钱的单价吗?文末给我留言吧。
结尾照例的是彩蛋时间:
地方政府很聪明,他们能将政策用足,用灵活。他们不但做到了四赢,而且做到了化解经济适用房去库存的问题。
所以,我对烟台读者推荐,这个莱山郝家的锦绣家园,买得起就赶紧买吧。
对全国读者推荐,好地段的共有产权房,买吧,再不上车就来不及了。
一句话,你和国家合伙做生意,七成的三成也是就
2.1
折首付,大头是国家出的,你怕啥呢?
有爹在,跌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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