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医生因吐槽“鸿茅药酒是毒药”被跨省抓捕的新闻,将“鸿茅药酒”推上了风口浪尖。
鸿茅药酒究竟是何物?
还能喝吗?
江苏市场现状如何?
鸿茅药酒是何物?
鸿茅药酒是酒还是药?
直到2018年4月13日,大家才知道,鸿茅药酒是药,而且是一种非处方药。
鸿茅药酒的身份是非处方药不假,但它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打头,也就是“中成药”。
而且搜索一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鸿茅药酒也是存在的。
其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着:
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同时,禁忌项注明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和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
“注意事项”明确写着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鸿茅药酒在江苏销量是否有变化?
“鸿茅药酒,一天两口,健康长寿……”很多人对鸿茅药酒的这段广告词并不陌生。有媒体记者在南京市区的一些药店看到,鸿茅药酒仍然摆在显著位置。“
销售量没有明显变化
。”销售员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前后,
许多人过来几盒几盒地购买,回家送给老人
鸿茅药酒还能喝吗?
记者搜索发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信息显示,鸿茅药酒属于酒剂类非处方药(OTC),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由此可见,“鸿茅药酒”虽然叫酒,但它是药品,而不是保健品。“鸿茅药酒是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审批的非处方药。
既然是药,就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有一定的治疗适应症,按照非处方药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
有网友质疑称,鸿茅药酒一方面拿到国家食药监部门批的药品批文,申请到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另一方面从明星代言到电视广告植入,不断营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药品和保健品市场左右逢源,销量一路高歌猛进。
我国《广告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江苏将如何应对药酒广告投放?
省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张劲春表示,
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鸿茅药酒广告投放数据收集工作,随后将根据数据收集结果判定是否违反广告批文和《广告法》
。如果结果显示违法,广告处将进入案件办理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销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广告发布。
“临床上有些中药炮制的传统药酒,对于治疗跌打损伤、风湿、老人肾虚等确实有功效。”省中医院肾科主任孙伟认为,“如果鸿茅药酒严格按照批文显示的配方炮制,且没有质量安全等问题,那么这个药酒是有一定功效的。老年人适量饮用,我想是有好处的,但青少年最好不要喝。”
解放军八一医院肝病中心主任汪茂荣表示,
从西医角度讲,任何酒精制剂对于过敏性体质、酒精不耐受人群及有肝胆基础疾病的人,是不建议服用的
。因自家用三七、何首乌、蛇等泡酒喝而引起中毒性肝炎的例子,临床上并不少见。“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量的问题,再好的食物吃多了也不利于健康,有毒的东西服用微量,也不一定会中毒。”
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认为,鸿茅药酒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警方是依法办事。这同时告诫医生要有法规意识,发言需谨慎,尤其在发表负面评价时要注意分寸,若有所怀疑应首选法定举报程序,最主要的是,要有证据意识,不发表没有依据的观点。
鸿茅药酒的广告有多凶猛
尼尔森网联AIS全媒体广告监测显示,
去年1月至11月,内蒙古鸿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替代宝洁有限公司位列投放广告企业第一,投放总额同比增长55.9%
而根据央视市场研究媒介智讯(CTRMI)的数据,
2016年,鸿茅品牌(包括酒精饮品、活动、商业及服务性行业等)在电视广告中的投放额为150亿元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6年,云南白药7.07亿元广告费,是当年所有医药类上市公司中数额最大的;其次,是白云山(600332)5.11亿元、葵花药业(002737)3.41亿元、吉林敖东(000623)3.38亿元。
而曾引起争议的上市公司莎普爱思广告费占营收27%,位居A股医药类上市公司首位,2016年广告费2.63亿元,排在医药类上市公司第10位。
10年间广告违法2630次
经查询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后发现,
鸿茅药酒广告这几年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相关专家表示,
鸿茅药酒不是酒,也非保健品
,而是一款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的药品。
“注意事项”明确写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关于鸿茅药酒的不良反应一直没有间断过。
2015年12月,在北京市延庆县食药监局调解的一起诉讼中,消费者郭女士投诉,反映其在某药店购买了鸿茅药酒等产品,服用后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经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购买药品的全部费用1627.8元。
不过,这些疑问并没有影响鸿茅药酒广告播出,“鸿茅药酒,每天两口”的广告语仍频繁出现在各种电视广告中。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集团一副总经理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量鸿茅药酒的消费者已形成了饮用习惯,每天都喝,长期服用。”
1034个广告批文连年不断
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的10年间,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不完全统计达2630次,被全国25个省市食药监部门99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可令人费解的是,一边是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在各地被查处,另一边内蒙古食药监给鸿茅药酒发出的广告批文却从未间断。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数据库,2011年至今鸿茅药酒一共获得从蒙药广审(文)第2011010004号到蒙药广审(视)第2017080117号共1034个广告批文,仅2017年1~7月就获得234个广告批文。
2013年,鸿茅药酒因“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含有有功效、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原因,被湖南、新疆、河南等省区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然而,接下来的
2014年鸿茅药酒一共获得130个广告批文。
2014年,鸿茅药酒又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专家或患者名义作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被山西、山东、江苏等省食药监曝光,但
2015年又“合法”地获得了240个广告批文。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鸿茅药酒先因明星代言成为上海市查处首例广告违法案件。2016年1月,因广告违法118次严重违法被重庆市食药监局通报。然而,
2016年1月至10月间,内蒙古食药监部门一如既往地为鸿茅药酒核准269个广告批文。
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销售收入不断攀升。201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药业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1.6亿多元,其中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
最新进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内蒙履行管理责任
近日,记者就鸿茅药酒有关监管情况,采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
一、很多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保健食品,并不清楚它是一种药品,请您介绍一下鸿茅药酒的注册审批情况。
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二、鸿茅药酒是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
我国于1999年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开展非处方药的目录遴选与转换。2004年以前公布的非处方药,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分批从已上市的标准中遴选产生;2004年之后公布的非处方药,是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由企业对已上市品种提出转换申请,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后确定转换为非处方药。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三、“是药三分毒”,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监测到哪些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四、针对公众的质疑和担心,国家药监局采取什么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
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请你局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
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公安部今日也发布通告,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
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
,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丨人民网江苏频道综合
内蒙古检察、中
国江苏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观新闻、证券时报、健康时报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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