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混。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却没有得到最多的疼爱。
事实上,我们三兄妹都没从父母那感受到爱。我爸脾气暴躁,是个酒鬼,他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喝酒。他一喝多了就要打我妈,我妈也不是省油的灯,和他对打。虽然我妈每次都输,被我爸打得鼻青脸肿,有两次把牙都打掉了,但她在我爸身上也咬、抓了些伤口。
刚开始,他们一打架我就哭,后来有一次,我爸被我妈推翻在地,他觉得很没面子,凑巧我在旁边咧着嘴哭,他一把扯过我衣服,甩手就扇了我两耳光,我嘴里流了三天的血。
那次过后,任他们打不打架,我再也不敢哭了。不仅是我,从我记事起,就没见哥哥和姐姐哭过,想来,他们的“哭病”也是被这样治好的。
我快到5岁才开口说话,村里人之前都以为我是个哑巴。听他们说,我出生那天晚上,发生了“天狗吃月”的诡异现象,他们认定我是个怪胎。
没人愿意和怪胎玩耍,哥哥姐姐也不带我,我就更不爱说话了。我唯一的乐趣是看蚂蚁搬家,跟着它们的队列,从一处追着看到另一处,常常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9岁那年的一个傍晚,我蹲在家后面的核桃树下看一只螳螂和一只“天牛”打架,天牛那像钳子似的嘴更胜一筹,它直接咬断了螳螂细细的脖子,螳螂头掉下来的时候,四肢还在做着反抗的动作。接下来,天牛撕咬开了螳螂的肚子,我看到它从里面扯出了一根长长的东西,我以为那是螳螂的肠子,长大后才知道那是寄生在它肚子里的铁线虫。
天牛咬断螳螂脖子的画面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之后好些年,我都想再观看一次这样的对决。然而,老天没让我如愿,即便我特意捉来天牛和螳螂放在一个小碗里,它们也没发生那种你死我活的争斗。我很失望。
我爸干活的时候摔断了一只腿,从此,他失去了家庭的主导地位,他们仍然会吵架、打架,但赢的不再是他,换成了我妈。
我妈也爱上了喝酒,有一次她喝多了,乱骂我们三个儿女,还说我们若是不听话,她就掐死我们扔到茅坑里。她还说,她有次在地里干活时,杀了个过路的人,抢来的钱供她喝了半年的酒。第二天早上,她又威胁我们,不准出去乱讲,不然真的会掐死我们。
我们都怕死,所以,这个秘密我们仨都没和任何人讲过。
12岁的一天,我看蚂蚁搬家,它们抬着蚁后出来,这个蚁后全身通白,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大的一只。
“好白的蚕子!”
我循声转头望去,是班上的陆大龙,我从没和他说过话,但这天过后,每次我看蚂蚁搬家,他都在旁边。他成了我唯一的朋友。
姐姐最先嫁了出去,哥哥结婚后,本是和我们住在一起的,我妈对嫂子很凶,经常打她,逼得我哥嫂另立了门户。
父亲的腿病已经把他拖成了一个累赘,我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我妈对我说话也温柔些了,她以后还得靠我。
这些年,我始终没放弃寻找9岁时见到的天牛螳螂大战情形,因为一直不得所愿,我心里对天牛咬断螳螂那一刻的画面愈发地渴望,有时,为了满足这种念想,我不得不自己用牙咬断螳螂的脖子。
我的朋友还是只有陆大龙一人。18岁那年,我约他去山上打兔子,兔子没打着,倒是逮了只野鸡,也算小有收获。
回到村里,天都黑了,我就让大龙去我家,让我妈把野鸡弄出来饱餐一顿,完事和我睡一屋,第二天再回去。
大龙也不是第一次和我睡,又想着有野鸡吃,就笑呵呵地答应了。
那天晚上,我家里三人加大龙,吃得很开心,我们都喝了些酒。
夜里,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变成了一只天牛,面前是一只凶猛的螳螂,我没被它的凶猛吓着,反而很兴奋,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它的脖子,迫切地想要咬断它。
可当我扑过去,用尽浑身力气张嘴咬下时,入口怪怪的。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嘴里咬着被褥。
陆大牛躺在我身旁,他的脖子就那么光光地裸露在我面前。那一刻,我竟咽了口唾沫。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饥渴,用绳子把大龙的手脚都绑了起来。他在酒精的麻醉下,睡得很沉。直到我一口咬在他脖子上,他才痛得醒过来。他吓坏了,开始大叫。
时间来不及了,我想到了刀。我拿着刀爬上床,盯着大龙的脖子,割了下去。
大龙拼命扭动着身子,让我下手很不方便。这时,我爸妈听到他的惨叫,跑进了我的屋子。我爸瘸着过来抱住我,我妈夺走了我的刀。
我看到了我妈眼里的慌张,我在心里嘲笑她,你不是杀过人么,怎么也会怕?
警察把我带走了,是我那死爹报的警,我准备回来再收拾他。
警察问我怎么回事,我说做了个噩梦,梦里我是天牛,陆大龙是螳螂,螳螂要杀我,我只有先杀了它。我说的都是真的,我那时的确把大龙当成了一只大螳螂。
警察没信我的话,他们让我去劳教了半年。
我回到家时,才知道我爸给陆大牛赔了几十元医药费,我气得打了他两耳光,骂他多管闲事,浪费钱。我爸满脸抽动,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又扇了他一耳光,告诉他,现在我才是家里的“老大”。
那以后,我爸连和我对视的勇气也没有了。
我22岁时,生产队弄起了砖窑,在村里抽了些年轻人过去帮忙,我也被抽到了。在这里,我认识了第二个朋友——杨竖勇。
我妈让我背些米到乡上换点钱用,米有两袋,我一个人要扛两次,就叫上杨竖勇一起。卖了米,我用这钱请他在乡上吃了点东西,然后就各回各家了。
当然,这只是我对其他人的说辞。事实上,回家的只有我,杨竖勇永远也回不了家了。
那天晚上,月亮很大,林子间虫儿也叫得欢。
杨竖勇喝了酒,胆子比平时大了不少,他问我几年前是不是真的做了那个怪梦,把陆大龙当成了一只螳螂。
身旁的虫鸣已经让我的心有些躁动了,他再提这么一茬,我体内的血液都涌动了起来。他满脸期待地看着我,月光下,他那伸长的脖子白晃晃的。
我用手掐死了他,又脱光了他的衣服,把他的身体摆出了螳螂的模样。
然后,我找到块锋利的石头,砍断了他的脖子,就像天牛咬断螳螂脖子一样。我又割开他的肚子,掏出了他的肠子,那东西和螳螂肚里的铁线虫一模一样呢……
临走前,我把他的尸体扔进了河里,想让他顺水流向远方,把他的衣物带回了家里。哪知道这尸体被冲到了河旁一处洞穴,最终被村民发现了。
因为我是众人口中最后一个和他接触的人,警察把我列为了重点嫌疑人。
和上次一样,我爽快地承认这事是我干的,但我不认为这是“杀人”,我还是告诉警察,当时我把他看成了一只螳螂。
“老子现在就觉得你是只螳螂,我是不是可以砍断你的脖子?”警察一脚踹在了我的肚子上,我肚子钻心地疼,那一刻,我真有种错觉,感觉自己成了只螳螂,肚子痛是因为里面的铁线虫在捣乱。
村民们都想我死,他们还写了联名书。但我命大,法官又心善,只判了我个死刑缓期执行。
本来我都抱着必死的信念了,这个判决让我重新燃起了希望。我还不想死,有生之年,我就还想见一场天牛螳螂大战。缓刑期间,我拼命表现,到期自然转成了无期徒刑。
我继续表现,什么粗活累活都抢着干,被其他犯人打骂也从不吭声,对那些管教,我更是像只哈趴狗一样谄媚,以此换来减刑机会。
我终于成功了,在服刑19年后,我被释放了。
这一年,我41岁,爸妈都死了。
我哥那年搬走后,就和家里断了往来,我姐嫁出去后也很少回来,爸妈一死,更不可能再管我了。我成了孤家寡人,一个人住在以前的老房子里。挺好的,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不和人接触让我浑身自在。
村里人都知道我是杀人犯,他们都怕我,但也会偶尔雇我去帮着做点事。他们给我的工钱都挺高,我知道,他们是怕我没钱了又去杀人,用这种办法保证我的温饱。
我唯一的爱好还是寻找天牛螳螂打架,但这个时候,我不仅记得9岁那年的情形,也深深地记得杀陆大龙和杨竖勇的情景,他们那两只大螳螂,被弄断脖子的瞬间,似乎更让我有快感。
这么多年了,我深藏在心底的快感终于可以释放出来了。
49岁,我这段时间都心神不宁,我咬断了上百只螳螂的脖子,可还是不过瘾。我知道,我是想念大螳螂的味道了。
我决定遵从内心。
我在村路一截僻静处蹲守了三天,终于等来了猎物,他不是我们村里的人,好像是乡上的办事员,我有一点印象。我看着他从面前走过,后面没有人,前面也没有人,我钻出来,悄悄接近他,然后猛地将麻绳套到他脖子上,用力勒紧。
很快,他就坐在地上不动了,我把他拖到了旁边的草丛里。天色尚早,我一直守着他,等天黑后,才背着他回到屋子里。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肚子一直叫,但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把他放到厨房,翻了个边,拿来斧头,对准脖子就砍了下去。那一刻,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接下来的几天,他成了我的下酒菜,他看起四十来岁,肉质有些老,味道也比不上猪肉,但比那些野味的膻气小,也凑合了。
他的失踪没给我带来任何影响,甚至都没警察到村里来问。杨竖勇是因为尸体被发现,我才遭了殃,这人被我吃了,反而无人问津,这让我总结出了经验,以后都这样办吧。
肉可以吃,骨头不好弄,有了,养狗!
我弄了几只大土狗,既可以帮我看家,也能帮着消掉骨头和内脏。
但我没有急,我又忍了两年,51岁生日前几天,我有些想念那种味道了,准备弄点来庆生。
那时我们乡上的土地开发都弄到村子周围了,有不少外地人。这次,我在村路旁只等了两天,就弄了一个。有了上次的教训,我特意选了个年轻人,他看起来十七八岁。果然,这小伙吃起来嫩多了。虽然没有人祝我生日快乐,我还是过了一个愉快的生日。
我的几块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搞开发,赔了我三万元。我根据政府建厂的需求,花一万元建了个冷冻库,它可以持续给我带来经济效益。有了它,我可以不用拼命种地了,也基本不帮村民干活了,没事就去乡上找人下棋,日子过得轻松惬意。
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人肉的味道了,还没等到52岁生日,我就忍不住又弄了个小年轻,味道一如继往地鲜美。我突发其想,再小一点的,会不会更嫩?
所以,我下一个目标更小了,应该只有十来岁吧。但吃的时候,我总觉得有股奶味,难道这就叫乳臭未干?
老的不够嫩,小的有怪味,还是二十岁左右最合适,这之后,我的所有目标都属于这个年龄段。
53岁那一年多,我都没动手,不是我心软了,是我犯了牙病,时常疼得不行,根本不想吃肉。我花了些钱,让人拔了七八颗坏牙,又安上假牙,这才慢慢恢复。
时间隔了那么久,我肚里的蛔虫早就忍不住了,在离54岁还有一个月时,我牙彻底不痛了,想着那人间美味,我就兴奋得睡不着。
第二天我就弄来了个男娃,从他衣服包里的身份证上,我得知他18岁,刚刚好。
这几年,陆续有娃子们失踪,也有家人找过来,但随着我们周边的土地开发,开了些小工厂,他们里面尽是些年轻的工人。招童工是违法的,老板不想受惩罚,又贪图童工的便宜,也经常中断他们和外界的联系,很少有人往杀人这方面想,这真是天助我也啊。
55岁这年,是我的丰收年。我从年初就开始忙活,到年底的时候,差不多弄了七八个“螳螂”。怎么说呢,到这个时候,我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吃肉了,纯粹就是想体会快感。
你问我怎么下得去手?哼,在我眼里,他们只是我的猎物而已,像螳螂一样。如果说螳螂你还理解不了,那就想象成野猪、兔子吧。
为了方便运输,我还买了个板车。我通常是上午“打猎”,然后把猎物拖到草丛里,下午去乡上下棋,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用板车把猎物拖回家。
时间间隔太短,吃不完怎么办,我又不想浪费,毕竟,这些可都是上等的好肉啊,全部让狗吃了也可惜。
想来想去,我有了主意。卖啊,既不暴殄天物,还能赚一笔钱。
但用什么名义呢?猪牛鸡鸭鱼兔都有人吃过,他们肯定吃得出来,必须想个绝大多数人都没吃过的肉才能骗住他们。
乌龟,娃娃鱼,豹子,老虎,孔雀……嗯,还是驼鸟吧!
驼鸟肉一般人没吃过,杀这种动物也不违法,我要说卖老虎肉,只怕马上就有官家人找到我,生意做不长。
那阵子,我推着车,各个乡镇上叫卖,你别说,每到一处,都有不少人聚集,通常半天就能卖完。他们问这肉怎么吃,我说和猪肉吃法一样,但先用盐腌两天,再用辣椒爆炒出来,味道最香。我没骗他们,这真是我多次试验出来的。
有个娃儿的家长比较难缠,他们把附近工厂都找了个遍,都没发现儿子身影。他们不知从哪听说我以前杀过人,就把我盯上了,还让警方来查我。嘿,警察把我叫去问话,我说我只喜欢螳螂,他们就说我有精神病,把我放了。
56岁,那年二月份,天气刚开始回暖,我心底的躁动就抑制不住了。我已经记不清这是我第多少个猎物了,我没想到的是,他成了我最后一个猎物。
他的家长报了警,又到处张贴寻人启事。警察还是到我们村里来找了一趟,结果嘛,和前面那些一样,都是无功而返。
这家人发挥了锲而不舍的精神,自己搞起了侦查工作,硬是把这些年失踪的娃儿们都梳理了出来。本来单独的个案不会引起人怀疑,这放在一起,问题就出来了,因为他们有个共性,就是失踪地点很集中,都在我们村附近。
听人说,事情闹大了,捅到了省上,公安部也派了专家。得知这一消息时,我知道,我跑不掉了。毕竟,不可能全国的警察都是草包。
因为有前科,我很快就被他们盯上了,随后就是毫不留情的搜查,家里没卖完的肉和准备喂狗的内脏都被他们找到了,还有那些娃儿们的衣服和身上带的东西。
警察问我杀了多少人,我真记不清了,应该把手和脚的指头用完都数不完吧。最后我只得告诉他们:“你们在我家找到多少套衣服,就有多少人。”
他们告诉我,找到了50套,这个数字让我吃了一惊,原来不知不觉中,数字已经这么大了……
关于动机,我一再给他们讲那个天牛和螳螂打架的事,他们怎么都不相信。我实在累了,不再纠结于这个开头,直接告诉他们结果:“喜欢杀人的快感,喜欢人肉的味道。”
最终判决下来,死刑,立即执行。
我早料到了这个结果,那么多条人命,如果再判我死缓或是无期,那我也会觉得这个社会没救了,法律就是儿戏。
我的确该死,行刑那天,我还没满57岁,我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6这个数字上。
回望我这一生,到底是什么让我变成了一个魔鬼呢?
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了九岁那年的画面,眼前是一只好斗凶残的天牛和螳螂,只是,他们的头变了,变成了我爸和我妈。
我终于明白了,我心底最初的残暴与恨意,都缘自于他们,我最想弄死的,也是他们。
我从生下来就被他们的争吵打斗包围,我在那个家里从没感受到爱,我的心一开始就被暴力和仇恨占据了,再也没有地方可以容下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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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的原型是云南张永明杀人吃人案,我用第一人称来写,是试图揣摩凶手的心理活动,最后的内心独白也是我给他加的。
但从公开的资料来看,张永明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从小的家庭环境和所受的家庭教育很大可能是罪魁祸首。
生育后代,生容易,育太难。希望大家都能给孩子做好榜样,当一个合格的父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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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杀人溶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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