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眼镜店受罚
近日,合肥市药监部门对省城30余家经营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眼镜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省城许多高校周边的一些小眼镜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隐形眼镜经营者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但有些小眼镜店许可证过期仍在经营,有些眼镜店质量管理制度不齐全、入库验收记录不齐全。药监部门对安眼视配镜中心、合肥东方眼镜店等6家眼镜店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家眼镜店受罚
化妆品店卖美瞳片
与隐形眼镜的严格监管相比,这几年风行一时的美瞳片,却存在着不小的问题。
&"ldquo;今年春晚王菲就是戴着这款美瞳的,很好卖,你要不要试试?&"rdquo;昨日,记者来到省城宿州路上的太阳城,一个小店里的女老板热情向记者的同伴推销。
记者接过老板递过来的一个小瓶子仔细看了一下,瓶子里的液体泡着一副灰蓝色的镜片,但是记者发现,这个瓶身上贴着韩文标签,没有一个汉字说明,&"ldquo;质量你绝对放心,货都是从韩国进口的。&"rdquo;面对记者的疑问,老板显得很信誓旦旦。而且记者在店里也没有发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记者走访了多家出售美瞳片的小店,有的只是一个饰品店,有的和许多化妆品摆放在一起,其价格也从50多元到近200元不等。
美瞳片成为监管盲区
&"ldquo;隐形眼镜归我们管,要是商家出售纯粹起到美观效果的美瞳片,那就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rdquo;合肥市药监局医疗器械处的龙处长告诉记者。
&"ldquo;按照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目录,隐形眼镜对使用者视力有辅助作用,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是需要药监部门严格监管的。&"rdquo;龙处长说,但是许多美瞳片并没有度数,纯粹只是起到一个美观的作用,如果是这样的产品,就不在药监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了。
龙处长拿出一本医疗器械分类目录,&"ldquo;这个分类目录还是国家药监局在2002年制定的,很快就要满10年了,上面规定了各种医疗器械的分类。 &"rdquo;在这10年里,许多新型产品不断涌现,却无法在目录上体现出来。 &"ldquo;国家药监部门经常也会发一些文件来指导新产品的监管,但还是没法完全跟上社会的发展。 &"rdquo;
佩戴不当会有风险
药监部门告诉记者,美瞳片虽然好看,但是选择不当也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ldquo;不管是戴美瞳眼镜还是隐形眼镜,在选购之前都要经过专业人士和专业的设备进行严格检查,而且要根据自身条件,有选择地购买不同厚度的,不能随便购买。&"rdquo;医疗器械处告诉记者
据介绍,根据所戴时间的长短,在选择美瞳上也是有不同的种类,对镜片的要求是很高的。戴隐形眼镜本身就容易使角膜缺氧,引起细菌感染。戴隐形眼镜时间过长,角膜就处于长期的缺氧状态,眼睛就会充血、肿痛、流泪、分泌物增多,严重者会出现溃疡、糜烂。为此,药监部门还是建议消费者谨慎选购,尽量不戴美瞳,如果实在是演出或生活需要,也要尽量减少戴的时间。一旦出现上述不良状况,要马上用抗生素进行缓解,并及时就医,严重者需要马上做手术,以免造成视力受损或永久性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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