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经过审核,我终于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啦~激动!
但是要注意,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是不得随意使用的哦~
绿小食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包括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FOOD”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等10种形式。
标志使用人应当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的《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在获证产品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对绿色食品标志的图形、字体、颜色及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形式,以及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图形、中英文字体、颜色等基本要素作了标准规定,标志使用人须按照相关要求,将绿色食品标志及企业信息码组合使用在其产品包装上,不得随意设计使用。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形式和使用原则一定要掌握哦~
绿小食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形式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应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目前有7种绿色食品标志形式可在产品包装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GF)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赋予每个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的唯一数字编码,与绿色食品标志(组合图形)在获证产品包装上配合使用。
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编号形式为:GF××××××××××××,GF是绿色食品英文“GREENFOOD”首字母的缩写组合,后面为12位阿拉伯数字,其中1—6位为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7—8位为获证年份,9—12位为当年标志使用人序号。企业信息码的形式与含义如图。
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形式和含义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原则
(1)基本要素保持不变。
绿色食品标志的图形、中英文字体、字形、标准色(绿色)、注册符号标注位置等保持不变,确保绿色食品品牌形象整体保持不变。在个别产品包装不适宜使用标准色时,标志使用人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颜色,但须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2)标志组合保持不变。
主要是指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时,绿色食品标志图形和绿色食品中英文组合基本保持不变。图形与文字等7种用标组合已经国家商标局注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在实际应用中基本保持不变,特别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时,须图形与文字组合出现在同一视野,不应单独使用图形或文字,确保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法、规范。
同时这两点要注意啦!!
绿小食
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申请人
在证书有效期内,我的单位名称如有变化怎么办?
具体而言,应按《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
绿小食
在证书有效期内,标志使用人的
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名称等发生变化的
,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等条件发生变化
,导致产品不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的,标志使用人应当立即停止标志使用,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告。
申请人
明白啦~
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过程中,标志使用人及各机构都有应尽的责任~
绿小食
标志使用人
应当健全和实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对其生产的绿色食品质量和信誉负责。在获证产品包装标签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时,应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规范使用,同时加强对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使用在相应的获证产品上。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应当建立绿色食品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年度检查、产品质量抽检、标志市场监察、质量风险预警、产品公告通报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
省级工作机构
应当建立辖区内绿色食品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制度,组织对辖区内绿色食品及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依法对标志使用人及其获证产品实施年度检查。检查合格的,在标志使用证书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辖区内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申请人
标志使用人在什么样的情形下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收回标志使用证书,予以公告呢?
记住以下情形!
绿小食
生产环境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的;
产品质量不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的;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未遵守标志使用合同约定的;
违反规定使用标志和证书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标志使用权的。
标志使用人依照前款规定被取消标志使用权的,
三年内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不再受理其申请;
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请。
还有这些事情千万不能做!
绿小食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伪造、转让绿色食品标志和标志使用证书。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绿色食品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从事绿色食品检测、审核、监管工作的人员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取消指定,永久不得再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
我一定会合理合法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绿色食品标志的收费如何进行?
绿色食品标志有关收费办法及标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绿小食
绿色食品
“从土地到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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