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大律师:同学聚会喝成胃出血,组织者是否要担责 有请大律师:同学聚会喝成胃出血,组织者是否要担责有请大律师:同学聚会喝成胃出血,组织者是否要担责

有请大律师:同学聚会喝成胃出血,组织者是否要担责

律师/

律所/

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

编辑/顾胜楠

姓名:

职务:

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个人简历:

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办理过多宗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并参与大量非诉法律事务工作,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多项法律服务。

律师解答

网友提问

避让车辆导致事故,责任谁来承

我是合

肥人,前天我驾车行驶在金寨路高架时,前面有一辆小货车突然实线变道,我来不及反应,急打方向撞到左侧车道的小轿车,交警同志到现场后认定我负事故全责。请问律师:我应该承担全责吗?

律师解答:

这位观众是要负责全部责任,但是选择采取这个猛打方向的来避让的行为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自己的车道内减速避让前车。法律规定在变道时要保障正常行驶时的正常通行。比如:前方车辆实现变道而你在自己车道内发生碰撞,前车负全责;如果你为了避让前车转到其他车道发生碰撞,是需要自己负全责。

网友提问

同学聚会喝成胃出血,组织者是否要担责?

我是芜湖人,前几天我组织同学聚会,大家在一起喝了些酒。后来有一位同学因为喝酒过量,导致胃出血住院了,他家人说要让我支付医药等费用。可当时这位同学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不适,结束后还有说有笑的自行回家了。请问律师: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由聚会导致的损害,一般情况下由组织者承担一定的责任,组织者对全体参与者的安全要尽到最大的保障义务。比如:组织者如果感到参与者喝醉要及时送他回家,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参与过程有同学进行恶意劝酒或明知身体不好还进行劝酒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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