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灌醉过三百个女人的痞子青年,床底下藏着一盒佛经 故事灌醉过三百个女人的痞子青年,床底下藏着一盒佛经故事灌醉过三百个女人的痞子青年,床底下藏着一盒佛经

故事灌醉过三百个女人的痞子青年,床底下藏着一盒佛经

写在故事之前: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所以请你一定看到最后。

我十八那年,是个完完全全的纯良小孩儿。

成年之前我拒绝去一切不该去的地方,包括歌厅舞厅迪厅,这些地方或多或少带着一些少儿不宜的色彩。甚至网吧,我也从来不去。我兄弟有一次骗我说去看军刀,哪个商业街开了一家瑞士军刀店,据说是进口的精良工艺品店。去了以后发现是个网吧,兄弟把

穿越火线一开,指着自己背包里的几把近战武器说:看吧,都是真的能杀人的。不过不是瑞士的,是尼泊尔的狗腿。我那年十六七吧,具体多大我也记不清楚了。人生第一次进网吧,心里那个负罪感,堪比没看清楚一头扎进了女厕所。时至今日我仍然对这类地方没什么兴趣,一时接受传统教育根深蒂固,二是人家去网吧各种游戏账号一个一个登陆,我去了只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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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就是连机子都不开占着一个软沙发打王者荣耀,连我自己都鄙视我自己。

从小网络游戏就是洪水猛兽,在我小学生涯中,有一种小读本叫做《家庭教育》,当然在我看来可以又名

网瘾少年悲剧实录

。我妈是从我二年级看到小升初,所以游戏什么的基本就不用想了。接受的教育也基本是传统家庭教育,孩子犯错,爹妈爷奶齐上阵,那阵势不听话也难。歌厅舞厅酒吧夜店都是头发赤橙黄绿的流氓地痞去的地方。不怪我单纯,我小时候潜移默化这么想。后来长大了这种观念发生一定的变化,流氓地痞变成了骗炮约炮的渣滓,剩下的是失意男女,但怎么说即使发生变化也依旧没有好印象,我骨子里对这些人恶而远之,这些地方我也基本没去过。

1····················

同宿舍一个哥们要过生日,那天正好算是周末,就计划约着同班的男生去喝酒蹦迪,我问他去哪喝,答是市里的夜店。蹦上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再回来。我一听心想八成我是去不了了,编也得给他编个理由不去。不说适不适应那种地方,单说通一宵这种事对我来说就堪比矬子跨栏。十四五岁的时候我还能四五点睡,八九点起还嫌身上劲使不完。熬过去高中三年,人是直接灯尽油枯,别说一宿,半宿都要人命。我露了难色,这哥们不是强人所难的主儿,话说明白不会强求。但这次遇到了困难,他愣怔了一秒,说给个面子吧,酒吧不是杀人放火的地方,蹦不了一晚上的,也就十二点一点,也就开个包房睡了,疯半宿而已。没有外人,也不沾姑娘,不可能瞎搞。人马上奔二了,过个几年再说熬青春就是明摆了装嫩,疯也就疯这一两年了。

(在我印象里,夜店基本就是这个样子)

他这话有二两吧,我心里一杆秤,现在是四六分。还是不想去偏多。下午五点,人都出去吃饭了,宿舍就他和我留着。我一般看会书写点东西,他不知道为啥不去吃饭。他坐我对床,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来,又趿拉着拖鞋去把阳台的窗户拉开,把烟点上。桌子上有吃剩的橘子皮,充当临时烟灰缸。他抽了一口,把脸抬起来。

安哥,我知道你咋想的。从小就这样吧?说好听点叫纯良,不好听呢就是封建自视清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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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了,蹦迪不像吃饭喝水一样正常嘛。其实我以前这么想,后来无意去了一次也就那样,其实说真的这时代谁和人交心?都是喝醉了几个人搂着哭一场。不管我家里人和外面说得多狠吧,什么狐朋狗友,酒肉小人,我也不很在乎。有些人不是你想的那样,永远不是。你没站在人面前跟人走一个,你就永远摸不清情况。毛爷爷不都说没调查就没发言权么,是这么个理吧。

我认识一朋友,长年混夜店,但是这人很有意思,你要缺素材不妨认识认识,写写。生活里可不止你写的那些歌舞升平,生活阴暗得多。

他说完低下头干笑一声,那一瞬间我以为他爹来了。

安哥,给个面子。

还是同样的几个字,心里四六分的秤颠了个儿,其中两分是他口中所说的朋友。

2······················

八个人叫了两辆车,市区离我们那破烂学校小十公里,过生日的那哥们叫东子,今晚上的场是他做东。家就在市里,图个方便上本地的学校。我们都不熟那地方全凭他带着。上了车他吐出来一长串街道地名哪哪酒店,司机就默默把码表摁死上路。

说不好奇就有点假了,在我印象里酒吧夜店就是那种晃死人的的聚光灯一圈一圈抡,短裤短到大腿根的女人死命地甩头发,这种印象应该说挺可笑,但事实上我就是这么想的。另外我还有点紧张,没来由的情绪复杂。

瞧你个熊样!哈哈哈哈哈!

透过后视镜,东子一句话扔过来。他应该是见过不少人,一句话把我扎漏了。

再说一遍,安哥,酒吧不是杀人放火的地方,就是吃饭的酒店地下配了一个喝酒的酒吧。我那朋友也在,人虽然叫痞子,也就是嘴上喜欢犯浑,说话客气点就行了。痞子酒量大,脾气稍微烈了一点,你见了面可别太刚气了,咱是来聚会的,不是来干架的。

这话听上去其实倒没什么毛病,但是仔细一想就觉得哪里出了问题。我和那人八竿子打不着,说白了就根本不是一路人,这话一说就像我跟他是仇人一样。我点点头答个行。

对了,他真名叫李青槐,是个倔种。

我心里开始琢磨这个李青槐是个什么样子,带条金链,纹个满背,满口喷脏或者挺个啤酒肚?肯定不能是这样,黑社会和痞子还是有区别的。要么就是把头发整的五颜六色,穿个皮裤豆豆鞋?但这好像也不是山东混子的穿搭。

到了地方才发现这地方肯定不能叫低端了,一层是请客吃饭的地方,灯光花哨前卫,暗基调的灯来回的变换,整得像是医院的紫外线。有几个人已经守在门口了,两辆出租车一停,那几个人就迎上来。我坐在后座,天很暗,看不清长相。东子下了车就往人胸口擂拳头,我们几个下来车互相介绍一下,就算是认识了。

我站在张儿子旁边(一个舍友的外号),东子把我一把拽过去,他面前站着一个一米八五的青年似笑非笑地盯着我,应该是提前打好招呼了,我下意识拽了一下衣服,伸出手去。

他没低头,眼睛里犯出一股子邪劲儿,也没伸手。

东子跟我说了,你是个搞写作的文化人,不愿意来这种地方?

我很尴尬地笑了一下,觉得不能一见面就翻脸。

主要是没来过,槐哥误会了。也算不上文化人,写俩字赚几个零花钱。听东子说你有故事,特来拜读一下。

他哈哈一笑,把我的手握了一下,随机一松,眼没看我。望了一圈周围的人。

喝酒泡妞的话,也能算故事吗?

几个人都笑了,我也跟着笑了一下,心里觉得这么个人真瞎了个好名字。

3····················

酒喝了一半,痞子哥站起来敬了三次,一次敬东子,一次敬过往,一次是敬新认识的朋友。在这最后一杯他还特意敬了我一下,搞得我不知所措。东子捅我一下我赶忙起来也回敬了一下,一来二去也算是认识了。他叫我安老师儿,这称呼是真让人尴尬。我坐下他还站着,肯定是有话要说。

安老师儿,我知道你来是为了听故事。你来是赏了脸,就算是东子欠你的人情,我和他是兄弟,所以就有义务帮他还个情。这是个公平交易,我们都不是干喝不办事的人。一般交心的兄弟我才谈过往,但是我这人烦掉书袋的呆子,所以你就跟我走一趟,我亲自演示演示,你看着能写点啥写点啥吧。

喝了几杯,该吃蛋糕的时候了,他呼啦一下站起来,

我能演示的不多,今儿给你实战一把怎么把个妹子吧。走吧,下负一楼去。你们先吃?我去给安哥儿讲个故事?

东子可能没有料到这么一出,明里暗里都吃了一惊,但是他没有任何异议,就只是甩了个眼色给我。我起身跟过去,觉得这件事应该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用桌子号直接换一张卡,人就给放进去。舞台灯爆闪,电音低频率的震动让我觉得恶心,这也为刚才为什么地板一震一震提供了合理解释。他让我站在离他三四米左右地方就行,别太近也别跟丢了。他去柜台点了一杯柠檬炸弹,一种含果汁的高浓度伏特加酒精饮料,转身就往舞池中间走。

他倚着坐吧的高脚椅,十分轻车熟路地找到一个姑娘开始聊起天来,要不是他事先说过,我一度怀疑他们之前就认识。准确的说,是一个着抹胸短裤的女子。声音太吵,完全听不见在说什么,但是痞子一直在笑,随后三分钟内,他的那杯柠檬炸弹见底了。我感觉我矗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于是也决定喝一点什么,到了柜台盯着琳琅的酒目一时间就犯愁了。

一只手搭过来。我回过头去,是同样来要酒的痞子。

安哥儿,还行吧。那姑娘我之前可不认识,平均这种事每周能可以发生。

他又点了两杯不一样的酒精饮料,对我举了一下杯子。我笑了笑,回举。他转身把饮料拿走,我不紧不慢地跟上去,看他多块能把手放在姑娘的腰上。讲真的,痞子就算是人渣,混子性格痞,但穿着打扮看不出流氓的气息。很干净的寸头,白衬衫黑裤子,脖子上暗紫的蝴蝶结,手上挂着精致的机械表,总体像个酒保或者高档酒店的服务生,和我印象里的痞子相差甚远。这样的形象在两性交流中是有利于产生好感的。

(这样的装扮很难让人联想到痞子这个词)

他把酒递给那个姑娘,转手就用左手挽住姑娘的腰,附耳低语。我笑了笑,觉得是时候结束了,在那一刻突然觉得曾经高中追一个姑娘写了不下二十封情书的行为堪比傻子。

4····················

痞子加了我的微信,因为它后来就顾不上我了,让我事后找他,他说到现在为止你看到的也不过是事实的十之一二,后续的事情可以慢慢讲。我们聊了几天他就说他有事要干就没再继续。我翻了一下他的朋友圈,寥寥几条,也只是有的没的。当晚的最后一幕时那姑娘吐了,他把衬衫解了,可能是呕吐物溅上去了,赤着上半身扶着姑娘去厕所。我知道这妹子应该是三个指头捏田螺,被十拿九稳了。于是懒得关心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回头去找东子他们在哪。

令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情是他很瘦,脖子上挂着一大块玉,绿的浓稠。

当晚我们几个在一个包房里打了半宿的扑克,一毛钱一毛钱的赌,第二天赚最多的赢了四块五。再就是唱歌,互相往人脸上抹奶油,头发上脖子上全是甜腻腻的奶油气味。后来到两三点全都撑不住了,横七竖八的倒在沙发上嗫嚅着嘴侃大山,从东侃到西。第二天早上我们醒过来就回学校了,这期间我都没有再见到痞子。

隔了两天吧,因为有课的原因我一直没动写文章的念头。到了周三晚上,人稍微清闲了一点,就坐在电脑前想敲点什么,虽然痞子讲的

没有结局,并且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惊天大事,但写一篇怎么警示女性夜店别被灌醉也是可行的。这种事情我早有耳闻,有很多夜店为了吸引顾客对女性有酒水半折优惠,其实这样的政策真正便宜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人,在知乎上还有类似的帖子讨论,我无聊的时候还详细的翻过。想了一会但是笔怎么都下不下去,一种很莫名的阻力阻拦着我下笔,可能是论据并不充分,所以我合上电脑,决定再找痞子聊聊天。

痞子的微信没有回复,接下来的两天他都没有回我。我心想可能终究不是一路人,所以就没再管他,因为我的故事线人也在给我提供线索,所以就先放下那件事情去搞一个凶杀案的撰写。这事一耽误就是一个星期,直到周末的时候,东子跟我说痞子闹了点事情。

具体好像是在夜店和人打架了,因为一个女人。痞子和人聊地好好的,结果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这哥们家里肯定是有钱,所以不敢那么横,直接指着痞子说我和姑娘有话说,请回避一下。这事算是骑在人头上拉屎撒尿,第二句话还没说出来,痞子照着人眼来了一拳,那哥应该是低了一下头,但还是用脸硬挨了一拳,眉骨骨折。俩人接着就干起来了,有人第一时间报了警。这件事不算小,痞子先动手,属于故意伤人,在派出所拘留了一个星期。

听了这件事我也不知道该表达什么样的看法,所以也就不表态。就只是问东子人有事没事,他说都是些小打小闹的皮外伤,所以人肯定是没啥事。就是那个被打的人家里的确有钱,这事查清楚了,所以痞子在那个吧肯定是混不下去了,过不了多久铁定被人算计,他从看守所出来就跟东子说打算去找个工厂打工了,也是时候结束这种鬼混的破日子。

周末的时候东子又去了一趟市里,他说送送痞子。回来的时候他给我讲了个故事。

痞子是个遗腹子,至于他爹怎么死的他没说过。他娘留在鲁西南的老家,他十五岁就不再念书跑出来混社会,至今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来。

到如今已经过去小十年了,他除了练出千杯不醉的酒量和泡了不少妹子以外就真的是一事无成了。但这人为数不多的好处是心眼直,当然是对朋友不是对女人。不管怎么说吧,谁还没年轻过呢?所以说能把中国那一整套冷清冷暖吃透的人也不多,痞子算是一个。东子说他高考完了去夜店的时候认识了痞子,当时他的确是喝多了,头磕在了吧台上,破了一个两公分的口。他扶着这个烂醉的人去了一个附近的诊所,把脸上的血弄干净,于是俩人算是成了朋友。

其实他挺可怜的,这么多年。两年前他浑身起了疹子,去医院一查,结果诊断结果是

AIDS

,就是人说的艾滋病。他白天在酒吧里打工,工资一半变成酒钱,一半就成了药钱。他可怜也可恨,不应该祸害那么多姑娘。

我听完,觉得浑身冰凉。脑海里浮现出那晚上那个姑娘浓妆下的笑容,那可能是她最后一次笑地如此灿烂。

(艾滋患者脸上有一种显像的情绪:空洞与绝望)

5····················

痞子有时候会和我聊天,跟我说这是他泡的第多少多少妹子,我都旁敲侧击地告诉他尽量少祸害人,起码注意安全措施。他都发几个笑脸不做正面回应。他说过不了多久他就南下了,不再继续待在山东。他这辈子从一开始就是一副烂牌,烂就烂吧,烂也烂地有水准有市面,家里有远方亲戚在东南沿海做小生意,他去给人打打工,过过正常人过的日子。

他每隔几天给我报一个数字,那是他泡妹子的数量。触目惊心地到了二百八九个这样的数字。但是他基本不发朋友圈,也没发过我任何照片,所以我一直对这件事情半信半疑,觉得这个数字充其量也只是被他灌醉过的女人,整个市区,单身适龄还逛夜店的女人能有多少个?他无钱无权,又凭什么呢?

这件事情到如今基本就结束了,我不知道他过得如何,是否南下,是否还在酒精里麻痹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个有钱的主算计。我忙我的事情,说白了这也只能算是个插曲,因为终究不是一路人,即便是产生了交集也不过是一时。生活渐趋平静,我辛辛苦苦地继续码字攒两个钱,心心念念希望暑假结束前自己买个单反。另外就是考虑小说的问题,总之没有完全闲下来的时候,也没有闲心去管这件事情。

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三月零几号,我收到一个快递,但我没有在淘宝京东上买任何东西。傍晚六点,我去驿站找那个无中生有的快递件,心想也许是远在其他省份的朋友寄过来的信。在架子最底层找到一个缠的结结实实的长盒,快递上写着安哥儿收,我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这是痞子对我的称呼。

我开始好奇这东西是什么。回到宿舍,我把一层一层的胶带泡沫解开。里边是个木盒,看上去像是装字画的那种,我小心地把盒子打开,里边有一张折起来的

纸还有一卷字画一样的东西。我打开那两张纸,是一封字迹横七竖八的信。

安哥儿:

我是李青槐,痞子。

我准备走了,行李都收拾完了,周一就坐车走。有些话不知道对谁说,微信太操蛋了,你是文化人,我寻思文化人都是写信来往,所以就写了这么一封。字丑,凑活看吧。

我知道你们其实看不起我,觉得我该死人渣恶心,得了艾滋还去祸害人家姑娘,所以我这种人暴毙也是理所当然,但事实上,那些女人,我除了和她们喝了酒以外,就什么事情都没做过。

两三年前,我喜欢瞎搞,没日没夜的和人约,直到后来我浑身剧痛起了疹子,去医院一查,HIV抗体是阳性。我得艾滋了,那时候我就知道这辈子算是完了,后来医院告诉我通过药物艾滋病患者的寿命可以和常人无异,我才稍微看开了一点。也就是从那时候,我开始仔细地考虑和人上床这件事情。

中国人避讳谈这个,但是没有人不喜欢干这件事情。这事儿的确让人很痛快,但是一切快乐都是明码标价的,我的健康被人毁了。我那时候很消沉,一度想要自杀,并且想要一度把我身体里的毒液传染给其他人,我想拉跟多的人下水,非常想。

机缘巧合,我去了一趟昼华寺,一个我们老家很小的寺庙,因为过年的时候我们那里有赶庙会的传统。我去人家寺里找和尚聊了聊,那和尚肯定不是个俗胎,说了没几句,告诉我要念楞严咒。

我手机一查,楞严咒,除淫邪恶念。于是当即跪了,求和尚渡我一渡。那和尚说佛难渡人,人心自渡。于是送了我一盒佛经,小楷抄的楞严咒,告诉我以后多行善事,且不能多行淫邪之事。我信以为真,自此以后我就再也不碰女人。

但是我这人喜欢捉弄人,我把女人灌醉后,带到我的屋子里什么都不做,只是替人解了衣衫,而后睡觉。等第二天早上,我会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有艾滋,因为酒精作用,百分九十的人并不记得晚上会发生什么,所以即便我什么也没做,那些人也会以为我做了什么。我看着很多女人表情渐渐扭曲而后放声大哭,我笑着告诉她去医院查查吧,七十二小时内可以用阻断剂阻止扩散。

我可以想象她们走出医院如获新生一般的痛哭流涕,以及欣喜若狂。有不少人回来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只是说珍惜自己的身体,别再轻易跟一个陌生男人上床。我相信这样的恶趣味足以提高她们的警戒心了,我是个底层的渣滓,能做的善事太少了,但是我可以警示一些人远离致命的不可逆转的危险。

这些人拥有了第二次生命,但是我却已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每天晚上我都坐在一个十平米不到的出租屋里念经,我念各种经文,不止是楞严咒,有好几次我梦见了佛,我觉得我应该算走上了一条正途吧。

这么多年了,楞严咒的每一个字都刻在了我心里,所以这盒佛经我转交给你了,替我保管好它,你朋友圈说过你念心经,所以我们也算同道中人了。

尔时世尊。从头髻出。涌百宝光。光中涌出。千叶宝莲。有化如来。坐宝华中。顶放十道。百宝光明。一一光明。

——来自这辈子都不在乎的痞子,李青槐

我放好那张

纸,双手合十默念一句菩提萨婆诃。转过头去时,觉得那盒子隐隐地泛出光来。

(所有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作者简介:墨安,零零后,青年作家协会会员。擅长用六盏茶的功夫给你讲一个故事,我认定是有意思的事情都说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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