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质化研究 未婚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质化研究未婚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质化研究

未婚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质化研究

来源:《教育研究与实验》,2013年第2期

作者:贾雪玲杨昌勇编辑:学妹

这是一项关于个人隐私问题的质性研究。我们一直在讲,其实从来没有不能够研究的选题,只有自己没有意识到的选题,围绕着我们身边很多看似正常但又那么不合常理的事恰好就是最好的学术研究对象。本篇文章结构规范,方法运用得当,但是并没有得出什么太令人惊讶的结论,所以程序正义在论文中非常的重要。

以十对未婚校园夫妻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度访谈与调查,了解未婚校园夫妻对同居与爱情、婚姻之间关系的认识与态度,并运用符号互动论为理论框架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未婚校园夫妻在对同居与爱情之间关系的认识上主要分为三种:为了体验性生活而同居、为了爱情非理智同居、为了纯真爱情而同居。在对同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认识上有三类:只同居不考虑结婚、考虑了结婚却未认真对待、为结婚而同居。研究还发现,未婚校园夫妻的婚恋观具有理智与非理智相结合、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男女差异性与不成熟性的特点。

关键词

大学生;校园夫妻;未婚同居;婚恋观;质化研究;

研究问题

大学校园被公认为年轻人选择配偶的场所。[1]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有句广为流传的妙语: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变化,大学恋爱增添了一种新元素:未婚同居,大学校园里也多了一新群体:CC。我们称之为“未婚校园夫妻”。在中国现代史上,CC指的是国民党CC(陈果夫、陈立夫)特务,而在当代美国高校里CC是指校园夫妻(campuscouple),他们是以夫妻之实生活在一起的未婚大学生,有同居一起过夫妻生活的,也有非同居一起过夫妻生活的。在当今中国高校里,未婚校园夫妻逐渐增多,他们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群体。

据对广西高校大学生的调查显示,恋爱中的男女几乎都发生过边缘性性行为,70%的大学生赞同未婚同居。[2]对这一日渐普遍化的趋势,有的学者提出警告,认为同居给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施加了压力,缺乏长期关系的承诺,[3]并且导致未婚先孕、弃婴和性犯罪等社会问题。有的学者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认为,未婚同居使大学生获得感情上的归属,学会独立进取,勇于承担责任,[4]并且经过同居的适应与熟悉获得美满婚姻和爱情结晶的例子也并不鲜见。[5]众说纷纭,观点各异。对于大学生未婚同居,正如黑格尔所言,存在即合理。对这一现象应当辩证看待,不能简单地以是非对错作为结论,大多数未婚校园夫妻表示他们获得了积极的、向上的和幸福的情感体验,但这一现象所存在的消极影响又是客观存在的。本研究着重考察未婚同居大学生对待同居与爱情,同居与婚姻关系的态度,以及他们婚恋观的特点。

研究背景

早在二十世纪初,国外学者就对大学生未婚同居进行了调查。有的学者关注大学生未婚同居的态度,如Macklin,ED对美国康奈尔大学进行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大学生是赞成同居的。[4]有研究者关注同居大学生与未同居大学生之间的不同,探讨什么人更易选择同居,如Peterman,DJ和Ridley,CA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同居大学生与未同居大学生在家庭背景、社区环境、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情感方面都有所不同。[6]在此研究基础上,人们又开始关注未婚校园夫妻同居的原因和影响,认为同居对个人成长、结婚率、离婚率、婚姻幸福度和育儿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近几年,国外学者开始采用质化研究深入了解同居大学生的想法,探析大学生对于同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认识,最具代表性的是Manning,WD和Smock,PJ[7]的研究。

我国学者关于同居的研究是从二十世纪末开始的,最初的研究是从法律的角度关注大学生同居现象,后来便有学者从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视角解读大学生同居现象。如从社会性别视觉透视男女大学生对待同居问题上态度的差异,[8]以及同居大学生在性别、性格、年纪分布、家庭背景等方面都具有群体差异性;[9]从性教育方面探讨了大学生同居现象,认为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性态度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10]此外,还有学者从心理学角度论述了大学生同居产生的心理机制,即好奇心理,反叛心理,模仿心理,代偿心理,安全心理和情感需求心理。[11]

从上述研究中发现,一方面,国内外关于大学生同居的研究多是运用量化研究的方法,然而量化研究只能回答“是什么”,却不能回答“为什么”和“怎样”,也不能从微观的角度对同居生活的情景和同居大学生的内心进行解读,质化研究能够对同居作出一个清晰的理解;另一方面,国外学者对大学生关于同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态度做了一定的剖析,而我国缺少对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研究。鉴于此,本研究采用质化研究方法,以同居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其同居生活情境和深度访谈,了解同居大学生对待同居与爱情,同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态度,从而深入了解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框架

为了深入了解同居大学生婚恋观,本研究运用

符号互动理论

作为组织概念框架。符号互动论强调研究个体建构自己行动的过程,主要有三个基本前提:首先,人类是在事物对他们所具有的意义的基础上对事物发生行动;其次,事物的意义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三是,在与事物打交道时,行动者可以通过解释过程来处理和修订事物的意义。[12]p192-193未婚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是在社会互动中构建的,本研究的问题并不是“为什么”,而是寻求大学生在同居过程中,在与他人、自我互动过程中所体现的对恋爱和婚姻的态度。

在对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分析中,本研究还运用了戈夫曼的戏剧理论,即把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放在演出的场景中。戈夫曼观察个体在他们日常生活中把自己以及自己的行为展现给他人的方式;他特别关注“印象管理”,这是个体引导和控制他人形成对他或她的印象方式。[12]p207在面对面互动时,个体会通过影响人们对情境的定义使人们赞成自己的行为从而得到大家的认同。因此,戈夫曼将面对面行为者称之为“表演者”,试图控制别人对自己行为看法的表演者。个人的认识与态度是通过社会表演的角色建立起来的,根据戈夫曼,自我认识与观念并不是源自于个体,而是来自于他活动的场景。因此,本研究不仅关注受访者的访谈内容,而且更关注同居大学生的生活经验。

鉴于此,本研究运用戈夫曼的理论阐释同居大学生与他人、自我之间的互动,从而探讨同居大学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此外,对于试图从这个视角出发来搜集数据的社会科学家来说,布鲁默描述了“考察”与“检验”两种调查形式,通过这两种调查形式,研究者能够“接近经验的社会世界并能进行深入的研究”,他称之为“对经验社会世界的直接的、自然主义的检视”。这便是符号互动论的方法论。[12]p200本研究运用质化研究方法,通过直面大学生的同居生活,通过与他们之间的互动,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待问题,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了解他们内心感受,解读他们的解释,从微观的角度对大学生同居生活进行切近的、合理的、全面的了解,并展现同居大学生真实的内心世界。

(二)研究方法

Merriam,S曾指出,质化研究是深入理解人们行为建构意义最好的方法,即理解人们如何理解自己的行为。她强调,质化研究关注的是从受访者角度理解现象的意义而不是研究者自己的观点。[13]p6-7质化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的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14]p12当对所研究的现象不是很了解时,质化研究方法是最好的选择,它注重研究过程而不是研究结果,注重研究情境而不是准确的变量。主张研究者深入参与到研究情境中,从研究对象的角度对其行为的意义建构做出“解释性解释”。

本研究运用质化研究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允许在收集数据过程中作出密集的描述,能够理解未婚校园夫妻的真实体验与认识。并且,笔者曾对女大学生同居的原因做过质化研究,将其原因分为“寻找父爱”、“留住爱情”、“因为爱情”和“追求时尚”四类,[15]其结果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高校同居大学生增多,也为本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可选择样本。本研究以半结构化访谈为主,这种访谈格式使用目的性问题,让受访者自由回答她们的观点及其生活体验,在此过程中研究者可以随机应变从而能够了解受访者的看法与事情的性质。

访谈对象是选择重庆某高校的未婚校园夫妻,年级为大一到大四,专业包括理科和文科。通过滚雪球的方式选择了十对同居的男女大学生,每个参与者都了解研究的性质并自愿参加,能够对同居生活的细节给予合理的解释。由于不同的大学生对于同一现象会给予不同的解释,所以受访者的描述对于本研究的解释是至关重要的。

笔者选取正在同居的大学生作为个案进行访谈,收集第一手资料。由于同居生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夫妻生活方式,有些问题会涉及隐私,因此在访谈前,笔者首先与被访者进行了接触,取得他们信任后才正式进入到了访谈阶段。访谈的内容主要是解释他们对同居与爱情,同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态度与认识。访谈地点一般安排在出租屋内,时间不定。访谈时,一般选择其同居对象不在场,以免影响大学生真实想法的表达。

在访谈过程中经过被访者同意,笔者使用了录音,并在访谈后对访谈资料作了整理,对自己在访谈过程中的感受和追想作了记录。在对资料进行分类和深入分析时,主要采用了两种方式:类属分析和情境分析。所谓类属分析是指,寻找资料中反复出现的现象以及解释这些现象的重要概念;所谓情景分析,即在自然情境中遵循故事发展的顺序对有关事件和人物进行描述的分析。[14]p290-292

研究结果

大学生的婚恋观主要是指大学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本研究主要是通过探析同居大学生对同居与爱情、婚姻之间关系的认识,深入地揭示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

(一)同居与爱情

同居是否建立在爱情基础上?同居的爱情是真是假?受访者虽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但是通过他们对同居感受以及同居生活经验的认识,可以将其对同居与爱情的态度分为以下几种:

1.为了体验性生活、追求时尚而同居。

随着社会价值体系多元化的发展,大学生性观念发生了变化,不再谈“性”色变,而是由对性知识的开放,到现今对婚前性行为的开放,追崇“性自由”和“性解放”。然而,由于道德责任薄弱,一些大学生将性行为与爱情分开,同居只是为了追求性欲的满足,以玩乐为目的,与爱情无关。

“现今谁还相信爱情?大家在一起只是为了高兴,各取所需。再说,在现今不同居已经out了。”

“同居不就是为了那点事情嘛,我已经和三四个女孩同居过了,要是谈爱情,那要多累哦。”

“现今,没有男女朋友已经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了,只能说你没有魅力。”

同居已经成为大学生在朋友之间得到认可的标志,是一种时尚的行为。在与受访者的互动中发现,当谈到自己同居生活时,他们表现出自豪和满足。并且发现,他们同居的生活很自由,同居双方各有自己的空间,可以随便和别人再次交往。他们的同居生活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体验这种生活的刺激,为了在与同辈互动的过程中,通过这种所谓的“时尚行为”获得他人对自己想要的“印象”。“各取所需”或许能够更好的解释这种同居行为的目的。

2.为了爱情非理智地同居。

大学生处于青春发育的晚期,由于生理、心理的发展使他们产生了追求爱情的需要。然而由于其心理还不是很成熟,因此在同居与爱情之间不能做出理智的判断与选择。

“我们住在一起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彼此相爱所以有了第一次,一起租房子了。至于以后,没有想那么多,现在就很好。”

“我很爱他,只是对以后没有保证。但是我相信只要我将第一次给了他,他就会对我负责。”

将性作为爱情的见证,为了守住自己的爱情而选择同居。虽然这种同居是为了爱情,但是对于同居与爱情之间关系没有经过认真的考虑,同居也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是不理智的选择。通过访谈发现,同居生活给这些大学生带来很大的压力,失去自己的生活空间,生活中完全被他(她)所占有。他们具有传统观念,为了这种感情和生活持续下去,会付出自己的所有。笔者在访谈互动中也发现,受访者表露出来的更多是无奈。

3.为了纯真的爱情而同居。

同居与爱情之间、性与爱情之间并不是附属的关系,并不是有性就能代表爱情,同居就能代表爱情。但是,也不是说所有的同居都是为了性,是不理智的,为了纯真的爱情而同居也是存在的。

“我们是打算以后结婚,现在住在一起是为了适应两个人的生活,经过适应阶段和深思熟虑我们才有了第一次,这仅仅是因为爱情,很简单。”

通过观察发现,男女朋友在互动中时时体现出对对方的爱,并且他们有着共同的生活目标,在生活中互相鼓励,相互照顾,不会因为自己的同居生活而耽误学业。与受访者互动时发现,他们在谈到自己的同居生活与爱情时洋溢着幸福与希望。

(二)同居与婚姻

大学生未婚同居的实质是非婚姻的夫妻关系,然而,对于同居对象是否就是结婚对象,同居后是否会结婚,受访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1.同居与婚姻没有关系。

随着社会离婚率的升高,一些大学生不相信婚姻,认为同居与婚姻无关,同居只是现在的状态。

“我们现在合适所以住在一起,以后是否结婚那是以后的事情。”

“现在离婚的那么多,还不如同居呢,不合适就分开,没有那么麻烦。”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不想自掘坟墓,现在同居很好,很自由。我只对自己的青春负责,人生苦短,为何不及时享受青春?”

受社会环境和家庭背景的影响,许多大学生产生错误的婚姻观,将婚姻视为“爱情的坟墓”。一些大学生不想进入传统夫妻婚姻的角色,认为那样限制了自己的自由。

2.将同居对象视为婚姻考虑对象。

同居是两人在具有感情的基础上选择的生活方式,而一些大学生对以后的感情却没有任何的把握。

“我现在很喜欢他,也想以后跟他结婚,但是,那都是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婚姻多麻烦,要考虑经济、家庭等,我们都认为那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通过访谈发现,一些大学生虽然认为同居与婚姻有一定的关系,会将现今的同居对象视为以后结婚考虑的对象,但对于婚姻大学生们考虑谨慎,会考虑经济状况、工作、家庭背景等因素。通过观察也发现,同居生活与婚姻生活相比相对简单,不需经过父母的允许,没有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大家都很享受现在的生活。

3.同居对象即为自己的婚姻对象。

同居的生活给了彼此了解的机会,也是彼此适应的过程,经过这样的磨合期,一些大学生更加确信现在同居的他(她)正是以后结婚的对象。

“现在的我们已经习惯了彼此,也了解了彼此,已经分不开了,所以我们肯定会结婚的。”

将同居视为了结婚前期的磨合阶段,这样不仅有利于以后更好地经营婚姻,也为同居生活增加了责任感,促使大学生更加认真对待彼此的感情,不仅为眼前的生活努力,更为以后的婚姻生活努力。

(一)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

婚恋观主要是指人们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体现,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16]主要包括人们的恋爱观、婚姻观和性观念。本研究通过访谈未婚校园夫妻对同居与爱情关系、同居与婚姻关系的态度,并与其互动,解读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

首先,同居动机反映着个体基本的婚恋价值观,通过对大学生同居动机的解读发现,多数的大学生以认真的态度对待爱情,以寻找终身伴侣为动机,在恋爱的基础上同居。也有部分大学生是为了在同辈中获得认可,证明自己的魅力,甚至是玩弄感情。

其次,在同居与婚姻之间,一些大学生划出明确的界限,认为二者没有关系。一些大学生将同居作为婚姻的适应期,表现出对婚姻的谨慎态度,将经济基础、家庭背景、工作等作为择偶的考虑范围。

第三,同居大学生的性观念更加开放,接受婚前性行为。一部分大学生认为性与爱情、婚姻没有关系,对同居持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有一部分大学生认为性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但是以性来证明爱情,守住爱情这种错误的想法,对大学生是不利的。

(二)同居大学生婚恋观的特点

首先,理智与非理智相结合。对于同居与爱情之间的关系,一些大学生做出不理智的判断,认为只要同居便可守住这份爱情。但对于同居与婚姻,更多的大学生是理智的,认为同居只是婚姻的磨合期,婚姻需要谨慎对待。

其次,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许多大学生虽然对婚前性行为持开放态度,选择了同居,但他们的内心还是传统的,认为这样做是违背伦理道德。一面是神圣的爱情与婚姻,一面是世俗化的同居,根据Wexler,P的解释,在神圣化与商品化之间,自我是结构性矛盾的核心,文化创造运动逐渐嵌入自我转变的集体过程。在自我转变过程中,运动的主要社会基础是主观消费需要与生产之间的矛盾。[17]

第三,男女认识的差异性。通过访谈与互动发现,男女大学生在对于同居与爱情、婚姻之间关系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多数女大学生是持认真的态度对待同居、爱情与婚姻,并将同居作为自己人生计划的一部分。更多的男大学生只注重现在的同居生活与爱情。并且,女生的性观念较男生保守。

第四,不成熟性。大学生对爱情与婚姻的认识还不够成熟,甚至通过同居时间的长短以及同居对象的多少来获得同学的认可。

由此可见,同居大学生的婚恋观还不成熟,需要学校与家长给予及时的指引,大学生在选择同居时也应该慎重考虑。

(三)研究限制

第一,由于访谈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大学生的回答可能会有所隐瞒。并且笔者在提出问题、建立理论假设和对资料分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见,隐含自己的价值取向,这些对大学生的回答和本研究的效度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受访者会猜测研究者希望得到什么样的信息,从而根据自己的预想来提供信息,不能表达出他们真实的想法。

第三,虽然质化研究结果没有普遍性,但这一研究对有相似经历和正在矛盾的大学生有所帮助。

子曰:食色性也。年轻人在青春成熟期理智地享受青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就是一种合适的价值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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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韦克斯勒.在“神圣”中寻回自我的社会心理学分析[J],尹丽,杨昌勇译,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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