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创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对于挽救伤者的生命、提高伤者的生存质量、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及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的事故现场义务有:停车义务、现场保护义务、伤员抢救义务、报警义务和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的协助义务。然而,由于公众医疗急救知识的缺乏,无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现场的目击者,面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往往显得束手无策,因此我国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也是导致我国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死及因伤致残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在本书中增加了这个章节,希望能对我国普及交通事故现场急救知识起到一些作用。
成功的交通事故现场急救主要包括正确的伤情判断和在此基础上及时正确的抢救措施。现场急救措施主要包括
通气、止血、包扎、固定及转运
四大技术。
一、正确判断伤情
正确判断伤者的伤情是现场急救的首要任务。其次是使开放性创面免受再污染、减少感染,以及防止损伤进一步加重。
如果现场有多位或成批伤员需要救治,急救人员不应急于去救治某一个危重伤员,应首先迅速评估所有的伤员,以期能发现更多的生命受到威胁的伤员。
伤情评估可依A、B、C、D、E的顺序进行。
A气道情况(Airway):判断气道是否通畅,查明呼吸道有无阻塞。
B呼吸情况(Breathing):呼吸是否正常,有无张力性气胸或开放性气胸及连枷胸。
C循环情况(Circulation):首先检查有无体表或肢体的活动性大出血,如有则立即处理;然后是血压的估计,专业医护人员可使用血压计准确计量。
D神经系统障碍情况(Disability):观察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有无瘫痪,尤其注意高位截瘫。
E充分暴露(Exposure):充分暴露伤员的各部位,以免遗漏危及生命的重要损伤。
在伤情评估的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判断伤者有无颅脑损伤:
颅脑损伤在交通事故中十分常见,一旦发生,其致死率和致残率很高,因此不容忽视。交通事故中,某些人员可能由于惊吓和紧张,导致其对外界事务反映迟缓,但这并不表示有实质性的颅脑损害。因此,对伤者首先应大声呼唤或轻推,判断其是否清醒,有无昏迷。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轻推伤者时,严禁用力摇动伤者,防止造成二次损伤。对于清醒的伤者,应询问其在事故中头部有无碰撞,有无头痛、头晕、短暂意识丧失等症状,并注意检查伤者有无头部的表浅损伤,如头皮血肿、头皮裂伤等。如果伤者出现上述情况,即使当时没有其它不适,也需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
2、判断伤者有无脊柱损伤:
脊柱和脊髓损伤在交通事故中致残率很高,与其它交通事故创伤不同的是,大多数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均有比较明显的伤害暴力与身体接触过程,如头部被车辆撞击或头部撞击于硬质物体(如车窗)或地面等,而脊柱损伤可能源于车辆的突然加速或减速运动。例如在车辆突然停止(正面碰撞)或突然向前方运动(被其它车辆追尾)过程中,驾乘人员的头部容易出现前后的挥鞭运动,特别是乘坐无头枕座椅的驾乘人员,极易出现颈部的挥鞭伤。而对脊柱骨折伤者不正确的搬运,很可能导致伤者的脊髓受损,造成伤者截瘫,给伤者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因此,对于每个伤员,在搬动之前,必须确定其是否有脊柱损伤。如果伤者出现颈后、背部或腰部疼痛,棘突压痛,均提示有可能出现脊柱受损。对于昏迷的伤者,现场急救和搬运中,应按照有脊柱损伤处理。
3、判断有无骨折:
受伤部位疼痛、压痛、肿胀,均可怀疑有骨折,如果出现轴向叩击痛(如叩击伤者足底导致其大腿疼痛)则高度怀疑疼痛部位有骨折存在,如果出现局部畸形和异常活动,则基本可以确定骨折的存在。
4、判断有无胸、腹部脏器损伤:
如果伤者出现胸部疼痛、压痛、呼吸困难等,提示有胸部损伤存在,如果伤者出现皮下握雪感,提示伤者有皮下气肿。如伤者出现腹痛、腹部压痛,肝、脾、肾区叩击痛,则应怀疑伤者有相应的脏器损伤。
在伤情的判断过程中,要求检查者采用的方法要简单、有效,检查手法准确,轻柔,防止增加伤者的痛苦并造成二次损伤。发现有怀疑颅脑损伤或胸、腹部脏器损伤的伤者,应尽快通知警方和急救中心,说明情况。
二、正确进行现场急救(五项急救技术)
【通气】
通气系指保证伤员有通畅的气道。可采取如下措施:⑴解开衣领,迅速清除伤员口、鼻、咽喉的异物、凝血块、痰液、呕吐物等。⑵对下颌骨骨折而无颈椎损伤的伤员,可将颈项部托起,头后仰,使气道开放。⑶对于有颅脑损伤而深昏迷及舌后坠的伤员,可将舌拉出并固定,或放置口咽通气管。⑷对喉部损伤所致呼吸不畅者,可作环甲膜穿刺或切开。(5)紧急现场气管切开置管通气。
【止血】
止血是现场急救首先要掌握的一项基本技术,其主要目的是阻止伤口的持续性出血,防止伤者出现因失血导致的休克和死亡,为伤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从而挽救伤者的生命。
在现场急救止血过程中,
一般首先应判断伤者出血的原因:
毛细血管破裂导致的出血多呈血珠状,可以自动凝结。在现场无需特殊处理,或给予局部压迫即可达到止血的目的。静脉破裂的出血多为涌出,血色暗红,大静脉破裂导致的出血比较快速。动脉破裂导致的出血多为喷射状或快速涌出,血色鲜红。
止血的方法主要有局部压迫止血、动脉压迫止血和止血带止血三种手段。
局部压迫止血:
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对于绝大多数伤口的出血均可达到良好的止血效果。方法是使用纱布、绷带、三角巾、急救包等对伤口进行加压包扎。如果在事故现场无上述材料,可以使用清洁的毛巾、衣物、围巾等覆盖伤口,包扎或用力压迫。在对肢体伤口的加压包扎过程中,加压力量达到止血目的即可,不宜过大,防止影响肢体的血液循环。
加垫屈肢止血法:
在上肢或小腿出血,在没有骨折和关节损伤时,可采用屈肢加垫止血。如上臂出血,可用一定硬度、大小适宜的垫子放在腋窝,上臂紧贴胸侧,用三角巾、绷带或腰带固定胸部:如前臂或小腿出血,可在肘窝或腘窝加垫屈肢固定。
动脉压迫止血:
对于局部压迫,仍然无法达到止血目的的伤者,可以采用动脉压迫止血的方法。简单的说就是依靠压迫出血部位近端的大动脉,阻断出血部位的血液供应以达到止血目的。
压迫腋动脉:
在伤者腋下触摸到腋动脉搏动后,以双手拇指用力向伤者肩部方向压迫该动脉,可以达到该侧上肢止血的目的。
压迫肱动脉:
在上臂内侧触及肱动脉搏动后,将该动脉用力压向肱骨。此法用于阻止前臂伤口的出血。
压迫桡动脉及尺动脉:
在腕部掌侧触摸到桡动脉和尺动脉,同时压迫,阻止手部的出血。
压迫指动脉:
用手捏住伤指指根两侧,可以阻止手指出血。
压迫股动脉:
在腹股沟(大腿根部)中点可以触及股动脉搏动,用力下压,可以阻断同侧下肢的出血。
对于前臂或手部出血者,还可采用在肘前放置纱布卷或毛巾卷,用力曲肘固定,达到止血目的。
止血带止血:
如果采用局部压迫止血无法达到目
的,而压迫动脉不便于伤员的转运时,可以使用专用止血带进行止血。在使用止血带的过程中,应注意力量足够。如果力量不足,可能导致止血带没有阻断动脉血流,而仅使静脉回流受阻,导致伤口出血更加凶猛,加速伤者的失血。
如果在交通事故现场如果没有止血带,可以使用绷带、绳索、领带、毛巾、围巾、衣物等替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严禁用铁丝作为止血带使用。
【包扎】包扎的主要目的是:一、压迫止血;二、保护伤口,减轻疼痛;三、固定。
现场包扎使用的材料主要有
绷带、三角巾、十字绷带
等。如果没有这些急救用品,可以使用清洁的毛巾、围巾、衣物等作为替代品。包扎时的力量以达到止血目的为准。如果出血比较凶猛,难于依靠加压包扎达到止血目的时,可使用动脉压迫止血或使用止血带。
在包扎过程中,如果发现伤口有骨折端外露,请勿将骨折断端还纳,否则可能导致深层感染。
腹壁开放性创伤导致肠管外露的情况在交通意外中十分罕见。一旦发生,可以使用清洁的碗盆扣住外露肠管,达到保护的目的,严禁在现场将流出的肠管还纳。
【固定】
固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骨折端移位导致的二次损伤,同时缓解疼痛。
在现场急救中,固定均为临时性的,因此一般以夹板固定为主。可以用木板、竹竿、树枝等替代。固定范围必须包括骨折邻近的关节,如前臂骨折,固定范围应包括肘关节和腕关节。
如果事故现场没有这些材料,可以利用伤者自身进行固定:上肢骨折者可将伤肢与躯干固定;下肢骨折者可将伤肢与健侧肢体固定。
【转运】
转运是现场急救的最后一个环节。正确及时的转运可能挽救伤者的生命,不正确的转运可能导致在此之前的现场急救措施前功尽弃。
昏迷伤者的转运:在昏迷患者的转运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持伤者的呼吸道通畅。方法是使患者侧卧,随时注意观察伤者。如果伤者出现呕吐,应及时清除其口腔内的呕吐物,防止误吸。
对于有脊柱损伤的伤者,搬动必须平稳,防止出现脊柱的弯曲。一般使用三人搬运法,严禁背、抱或二人抬。运送脊柱骨折伤者,应使用硬质担架。有颈椎损伤者,搬运过程中必须固定头部,如:在颈部及头部两侧放置沙袋等物品,防止头颈部的旋转。注意,对怀疑有脊柱骨折或不能除外脊柱骨折者,必须按照有脊柱骨折对待。
对于使用止血带的伤者,必须在显著部位注明使用止血带的时间。如无条件,需向参与转运者说明止血带使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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