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蓝字“
混江湖的诗诗
吸毒人员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
从法律角度看他们是违法者;
从医学角度看他们既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病人,
又是毒品的受害者。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近日,一个从香港邮寄至普宁的包裹被“截停”,还惊动了海关和公安部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包裹里的东西有猫腻!近期,揭阳海关缉私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邮寄至我市的快递包裹可能有违禁品。
接此线索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揭阳海关缉私分局迅速行动,对可疑包裹进行拦截。经查,此包裹入境时登记信息为“玩具”,且没有详细收件地址。
为进一步摸清包裹的来源与去向,警方立即成立摸排小组,兵分两路,采取措施,分别在普宁市邮包寄递点、可疑收件地址进行摸排伏击。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眼看包裹已近在咫尺却迟迟不见派送,心急如焚的嫌疑人匆匆联系快递派送员取件。战机稍纵即逝,警方即刻出击,一举将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开箱核查,包裹内竟是止咳水(均含有可待因成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止咳水成分中含有可待因、麻黄碱成分,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易上瘾,须严格按处方使用。止咳水成瘾者,不仅会出现牙齿变黄、全身大汗淋漓、坐立不安等症状,还会对人体内脏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被迫害等幻觉,且毒瘾会越来越大,切不可轻易尝试,以身试法。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毒品包括精神药品。而根据精神药品的分类可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从刑法的意义上属于毒品。止咳水的主要成分是可待因。而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长期服用容易成瘾,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来源:平安揭阳
版权声明:【本平台所使用的文章、图片、视頻及音乐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部分文章或文章部分引用内容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或作者名称及原始出处标注错误等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申明: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或网友自行上传,如果有侵权行为请联系站长及时删除。
最新评论
03-08
10-26
03-08
03-08
03-08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