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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许可的成效与作用
刘斌斌杜海洋兰宝艳
绿色食品实施证明商标许可制度已达20多年,经历了从理念创新、商标注册到品牌创立与发展,从概念提出、产品开发到产业体系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品牌效应从工厂、企业放大到农田、基地和农户,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概述
(一)证明商标的定义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中规定,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属于品质证明商标。
(二)绿色食品证明商标
1、国内注册。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载体,绿色食品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是发展绿色食品的内在要求,也是绿色食品品牌价值的根本保障。1994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
法》颁布后,1996年,绿色食品标志以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登记注册,注册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称中心)。至今,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已连续两次成功续展注册,为推动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已在第1、2、3、5、29、30、31、32、33等九大类别上进行了注册,涉及4种注册形式33件证明商标。同时,为了丰富获证企业使用标志的形式,中心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注册形式由4种扩大到10种,注册证明商标60件,注册范围基本涵盖了大宗农产品及食品。
2、境外注册。绿色食品品牌的影响已从国内扩大到国际,其商标已在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丹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已开发了一批绿色食品产品,产量已超过100万吨。
(三)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1、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主要区别:一是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二是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三是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2、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绿色食品标志作为质量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首先,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功能就是证明特定内在品质的商品,即安全和优质两大品质,这两大品质使其在市场效应和市场声誉保护上更具有影响力,而普通商标则没有。其次,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享有专用权和许可权,但自身没有使用权,只能许可他人使用。从这一特点可以看出,中心作为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在商标的管理上就能集中力量,为使证明商标更具影响力,在市场宣传和产品销售上下功夫,以便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产品申报绿色食品,使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更有活力。同时,为了保护市场声誉,中心作为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也要在商标管理和产品质量上严格把关。因为绿色食品企业都使用同一个商标,如果一个企业的产品出现问题,就会对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二、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许可取得的成效
(一)绿色食品总量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16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10116家,产品总数达到24027个,总产量达9.7万吨。绿色食品产品日益丰富,现有的产品门类包括农林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畜禽、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饮品类产品等5个大类、57个小类、近150个种类,基本上覆盖了全国主要大宗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全国共有489个单位创建了696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面积1.7亿亩,总产量达1.1亿吨,带动农户2198万户,对接企业2716家。
(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绿色食品推广的全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生产模式,促进了广大农民优选品种、合理施肥、科学用药,推动了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有效带动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目前,农业部已发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准则、质量控制规范16项,产品标准126项,各地配套制定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400多项,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三)绿色食品监督制度不断健全。
目前,绿色食品施行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等监督制度。政府监管,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将绿色食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畴。行业监管,全面落实五项证后跟踪检查制度。一是企业年检,重点检查企业落实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忧患,督促企业整改。二是产品抽检,确保质量稳定性,及时取消不合格产品。三是市场监察,直接从市场购样,主要检查规范用标情况,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产品。四是风险预警,防范行业风险和隐患。五是产品公告,通过主流媒体和专业平台,及时公告获证产品和证后监管信息。企业自律,通过建立并实施企业内检员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职责。
(四)绿色食品体系队伍不断壮大。
全国已建立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36个,地(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325个,县(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2076个,覆盖了全国97.6%的地州和72.7%的市县。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绿色食品专职工作人员6360人,绿色食品检查员2821人、监管员1849人;还发展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23319人,基本实现了所有获证企业的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全国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58家、产品质量检测机构61家。
三、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作用
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严格标准的价值取向,以及证明商标的自身价值,必然会促进农业产
业化的发展,从而引领传统农业向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优质农业迈进,保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一)示范引领。
证明商标不但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还能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即质量保证的标志。绿色食品推广的全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生产模式,促进了广大农民优选品种、合理施肥、科学用药,推动了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有效带动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引领带动下,全国1万多家企业实施了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模式,提升了社会形象;2.4万余农产品品牌实现了向安全、优质方向转型和提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2016年,全国已有30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5720个绿色食品,分别占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总数的29.7%和23.8%,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绿色食品已成为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在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凸显无疑。如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更看重的是产品的品质,而产品品质更直观的就是产品包装上的质量标志,有了这个质量标志,就是对消费者在购买时的一种号召力,一种引导。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一个象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质量标志,在市场上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青睐,在同类产品中更具有市场竞争力,这种竞争力回馈给绿色食品企业的是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成为另一种引导,即引导广大农业生产企业自觉向市场需求看齐,促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
(二)品牌效应。
近几年,特别是2009年至2016年,绿色食品销售额从3135亿元增长到3866亿元,年均增长3.0%;绿色食品产品出口额从21.6亿美元增长到25.1亿美元,年均增长2.2%。据调查,在国内大中城市,绿色食品品牌的认知度超过80%。绿色食品产品已越来越多地进入大型连锁超市,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已建立一批绿色食品专营网点,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加快。
(三)优质优价。
品质是品牌的基础,品牌是价值的体现。绿色食品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有效地保证了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体现了绿色食品品牌价值。多年来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年,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8%以上。发展绿色食品,充分发挥了优质优价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强化了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在企业获利增效的同时,实现了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据市场调查,绿色食品售价比普通产品平均高约20%。
(四)保障权益。
商标的一个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具有专用权,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是依照一定的申请、审查、注册程序确定的权利,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一方面,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经营的权利,即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享有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经营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另外,通过以立法形式加强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
另一方面,在同一类产品中,绿色食品产品在市场上有更多的竞争力,能够极大地拓宽市场空间,增加市场份额。同时,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保护下,能够有效地保护绿色食品产品不被假冒伪劣产品所困扰,一旦发现被假冒,可以立即采取法律手段予以保护。另外,由于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强大影响力和引人瞩目的绿色形象,使得工商部门、农业执法大队以及大众消费者都能参与到绿色食品监管和监督中来,有效地净化了绿色食品市场,保护了绿色食品生产者的权益。
(五)保护环境。
作为绿色食品证明商标,首先强调的就是“绿色”,其实也就把绿色食品与可持续农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绿色食品强调产品出自优良生态环境,首先要求对产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实现对产地环境的有效监管,同时强调生产过程对产地环境的保护,是典型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目前,由于推行绿色食品生产,我国约2亿亩的农田、果园、茶园、草原、林地、水域受到定期的环境监测、评价和保护,其中农作物种植面积约1.2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7%左右。通过推行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许可制度,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经过20多年的沉淀,品牌的价值得到了体现,在市场上形成了一
种无形的巨大资产和号召力,反过来促使更多的农业生产者参与到绿色食品生产中,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正处在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也进入加快升级转型阶段,绿色食品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方面,政府推动力度持续加大。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对绿色食品的发展思路、定位和原则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市场拉动力量不断增强。绿色食品推行的生产方式、倡导的消费理念、树立的社会形象、产生的品牌效益,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绿色食品标志作为证明商标,如果商标不能得到有效地使用,市场价值将会难以保持和扩大。据市场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绿色食品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没有在产品包装上印制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的市场价值没有体现出来,势必阻碍绿色食品的发展。当前,解决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使用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它关系到发展绿色食品的初衷与动力。从根本上讲,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多少价值直接关系到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如果绿色食品实现了优质优价,即使面临各种问题和压力,获证企业仍然会有使用商标的积极性,关键是我们能否为其面向市场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值得思考和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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