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麻辣烫、冒菜......
这些都是吃货们的最爱
每当它们被端上桌时
那热气腾腾的
红油汤汁
总是让人胃口大开、越吃越想吃
不过最近
有人吃完麻辣烫后出事了...
他们竟然
被查出毒驾!
吃完一顿麻辣烫
一家四口均“沾毒”
今年3月的一天
无锡一对夫妇跟平常一样开车回家,
结果公安机关在盘查车辆时
发现这对夫妇尿检呈吗啡阳性,
然而经调查,
两人均未有吸毒史!
难道是吃的东西有问题?
警方调查,揭开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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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中午,彭某和妻子女儿及外孙女曾在一家
"重庆麻辣烫"
店用餐。而当警方让其女儿及外孙女也来进行检查后发现,她们的尿检结果也呈
吗啡阳性!
3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经营的"重庆麻辣烫"店及住所进行搜查。在搜查住处时,徐某某将藏在橱柜与地面夹层中的1袋棕色粉末交给公安机关,并供述该袋棕色粉末系
罂粟壳粉末
。经称重,该袋疑似罂粟粉的棕色粉末为415.53克。
△被查获的罂粟壳粉末检察院供图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店里的麻辣烫汤汁及其住处疑似罂粟粉的棕色粉末均检出
吗啡、罂粟碱、可待因、那可汀及蒂巴因
成分!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间,
利用购买的罂粟壳粉末制作麻辣烫底料。
该麻辣烫店经营时间较长,平时顾客也很多
,且目前已有多名就餐的顾客经检验体内含吗啡类毒品成分。一时间,麻辣汤底有猫腻的消息在吃货群中引发热议。
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麻辣店老板被批捕检察院供图
校车司机也中招
店家竟称是“祖传秘方”
一些店家为了让顾客上瘾,竟铤而走险做出了这种违法的事,让顾客
“被动吸毒”
,真是太缺德!
其实类似的事情之前已经发生过。去年2月,
镇江一名
校车司机
,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居然被查出
涉嫌吸毒
然而,涉事司机始终
否认自己曾经吸食过毒品
,而侦查民警围绕司机的陈述追根溯源,对其日常生活和交友圈的调查,也都基本
排除了其涉毒的可能性。
那么,这名司机尿液毒品检测呈阳性,是如何造成的?
调查中涉事司机回忆:“我早上只吃了面条,因为中午没有吃,我就
怀疑面条里面有问题
,检测的前两天,我两天早上全部在他那边吃的面条。”在被问及面条口感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时,司机则称:
“面条口感觉得蛮好吃的。”
这家面馆的面条会不会真的涉毒呢?
办案民警着便服集体到该店吃面条,吃完后进行尿液检测,结果,真相被最终彻底确认:三人的
吗啡类检测呈阳性。
警方店内搜查罂粟粉。
于是,警方对该家面条店进行突击检查。然而,面对突降的民警,面馆胡某等两名负责人并不承认有问题,只说店内面条口味好是用了“祖传秘方”。
办案民警经过三轮搜寻,最终在店外的煤堆中,发现了藏匿的大量粉末状添加剂。在送专业权威部门鉴定后,最终检测为
罂粟粉
搜出的罂粟粉。
警方店内搜查罂粟粉。
看到这相信大家也明白了:
如果你特别迷恋某家美食的味道,你可能多留个心眼了,它到底是真的特别好吃,还是有什么你不知道的秘密呢?
今年初,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各分局
火锅类餐饮单位
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快检
执法人员抽检锅底汤料
检查发现
周市镇周长青羊肉面馆
周市镇杨妹玲面馆
周市镇双凤大师羊肉面店
张浦镇阳蜀冒菜店
4家单位
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
其行为
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张浦分局
执法人员进行
现场快检
涉嫌非法添加立案查处现场
罂粟壳到底是什么?
它为什么会让人上瘾
又对人体有多大的危害呢?
警惕!罂粟壳含吗啡久服会成瘾
罂粟壳,又名“御米壳”,俗称“米壳”。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在火锅、麻辣烫、牛肉粉等的汤料和辅料中添加罂粟壳及其水浸物,使食物味道鲜美、香浓,也
容易让人上瘾
殊不知,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
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
。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
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
作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早已被列入食品添加“黑名单”。
如何分辨有罂粟壳的汤料?
从外观上识别。
罂粟壳外观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
,一头尖,另一头呈6-14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不过更多的时候,“罂粟壳火锅”很难被食客发觉。因为一些不法商家通常不会把完整的罂粟壳放入汤中熬煮,而是
将罂粟壳碾成粉状,直接添加在食物中
初次食用加了罂粟壳的汤料和卤制品后,
一般有心跳加快、脸微红、口感舒服,吃后不易入睡等感觉
。食用者实际体感除了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外,与火锅中实际非法加入的罂粟壳含量也有很大关系。
如觉得吃的火锅或汤底可疑,食客
需要留下不少于50毫升的汤料
送到当地的毒品检测机构或公安局的刑事技术化验室进行成分分析。
汤料加入罂粟壳的行为构成犯罪
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苏小禁也
提醒大家,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等非食品原料的
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便民服务热线
12345
♢本文原创,部分内容综合自:现代快报、扬子晚报、第一昆山
♢编辑:苏小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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