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源|《十三个平行宇宙》 司马源|《十三个平行宇宙》司马源|《十三个平行宇宙》

司马源|《十三个平行宇宙》

以下是我写的十三篇短故事。它们是我在十三段不同时空里的超现实经历。其中的“我”貌似同一个人,但也有可能是十三个不同的自己。曾有朋友刚读完第一个故事的第二段,便惊愕地打电话问我:“这......是真的吗?!”我严肃地回答:“哈哈哈哈”。

一个人所拥有的的世界,既不会超出也不会少于他所能掌控的语言。我的世界包含这几种成分:自身经历的事物,他人表述的事物以及自己梦见或想象的事物......我不认为它们之间哪一个比其他更现实、更重要,也不认为它们之间需要划分出多少肉眼可见的界限。当这些成分无缝融合在一起之后,开始跟随我同步生长,才成为了真正的生活现实。

这些故事,便是这样诞生的。

关于我的母亲

之前我也提过,我的母亲是一位摩羯座的名医。

其实我对医生这个概念非常模糊。因为除了出生后的头三天之外,我从未进过任何医院,没有见过除母亲以外的任何医生。不过这并不能说明我的身体很好,恰恰相反,在很久以前,我曾是一个百病缠身的孩子。像感冒发烧这样的小病就不必说了,腮腺炎、水痘、脑震荡、鼻炎、肠胃炎、荨麻疹、关节炎、幻视幻听、乙脑乙肝、尿频尿急、脑残脑瘫乃至不孕不育等重症都曾被我幼小的身体遍历。然而今天,当我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感觉不到它们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的。因为在那漫长的岁月里,我的母亲用她高超的医术将它们一一摆平了。我最终长成了一个健康正常的人。

不怕你笑话,在我们这个面积并不是很大的家里,有一些和普通家庭不同的装置。可以说,我家白天是一个医疗研究室,晚上才是用于家居生活的场所。这一点很少被人发现,因为几乎还没有什么人访问过我家呢。而且,我家里的人也不太出门,在一个环境里待得久了,对那些东西也就见怪不怪了。

可我第一次看见它们的时候并不是这样。那年我五岁,在冬天里无缘无故地发起高烧来,起先妈妈给我敷冰袋,但是不管用,每次还不到五分钟,冰袋就被里面的沸水弄化了。后来她将我先后放在冰箱的冷藏室和冷冻室里,但是还不到一天,冰箱门缝里就渗出汩汩的水流,直到流到了阳台上的爸爸的脚下。那会儿,爸爸正坐着看鸟。他感到脚下湿了,还以为是下雨了,连忙打起了雨伞。后来,他发现脚下的水竟是热的,才说了一句:“不好。”妈妈这时悄声跟他讲:“咱们一起给她打电话吧,谁先接通就算谁赢了。”于是他们默默掏出手机开始打。是妈妈先打通的,我蹲在冷冻室里接了电话后,宣布是她赢了。于是她高兴地从卧室的床下推出一个闪亮的不锈钢双环。说它叫做:永冻机。妈妈把我从冷冻室抱出来之后,用榔头慢慢敲软我僵硬扭曲的身体,然后教会我像戴眼镜一样把这个机器戴上,才治好了我的发烧。我一直记得它。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家里没有开灯。穿过门厅去厨房找东西吃的时候,突然觉得余光里多了个东西。我扭头往走廊的墙上一看,在一个扁平的玻璃陈列柜里,竟然是两个白色发亮的人形东西在以一种我不懂的高频声音交谈。它们的形状像老太太,但是看不见脸。我突然知道那是什么了,于是拔腿就跑,跑了很久很久直到视线中的景物开阔起来,才停下来,不再恐惧了。抬头一看,原来跑到了妈妈的书房,她正安静地坐在台灯下研读她的医学书籍。见我来了,她笑着打招呼。我本来还想问问她。后来回头一望,觉得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也就没有再提。

我的母亲太忙于工作了,有时也就难免会随手乱扔东西。在没有流行天天用热水器洗澡的年代,我们都有一个叫洗脚盆的东西。我的那一只被放在厕所顶柜里。有一天去拿它的时候,发现一个棕黑色干枯的肢体从盆里伸出来。有时,一些又像塑料又像人肉做的带有穴位标记的耳朵散落在家里各处。要么是巨大的冠状动脉被悬挂在门上猛烈地收缩。我总是大叫着去跟妈妈说,而她总是从堆积如山的文献堆里抬起头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就像没有听懂一样。我低下头,不再吭声了。

也许母亲是对的,她知道当我慢慢长大之后,就不会为它们惊叫了,或者说,根本看不到了。有时候,我从远方回到家去,尝试着再一次找出它们。我模仿一只猫,贪婪地嗅着家里的每一个角落。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它们不再出现。有时连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它们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但又有时候,我确信它们存在。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远方的夜里。

电梯与爱情

我已经老了。虽然了不起的现代医学技术可以让我的面庞永久性地停留在资深少女的阶段。但我自己知道,那些无人知晓的变化正在我的体内悄悄发生。

有时夜里醒来,我会惊愕地发现床边的地上堆满了我的祖宗们用过的箱子。它们拥挤不堪地堆满我的房间,从脚边一直延伸到卧室门口和窗台下方。它们的样式不同,有的髹漆描花,有的则是朱漆带底座。从表面不同程度的斑驳图案来看,那些箱子应该是来自各个不同朝代的祖宗们。里面装着什么?我很想知道,却不敢打开来看。不仅如此,我连厕所都不敢去上。因为房间的地板上,实在没有下脚的地方。

一到白天,地上的箱子就不见了。除去吃饭喝茶,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坐在书房窗口,观看天空。说来你不会相信,我常能在大白天的时候看见璀璨的星空。只要没有雾霾,我就能在正午时分看到横跨天际的银河。一些捕鹭鸶的人正拿着大网站在河里劳作。太阳在他们的身边悬垂,但我和他们都不会感到太刺眼。他们把闪耀着银白光芒的鹭鸶翅膀折下装在船舱里,一个白天过后,整个船只都变得光辉无比,他们就划着船驶向了远方。

在雾霾天里,没有银河可看,我便静坐着倾听来自耳朵内部的声音。我的房子过于安静了,以至于刚住进来的那段时间里,耳道会时时刻刻自动往外倾倒从前听过的噪音。它们起初是一大团一大团含糊不清的吱吱声和嗡嗡声,有时像儿时夏夜的蝉鸣,有时像较远的邻居家的电钻声。听到它们时,我有一点害怕。不是怕这种声音,而是怕被这声音所划破的那片旧绒布般的寂寥时空。

等到有些习惯它并且不再感到恐惧的时候,我就能偶尔听见一些话语的碎片和事件的局部了。赶上哪天运气奇佳,在长久的枯坐发呆中把自己忘却的时候,我甚至可以从自己的耳朵里听完一整个故事。毫无疑问,它们是我之前生活过的这么多年里所积攒下来的庞大如建筑般的音频。其中有些材料是我曾经听见却当作耳旁风的话语。另一些则是由于当初舍不得听而暂时冷藏在脑子里的事情,专门等待在某个空闲而又庄重的时刻从耳朵里倒出来再听。还有一些,是我所难以启齿的。是由于羞愧,也可能是由于某种令人头晕脑胀呼吸困难的甜蜜。我打算把它们拿出来偷听片刻,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放回原处。

我不知道,在人类的头颅里,这些看似杂乱无序的声音是怎样和平共处的。它们被时间搭建在一起,错落交叠,然而又不得不共同生长。废话少说,我就讲讲今天耳朵里倒出来的故事吧。那是我青年时期的一段奇异情事。

可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故事发生在一个写字楼的电梯里。对,就是那种总共能够承重1000kg、最多站13个人的普通电梯。我和两名陌生男子正乘电梯从顶层的旋转餐厅下到一楼大厅。大概才过了几秒钟的功夫,电梯里的灯突然闪烁起来。我抬起头来看灯的刹那,感到电梯猛地沉下去,自己失去了重量!天!传说中的电梯坠落事件就在我眼前。我来不及惊恐,我要活!要活啊!自救自救自救自救!我理性的大脑瞬间想起前些日子朋友圈里的贴子,于是一步冲到按钮盘前从底层往高层按亮了所有楼层的按钮,那么多年的钢琴没白练,不到0.1秒全亮了!然后我的左手抓住电梯里唯一的扶手,双膝弯曲作为着地缓冲。

就在这时,好像我的举动起了作用一般,电梯突然平缓下来,门打开了!旁边的一名男子“嗖”地一下冲了出去。那一瞬间我想到,要是人出去的时候电梯又开始滑落,那么人体会不会被门和地夹成两半?但想的瞬间里我整个人也早已凭借本能“嗖”地一下窜出了电梯。刚跳出来,电梯门就在我背后关上了,1秒钟后我们听见下方深处“砰!”的一声巨响。

那名陌生男子转过身来,和我面面相觑。我开始对着他无声地哭泣。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样子,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还没来得及仔细观赏,他就已经走过来和我拥抱在一起,同时说道:“我们是幸存者!幸存者!”

于是,我们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我把他带回了家,深情地对他说:“好哥哥,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他说:“妹妹请说。”我说:“我们可不可以永远不知道明天报纸上头条的内容?”是的,虽然得到了爱情,但我依然害怕听到关于今天电梯里那不幸的第三个人的结局的新闻。我害怕听到电梯真的坠毁,而那个人由于没有及时跳出电梯所以死亡的消息。

可是第二天我们还是忍不住买了报纸,他拿着报纸在看,我的余光只稍稍地瞟了一下头条便感觉害怕,怕那个血腥的结局成真了。我一把抢过报纸,眼睛不看它,把首页摘出来,塞进了其他版面中间,然后开门跑去垃圾箱那里,把报纸扔掉了。回到家里,我的心砰砰直跳,环顾四周,我又发现沙发上一卷被子的形状如同包裹着的尸体,于是我抱起它再次往门外垃圾桶跑去。我憎恨它卷着时的形状,所以不嫌麻烦地把它拆开,换了一种折叠方式才塞进了垃圾筒。这时候我稍微安心一些了,回到家里,我们把防盗门、大门和卷帘全部锁上,最后我从门镜向外望了望,才放心了。

我们就这样一直宅到了老。是的,我们再也不必知道多年前的电梯和里面那个人的真正结局如何了。从那以后,我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他每天在厨房里研究烹饪,而我在书房里观天、听故事、写故事,如同在桃花源一般。

天黑请闭眼

我是在夜凉如水的海德堡堡顶跟哥哥学的绝世枪法,我对他有着一种近乎暧昧的崇拜。他当时是城里有名的翩翩美少年,练枪的时候穿白衬衫,圣洁如处子。每当我射中一只猫头鹰的时候,他便解开一粒纽扣作为奖赏,而每当我走火射到一只田鼠的时候他便扣上另一颗。

我花了三千四百九十一天半才得以见到他完美的裸体。看见它的一刻,我便忘记了所有已经流逝的岁月,和那些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受到过的痛苦惩罚。我用最热忱的目光对它顶礼膜拜,因为那是一具真正值得我为之赴汤蹈火,为之山盟海誓,为之视死如归的胴体。所以当哥哥怂恿我去崩掉两名游客的时候,我二话不说,走到那两个人面前5米处,用极酷的姿势射击,每人屁股各一枪,他们当场倒地身亡。我只记得,其中一人死前正忘我地对着山下的内卡河打飞机。

事隔数日,我突然意识到,我,居然亲手杀了两个人!顿觉五雷轰顶,两腿发软。他们死了。从那以后我陷入一种极端的焦虑之中,而哥哥也神秘地消失了,手机关机,QQ从不上线。我只能靠想象他圣洁的躯体来缓解压力了。同时,我预感必定有人追查此事,便每天从一个秘密通信员处得知警方调查的进程,知道每天被传去问话的人是谁。我明白离我不远了。

最担心的一件事是手枪的流失,因为无论藏在哪里,只要被人找到,都会验出我的指纹。所以那些天来我枪不离身。终于有一天,他们调查到我,我穿了件宽大的外套,枪就放在左兜里。警察局里几个深色衣服的人面对着我,其中一个问:"你知道××和××的事吗?"我心惊胆战,但强作镇定,心想,这么大的事,要是回答不知道,一定更会引人注意,快速盘算后答道:"听说他们被人杀了。"后来他们一直问我问题,回答期间,我突然瞟见那两个被我崩了的人就躺在屋子的一边,脸上绷带里透出鲜血,在死后继续打着飞机。那样的恐惧我头一次经历。突然,一个女警的手伸向我的左兜,隔着布料摸。我大惊,左手抢先在兜里捂住枪,让她摸不出形状。她悄悄地问:"那是什么?"我几乎晕厥但却漫不经心地回答:"烟盒儿。"她问:"那怎么会有两个拐弯?"

在那一刻,我全盘崩溃了,一切都将结束。没有想法,没有悔恨,我从没有那样想念过我的哥哥。于是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用一个人所能拥有的全部爱恋看着对面的女警。然而,那个瞬间里,世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已被我的眼神所征服,她是我的同伙了。

女警示意我跟她离开审讯室,来到卫生间。她指了指窗子。我马上明白了,那是五楼,外面下雨,下面的地面是泥潭。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厕所门开着,走廊的人能看到我。就对她说:"关上厕所门。"她关上门的一刻,我用力把枪扔下窗子,看它掉入深深的泥潭,不见踪影。

一切恐惧都消失了。我们回去接着审讯。

法官说:"天黑请闭眼。"于是我们所有人都闭上了眼睛.他又说:"请杀手杀人。"我便悄悄地用手指了指那个女警。因为我们刚才已经很熟了,她的右手还在桌子底下偷偷拉着我的手呢。法官说:"天亮请睁眼,女警你死了。游戏结束,她终于承认她是杀手了!"

路德维希二世的牙签

从没有一个人像我的爷爷路德维希二世那样,酷爱睡觉。每天吃过早饭,他便迅速把自己关在有红色窗帘的卧室里,为他的睡眠准备道具。如果至今你还相信“困倦是最好的床铺”这句老话,就说明你已经被时代淘汰了。科学家们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临床试验证明,当代睡眠,已经和困倦关系不大了。爷爷曾透露说:"等你们长大以后就会知道,它是一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可惜,每次还没讲完这一句,他就专心打呼去了。

刚才说到道具。其实爷爷的装备很简约。除了一间封闭安静的房屋、一张正儿八经弹性十足的床、一个九气孔的厚度约为13公分的自锁功能枕头、一条带有逝去的旷野气息的棉被、一个恰好可以使阳光透过窗帘照射到脚心涌泉穴的窗户、一面绝不可以正对床头的镜子、一台不断喷射薰衣草露的小型加湿器、一件若隐若现的纯棉睡行服、一幅超人眼罩、一个深睡模式的梦景GPS以及一个尿壶之外,再在床头柜上放一小盒牙签就行了。一点都不麻烦。爷爷说,鼓捣这些现代道具是为了使他体验到某种古老的中世纪风格睡眠。但他总是失败,从他醒来时的烦躁程度就可以看出,他今天的实验又泡汤了。

我们曾经全程偷窥过他的睡眠,为的是弄清那盒牙签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其他道具都好理解,多少和睡觉还挨的上边。但是为什么要在睡觉的时候剔牙呢?这可真令人费解啊,连医学家妈妈都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后来我们研究发现,在他睡眠的整个过程中,如果周围一直很安静,他就不会伸出手去拿牙签。但如果中途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扰乱,比如客厅电视里突然有人大哭大笑,或是我恶作剧地用猫尾巴挠他的脚,或他的GPS突然停止工作的时候,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拿一根牙签,然后在空气里用力一插。奇怪的是,在他醒来后,那牙签就再也找不到了。他以一个月一盒的速度消耗着它们。妈妈怀疑,那些牙签不是在他肚子里就是在床底下。而我认为,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

终于有一天,趁他睡觉的时候,我把那盒牙签偷走了。

它没什么不同。和各大超市里卖的便宜货一模一样。一掰就断,嚼起来也是普通的竹子味,谈不上好吃。我一整天对着亮光摆弄它们,不知如何是好。后来一阵困倦袭来,我只好放下了盒子。傍晚到了,我走出小区去散步,小马路两边的店铺陆续点起了灯,一派热闹的人间烟火气。我向南走去,穿过这个夜市,再走过一座桥,就到了小时候经常去的河边。我喜欢那里,因为那里一下子就不像城市了,向左沿着河岸慢慢地走,有低矮如剪影般的垂柳扫过头顶,暗蓝紫色的天空里渗出柔和的珍珠似的光芒,那是树枝缝隙里的月光。呀,我都没注意,它是什么时候升起来的呢。有什么东西绊倒了我,一点也不疼,我从容地爬起来才发现,这里竟然有一座假山。它的小山洞正显现在我面前,好像足够我爬进去。于是我试着钻了一下。天,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假山的另一面,不就是我小时候经常去的游乐园么?

没想到,它从前的大铁门变成了这样一个奇怪的门,害得我差点就错过了。真的,依然是那个绵延五公里长的波浪形滑梯,只是坐在上面滑的人我都不大认识了;还有那些像断了的过街天桥似的攀登架,上面爬满了又害怕又兴奋的人;那永不停止的黑色轮胎秋千,和只有桌子那么高的微型过山车啊,还都是老样子!真高兴,这个游乐园的生意还是那么红火。我忍不住飞奔到最爱的那个旋转盘上,抢先霸占住它。手扶着把,右脚蹬地,于是它旋转起来,越来越快。周围的景物和喧闹声渐渐远去,一片奇异的橙色光芒呈现在地平线上,起先是淡淡的,后来变得十分耀眼,充满整个视野。在脚下万里冰川的反射下,舞动出像极光又像火焰的层次。头顶上,厚厚的云海向无穷的远方延伸。比时间更加久远和辽阔。

天呐,爷爷.你知道么,我看到了亿万年前的黄昏……

“毛毛,醒醒啦,该吃晚饭啦!”一个熟悉的嗓音打断了我。哦不,我不要离开这里!我试图抵抗这个不想听到的声音,但是我知道,只要稍微分散一下注意力,那个橙色的世界就要消散了。情急之下,我只好用手心里那支唯一的牙签,在最后一刻插到脚下的冰里,作为标记。我知道,下一次,只能依靠它,才能找到来的路。

这些牙签,成了我和爷爷路德维希二世共同拥有的秘密。虽然我们谁也不说。后来爷爷为了追求和护卫他神圣的中世纪睡眠,便把卧室从家里搬走了,搬去了遥远的巴伐利亚山区。在那里,他把自己的卧室修缮成了无比美丽的中世纪城堡。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天鹅堡。

美索不达米亚

另一次。他和我一起爬山。

由于整个山体上完全没有植被覆盖,而那会儿的天也是昏沉沉的,所以爬了很久很久我也没弄清到底几点了。巨大的石块上附着土层,很脏,除非遇见无法避免的陡峭地带时不得不用手抓牢一些边边角角之外,我是根本不愿意碰它们的。但我的鞋还是脏了。

隔几秒钟我就不由自主地低头看鞋上的泥巴。我觉得它很碍眼。可是如果伸手去摸鞋头的话,整个人就会失去平衡。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脚后跟下面就是悬崖。那一次我们都没有带保护的绳索,所以只好这么将就着。一阵小风吹开了黏在我后背上的衣服,让我暂时忘记了口渴的感觉。我们时而一前一后,时而一左一右。慢慢地我的手脚熟练了,眼睛也习惯于专注地辨别面前石块的特征,靠直觉分辨那些牢固和不牢固的区域。我懒得去看别处。由于爬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来的,只是模糊地记起在山下的时候他说,到了山顶以后,可以眺望到什么平原。其实,另一件事更让我纳闷。但是我怕是自己的记性不好,再问会被他笑话。我一直记得,我们是五年前诀别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是我的第三个情人。我们一起开车周游过整个南部,坐着船去过一些海岛,还用当地渔民的网一起捕过鱼。最后却不欢而散。他起先扬言要散布一些关于我的绯闻,让我终身背上洗不清的罪名。但是后来他的气消了,也就没再提此事。我们后来再也没见过彼此。而此时他分明就在我的左边,气喘吁吁地爬着山。我看见他右脸颊上那颗熟悉的浅浅的酒窝,确认这是真的。它很奇特,一度让我欣赏不已。我并没有说话,因为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到了山顶。

我们大口喘着气,拍了拍手上的土。这时我终于可以尽情地弯下腰把鞋头上的泥巴给抠了。我站起来看了看天,还是从前的样儿。我努力往远处看了看,也没有什么平原。这时他说:“等我把最后这几块大石头搬走你就能看见了。”我吃惊地问:“看见什么啊?”他这时转向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我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啊。你怎么又忘了?咱们上次在那儿用削尖的芦苇做笔,把文字刻在泥胚上,然后把泥胚烘干,成为泥板。你还记得你写的什么吗?”我突然很害羞很惭愧,没有吱声。他说:“你写的是:鞋子是人们的眼睛。”

可能真的是太累了。我感到他说的这些话十分遥远。不过,他并没有责怪我。他搬起一块大石头。并示意让我躲开。我知趣地退后两步。这时,我看见他脚下的土块松动了。他整个人,突然间后滚翻,坠下了悬崖。我记得最后一刻,他张着嘴,像是要说什么。但是没有听到声音。不,哦不。我真的没有想到,事情会落到这个地步。

我飞奔着跑下山时,才发现其实有不少人是和我们一起来的。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其中有一个人,平日里是大家的依靠,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此时此刻,我厌恶他。他想问我话,而我拼命地冲下山去没有理会。我四处找,却找不到。因为山脚和山顶不同,布满了太多的皱褶。这时我悄声跟大家讲,一起给他打电话,谁先接通就算谁赢了。于是他们默默掏出手机开始打。我看见我讨厌的那个人第一个举起了手机,他说:“通了。”

不知怎的。我的心怦怦直跳。不知道会听到怎样的坏消息。和他在五年前的种种经历跃然眼前,我发现自己的脸上布满眼泪。我猜很可能,这一次就要永远消失了。“怎么样?”我紧张地问那人。那人摇了摇头说:“不好。”我问:“没有接?”他点点头。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想象着他在垂死之际,用最后的气力和对我的想念按下了那个绿色的通话键。而在茫茫大山里,怎么可能找到一个渺小的人呢。

当时我也曾想到过叫直升飞机前来救援。但是由于从来没有操作过这些繁琐的过程,根本找不着北。于是,一切都结束了。我和他的南部回忆,也就永久性地结束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边缘。

什么也没有了。

自然与药物

OO说:“人要是能像《2010太空漫游》一样,从老开始活起就好了。”

XX说:“其实这样一想,死亡真的不可怕。”

OO说:“是啊!”

XX说:“各方面都证明那是另一个世界了。真的存在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比这里好。”

OO说:“而且这种状态其实跟死亡也没什么两样,只要人的记忆还存在哪个地方就好……”

以上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11月9日01:02:09,那时候XX和我正并排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谈情说爱。之前,我们一起吃过简单的晚餐,又喝了点樱桃啤酒。为了避免冷场,以及缓解因消化系统奋力工作而造成的暂时性脑缺血,我们每人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开始在网上闲聊。才聊了一会儿,XX就站起身,神秘兮兮地跑去卧室拿什么东西。

等他回到客厅的时候,我感到屋里的气场骤然变了。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见他突然单膝跪倒在我面前,用双手捧着一只精致的酒红色天鹅绒首饰盒递给我。真是梦境般熟悉的场面啊!没想到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就这么来了,而我却毫无准备。我不得不忽视自己蓬头垢面的形象,忘却身上穿的地摊儿货睡袍和拖鞋,以女王般傲娇的姿态接过这神圣的求婚信物。在这极具仪式感的瞬间里,我的大脑开始以光速回忆着和XX从初见到相知相爱的全过程,并无法控制地想象盒子里那枚熠熠生辉的钻戒。到底是2克拉还是5克拉?黄钻还是粉钻?在这甜美的静谧中,我的热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我优雅地打开盒子。然而,躺在脏兮兮的黑色内衬上的,却是两颗墨绿色的椭球形小药丸。

“这是什么鬼东西?逼人吃春药犯法!”我怒不可遏,心中涌起一种立刻要和XX分手的冲动。“这不是春药,而是你的故乡。”XX从地上站起来,熟练地用餐桌上的蜡烛将药丸烧化,涂在我们最爱吃的熊猫饼干上。他先给我吃了一块,然后自己又吃掉了另一块。

半小时后,一阵阵难以抵挡的酥麻感从我的脚心沿着双腿向上散发开来,蔓延到我的膝关节、大腿根和腰部。这时,我看到巨大的山脉在高空中耸起。如果没认错的话,这是阿巴拉契亚山脉,地球上最古老的山脉之一。它形成于4亿8千万年前的奥陶纪,在被侵蚀之前,可能达到过落基山脉和阿尔卑斯山脉的高度。看着看着,我全身的每一个骨缝都开始松动发痒,每一条毛细血管都开始震颤瓦解。同时,我发现自己的身体急剧缩小,慢慢分化出了头甲、胸甲和尾甲三部分,皮肤也变成了坚硬的外壳。而那个时候,美洲大陆和非洲大陆尚为一体,因此阿巴拉契亚山脉和非洲摩洛哥的阿特拉斯山脉实际是一体的。

这时我又看见自己的腹面长出了若干节肢,其他部分则被柔软的薄膜所掩盖。于是我知趣地告别了水平面,向海底游去。这时,紫色的太阳温柔地绽放开来,它的边缘逐渐扩散,随着荡漾的水波慢慢变浅。再过一会儿,它就与海底发光生物最细微的光线合为一体,和浮动在我身体周围的水波一样,成为纯粹的运动。

我不由自主地开始发笑,笑得停不下来。脚底的快感依然一阵阵向我袭来,但是逐渐地,我被快感与快感之间的空隙深深打动。在海的深处,我忘记了自己的重量,于是可以穿越巨大珊瑚的红色枝杈。有时我坐在柔软的腕足类动物的的脚上,飞向远古时代的山脊和盆地。我在飞翔的瞬间里领悟了一件事:所有的生命,不过是为了“下一次”而存在的。那些陡峭的时光印记,正是宇宙的摇篮。而在我周身盘旋不止的柱形漩涡,是它曾经的呼吸。它们是海底的风。黑暗中的水泡有时像繁殖季节的苔藓虫般铺天盖地,附着在水底所有的叶片上。它们如冰冻的群星,掠过我的脚底。我透明的薄膜,被淡淡的咸味的回忆,染成了蓝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发现有个声音在叙述,我安静地倾听了一会儿,却惊奇地发现它是我自己的声音。原来我一直在说话,描述着眼前的奥陶纪海底世界。我不知道那些画面是怎么来的,但它们是那么连贯,那么华美,行云流水般闪现着。一帧一帧,有色彩,有体积。有地球的童年。有宇宙的远方。有生命的核心。此时此刻我的思想和语言之间再也不会被肉身所阻隔。我不再反省自己,而是成为一只漏斗。让世界流入我,然后变成语言再从心里流出。

就这样,我以一只三叶虫的身份,在海底漂游了许久。但当小药丸的效力在体内减退的时候,我又开始能感知时间的存在了。每隔几分钟,我就可以离开海洋,回到和XX所在的房间。在那几分钟里,我总是抓紧时间问他:“什么情况?我这是怎么了?”然而每次他还没开始回答,我就再次回到了奥陶纪。我不断在房间和海底的交替中挣扎、撕裂,分不清哪个世界更为真实。后来,XX和房间出现的时间越来越多,越来越长。以至于我开始觉得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太过夸张。于是肉身便再次把我的思想和语言分割开了。

又过了几个小时,我才完全清醒过来。我看了看身边的XX。他好像也和我一样,躺在那里追忆着什么。我们在拼命回忆那个曾经在生命里闪现过的,真实得不可思议的地方。这件事情让我们得知了一个关于世界的巨大秘密,只是它很难被完整地讲出。中午时分,我和XX终于从沙发上坐了起来,面对着被阳光浸透的窗帘,深深地发呆。谁也不说话。几乎同时,我们拿起各自的电脑,继续在网上聊起天来。

XX说:“嗯,我以前很怕,现在看见这些也不怕了!咱们再过60年也那样了呢。”

OO说:“我觉得动不了说不了话其实比死可怕。”

XX说:“我已经快过完人生的1/3了呐!”

OO说:“特别是脑子还清醒。我还好,我死的早。肯定有人照顾我。”

XX说:“哈哈哈!你测出的是77岁。”

OO说:“但说不定还是177岁呢!”

XX说:“我也不愿意最后一个死。找丁丁或者孔雀送葬好了。”

OO说:“过五十年人类还能随便换器官了吧!”

XX说:“他们俩谁后死我不管,可能50年以后肾脏一块钱一只,肝脏两块钱换一次!”

OO说:“也可能丁丁长满了肾脏,靠卖为生……”

XX说:”还是外置的。”

OO说:“对!想要几个割几个!做成腰花汤也行,哈哈!”

L在我的眼里既是一位王子,也是一位公主。

我尊称她为殿下,是因为在我们都还年轻的时候,他教过我很多非常实用的技艺。比如天热的时候,他会说:“寒从脚底生,所以热必从头顶去。”一边说着,她一边往白瓷脸盆里倒凉水。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他那黄不啦叽的半长头发从头顶笔直地泻下来,很有一些英气。等水离盆边大约一拇指距离的时候,她就停下来,看也不看我一眼,一头扎进去乘凉。我则专业地掐下了秒表。我的眼睛一刻也不离开荧幕上跳跃的数字。直到等得困了,才觉得他这个人太贪婪了,怎么能把水弄热了才留给我享用呢?于是,我就对着她喊:“时间到!时间到!”但是没有声音。后来我意识到,他再也听不见了,于是费力地拽着他的头发把她的脸从盆里提起来,扔进了垃圾桶。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L殿下的样子。之前我们是形影不离的一对。上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一起从315楼的拐角处出发,一左一右地走着,她懂的特别多,当我们路过一个个店铺和一张张脸的时候,他就会给我讲他们的故事。我在她面前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好像小学生一样的听。有次我再也忍不住了,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他耸了一下肩说:“因为我在的时间太久了啊。”说这话的时候,她那俊美的下巴从头发边缘显现出来,我都看呆了。但是吵架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一前一后地走了。谁也不说话。他走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却从不离开。我头都不用回一下,就知道什么时候她鞋带开了,什么时候他在用手撩头发。而他走之后,我的这个奇特的功能也就消失了。

我并不为此伤心,只是感觉有些孤单。不伤心是因为,连死都是L殿下事先教会我的。我们俩对这事儿早就烂熟于胸。冬天的一个中午,她照例跑到我这儿来腻歪。为了补偿我对他的厌烦,她掏出一本书请我看。我瞥了一眼,原来是《图解法医学》。于是给他做了最爱吃的小甜饼。饭后我们把小屋门一关,躺在被窝里看起来。至今我都记得那些珍贵的图片。那么多琳琅满目的死法一下子呈现在眼前,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奢侈得有点不真实。想想看,光上吊就分什么俯卧撑式上吊啦,跪卧撑式上吊,还有仰卧式上吊......我们一边赞叹执行者的技术一边酸溜溜地评价他们:至于么?至于么?我们看到一个中度腐烂的女人坐在墙角,那种表情令人难忘。她苹果绿的脸上涌现出乒乓球般光滑明亮的水泡。还看到有一张X光片里,主人公的脑壳里被按进了个十多厘米长的钉子,我们便在自己脑袋上摸了半天骨头缝。不得不承认,那按钉子的人功夫了得。后来,我们发现卧轨之后,上半身和下半身中间的血丝竟然能横跨两条铁轨,便开始抱在一起激动的发抖。

我们甚至发明了忘记害怕的办法。有时候,我们都把长裤脱掉。我趴在柔软的床垫上,她就用带小毛毛的物件或是手指尖在我腿上来回的滑行,从脚趾头到屁股蛋的区域。那时候我也是拿着专业秒表的。我艰难地看着屏幕上跳跃的数字,觉得时光有时变得很慢,有时又很快。如果到了两分钟,我都没有吭过声,就可以喊:“时间到!时间到!”然后互换。他从来没有在这个游戏中一去不复返。而我也很少出声。只是她见过我腿里面的肌肉偷偷地颤抖。她说:“这也算。”而我坚持说:“不算不算。”

有时我挺想念L殿下的。偶尔还会后悔自己是不是不该那样草率地把她扔进垃圾桶。我想,要是他在,会教会我更多的东西,甚至能发明出一些办法对付高纬度引起的失眠症。而我却再也没有机会问她脸盆里避暑的感受。因为没有他,我是不可能那样尝试的。

至今我都对L殿下一无所知。因为毕竟,我们只是亲吻过。而他,这个什么都知道的家伙,带着关于我的一切,永远逃跑了。

死亡与回忆

中午我在学校的楼道里接到一封IRIS寄来的信。时值初春,当我打开白色信纸的候,有树枝的影子在蓝黑色的字句间晃动。一共两页。我没有逐字逐句看她写的话,但是知道,她在用一种从未有过的严肃和沉痛对我诉说着一件事。

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通知我,我已经死了。

我抬头望了望,这楼道依然是上大学时的模样,窗外是嫩绿的春光和嬉戏的少年。而我开始在灰色的楼梯上狂奔。我左手拿着信封,右手拿着那两页信纸,想寻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静静想一想。可是在三层楼里转了很久,到处都有人。怎么办?我发现自己已经在哭了。泣不成声。这看来是无法掩盖的事实了。果然,在拐角处我被一个同学发现了,于是立刻掉过头背对着他继续往前走。我希望他往回走,不要过来。但他太快了,他在我的身旁看见我满脸的泪水和手里的信。他说着安慰我的话。我什么也听不到,用眼神示意他离开。但他没有,他突然撩开我的头发,温柔地从后面亲吻我的脖子。那一刻,我很诧异,却并非感觉不好。只是我的注意力依然集中在自己的死上,没有太关注此事。

我到底是怎么死的?好好的怎么就会死了?可我越是努力回忆,越想不起昨天的事情。后来靠着多年修行的习惯,把注意力从死上面移开,转而关注自己那假想中的呼吸,才逐渐想起一些东西。

就在昨天下午,透过三楼办公室的门缝,我看见班主任举起巨大的印戳,“duang”的一声盖在我的试卷上。四个蓝色的正楷撞击到我的眼睛:查无此人。方方正正的四个字外是粗硬的方框.那一刻我像刚刚摔倒在地上的人,在能够思考之前,痛感如白色细长的海浪,在我看的见的远处爬来,而我正躺在海岸线上,享受那绝望前短暂的空旷。

有那么一刻,我甚至研究起那个印迹。我纳闷世界上怎么还会有人为死制做一枚精美的专用章。我只听说过一些画家在完成画作之后突然发现某个位置的构图有点失衡,就盖一个小小的印章来平衡,从而使作品完整而不露破绽。可是一个人的不存在或死亡能够用来填补什么呢?一阵猛烈的悲痛突然席卷了我的左胸,而我毫无防备。我看到一场铺天盖地的葬礼正在进行中,作为一名被害者,我却不敢说话。我只是看,只是看。

白发苍苍的教务主任和大腹便便的班主任在一起看我的试卷,边看边商量着一件事。教务主任说:"我们干吗自找麻烦,按照A方案至少要折腾个大半年,而且考试效果并不见得有多好。效果不好的话,整个教育界同行都会拿这个案例说事,更别提学生家属还会来闹事。B方案多省事啊!"大肚子班主任举着半支烟,露出不为人知的笑容:"是啊是啊!所以我先盖上这个章,然后……"我就伫立在门外,任凭他们像两个蠕虫般在我的余光范围内蛹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就回宿舍了。

我记得回到宿舍后,在一阵阵发冷发抖和前所未有的屈辱感中,我摸索到空调遥控器并开到25度热风,然后倒头就死了。死的过程中我还想起临终的夏奈尔,她的最后一句名言就是:看吧,人就是这样死的。这句很亲切的话让我觉得自己和她形同姐妹。在弥留之际,我短暂地记起了自己曾经对不起的人;记起自己曾经说过的善意或邪恶的谎言;我还记起自己未完成的梦想,一直以来我都梦想能够以身作则地使死成为一门艺术,并写成一篇名叫《死亡与回忆》的离奇文章。我希望教会人们如何通过死亡和回忆使他们再一次赢得生活,还有如何让自己避免由于对死理解得太肤浅而导致死法不够体面,不够令人感动等等。手稿就埋藏在左前方那个写字台的第二个抽屉里。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死后的第一天上午,也就是今天上午,我甚至还接到了几个电话。第一个是C打的,他说:“他们以为你住院了,结果我也开始紧张起来。”我说:“没事,我在睡觉呢。”第二个是R,他说:“你怎么了?竟然没刷朋友圈?”我说:“别担心,我很快就好了。”第三个是我生前的老板,我说:“我难受。”他说:“你要是还难受,明天就也在家休息吧。”我说:“我看情况。”我实在是不忍心告诉他们真相。

在全部细节都回忆完毕之后,我感觉自己轻松了很多。我塞上耳机,开始静静地听手机里的音乐。学校楼道里的光线渐渐暗下来了,周围的同学也陆续下课回宿舍了。我又偷偷掏出信来读了一遍,突然间觉得鸟语花香心宽体胖了。

我从楼梯上站起身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既然事已至此,就这样好了。反正死又不是我的错。而且又没有人会发现。

关于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学富五车,胸脯四两。他是一位热爱大自然的游戏发明家。自洪荒时代起,他就为他的孩子,我,发明着各种激荡人心的游戏。

当太阳从北回归线向南返回的时候,爸爸便和我躺在一棵大树下面看天。大树有一根粗壮的树干,上面顶着一朵巨大的白色树冠,像云一样。其实那个时候,天上还没有真正的云。当我们睁开眼睛,就会看到整块明蓝色的天空悬在头顶,它是那么蓝,蓝得就像我们瞎了。

看着看着,爸爸突然站了起来,我看到他越站越高、越站越高,直到他的头颈和手臂已经完全融入蓝色当中,完全辨认不出了。我喊道:“爸爸!爸爸!”过了很久,我听到上面传来他在天空另一侧的敲击声。“孩子!接着!”他对我喊道。

这时,我看到眼前这片完整的蓝天开始迅速龟裂,最先出现的几条细碎缝隙向四面八方生长蔓延起来,直到整片天空上都布满了不规则的网状裂缝。然后我又听到爸爸在天的表面轻轻敲击。几小块蓝天碎片开始往下掉了!紧接着,所有的蓝天都猛然裂成好看的碎片朝我扑落而来。蓝天掉了好一阵子才掉完。这时爸爸又坐回草地上对我说:“玩吧!这是蓝天拼图。等我们把它拼好之后再给安回去就好了。”他这话说得虽然容易,但玩起来还真不是那么简单。要知道,这天空拼图可是没有任何图案和标记的呀。只能挨个去试它们与相邻碎片的形状是否契合。所以,当太阳在南北回归线之间走了数不清的来回之后,我们才勉强把它给拼好了。

再等到我们把蓝天费劲地安回去,躺在地上休息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时候,树上已经长出了果实。我们突然感到饿了,就爬上大树,从云一样的树冠里掏果子吃。树冠特别密实,我们只能把手伸进去摸索,并不能看到果子。大树里面长满了各种各样奇异的果子,有时会摸到一只芒果,有时会摘到一个桃子,有一次甚至摸出一只丑陋的榴莲,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次掏出的是什么。吃完的时候,爸爸让我把那些果核拿在手心里,不要扔。他教我:“抬起手臂,把果核平平地向前扔去!”于是我照做了。先是一粒桃核,我看到它飞了一会儿就慢慢划向草地,找不到了。接着是3粒樱桃核。我把它们一粒一粒用力扔出去,一次比一次更远。最远的那一粒樱桃核差不多飞到太阳升起和落下很多次之后才慢慢落地了。

我跳下树,跑去草地里找那些核,可是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就在这时,远处有什么挡住了视线。天啊,那是四棵新的树!没错,最近的那棵树上结满了粉嫩的桃子。而远一点的三棵树上,明亮饱满如同红宝石的樱桃从密不透风的树冠上冒出来,如果仔细看的话,简直是成千上万的红宝石在我的头顶上方闪烁。爸爸得意地说,他研究了半辈子才发明出了这个游戏。如今在我们星球上长出的所有果树,都是他的发明成果呢。

而到了夜晚,除了影子以外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爸爸就地取材地发明了影子画儿的玩法。他借着月光,看到我在地上的影子,便让我学做各种动物的姿势。是的,那个时候,地上连动物也都有了!我时而展开双臂,模仿始祖鸟的英姿。时而四肢着地,好似笨重前行的猛犸象。而爸爸会在我模仿得最生动的那一瞬间给我叫停。“停!别动!千万别动。”这时他会手持结实的树枝,在地上把我影子的轮廓描画下来。描好一个,再让我做下一个造形,然后再画。

由于月亮的角度在变化,所以当大地上留下一连串爸爸的画作时,你会觉得那些形状十分诡异。它们不仅仅像动物,更像一些你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动物。比如,拥有长颈鹿的腿的恐龙。或是有猪一样身形的奔马。大部分陆地动物的影子,还会让人误以为有着海洋动物般的柔软。但爸爸和我不在乎。觉得这个游戏是晚饭后最棒的消遣。后来我们把所有的大洲都画完了,才玩腻了这个游戏。爸爸说:“给这个游戏取个名字吧。”我随口说:“那就叫它‘大地之歌’吧。”

爸爸发明的游戏太多了,写也写不完,而且我现在太困了。那么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吧。对了,我的父亲是水瓶座。

黑色的朋友

这个人是我有生以来结交的众多朋友之中,唯一一位不会说话的。和我的交情也最为长久,按年头算的话怎么也有20来年了。说句实话,并不是因为我们俩性格多么相投才能如此亲密。我们能够长久待在一起的真正原因是,这个人实在太黏糊,甩都甩不掉。

他常常不请自来地跑到我的小房间里,尤其喜欢在夜间访问。有时候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可能正巧被什么噩梦惊醒了那么一小下,翻了个身,睁了下眼。就猛然发现他端坐在床脚那头的椅子上,全身黑色,手里端着个煞白的水杯默默喝水。要么是炎热的夏季,半梦半醒之间,我想推开毛巾被凉快凉快,可是发现怎么也掀不开,不用看我就知道他又来了,正重重地压在我身上,说不定他还觉得蛮舒服的,于是在我肚子上睡着了。我一直认为,私人睡眠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侵扰,让我深感厌倦。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用尽全身力气反抗他,并试图大喊大叫地吓跑他。但奇怪的是,我的身体就像车子熄了火,根本动弹不得。而叫喊也顶多像水下的鱼类所发出的声音。你听见过鱼的鸣叫么?

而他,以一贯从容和厚脸皮的态度对付我。对我的一切行为无动于衷,想来就来,从不事先通知。后来,我不再愤怒了,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因为我发现在这么长时间的交往中,依然对这个人一无所知。这事很蹊跷。我从没有见过他的脸,浓密的夜色掩盖了它。而此人又总是穿一身黑,和周围的空气混杂在一起,无从分辨他的轮廓。由于害怕,我没有兴趣触摸他,自然不知道他的体温和手感,只知道他很重。我曾经想过很多方法阻止他的到来。比如睡觉的时候紧闭门窗,拉好窗帘,封锁一切他可能行走的空间。我虔诚地跪拜。我猜想也许他怕光,于是经常留一盏小灯在厕所或桌上。有一次甚至买了一把像血一样鲜红的王麻子剪刀,打开成120度角放在枕头下。然而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同一名坚韧不拔的勇士,越过重重障碍,到达我的面前。时间久了,让我觉得能做到这些,也真挺不容易的。

我是一个糊涂的人。有时候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讨厌他还是敬佩他。他沉默而蛮横的举动早先让我烦恼不已,后来,我试着从他的角度观察整个事态,推断出一个结论:可能他由于无法讲话,才发明了这种极端的行为来证明他对我的忠诚友谊吧。而且,你不能说一个沉默的人就毫无感情。我清楚地记得,他也生过气,在我对他听之任之不再回应的时候,他便掐住我的脖子,令我窒息,于是我又开始反抗了,他便住手。还有一些春天的凌晨,他用罕见的温柔态度对待我,不再压迫和欺负我,而是用他奇异的肢体抚摸我的手臂。那时我假装在沉睡,以便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感知他。毕竟,那是我了解他的唯一途径。但是每当我集中精神去感觉他的时候,自己又会过于清醒。于是一切也就消失了。

我黑色的朋友啊。在这段独一无二、极具个性的友谊中,我当然对他很好奇。假设当年他找到我时,也是个孩子,那么时隔20年,也该长得人模人样了。不知道在他的国度里,他算不算一个好看的人。另外,在那些他没有来访的日子里,在我清醒着的无数悠长的白天里,他又是怎样生活的呢?一个如此沉默孤单的人,是否此时正在另一条与我们的时间长河平行的河流里,自由漂泊?他是否曾被巨大的水流卷走,迷失了方向才来到我的床边?他会在他自己的国度里想起我么?这些我都无从得知。

也许,在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该斗胆去问问他。谁知道呢。

关于麻将王奶奶

麻将王奶奶永远住在这个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314楼2门3号。但你不大可能找到她。只能站在这座楼南侧的草坪上,像仰望皓月般仰望它阳台的轮廓。并不是因为它高到看不清,而是麻将奶奶用了近300年的时间,让阳台上长满了纵横交错密不透风的芦荟叶片。在我小的时候,它们的样子还很萌,老老实实地待在精致的陶瓷花盆里。但后来它们逐渐长出了章鱼触角般妖冶多肉的叶片,上面还布满了吓人的刺。有一天,奶奶发现它们的生命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控制范围,疯长的叶片不仅纠缠在一起包住了整个阳台,还像撒旦起舞般向空中伸展、扭动起来。也就随它去了。所以,无论你站在阳光下,还是暗夜里,都只能看见一团巨大的墨绿色生物,在楼上迎风招展。

这座古老房子的内部,却出奇地安静。麻将王奶奶会用早晨的时光,给一些只有脑袋的小娃娃制作身体和衣服。打开五斗橱的前两层抽屉,你会看到满满当当的肉色小脑袋挤在里面。乍一看,它们好像都长一个样。鼓鼓的腮帮子圆圆的脸,碧蓝或漆黑的眼睛不停地眨动。那眼神儿,总让人联想起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天使。但拿起这些脑袋挨个看去,又有一些说不上来的细微差别。大概只有在这里住上300年,才能对这些区别了如指掌吧。奶奶认得每一个娃娃头,并为它们分别取了名字。她用别人不要的旧布片、废棉花和烂线头给它们缝制四肢和躯干,天冷的时候则会在缝完脚之后再在上面缝一双厚实的袜子。然后,她用强韧的细铁丝在他们身体外面搭上衣服架子,最后用布片里最华美的部分为他们缝制衣服。她喜欢给大女孩们穿上盛开如郁金香的长礼服裙,而给小女孩们穿上印花棉布裙。男孩子很少,但仅有的几个,都穿得特别干净体面有学问。做好之后,奶奶就把这些漂亮的孩子放在书架或电视机上,开始和他们讲起话来。我从未听懂过那些娃娃们说的话,只知道他们在听到奶奶讲话后,开始呼吸,开始笑。

每天做好一个娃娃之后,麻将王奶奶就会为这个房子里面所有能呼吸的人做午饭。我最喜欢她做的面兔子和面刺猬。从发面盆里取出一大块松软筋斗的面团后,奶奶就开始把它揪成很多小团,大小刚好够我握在手里。再铺一层干面在案板上,让小面团在上面不停地打滚。滚成一个完美的小椭球后,奶奶便从围裙口袋里拿出一把金色的小剪刀,在那个椭球的背上剪出细细的刺。等背上长满了刺,再将一端揪出个尖脸,就是刺猬了。有的不用剪刺,而是在一端剪出两个长长的耳朵,那就是兔子。我的任务是拿两颗红豆,给每一个奶奶递来的小动物,安眼睛。奶奶说,安眼睛是“赋生术”的关键,可不能走神。安好一双眼睛之后,必须和它对视5秒,心里真诚地跟它说:“小刺猬(兔子),欢迎你成为我家的成员。呱唧!呱唧!呱唧!”如果成功了,那个面动物便也会立即开始呼吸,像婴儿学步般在面板上走起来。如果没有成功的话,它们就依然是面动物,被我们蒸了吃。被我安了眼睛的大部分动物都变成了午餐面点,而麻将王奶奶经手的动物却不可思议地全活了。

在漫长的午后,奶奶坐在窗前,一笔一划地写信。她面对阳光,背对着我。她的头发像秋天的芦苇丛般散发着金光。房子里所有的孩子和小动物们都午睡去了。细微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听来像时间的潮涌。奶奶有时写给远方的老朋友,有时写给云上的老爷爷,有时写给她的孩子们,写给楼下的松树,写给杯子里的茶叶,写给自己绣的花,写给广播里唱的歌,写给她常打的麻将牌里的八条或一饼。写完她就把写信的本子合上,放回到床头柜抽屉里,也去睡午觉了。

麻将王奶奶当然是爱打麻将的,不然怎么叫这个名字。她总是在晚饭后期盼她的老朋友们,七小对奶奶、一条龙奶奶以及十三不靠奶奶的到来。人来齐了,麻将王奶奶就兴奋地把她的镇宅之宝,一盒白垩纪恐龙化石麻将牌抱出来,和大家一起码长城。那时候,谁也不能打扰她们,只能在麻将专用室外5米处听一听她们的喊声。“碰!”“吃!”“杠!”麻将王奶奶从不喊“胡”这个字,每当要胡的时候,她都笑着喊:“对不起了!”另外三个奶奶们困得睁不开眼的时候,就打开门,相互搀扶着回家去了。桌上留下的,除了散乱的化石牌,还有每个人挣得的蓝色塑料钱。

好早以前,三个奶奶总是一起来我家玩,可是后来有一天,一条龙奶奶不再出现了,再后来,十三不靠奶奶也不再出现。当七小对奶奶也彻底消逝之后,麻将王奶奶就收起那付牌,不再玩了。她突然间发现,房子里所有的小动物和娃娃们也都早已长大,出门去远游了。家里寂静得像在月球表面,或是海底两万里。奶奶默默地躺进她的床铺里,如同躺进一只小船。她的头发不再散发金光,却像盐的晶体一般,剔透和洁净。

我知道,麻将王奶奶是想要安静地睡觉了,也就不再去打扰她。偶尔,当我看到店里卖的兔子馒头,或听到有人笑着大喊“对不起了”的时候,就感到自己又在和她一起玩,一起学做新手艺了。

有很多次,我梦见自己背着她,走在青草地里,不知要去哪儿。麻将王奶奶伏在我的背上,对我说,她还有很多东西要教给我。很多很多好玩的东西。

创世记

伊甸园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地方。

那年我16岁,并不知道自己会在春天发芽。一天中午,和往常一样,大批刚上完体育课的同学们蜂拥在食堂的大饭盆前抢饭。挂着汗水的脑门和脏兮兮的衣领在眼前晃动着,令人食欲全消。我感到深深地倦怠,甚至绝望。屋外春风十里,屋里懒得理你。我的目光,无聊地在这些青春而又贫瘠的脸上划过,却在此时,发现了他。

他十分淡定地站在那群“饿鬼”身后排着队,穿着海蓝色网球上衣和白色长运动裤,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从容地端着饭盒。在喧嚣的人群里,他脸上带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微笑,目光仿佛落在某个遥远的地方。这奇异的表情让他的左脸颊上显现出一颗迷人的酒窝。我看着他,心里安宁到可以听见天边的鸟叫。我很肯定地感知到一个秘密,他就是父亲曾经无意中跟我提到过的亚当。一定就是他。看着看着,我感到周围那群讨厌的人突然不见了。春光一下子从窗口倾泻到食堂的地板上,连空气里的味道都变得清新和香甜,像夏天吃到的第一口冰激凌一般。在那一刻,我心里的种子突然长出了嫩绿的芽。

几个月前的一个星期天,父亲把世界上所有激荡人心的游戏都发明完毕了。他大功告成,伸了个懒腰对我说:“给你玩的东西全都在这儿了,自己慢慢琢磨吧。我要睡觉去了哦。对了,实在太闷的话,就到伊甸园里散散心,在那儿你会和亚当一起发现一些新东西。”说完他就关上卧室的门,休息了。

可是伊甸园在哪儿?父亲并没有告诉我。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里,根本不存在什么物理意义上的伊甸园,连真正的公园都谈不上有。因为在本市,几乎所有曾经的公园都变成了单身男女的相亲场所,整个公园里都被白色的长桌和传送带铺满了。一到双休日,就会有大批男女涌进来,他们必须在第一时间抢占空位坐下来,不然五分钟后就会找不到位置了。等到大家都坐下来后,他们便开始玩一场巨大规模的1分钟相亲游戏。游戏规则是,铃声一响,每个人就必须得和坐在桌子对面的人谈1分钟恋爱,然后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再和下一位谈。每过一分钟,他们身下的传送带就会往前挪动一点。谈完8个人,就中场休息一次,以便大家可以去附近上个厕所,或者补补妆。一场活动下来,每个人平均至少能和320个人相上亲呢。有些人相亲相得上瘾了,便终日坐在传送带上,不舍得回家。所以即使在大半夜,你也会看到公园的传送带上,坐着一些顽固的黑影。

而我心里的渴望,如同植物般,没日没夜地疯长起来。开始我还能从容地应付它,假装它不存在。可是后来,我对他的感应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神经错乱的地步,可以在他进教室前半个小时就觉察到他的气场,听见他说话的声音,这声音招之即来,却挥之不去。有时我很想专注地看看书,思考思考人生。但却不能。

我的余光似乎突然能够遍及方圆五公里开外,我的心被茂盛的植物塞满到濒临窒息。可是,我不曾和亚当说过一个字。虽然身为同班同学,但我不仅不和他讲话,甚至连看都不怎么去看他了。因为,我不再需要用眼睛,也能清晰地看见他的每一种表情、每一个眼神。有时我会责怪自己没出息,难道我的大好青春就只能用作对付心里这该死的植物么?还有时我对自己产生严重的怀疑,是不是那天中午由于太饿而出现了幻觉,也许他压根就是个屌丝而已,才不是什么亚当。忘了他吧,就当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我也就不用惦记着父亲所说的伊甸园的事了。

我开始强迫自己专注于别的事情,比如去玩父亲为我发明的游戏。父亲的游戏分为两类,一类就是上次提到过的蓝天拼图、扔果核种树以及画影子之类的游戏(关于我父亲的故事请使劲往前翻),另一类游戏则比较玄妙,它们什么工具都不需要,只要说句话就可以开始玩了。其中有一个是“墙上的魔鬼”游戏,玩法是关掉家里所有的灯,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观察任何一块从墙上剥落的墙皮。心里什么都不要想,看着它们那不规则的形状就好了。如果不出意外,看着看着,它们就会开始轻轻摆动,有的甚至会向自己走过来。它们那具有不确定性的身躯,会变得越来越友好,变成一种既不像墙皮也不像动物、却有血有肉的东西。让我不得不开始想要和它们交朋友。

还有一个是“小人国”游戏。每天晚上在被窝里面躺下的时候,父亲就会跟我说:“盯着被子的表面使劲看,你就会进入小人国。”于是我就盯着它看,最开始我能清晰地看见被子表面的纹路和灰尘,但过了一会儿,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便感到自己孤身一人,正在无边无际的大沙漠里赶路。像是在暮色四合的时候,沙山柔软而没有规律可寻的皱褶,正将我的脚步引入一个未知的所在。在那里走路,我并不感到干渴,也不感到疲惫。当我走得足够专注的时候,就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脚步就是自己的眼睛。不过每次还没有走到天黑,我就睡着了。我强迫自己专注于这些美好的游戏,因为只有这样,我的心才不至于因为渴望和思念而变得重如磐石。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就在那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醒来后像往常一样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却发现眼前的世界面目全非。我竟然还留在前一天睡前看到的那片大沙漠里,并没有回到自己的卧室……这,这怎么可能?!我摸了摸脚下沙山的表面,棉布质感,还是温乎的,跟我皮肤的温度差不多。我又看了看远处的天际,那是一大片灰灰的、绒布般质感的奇怪天空,根本不像地球啊。我四面八方地观看,发现自己被包围在这个奇特的、本应是我的被子变成的时空里,没有一点出路。我突然就慌了。

我明白,自己正在经历别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经历的穿越事件。我最关心的事,除了想知道怎么出去之外,还有一个,就是这个鬼空间里的时间问题。这里的一天究竟相当于地球的几天?如果这个比例太悬殊的话,等我有一天回到地球,亚当还能活着吗?不由自主地,我想起《星际穿越》里的若干情节,于是无助地嚎啕大哭起来。我觉得自己人生惨淡,一切都完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姑娘,就这么被穿越也太冤了吧。我还想起了《小王子》。他的飞行器坏了之后,便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星球去看所爱的那朵花,她还被蒙在玻璃罩子里什么都不知道呢。我越哭越伤心,越哭越离谱。但越哭越有一种奇怪的反应在我身体里发生。我觉得心脏部位在我哭的时候,开始膨大,有什么东西好像要强行从我体内钻出。只要我在流泪,它就不停地在生长。

我忍不住低头一看,天呐,一大簇我不认识的绿色植物长出了我的左胸,在衣服外面摇曳着,塞也塞不回去。我刚要张开嘴惊呼,就发觉嘴里也长出了枝条。随着不停地落泪,我整个人已经变成了一棵绿色的树木。说实话,我这种树自己也是头一次看见,枝条柔软,叶片细小鲜嫩。惭愧的是,我自己虽然曾经毕业于生物系,但却也说不出自己的门纲目科属种。这些枝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自己身上向沙漠远方呈辐射状蔓延开来,但我丝毫没有感到疼痛。相反,它们长得越茂盛,我的悲伤感就越减轻。没过多久,视野中整片荒芜的沙漠已经长成了春天的绿野。

灰绒布般的天空在那些狂野不羁的生命枝叶的映衬下,开始散放出宝蓝色的光辉。我就这么,变成了春天里的一棵树。我成为万古人间四月天的一部分。这时候我止住了眼泪,再也不感到悲伤了。我感受到自远古时期以来久违了的自由与欢乐,阳光像蜜一样流到我的嘴边,我不知不觉笑出了声。

也许是大地听见了我的笑声吧,它让最绚烂的野花随着笑声成片成片地冒了出来。紫色和粉色,鹅黄与火红,星星点点地在绿野里显现出来。我的目光划过远方的时候,它的踪迹就形成了清澈的河流;我抬起头来看天的时候,空中便生出两万只银翅的鸟,它们从我的头顶掠过,向着第一缕阳光飞去,直到很远的地方。朝霞般的光芒在它们此起彼伏的翅膀上闪耀。像一场迷幻的梦。

这时,我看到远方一个穿着海蓝色网球上衣和白色长运动裤的少年向我走来,他似乎在看着我,但又似乎什么也没有看到。是的,他是亚当。他从容地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近,近到我可以看见他瞳孔里反射出的一江春水。然后,他转过身去,轻轻坐在我脚部长出的树根上,背靠着我粗砺而挺拔的木质躯干,打起了鼾。

人类的起源

亚当睡着之后(他是怎么睡着的,请见上一篇),梦到一个秘密。

在和煦的阳光下,一阵风轻轻地,像水流般淌过他的全身,像燃烧的云朵游走在天空。舒服得要命。这时,一根陌生的手指突然触碰到他的食指。那是一根更为粗壮、瓷实的食指。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被电击一样,随着那手指的触碰,吸了口气,坐了起来。

亚当醒了。

他看到自己懒洋洋地坐在海边的草地上,而另一个人正漂浮在自己面前,这是一位体格健硕气场强大的老年男子,身着浅粉色袍子,长着一头蓬乱的灰色长发和一丛同样灰白的络腮胡。此人竟然被一大群金发裸体的女人和小孩簇拥在一起驮着飞。蛮牛逼的样子。

“您是?”亚当用微弱的起床音问道。“我是你爸!”那老男人答道。“啊……”亚当刚要表示惊讶,却觉得自己肋间一阵疼痛,于是无力地喘息起来。“孩子,别动,刚才给你做了个手术,取了根儿肋骨。行为艺术家,以折腾自己为使命。习惯习惯就好了。”

在很久以前。世界上的人类,只有一位名叫亚当的小伙子,以及他的女友夏娃。他们经常一起在伊甸园里游玩,每当遇见什么活物的时候,亚当就给它起个名字,然后自豪地向它介绍自己的女友:“看,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我身上取出来的。”

他们一起在正午的森林里摘水果吃。一起爬各种树,把玩各种动物。他们一起走在宽阔的草地上,看鲸群般的云朵掠过天空,看世界尽头那呆萌而沉默的地平线。傍晚的湖水像金色的镜面,他们无聊到只能一起盯着自己的影子看。

这时候,夏娃才注意到亚当那刀刻般的身体线条。他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股四头肌、斜方肌和三角肌都发育得如此之好,更别说胸大肌和臀大肌了。夏娃倒吸一口冷气,顿时惊为天人。而亚当,一动不动地伫立在被暮色浸染的大地上,摆着散发出荷尔蒙气息的POSE。他的肩膀仿佛随时准备扛起最沉重的磐石,他的双腿像最粗壮的树干一样有力。他黑色的眼睛里闪耀着两簇新生的火焰。他望着夏娃,同样被其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女性美所电晕。她的身体凹凸而紧致,比火焰更加炽烈地燃烧着。长发蔽体,密不透风,如同一场从天而降的暴雨。两人四目相对,夜就这么被望穿了。

然而在这节骨眼上,夏娃却感到自己很饿。她不想破坏气氛,只是悄悄环顾四周,看有没有什么吃的。这时她发现旁边树上盘着一条蛇,嘴里貌似正塞着一只鲜红的果子。于是想都没想,就夺下它,和亚当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光了。吃完之后,他们重新酝酿了下感情,就一起躺在草丛里开始认星座。由于最近查得严,此处省略583字。

但后来人们还是找到了夏娃的日记里对当晚事件的记载,内容如下:“在很久以前。音乐只是节奏,是轻柔的冲撞。像远处陌生来者缓慢的脚步。然后,我们一起听到那脚步慢慢走近,变得有力。随着它的到来,我身上的每一处关节像是被逐个地解除的咒语,慢慢松开。这样,细小的水流就可以在各处流通,它们流经的地方引起我轻微的振颤。

我回到了小的时候,那时世界上只有蓝色和绿色,我躺在白色的云冠下长久的睡着。那时的空气里只有青草的味道。我记起那个不分昼夜的圆形世界。我的关节酥麻,而身体慢慢就变成那片草地,铺展开来,一直延伸到最远的地平线。脚步快起来,水流消失,变成小小的电流,从一个隐秘的部位发散到最远的末梢。我们听见音乐里慢慢显现出两种不同的节奏。一种是外来的脚步声,另一种则来自里面,藏在自己的血液里,不停地击打自己的血管。两面不同的鼓,奏出默契的鼓点。我逐渐看见四季更替,乾坤回转。我与从未见过的鸟类一起飞行,和从未见过的鱼类一起在深海里回旋。我看见温柔的兽类遍布原野。

我们俩跑了那么久,那么久。在奔跑中,我们的身体镶嵌,唇舌交织。过去和未来,在暴烈的冲撞中和解。我们预感到一个时刻。马上就要来了。我们的身体,在突如其来的震颤中,获知了对方。

在这一刻,我看清了他的全部。也看清了自己。我完整地拥有了一颗果实。我洞悉了宇宙的整个历史,我们的前世今生。在这一刻,过去和未来避开了所有阻碍,无限贴合,像细胞膜那样薄。让我们轻易从中穿过。只有一瞬。但是足够了。”

第二天早晨,夏娃在半梦半醒间感到自己的身体湿漉漉的,风吹过的时候,还凉飕飕的。醒来后,她和亚当面面相觑,同时惊叫起来:“天呐,你怎么没有穿衣服!”两人头一次发现,这么久以来,彼此都是裸体在一起生活的,便感到羞愧难当,不知如何是好。夏娃为了不让自己露点,煞费苦心地用双手捂住各个要害部位,跑到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无花果树后面,拼命地揪叶子,给自己和亚当做起了衣服。

等他们好不容易穿好用叶片做成的衣服之后,天就起了凉风。亚当带着夏娃奔跑起来,说:“咱们找个地儿躲着,千万别让我爸看见!”可是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空中响起:“你在哪里?”亚当听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哆嗦着答道:“一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们赤身裸体,就想藏起来。”他爸愤怒地问:“谁告诉你们是赤身裸体的?难道你们吃了那该死的果子?!”亚当说:“哎呀,我们当时太饿了,谁能注意到是什么果子嘛。而且夏娃给的,我必须吃啊!”

他爸沉默良久,说道:“有了女人就忘了爸,唉。你们给我滚!以后你的事都她管算了,我不管了。”

夏娃无语地点了点头。就带着亚当离开了伊甸园。他们临走前,还偷偷找到了传说中的生命树,本想偷俩果子带走当零食的,但发现那树周围竟然被设置了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没点儿高科技工具根本搞不定,也就放弃了。

他们在茫茫宇宙中,选择了帝都定居下来。白手起家,从零开始。几个月之后,夏娃感到自己的身体沉重慵懒起来,好像有粒种子在里面一发不可收拾地长成了硕果。她抚摸着肚子,仔细倾听。一个新的世界正在她原本的世界里疼痛地生长,她的呼吸沉重起来,在这种无法与人分享的持续痛楚里,她感到极端地抓狂。连亚当也不知怎么办才好。

夏娃感到阵发性地痛苦和烦闷。仿佛有人一勺一勺把她的生命从肚子里挖走。疼痛越来越狂躁,也越来越陌生。它和她一样在奋力抗争。有时她想吃止痛片,但无奈那时还没有这种药。整个世界在疼痛里变得漆黑,扭曲,血液在尖叫。她第一次想到,如果真的疼死了,该是怎样的解脱。

可是她也隐隐知道,正是那种剧痛,延续了人类的基因。

终于她放弃了一切抵抗。有一天,在嘶喊中,她猛地从空中掉落下去、掉落下去。她醒来的时候一个男孩躺在自己的怀里。她给这孩子取名叫该隐。几年后他们又生了一个,名字叫亚伯。

到了公元2015年,世界上总共有70多亿人口,连地球都快装不下了。他们都说自己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然而和自己的祖先不同,他们的出生和死亡已经可以被批量制造,疼痛和悲伤也可以用药物精确控制。只是,这些后辈们做梦都想象不出,祖先们决定制造他们的那个最初的夜晚,是有多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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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故事就是我的简介。

有一天我要把它们变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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