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品读|艾·门罗【加拿大】: 躺在苹果树下 散文品读|艾·门罗【加拿大】: 躺在苹果树下散文品读|艾·门罗【加拿大】: 躺在苹果树下

散文品读|艾·门罗【加拿大】: 躺在苹果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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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苹果树下

艾丽丝·安·门罗作叶丽贤译

小镇的那一头住着一个女人,她叫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家里养了一群马。这些马不是她自己的,她是替马儿的主人,一群喜欢轻驾车跑马赛【

轻驾车跑马赛是骑手驾两轮轻马车在椭圆形跑道上进行的速度比赛。

】的人,喂养训练它们。她住在自家的地里,一栋原生态的农舍,离马棚很近;老父母跟她住在一起,只是很少出来走动。农舍和马棚再过去,是一条椭圆形跑道,有时候会看到玛丽亚姆,要不就是她的小马倌,或者是马儿的主人,正驾着马车在跑道上疾驰狂奔,身后扬起大片的尘土;他们驾的是单座二轮马车,座椅很矮,车身看起来就像是要散了架。(为了隐去一些人和事,对故事中的人名和细节,我都作了适度的虚构。)

农场里有三块牧马的草地,其中一块靠着大马路,原先是一片果园,后来就只剩了三棵苹果树。有两棵长得矮小弯曲,有一棵相当高大,像是枫树快长成的样子。这三棵树从来没有剪过枝,洒过药,结的苹果生了疥斑,不值得一偷,但在大多数年份里,苹果花倒是开得很繁盛,满枝桠挂得都是,一簇簇的,远远望去,就像是用雪花装点起来似的。

我从别人那里得来了一辆脚踏车,那人原是我家的短工,后来因为备战,去了一家飞机修造厂,把脚踏车留给了我,所以我至少是有辆车可用了。不用说,车子是男人的款式,鞍座安得很高,车身不重,有点怪模怪样,到我手上时,已经废弃了很长一段时间。

“你不会骑着它去学校吧,会吗?”妹妹见我正在家门前的车道上来回练习,就不禁问道。别看她年纪比我小,倒时不时会替我担忧发愁,也许对我做什么事会出丑丢脸,她比我自己更有先见之明。她倒不只是觉得车子的模样不好看,她更在意的是,我今年已经十三岁了,还上了高中,就女孩子骑车上学这事来说,高中头一年可是个分水岭。女孩子想要证明自己的女性气质,就必须放弃骑脚踏车。不放弃的女孩子,要么住在太偏远的农村,没法走路来学校,要么就是个怪人,死活领会不了那些不成文但不可小觑的规则。我们家恰好就在小镇的边上,所以,如果我骑着脚踏车出现在校园里——尤其是骑着这辆车子的时候——我恐怕就要被归到穿牛津鞋和莱尔长筒袜这一类人中间去了。

“不会骑它去学校的。”我说。但是,我还是将脚踏车派上了用场,每逢礼拜日下午,我都会踩着它,沿着偏静的小路,一直骑到乡间去。这样,一路上,我几乎碰不到自己认识的人,有时候,甚至一个人都不会碰到。

我喜欢这样,是因为我的内心深爱着大自然。这样的感情源自于书本——首先,源自于露·莫·蒙哥马利【

露西·莫德·蒙哥马利(1874—1942),加拿大女作家。

】写女孩子的系列故事;她的叙述中常有一些文字,描写到月光下一块覆雪的田地,一座松树林,一片映照着暮色天空的静水潭。这样的感觉和我另一种隐秘的激情相融合,即对诗歌的热爱。我会翻遍学校的课本,抢先找到诗作一睹为快,生怕同学们在课堂上读完以后,还趁势奚落一番。这两种乐趣,即对自然和诗歌的喜爱,一旦流露出来,不管是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会被人抓住把柄不放,就仿佛无意中露出了内衣的一角。但是那个春天,那些礼拜日下午的骑车远足,把我带去了这样一个地方,它似乎一直在等待着我要竭诚献上的敬意。这里有泛滥的溪水淹过大地形成的几处光亮的水面,还有长着延龄草的河岸,岸上是开着红花的群树。钩果草;栅栏两边的酸樱桃,还未萌出叶芽,就已满树繁花。

酸樱桃的花朵令我想起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地里那棵高大的苹果树。等它开花的时候,我想去看上一眼。不过,可不是站在大街上,远远地瞅上一眼,而是要钻到树枝底下,头靠着树干躺在地上,看它如何升上去,就像从我的头颅里长出来似的,然后越升越高,最后消失在倒悬空中的花海里。我还想看天空在枝桠间闪现,我会眯起眼睛,把细碎的天从背景拉到前景,这样满眼就只有那些明亮的碎片,仿佛它们是漂浮在蔚蓝的海上。这个念想充满了仪式感,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这和在教堂里屈膝下跪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我们在自个儿的教堂里并不这么做。我也只跪过一回,那时候我和迪莉亚·卡瓦洛还是好朋友,有一个礼拜六,她妈妈带我们俩去天主教堂摆放鲜花。我在胸前划了十字,在长椅上跪了下来,迪莉亚连嗓子都没压低,就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不需要这么做的。要跪的是我们。”

我把脚踏车推倒在草丛中。已是傍晚时分。从后街小巷穿过小镇,一路骑到这里。马棚院里,农舍四周,都没有人。我从篱笆上爬了过去。没有猛跑,但我的动作还是能麻利就麻利些。马儿已经在那儿了,正啃食着新发的草叶儿。我迅速躲进了那棵大树的枝叶下,含胸弓腰、跌跌撞撞地往里钻,还不时被苹果花打了一脸,但总算钻到了树干那里。

我平平地躺了下去。大树有一条根,在身子底下隆起,硬邦邦的,我只好来回地挪移身子。还有去年的苹果,黑乎乎的像干肉块,我也得小心躲避着。等我真躺好了,心定了,我还是觉得身体的姿势很别扭,好不自然。我抬头看垂落的花朵,朵朵都像是珍珠,染了淡淡的玫瑰色,和预想中的一样,拢成一束束的,可是那种虔诚的敬意,那种我所一直期待的感觉,并没有如约闯入自己的心灵。天空蒙着薄薄的一层云,透过枝叶能看到的那一点光景,不禁让我想起暗无光泽的碎瓷片。

我倒没觉得白来了一趟。至少——当我坐起身从树底下爬出去的时候,我开始明白——这一趟是值得来的。这似乎更像是去承认那股牵动我的力量,而不像是对它的验证。我快步穿过草地,从篱笆那儿爬了出去,找回脚踏车正准备要骑走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嘿,你。对,就是你。”

是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在叫我。

“你到这边来一下。”

我连忙转身。农舍和马棚间有条私人车道,玛丽亚姆正在那儿和两个男的说话,马路旁停着一辆小车,所以他们一定是开车到那儿的。这两个男的穿着白衬衫,西服马甲,还有西裤——坐在办公桌前和柜台后工作的男人,一般都是这副穿扮,而且从早上出门到晚上睡觉前,都不会脱下来。他们身边的玛丽亚姆则是一条工作裤,一件宽松格子衫,别看她是个女人,年龄到了二十五、三十左右,却像个好胜的十二岁小男孩儿。剪短的头发,微弓的肩背,粗糙的皮肤。她朝我望了一眼,眼神里有急切、胁迫,还有嘲弄人的意味。

“我看到你了,”她说,“就在草场那一头。”

我没有吭声。我知道她接下来要问什么,心里想着该怎么回答她。

“好了,说,你在那边做什么?”

“在找东西。”

“在找东西?好吧。找什么东西?”

“一只手镯。”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玩意儿。

“好吧。你为什么觉得那儿有?”

“我想我丢在那儿了。”

“好吧。”

“前几天我去过那边,找羊肚菌,”我开始慌乱起来,“我当时戴着镯子,可能滑落到什么地方了。”

人们春天的时候,会到老苹果树下找羊肚菌,这倒是实情。

“哦,”玛丽亚姆说,“那你找到了吗?那叫什么来着?羊肚菌?”

我说没找到。

“那很好。羊肚菌本该就是我的。你怎么搞的,为啥戴着手镯子去找羊肚菌?你干这事早了点,不觉得吗?”

有一个男的正低头看地上,但我能瞧见他的笑容。还有一个直接看着我,眉毛微微挑了起来,责备的表情里带着揶揄。要是这些人认识我,认识我父亲,大概就不会露出这样一副深含意味的神情了。

我听明白玛丽亚姆话里的意思了。她以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那天傍晚,我不是和男人,就是和男孩子,一同待在苹果树下。

年轻时的门罗

“你回家去!”玛丽亚姆说。“你,还有你的镯子,赶紧滚回家去。以后别让我看到你又猫回来,在我的地盘调皮捣蛋。赶紧走。”

玛丽亚姆·麦卡尔平脾气暴躁,爱冲人嚷嚷,这是远近皆知的。有一回我在杂货店里,就曾听到她扯着嗓子大吵大闹,不过是为了几个碰坏的桃子。今天她这样子待我,自然是可想而知的;她怀疑我跟人胡来,对我肯定毫不含糊就只有这种感觉——反感恶心。

让我感到恶心的,倒是那几个男的。他们看我的表情,既带着正派人的不以为然,又像是猥琐男的品头论足。龌龊的想法在脑瓜里不断升级,他们的五官也随之轻耷下来,变得有点浓重、阴沉了。

就在这时,小马倌从马厩里走了出来。他手里牵着一头马,大概是那两个男人的马,或是其中一个人的。小马倌在马棚院里停了下来,没有走上前来。他似乎既没在看他老板,也没在看那两位马的主人,更没在看我;他对这一幕没有任何兴趣。他大概摸清了玛丽亚姆这个人。

人们对我的看法——我说的并不只是这些男的和玛丽亚姆对我抱有的那一类看法(虽然这些看法个个都能造成不小的伤害),而是人们对我的任何看法——在我眼里,都是一种秘密的威胁,一种严重的冒犯。我甚至讨厌听到别人说:“前几天,我看到你从街头过去了。你啊,看起来魂都飞到天外去了。”我讨厌这样的话。他们的评判和猜测,就如同是成群的昆虫,在我的嘴巴和眼睛四周爬来爬去。我恨不得把它们拍死。我恨不得吐口水。

“全是土,”回到家妹妹悄悄跟我说,“衬衫的后面全是土啊。”

我到浴室里把衬衫脱了下来,用一块硬皂使劲地揉擦,妹妹则在一旁看着。我们家到冬天才有热自来水,她就主动从烧水壶里给我取了一些过来。她没问我衣服后头怎么沾上土的;她只是像往常那样,想帮我销毁证据,免得我又出什么娄子。

礼拜六晚上,主街上通常都是人潮涌动。那时候,整个县都还没有所谓的“购物中心”,夜市大游逛,也是到战争结束几年后,才改到礼拜五的晚上。我现在说的是一九四四年,那时我们仍在使用配给证,有很多东西是没法买到的——像新车和长筒丝袜——但是,当时农民来到镇上,口袋里是揣有一些闲钱的,经过了经济萧条期,商铺的生意也都火旺了起来,一直到十点,各家各户才关门歇业。

镇上的人买东西,一般是在工作日的白天时间。除了那些在商店和餐馆里工作的人,人们礼拜六晚上大多不会跑去凑热闹,而是和邻居打牌,或是在家听广播。新婚的夫妇,订婚的男女,出门幽会的情人,多是搂抱在电影院里,如果恰好弄到一张汽油配给券,他们也许会开车到湖岸的一家舞厅去。所以,这时挤满大街各处的,多是来自乡下的农民;而涌向“奈迪的夜枭”的,则是镇上那些想去放纵的男女;“奈迪的夜枭”是家舞厅,有一个搭在泥地上的大舞台,每跳一曲,要付一毛钱。

我站的地方离舞台很近,旁边是一些同龄的朋友。没有人走上前来,替我们当中任何人掏那一毛钱,当然,这也不奇怪。我们笑得很大声。我们数落这舞跳得不好,那衣服穿得难看。我们还说这女孩子像是“荡妇”,那男的像是“娘炮”,但这两个词究竟该怎么确切定义,我们自己心里也没谱儿。

奈迪自己也管卖票的事,他往往会转向我们,说道:“你们女孩子们,难道不觉得需要一点新鲜空气吗?”我们只好大摇大摆地走了。有时觉得没意思了,我们也会主动离开。我们买了冰激凌甜筒,相互交换着品尝,各种味道都舔了两口;我们绕过一伙伙正聊得起兴的人,穿过一群群正在拿饮用喷水互相射击的孩子,以高傲的姿态走在大街上,仿佛根本没有人值得我们一顾。

这些“招摇过市”的女孩子,用母亲的话说,绝不是来自“上流圈子”;她说这话时,语气里带着想往,还有些微的嘲讽。这些女孩子没有谁家里有一间大阳光房,她们的父亲也只在礼拜天才会穿西服。来自“上流圈子”的女孩子,现在不是在自己家里,就是在别人家里,玩“地产大亨”游戏,说些无厘头的话,摆弄新的发型。母亲看到我没被纳入到这个群体,颇有点难过。我自己倒是无所谓。这样,我反而能率领一帮姐妹,说天道地,口无遮拦。如果硬要说这是伪装的话,我却是能够轻松应付得来的。如果说我真的是由分裂的、相异的人格构成的,我照样也能应付得来。

小镇北端的一处空地上,“救世军”的一些成员早已扎下了营地。这里有布道的人,有唱赞美诗的唱诗班,有一个打鼓的胖男孩。一个高个儿男孩负责吹长号,一个小女孩负责吹单簧管,半大的孩子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只铃鼓。

“救世军”的成员比我交往的那些女孩子更不入“上流圈子”。正在讲道的人,是运煤的板车车夫。他确实把自己洗刷了一番,但是脸上仍然蒙着煤灰的影子。他讲道太用力,汗水从他的脸颊上流了下来,看起来就连汗水也是灰色的。一些车子从旁经过,喇叭声响起,把他的声音淹没了。(虽然汽油短缺,但街道上仍跑着一些车子,年轻人开着车从小镇的北端到南端,又从南端到北端。)人们路过时,大都一脸的不自在,但神色又是谦敬的,有些人会停下来观看。就像我们现在这样,脸上含着冷冷的、淡淡的笑。

门罗出生的温厄姆下城老家

孩子把乐器举了起来,要唱赞美诗了,我看到举起长号的男孩子,就是那个小马倌,那天玛丽亚姆·麦卡尔平教训我的时候,他就站在马棚院里。开始吹奏的时候,他的眼睛朝我笑了一下,那笑容似乎不是在提醒我那天的羞耻,而是带着不可抑止的快乐,就仿佛看到我,他心里油然升起了什么——当然,那绝不是回想起了玛丽亚姆家的情景,而是一种自然生发、自由流淌的欢乐。

“在宝血里,有大能,大能,大能,大能,大能。”唱诗班唱道。铃鼓在演奏者的头顶上下翻飞。喜悦和活力感染了旁观者,大多数人也开始跟唱起来,带着欢乐的冷嘲。我们也让自己开口唱了起来。

没多久,礼拜仪式就结束了。店铺开始陆续打烊,我们也就各自回家。小河上有一座步行桥,是我回家的捷径。快走到桥尾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背后追我的声音。木板在我脚下摇摇晃晃。我侧身一转,后背靠在栏杆上,心里有点害怕,但竭力不表现出来。步行桥附近没有灯火。

等人走到跟前,我发现他就是吹长号的乐手,穿着沉重的深色制服。

“不用怕,”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是我。我就是想赶上来跟你一起走。”

“那你怎么知道是我?”我问道。

“我也不清楚。但我能看到一点儿。我知道你住在这么偏的地方。我能认出你走路的样子。”

“怎么认出来的?”要是换成其他人这么放肆,十有八九我早就气得问不出话了。

“我也不知道。就是你走路的那种样子。”

他的名字叫拉塞尔·克雷克。他全家人都是“救世军”的成员,他的父亲就是那布道的板车车夫,他的母亲是唱赞美诗队伍中的一员。克雷克跟父亲一起做事,对马的习性摸得很清楚,学校刚毕业,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就把他雇了下来。他念到了八年级。那些年,男孩子早早不读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因为战争的缘故,他们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就像克雷克一样,一边做着工作,一边等年龄到了就去入伍当兵。那年九月,克雷克就到了入伍的年龄。

如果拉塞尔·克雷克要按通常的方式把我约出去,带我去电影院和舞厅,这肯定是不成的。我母亲会说我年龄太小了。也许,她会觉得有一点是没必要指出来的:克雷克是个马童,他父亲是以运煤为生,他们全家人都会定期穿上“救世军”的行头,在大街上作见证。如果把他当男朋友四处跟人显摆,他家的情况,我还真不能不考虑。可事实上,我用不着顾忌这些情况。拉塞尔是没法带我去电影院和舞厅的,因为他的宗教信仰不允许自己去这些地方。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方式,在我看来,是很轻松,甚至很自然的,因为在某些方面,这种关系很像我这个年龄段男孩女孩之间的关系,无拘无束,若有若无,一时性起,还会你侬我侬。

首先要说的是,我们是骑脚踏车外出的。拉塞尔没有小车,也借不到小车,当然马拉货车,他倒是有的。他从没到我家里来找过我,我也从没跟他暗示过。礼拜日下午,我们俩各自骑车溜出小镇,总是约在同一个地方碰头,那是两三英里外,坐落在交叉路口的一所乡村小学。每所乡村学校都有自己的名字,要辨识它们,从来不靠刻在门上的官方数字。它们不会叫南大街十一号,或南大街五号,而是叫兰姆斯学校,布鲁斯特学校,红砖学校,或石头学校。我们约定的地方,我很熟悉,叫作流泉学校。那里有一根管道,会源源不断地流出水来,细细的一线,这么叫倒也名副其实。

在学校操场的角落里,有一堆石头,石缝间长出了高高的野草,我们就把脚踏车藏在这里。学校前面有一条大路,很整洁,是用砾石铺成的,而旁边通往山上的侧道,却比小土路好不了多少;山道两旁是放牧的草地,牧草长势不好,草间点缀着山楂树和杜松,还有一小片橡树和松树林。树林和路基之间隔着一个大坑,坑里倒满了垃圾——这并不是小镇的正规垃圾场,而是乡人随意丢弃垃圾堆成的。拉塞尔对此很有兴趣,我们每回经过的时候,都会俯身下去,仔细查视一番,看看坑里有没有什么新玩意儿——从来都是一无所获;这个垃圾坑可能已经废弃好多年了——要不然,就是让克雷克指一指他以前从没注意到的玩意儿,这倒是更有可能。

“看到没?那是V-8汽缸引擎的格栅。”

“看到马车轮子下面的东西没?那是装电池的老式收音机。”

我之前一个人在这条道上来去过几回,从来没注意到那里有一个垃圾坑,但我也有我知道的事。我知道,翻过这座小山岭后,橡树和松树林子,起伏的草场,就会被云杉、雪松、美洲落叶松所吞没;我们走很长一段时间的路,也只会看到沼泽植物,偶尔会窥见谁也无法靠近的高丛蔓越橘,还有一些外形庄重、我也叫不上名字的猩红色花朵——也许是“魔鬼的画笔”【

原文为thedevil’spaintbrush,指的是橘黄山柳菊。

】吧。一棵雪松的枝上挂了一只小动物的头颅,拉塞尔肯定会注意到它,他会猜想这究竟是雪貂,鼬鼠,还是水貂的脑袋瓜。

不管怎样,这只能说明,他说,有人抢在了我们的前头。可能是走着来的,开不了车——雪松长得实在太密集了。湿地最低处有一条小溪,溪上有一座简陋的木板桥,没有护栏,在脚底下来回晃悠。过了桥以后,地势开始平缓上升,湿软的泥地总算是跋涉过去,小路两边终于出现了农田,掩映在高大的山毛榉身后。山毛榉遍布山野,浓密成荫,树身的反光有一种柔和的灰调,似乎让空气也发生了变化,一下子阴凉了下来,就如同走进了一座高顶的礼堂或教堂。

这里的村落有一又四分之一英里长,走出了村落,土路也到了尽头,接到了另一条笔直的砾石道上。我们转身沿原路走回去。

正当炎热的中午,几乎听不到鸟儿的叫声,也看不到鸟儿的身影,蚊子并不是很多,因为低洼地带里的水潭快干涸见底了。但小溪上有蜻蜓在款款飞,还有一群群小巧的蝴蝶,呈现淡淡的绿色,你会以为那只是反射了树叶颜色的缘故。

一路上走来,一直不断地回荡在耳边的,是拉塞尔从容、愉悦的声音。他谈论起自己的家人——他有两个姐姐,已经离家到外面去了;一个弟弟,两个妹妹,都很有音乐天赋,每人都能演奏一种乐器。弟弟的名字叫杰基——他正在学习吹奏长号,准备以后接替拉塞尔。两个妹妹叫梅维斯和安妮,成年的姐姐叫艾欧娜和伊莎贝尔。艾欧娜嫁的男人在水利运输公司上班,伊莎贝尔则在一家大型旅馆当女服务生。还有个妹妹,叫艾德娜,十二岁的时候,死于阑尾破裂。他的家人不想去麻烦医生,因为那天是圣诞节,而且艾德娜看起来也没病得那么严重。弟弟杰基也差点死于非命,因为踩到木板上的生锈钉子,他得了血中毒,好在死里逃生。拉塞尔过去常在夏天里打赤脚,练出了厚硬的脚板,他甚至可以在砾石路、蓟草或麦茬上走,从来不会被割出口子来。

他到八年级个子蹿得很快,在学校的小歌剧里演了个国王的角色。他的叔叔从休伦港过来的时候,他学会了开叔叔的小车。最近他还开了辆挂着马拖车的卡车到过埃尔迈拉镇,汉密尔顿市,有一回还去过彼得伯勒市【

埃尔迈拉镇、汉密尔顿市、彼得伯勒市都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

】。这一路很不容易,后面的马拖车随时会倾覆。有时她也会跟他一起走,但总是让他开车。

她就是玛丽亚姆·麦卡尔平。谈论起她的时候,克雷克的声音变了,变得机警起来,半带着轻蔑,半带着逗乐。她简直是个悍女,克雷克说道。她喜欢马儿,胜过喜欢人。如果她能嫁给马儿做媳妇,恐怕她早就嫁出去了。“但是,如果摸清了怎么对付她,她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克雷克说道,“我没花多长时间就学会了。”

我没聊太多关于自己的事,但也不大专心在听他说话。他的话儿就像是一道隔在中间的流动雨幕,一头是我的身体,另一头是那成群的树林,大路上斑驳的光影,清澈流淌的小溪,蹁跹的蝴蝶,还有独处时必会注意到这些景物的那一部分自我。这时很大一部分的自我都被遮掩起来了,就如同礼拜日晚上和朋友们相处那样。但如今的变化,却不是自主发生的。我陷入了一种半催眠的状态,不仅因为他的嗓音,也因为他那干净的短袖衬衫下充满活力的阔肩膀,还因为他茶色的脖颈和粗壮的手臂。他用卫宝香皂【

卫宝(Lifebuoy),全球最古老的香皂品牌之一。

】洗澡,那时候大多数男的最多也只能对洗澡用点心,至于过后出不出汗,他们就不大在乎了。所以,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汗味。略微带点马匹、马鞍、马棚和干草的味道。

我没跟他在一块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去回忆——克雷克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他的身材相当瘦削,可是脸上的肉却稍微多了点,嘴唇上噘,给人很霸道的感觉,清澈的蓝眼睛睁得老大,流露出一种很固执的天真,很纯洁的自尊。

“我晚上会磨牙,”他说道,“我从没有醒来过,却常常把杰基闹醒,他每晚都很火大。他常踢我一脚,我翻了身又睡过去,但还好,不再磨牙了。我只在平躺的时候,才会磨牙。”

“你也会踢我一脚吗?”他问道。阳光照亮了我们之间大约一尺的距离,克雷克把手伸过来,牵起了我的手。他说,晚上睡得热了,他会把所有的被子都踢掉,这让杰基也很火大。

我想问他只穿着睡衣,还是只穿着睡裤,或是睡衣睡裤都穿着,或者什么都没穿,但是一想到最后一种可能,我就没了底气,不敢开口问了。我们俩的手指绞缠在一起,就那么不管不顾地,直到掌心里渗出了汗,我们才不再坚持,两手各自分开。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自选集》

我们回到学校操场,正准备扶起脚踏车各自骑回镇里的时候,我们才突然意识到,走这么远的路,究竟是为了什么,我究竟该怎么理解这全部的原因。这时他把我拉至暗处,用双臂箍着我的身体,然后开始亲吻我。我们躲在远离大路的地方,他把我使劲按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然后我们开始接吻,先是纯情的,再是火热的,接着就站在原处,我们开始哆哆嗦嗦、急不可耐地交缠在一起。大约多久呢……五到十分钟后,我们俩分开,扶起脚踏车相互道别。我的唇被他磨吮得有点疼,脸颊和下颌被他脸上看不见的胡茬擦出了细痕。我的后背被他顶在树干上,感到了疼痛,前胸受他的身体挤压,也疼了起来。我的腹部很平坦,却有点弹性,但我发现他的腹部没有弹性。我想男人的腹部应该是坚硬的,甚至还有一个凸起的部位,只有紧压在他们身上时,你才能明显感觉得到。

尽管我知道得并不少,但很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想明白压在我身上的是什么东西。男人的阴茎长得什么模样,我心里是相当清楚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点我竟然遗漏掉了:那东西的粗细和软硬是会变化的。我以前大概以为,无论何时,那东西总能保持着最大的尺寸,最经典的形状,却仍然可以在裤裆里,在两腿间晃来晃去。我听过很多黄色笑话,也看过动物交配的情景,但不知怎么的,教育不够正规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错漏的空白。

拉塞尔时不时还会谈起上帝。每到这时,他的语气会变得坚定而又实在,就仿佛他的上帝是位高级军官,偶尔会随和待人,但通常都像是个大男人,缺少通融和耐心。即使战争结束后,他从军队退役回家(“如果我没死在战场上的话。”他笑呵呵地说道),仍然还有上帝的戒律和“救世军”等着他去服役。

“我必须做神要我去做的事。”

我想,成为这样的信徒,得要一个人多么顺从啊。

或者说,要做个男子汉得要多顺从啊。

我们在一棵山毛榉的树干上,发现了一张刻在树上的脸,还有一个日期——一九〇九。当时克雷克大概想过自己未来的命运。这棵树上刻了这些东西后,还在不断生长,树干也在逐年粗壮,所以到后来,那张脸的线条开始像两边扩展,变成了一团比脸还宽的模糊印子。代表年份的那几个数字,也很快辨认不出来了。

“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的事。刻脸的人,恐怕已经不在了吧。也许早就在一战中丢了性命。”我说道。“也可能是别的原因,总之就是不在了。”我又连忙加了一句。

“好久以前的事了。”拉塞尔说道。

往回走的路上,我们觉得热不可当,就把鞋袜都脱了下来,从木板桥上爬下去,站到了齐膝深的溪水里。我们往手臂和脸上泼溅溪水。

“你知道那次我从苹果树下钻出来的时候,被抓了个正着,是吧?”我为自己的话颇感意外。

“是的。”

“我告诉我在找一只镯子,可我说的不是实话。我去那里,有其他的原因。”

“这样做合适吗?”

这时,我倒希望自己没提起这件事。

“苹果花开得满树都是,我想钻到那棵大树底下,从下往上看它的模样。”

克雷克哈哈大笑。“有意思,”他说道,“我也想过要那样。但没干成,只是在心里想过。”

为何我会觉得如此惊讶——甚至如此惊愕?如果不指望他能理解我的话,我自然就不会跟他说这些。

“来我们家吃晚饭吧。”他说道。

“难道你不需要问一下你母亲的意思?”

“她无所谓的。”

我母亲要是知道的话,她倒是有所谓的。但是,她无从知晓,因为我撒了谎,跟她说我要去朋友克莱拉家里做客。要是她知道的话,她可能会想法子告诉我,你作为朋友,去门当户对的人家做客,如果你没把自己的身价看得很高,别人也绝不会把你的身份抬得很高——即使是去拜会多少有点体面的人家,这样的道理也是适用的。不用说,我肯定会跟母亲争论起来,而且,我越是知道她所说的道理大体不错,就越发和她争得不可开交。毕竟,现在礼拜六晚上,走到拉塞尔及其家人和“救世军”驻扎的那个路口,我常会随便找个借口绕开那个地方。

年轻时的门罗

我有时会满怀期待地想着,有一天他会收起那件镶有红滚边,带着几分滑稽的深蓝制服,换上土黄色的卡其布军服。披上这件勇士的战袍,就仿佛他改换的不只是一件制服:他身体中旧有的属性被剥离了下来,从里焕发出崭新的特质,一种攻不破打不垮的品质。

说不定有一天真的是这样发生了。

克雷克一家住在一条狭窄的斜街上,这条街只有一座街区,离玛丽亚姆·麦卡尔平的马棚并不远。我从来没有因为要办什么事,单独从这条街上走过。一座座房子盖得离人行道很近,相互间也挨得很紧,没有留出空间铺一条私人车道,或搭一座小侧院。有小车的人家停车时,只好让车身一部分跨在人行道上,一部分跨在充作屋前草坪的狭长绿化带上。克雷克家的大木屋刷的是黄色,但油漆早已被风雨剥蚀,鼓满了气泡。

两个小女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她们驻守在那里,可能是怕我想不起关于她们家的描述。但是,见到我,她们却跳了起来,一句话都没说,就冲进屋子里,仿佛身后有一只野猫在追着她们跑。纱门在我面前砰地关上了,就剩下我一个人望着长长的、无人的门厅。我听到房子后头压低了的喧哗声,她们大概是在决定让谁出来迎接我。没多久,倒是拉塞尔自己先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他的头发刚洗过,黑亮黑亮的;他把我让进了屋子。

“一路上很顺利吧。”拉塞尔说道。他往后退了一下,没有和我有身体接触。

他的父亲和母亲在家并没有穿“救世军”的制服。我不知道为什么之前会认为他们在家是穿的。他父亲在街头布道,总是咄咄逼人的样子,即使在宣称上天垂怜有望、救赎可盼的时候,也依然是满脸的愤怒;蜷缩在装煤的货车上时,他的神情也总是忿忿不乐。但此时向我走来的,却是一个身板矮小的男人,洗刷得很干净,秃脑门亮得晃眼。他跟我打招呼,就好像真心高兴看到我在他家里做客。拉塞尔的母亲和拉塞尔一样,个子高挑,骨架很大,前胸平坦,灰色的头发剪到了齐耳的地方。她在捣土豆泥,捣得喧嚣震天,拉塞尔跟她说了两回我的名字,她才听清楚转过身来。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似乎是想起来要和我握手,却没有伸出手来。

“很高兴见到你。”她说道。她在街角唱赞美诗的声音,是圆润甜美的,但现在说话的声音,却因为不好意思,变得粗哑了,像是青春期男孩的嗓音。

拉塞尔的父亲准备打破沉默。他问我见过矮脚鸡没有。我说没有,他说我是在农场里长大的,以为我可能会见过。

“养鸡是我的爱好,”他说道,“过来看一下吧。”

那两个小女孩再次出现了,她们正在门厅前面无事晃悠着。她们刚要跟着父亲,拉塞尔,还有我,一起到后院去,这时传来母亲的呼唤声:“安妮和梅维斯!你们别走,把盘子摆到桌上去!”

矮脚的公鸡名叫“小博士”。母鸡分别叫“小瞌睡”“小快乐”“小害羞”“小生气”“小笨蛋”“小喷嚏”【

上映于1937年的迪斯尼动画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中七个小矮人的名字。

】。但是,矛盾的地方就在于,这家人是禁止看电影的,礼拜六做布道,他们也常把矛头指向电影院,说它是尤其该被人唾弃的场所。

“你是怎么认得出每一只鸡的呢?”我问道。当时我肯定是昏了头,要不然,怎么会看不出来其实每只鸡都是大不相同的,它们身上的红毛、棕毛、赤褐毛、金毛所构成的花纹,各有自己的特点。

拉塞尔的弟弟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他在吃吃地偷笑。

“哦,你一学就会了。”拉塞尔的父亲说道。他开始替我逐一辨认过去,可是所有人都在一旁看着,这些鸡开始慌乱起来,满院子乱跑,他死活没法子让它们站着别动。那只公鸡胆子很大,竟然啄了一下我的鞋子。

“别害怕,他只是要显摆两下。”

“它们下蛋吗?”又一个愚蠢的问题。

“嗯,下的,下的,但是不经常下。不常下。下得不多,不够全家老小吃。嗯,不够的,这些鸡是观赏品种,是观赏用的。”

“我看不揍你一顿,你就不痛快。”拉塞尔在我身后对他弟弟说道。

吃晚饭的时候,拉塞尔的父亲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要他求神赐福,拉塞尔就照他的意思做了。这家人的饭前祈祷做得很从容,而且是即兴的,祷词和情境相吻合,绝不同于我们家在饭桌前咕咕哝哝说的“感谢您将这食物赐于我们,感谢您让我们侍奉您”这些话。拉塞尔祷词说得很慢,也很自信,还提及了饭桌前每个人的名字——包括我,并祈求让我成为受主欢迎的人。我忽然不由打冷战地想到,将来战争结束了,也许拉塞尔就要加入另一支“军队”,又穿起昔日的制服;对在公共场合传道,他也许真的是有天赋的,也是有想往的。

桌上没有盛面包的碟子。你只能把面包片放在油布上,或者自个儿的大盘子旁边。你得先用面包把盘子抹干净了,才能往里头盛馅饼。

公鸡在门厅里现身了,父亲立即命令它出去。这让梅维斯和安妮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们要是吃噎着了,也是活该。”拉塞尔说道。

他母亲尽量不提我的名字——她嘶哑着嗓子对拉塞尔低声说道:“把西红柿递给她”——这似乎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极度害羞所致。拉塞尔的父亲继续表现出社交场合里的镇定自若,他问我母亲的身体如何,我父亲在铸造厂上班多长时间,他觉得目前这个工作怎么样,跟以前当老板有什么变化?(拉塞尔的父亲指的是我们家养殖狐狸的农场破败后,我父亲成为别人厂里的普通工人这场变故。)他跟我说话的方式,更像是老师或店主,甚至像是镇上的职业人士,而不像是那个坐在煤车上的人。他似乎想当然地认为,我们两家的地位是平起平坐的,两家人相处起来是很轻松自在的。说到门当户对,这倒也大体符合实情,而且,我父亲几乎和所有人相处起来,也都是很轻松自在的。但是,这让我觉得有点不安,甚至有点羞愧,因为我在欺骗这家人,也在欺骗自己的家人;我在这里,打的是虚假的幌子。

但是,我想拉塞尔和我出现在任何一家人的晚餐桌上,都只能打出虚假的幌子;我们坐在桌前,似乎和我们相关的,就只有食物,还有如何跟别人的话接茬儿。可事实上,我们一心想的是赤裸相对,肌肤相亲。我们只是在等待良机。

我当时并不明白,一对年轻的男女,是很容易产生这种感觉的,不明白自己正跨入人生的第一阶段,接下来很快就要扮演父亲和母亲的角色。拉塞尔的父母清楚这一点,私下里可能觉得很无奈。拉塞尔也清楚这一点。他几乎没怎么看我,但他看我的时候,目光坚定沉着,好像在宣示他的所有权,那目光敲击着我的内心,如同敲击着一面大鼓。

已经到了晚夏,暮色很早就合拢了。厨房里的灯打开了,我们准备洗碗盘。洗碗盆摆到了饭桌上,炉子上的热水也已经烧好了;我在家里洗碗盘,情况也大抵是这样。妈妈洗碗,我和姐妹们把碗沥干。

大概是因为饭已经吃完了,我很快就要回家了,拉塞尔的母亲觉得可以松口气了,所以随口说了几句话。

“做一顿饭要用的盘子数,总是超出你的预料。”

“不要管那些水壶。我会把水壶放到炉子上。”

“看起来都收拾齐整了。谢谢你。”

两个妹妹离我和她们的母亲很近,所以不敢咯咯地笑出声。给盘子沥水的时候,我们要是相互挡着去路了,她们会轻柔地说道:“不好意思。”

拉塞尔走了进来,他刚帮父亲把矮脚鸡赶进窝里。他对我说:“我猜你现在该回家去了。”那语气就像是送我回家,成了新添的晚间杂活儿,殊不知这可是我们头一次一起待在黑暗中——两人都在默不作声、心痒难耐地等着它的到来。

外头并没有我期待的那么黑。我们必须穿过小镇,从东往西,路上十有八九会被人注意到。

可是,这不是我们要去的方向。走到门前这条短街的尽头,拉塞尔的手摸到了我的后背,快速按了一下,就如同下了一道指令,把我从回家的方向引往马棚。

我不得不环顾一周,看看有没有人在偷看我们。

“要是你弟弟或妹妹跟着我们,可怎么办?”

“他们不会的。我会杀了他们。”

在半黑的暮色里,红色的马棚显得很醒目。马棚面向大街的方向有几扇大门,上方的门画了两头雄赳赳的白马。一条土石路一直修到门前——干草就是一车车从这条甬道被送进马棚里。有一扇大门上嵌了一扇普通大小的门,这扇门安装得很贴合,你几乎察觉不到它,有只马蹄和马的部分后腿就跨在那门上。拉塞尔手里有钥匙。

他进去后,把我也拉了进去。身后的门关了,我们一下子陷入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周围散发着那年夏天新晒的干草的味道。拉塞尔牵着我的手,很沉着地往前走,似乎他能看清周围的一切。过了一会儿,我也能看清一些了。干草一捆一捆叠得很高,像是巨大的砖块。我们待的地方类似于厩楼,可以俯瞰整个马棚。马身上的味道强烈刺鼻,你能听到从畜栏里不断传来马匹四蹄蹭地,大声咀嚼,还有轻轻的四处碰撞的声音。每年这个时候,马匹一般要一整晚都放养在牧场上,但可能是这些马儿太值钱了,舍不得就这么放在棚外的黑夜里。

拉塞尔把我的手放在梯子的横格上,顺着梯子,我们可以爬到干草堆的顶上。

“要我先上,还是后上?”他低语道。

为何要低语?难道怕我们惊扰了马群?还是因为在黑暗中低语再自然不过?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场意外。有一瞬间我以为是什么东西爆炸了。或是雷电劈中了什么。甚至是发生了地震。我觉得整座马棚都摇晃了起来,到处都是晃眼的亮光。事实上,我从来就没靠近过爆炸的现场,像雷击这样的事故,也至少离我有一英里远,地震时的天摇地晃,我更是从没体验过。我听过枪火的爆鸣声,但那多是在户外,而且隔着一些距离。我从没在高顶的房子里听过猎枪的轰响。而现在耳朵听到的,就是这样的响声。玛丽亚姆·麦卡尔平朝楼上的干草堆放了一枪,接着打开了马棚里所有的灯。马群都像发了狂,啾啾地叫着,没头地向四周乱撞,奋力踢着马厩的隔栏,但是你依然能听得到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在呼喊,在尖叫。

“我知道你在那儿。我知道你在那儿。”

“快回去,”拉塞尔一边说着,一边把我引向大门,“赶快回去。”他可能是在轻声对我说,也可能不是。马群和玛丽亚姆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是不是轻声低语,也就无关紧要了。他把我往外使劲一推,然后转向马厩那头,大声喊道:“别开枪,是我。嘿,玛丽亚姆。是我啊。”

“我知道你在那儿。”玛丽亚姆仍在尖叫。

“是我,是拉塞尔。”他跑到了干草堆的前头。

“拉塞尔?是谁在上面?我打到人了吗?”

从上头到马厩,大概可以爬梯子下去。我听到拉塞尔的声音在逐渐下移。他的声音不乏胆气,却有点颤抖,似乎他不敢肯定玛丽亚姆会不会再次开枪。

“就只有我啊。我从上面下来的。”

“我听到上面有人。”

“我知道。就是我啊。我是来看萨蒂的腿怎么样了。”

“你从上头的门下来的?”

“是啊,不是跟你说了吗?你啥时候进来的?”

“就刚才。我正在家里,忽然发现——马棚那边有点反常。”

“那你开枪做什么?你差点儿把我打死了。”

“我只是要警告马棚里的人。”

“你可以等一等的。你可以先叫嚷两声。你差点就把我打死了。”

“我压根儿就没想到是你啊。”

接着玛丽亚姆·麦卡尔平又尖叫起来,就好像突然间她看到有人又闯了进来。

“我差点儿把你打死了。噢,拉塞尔。我差点儿把你打死了。”

“好了,别激动。是只差点儿,好在没打中。”

“你差点儿就被打死了,而打死你的,可能就是我。”

“但是你没打中。”

“万一打中了,该怎么办啊?我简直昏了头了。哦,如果我打死了——”

她的话变得含糊了,好像身体被人抱住了,脸偎依在了什么东西上,在那儿得到了安抚和慰藉。

拉塞尔的声音充满了操控力,能让人镇定下来。

“没事,没事,宝贝。没事的。”

直到这时,我都一直站在门边,尽管马匹仍在闹腾,我还是怕开门的动静会传到楼下。我现在要么溜出门去,要么无所谓,待在原处。我还是偷偷溜了出去,把门小心地合上,沿着那条甬道一直跑到大街上。我本来可以不停地跑下去,可我又意识到有人会看到我,会猜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好将就于大步疾走。我根本停不下脚步,即使穿过小镇的主街道——一条大马路时,也是这样。

艾丽丝·门罗

我从此再没有见过拉塞尔。他并没在战场上丢了性命,但照我看来,他不会回“救世军”继续自己的使命。我见过他的老婆——我猜那很可能是他的老婆,因为她看上去很年轻,不可能是拉塞尔的某位姐姐,当时她和拉塞尔的母亲在一起,挺着个大肚子。那是次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她们正在斯泰曼家的店铺外头,看着店里的特价商品区。她一脸的闷闷不乐,瞧着不是很好看——也许这只是妊娠引起的。我觉得她身形卑琐,透着古怪。

退伍回家没多久,拉塞尔就干起了木匠的行当,顺着这条路,他成为了承包商,为多伦多四周不断兴起的小社区建造房子。我能知道这些情况,是因为他后来参加过一次高中联谊会,看上去像发了一笔大财,他开玩笑说,自己并没资格出现在这里,因为他竟然连高中都没上过。这是我的朋友克莱拉传给我听的,她和拉塞尔一直有联系。克莱拉说拉塞尔的老婆白肤金发,相当肥胖,穿着一件露背的太阳裙。她戴一顶只有宽边的太阳帽,金黄的发髻从帽顶耸立出来。

这可能是最终和他携手的老婆,也可能不是。高中联谊会时不时会向我们透露,那些看似过得安稳无忧的人,最后如何被生活折损,甚至击垮,而那些处在边缘的位置,要弯下腰来乞求宽免的人,最后如何兴旺发达起来。

玛丽亚姆·麦卡尔平一直待在马棚里,直到它最后被烧毁。我不知道是何原因,可能是干草没晒干,自燃起来,通常都是这个原因。大多数马匹都救了出来,玛丽亚姆却被烧伤了,从那以后,她就靠着残疾抚恤金来维持生活。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一切都很正常。那个夏天,我的弟弟和妹妹都学会了玩单人纸牌游戏,一有机会两人就玩起来。他们正坐在饭厅餐桌的一端,纸牌在面前摊开。我母亲已经到床上去了。她把我叫上去,问我在克莱拉家的晚饭吃得好不好,甜点上的是什么。

“小舍布丁【

一种上面浇有浓稠沙司的蛋糕。

】。”我回答道。

我想如果我把什么真相告诉她,如果我把吃“馅饼”之类的事都告诉她,我的秘密会立即暴露在她面前。她并没有在意,只是想跟我说点话儿,我却没法满足她。我把她的脚用被子盖实了,然后下楼进了客厅,坐到书架前的一张矮凳子上,从架上取了一本书。旁边的窗户仍有暗淡的光线透进来,凑着这点微光,我坐在那里,眯着眼睛辨认纸上的铅字,后来只好站起身,打开了电灯。然后,我坐回凳子上,继续蜷缩着,用书中一句句的文字来填塞自己的脑袋,免得自己又去想刚发生的一幕,那可是我生命中的一次畸变。

我不知道自己拿起的是哪本书。这些书我以前都读过,书架上所有这些小说。数量并不是很多。《太阳是我的终结》《飘》《衣袍》《安息》《我的儿,我的儿!》《呼啸山庄》《庞贝城的末日》。这些书反映不了任何个人的品味,事实上,我的父母经常说不清某一本书是怎么到架上的——是买的,借的,还是别人留给我们的。

我在生命的这个转折点,抓起一本书,肯定有着某种意味。因为在未来的数年时间里,我从书中找到了自己的恋人。他们是男人,不是男孩儿。他们冷静沉着,冷眼嘲世,但身上总带有一点狂暴的气质,或是忧郁的矜持。他们不是埃德加·林顿【

埃德加·林顿是《呼啸山庄》里的人物。

】,也不是亚叙利·威尔基斯【

亚叙利·威尔基斯是《飘》中的人物。

】。他们当中没有一人是温醇平和、蔼然可亲的。

但是,他们至少是坚定执着的。不允许自己游移善变、无声无息地溜走,最后却将一个陌生人冷硬的背影留给了我。

一九四四年礼拜日的那些午后。

作者介绍

艾丽丝·安·门罗(AliceAnnMunro,1931—),加拿大短篇小说家,被誉为“加拿大的契诃夫”。2013年10月10日,门罗荣获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缘由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她是首位获此殊荣的加拿大籍作家。

门罗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学,努力去写伟大的小说,她以短篇小说的篇幅,写出了长篇小说的厚度。她的小说不重视情节,不在意发生了什么,她孜孜追求的是张力效果,在她笔下,事无分巨细,最终总会引向顿悟。

《躺在苹果树下》(

LyingUndertheAppleTree

)是门罗在2002年6月发表于《纽约客》上的一篇回忆录。

原载于《世界文学》2014年第2期,责任编辑:杨卫东。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在公众号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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