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相对论
作者:傅首尔吴瑟斯
序:吵架是最好的情话
讲道理和耍流氓
吴瑟斯
说来惭愧,在最近的一次饭局上,我和首尔小姐绞尽脑汁地回忆我们能成为七八年朋友的根本原因。想来想去,发现除了吃饭我会抢着付账之外,居然只剩下一个,那就是吵架。
我们的友谊是如此寡淡,经常是一两个月不见,见了直接省略寒暄,就开始吵架。
为什么吵根本不重要,因为怎么吵才是关键。从冥王星探测器的历史到对面沙县小吃的经营瓶颈;从人之初性本善不善到最近碰到的新前台是不是个绿茶婊;从暗藏机锋到明嘲暗讽到明刀明枪再到一血反杀;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到崂山道馆
……我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引经据典、言之凿凿地吵,只为了一个目标——说服对方。
当然了,这个目标从来也未曾达到过。绝大多数时候是用完最后一点儿口水,喝完三大壶红茶(夜宵的话会是啤酒),满足了双方和围观朋友的表达欲和倾听欲之后一拍两散,隔日再战。
我俩曾经讨论过,情侣到底为什么吵架?
你看到这肯定乐了,这不扯淡吗?男女吵架的理由那不海了去了
——大到买车买房子,小到打翻了酱油瓶子,怎么能一句话就说清呢?
看看,幸亏我不用跟你吵。
在我看来,从本质上来说,男女吵架确实就只有一个原因,七个字:讲道理和耍流氓。
何出此言?
先不说我的结论。
其实,这世上的男人除了电视剧里的咆哮帝景涛哥哥,很少有人热爱和伴侣吵架,为什么?因为男人天生就是个怕麻烦的物种,凡事一旦变得有可能麻烦,男人们就会从心理上抵触和规避它。
和女朋友或者老婆吵架,那就是麻烦事儿里的战斗机。
看到这你又不乐意了(尤其是女孩儿),难道女人天生就爱和自己男人吵架吗?哎,我可没这么说。但女人也是有天生属性的,那就是
——存在感。存在感就是:喂,我他妈还在这儿呢,你不关注我?而吵架,那就像是刷存在感掉线率最高的副本。
一个要存在感,一个怕麻烦;一个要关注在心口难开,一个觉得没事儿找事儿算什么鬼。一来二去,就变成了化学反应的极端形式:爆炸。
然后开始吵架。
所以,其实任何原因的争吵,都是殊途同归。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能最有效地避免这种吵架呢?
男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答案叫作:把事情说清楚。
男人的思维方式都是万事儿都能通过说清楚解决:我为什么不给你买这个包,说清楚;我为什么非得去你妈家过节,说清楚;我为什么今天在饭局上发火,说清楚;我为什么
……反正,说清楚。
简而言之,男人的方法就是讲道理。
殊不知,所有的女人,从少女心到玻璃心,哪怕是海洋之心,最受不了的,恰恰是说清楚。
你现在跟我说清楚了?当时呢,以前呢?你死乞白赖追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你借我妈钱买房子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我一个黄花大闺女跟你上了床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清楚?你说啊
……怎么说得清楚?
男人抓狂了:这什么跟什么啊?咱们不是在吵今天这事儿吗?怎么又说起跟这事儿屁关系都没有的事儿啊?
女人也抓狂了:我说这些怎么了?平时我忍你很久了我跟你说,这些事儿都是今天这事儿的根本原因,量变引起质变,罗马还不是一天建成的呢!
然后男人就暴走了:你能不能讲点儿道理啊?能不能就事论事!
女人终于忍不住放大招了,往地上一瘫:我不管!我不管!就是你错,你还装大尾巴狼跟我说这说那!你还来气了,你是不是还要动手打我?得,女人的方法出现
——耍流氓。
说到这儿,女读者们已经纷纷撸起袖子,磨刀霍霍向我开炮来了。别着急,这讲道理和耍流氓只是两个概念,不能全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也没有哪个更高尚。
我想说的是,情侣之间的争吵,其实源于两性本质需求和表达方式的差异。
在这个问题上,男人希望对事不对人,而女人必须对人不对事。
事实上,双方都一边讲着自己的道理,一边耍着自己的流氓。
要按我说,除了必要的沟通,真正的那部分吵架,不是最好的情话,大多都是说出口做不到的屁话。
这世上有大圣就得有妖精,有展昭也得有白玉堂。温暖的话留给她说就好。
[end]
冷暴力与热效应
傅首尔
瑟斯先生总能代表大部分男人的观点:男女为什么吵架?废话,那不肯定是女的找事儿嘛。
我无法反驳的一点是,女人的确比男人更热衷于吵架。很多时候,男人为解决问题而吵,女人为吵而吵。
我为男女吵架提取的关键词:冷暴力与热效应。
男人如果不想跟女人吵架,可以这样做:
1.千万别跟她讲道理。
2.千万别不跟她吵。
找你吵架可以有一千一万个借口,却只有一个理由:我觉得你不在乎我,于是用极端的方式引起你的关注。
显然,证明在乎的方法绝不是讲道理。爱情是一种多么强烈的感情啊!情和理是矛盾的,强烈的感情就是强烈的不讲理,这是女人的缺陷,也恰恰是女人的可爱之处。
所以,男人往往赢了理,伤了情。对愤怒的女人你妄想用道理摆平,可是把事情说得再清楚有用吗?我在生气呢!
道理不重要,态度好是王道。
她们的认知是:爱到一定境界你还有理智?你越有道理你越不爱我。
所以她们常说:
“你对,你全对!但你不爱我!你不爱我还好意思讲道理?你什么态度!你竟然这么跟我说话!你吼我?你再吼我一句试试?你变了!我什么都不想听!我都哭成这样了你还觉得你对?我不跟你讲理,讲起来你完全没理!”
证明在乎的方法更不是冷暴力。
女人不怕吵架,最怕你不理她。吵架是证明感情的途径之一,你还肯认真听我发脾气等于你还爱我。别怀疑,这就是女人的混蛋逻辑
你怎么不说话啊!连架都懒得跟我吵了!你是不是开始烦我了!道个歉有那么难吗?怎么还不哄我?笨蛋,只要你认个错我就原谅你。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
乐观点儿看,吵架就像发烧,是两性关系一种免疫功能的体现,也是清除毒素的过程。然而发烧也要有个度
——偶尔烧是调理,天天烧是绝症。
最后说点儿实在的,
Guys,吵架了怎么办?
深情地看着她!
可以不认错但要认
冲过去抱她!
哄她!
反复说你爱她!
再不行就强吻她啊笨蛋!
别嫌我肉麻,对女人来说,真正的和解是:嗯,原来你还爱着我。
[end]
01: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友谊万万岁,万万不能睡
傅首尔
我有一对老友。
男的叫老久,用奇葩不足以形容。老久喜欢陈奕迅也擅长《最炫民族风》;迷恋高圆圆也爱苍井波多玛利亚;狗嘴吐不出象牙却写得一手好文章;情商智商双高却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他身披潮牌七彩锦,脚踩限量风火轮,是帅到爆表的怪咖,是憧憬
“百人斩”的骚包,是残留可爱气质的混蛋。
跟这样伟大的男人做朋友,三观每天被轮奸几百遍,能顶住摧残的必然是同样伟大的女人。
这个伟大的女人吃饭必有汤,江湖名号
“汤母”。汤母是我见过气质最接近艾薇儿的中国姑娘,皮肤比奶油雪糕还白,尖下巴,亚麻色长卷发,锁骨手腕皆有刺青。她静默站那儿时特别美,像魔幻片里的女精灵,但是她不能说话,只要她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破坏美感。她常年以老烟鬼的姿态吞云吐雾,声带嘶哑,表情浮夸,哭必动地,笑必仰天,一言不合,骂你老妈。
老久是文案,汤母是设计。搭档七年,好得穿一条裤子,经手的恶俗低能广告加起来能绕冥王星一圈。共同的事业目标是坑得客户没裤子穿。两个人像一艘飞船上下来的外星人,笑点高到没朋友,只有彼此在一起时才会哈哈大笑,在任何事情上都狼狈为奸。
老久家有几个臭钱,女朋友走马灯一样换,从白兔萝莉绿茶婊到御姐人妻学生妹,类型跨度比太平洋还宽广。汤母境况一般但也不闲着,她的男朋友只有一个类型,混混儿。而跟混混儿谈恋爱的唯一好处,就是外型上越来越像艾薇儿。
老久一直在甩人,汤母总是被人甩。
汤母每次分手势必拔刀相向,血溅五步,一场恶战后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站在街头昏黄的路灯下给老久打电话。然后老久飙车来接她,俩人一起骂混混儿祖宗十八代,七大姑八大舅四姥爷
……然后宵夜,然后一块儿回老久家住,特别纯洁的同居,直到她找到下一个混混儿。老久谈得长的女朋友都熟悉汤母,连环夺命Call的时候,老久总是正气凛然地说:“我和汤母在一块呢!”
有了这句话,女友们无比放心地挂电话。
汤母对此特别郁闷,有次撸串时问我:
“姐大小算个美女,就这么没竞争力吗?”
我瞟她一眼不吭声,汤母是个极度缺乏观察力的女人。对有些男人来说,美丑不是问题,
Size才是关键。老久的女朋友不论美丑胖瘦,个个前凸后翘,长腿大奶。汤母实在太瘦,乳房小得可怜,目测躺平就几乎没有了,摸上去和老久自己的应该没什么区别。
我问:
“你那么介意干吗?不会喜欢他吧?”
汤母说:
“绝无可能!”
我问:
“何以见得?”
汤母说:
“我表达感情的方式特粗暴,喜欢谁跟谁对着干,找茬儿挑衅折腾人。我对老久就不是,我特愿意跟他好好说话。”
在谈得时间比较短的女朋友的面前,汤母则以分手道具的形式出现。
老久一个电话:
“汤儿,这个特难缠,赶紧来演我新欢。”汤母立刻连滚带爬地去了,被老久揽一揽,气得大胸姑娘吐血。
我一直觉得,老久三生有幸,才修到汤母这样的朋友。他是普世价值观里最受贬损的那一类雄性
——轻浮、冷血、风骚、花心、虚荣……凡是定义非好男人的词,几乎都能用在这货身上。然而在公共场合,但凡有人讲这货坏话(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汤母一定跟人家翻脸,结结实实地骂回去。
汤母父母早逝,跟着奶奶长大,外表硬得像坚果,里面却像一盆黏稠的糨糊
——不讲原则、不讲道理、只讲感情。这种女孩受不了别人对她好,动不动就赴汤蹈火、两肋插刀,所以特别好骗。
我倒不觉得老久骗她,汤母跟我说过很多次,老久是对她最好的男人,可惜不来电。
我问:
“哪里好?”
汤母说:
“从来不叫我埋单,无聊时陪我说话,困难的时候帮我,我奶奶生病,他老借钱给我。”
汤母还说:
“男人给女人钱,要么有企图,要么就是仗义。”
老久在汤母心里一等一的仗义。
2013年初,老久交了新女友,养了两条狗,据说是真爱,我们都不信,但是汤母信。汤母说,这回老久动真情了,连才情都被激发出来,那一阵儿文思如尿迸,不但文案出色,还接了个专栏写。
汤母发了疯地欣赏他,将他的每一篇文章倒背如流。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女友与狗是老久专栏的主要内容。他笔下,女友才貌双全,爱犬贤良淑德。
到了夏天,老久却失恋了,女友带走了萨摩耶
“Google”,把金毛“百度”留给他。不怎么失恋的人,失起恋来惊天动地。我们从来没想过,酒量大成老久那样,居然可以每晚都喝挂。我们送他回去,豪华的公寓脏得像垃圾场,地上随处可见空的啤酒罐,沙发上堆着满满的脏衣服,东一件西一件,茶几上是旧报纸和吃完没扔的饭盒。空气不好,令人窒息……饿疯了的百度差点儿扑倒汤母,不仅狗瘦毛长灰头土脸,而且明显被关得太久,超级神经质。
老久大喊:
“琪琪,冷静!”
汤母吃了一惊:
“琪琪不是你EX(前任)的名字吗?”
老久继续面红耳赤地大喊:
“说走就走,狗都不如!改个狗名羞辱羞辱她!”
汤母后来说,这句话太他妈感人了。
就是这样,汤母的笑点可以高到没朋友,泪点可以低到没观众。
那段时间,汤母相亲认识了一个正经男,感情稳定,可她每天出来陪老久,帮他收拾房间、洗衣服、换床单、做饭
老久清醒时呵呵笑着说:
“这是怎么说呢?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受宠若惊啊,大可不必啊,你太仗义啦,不好意思啊,我太感动了,我请你吃饭啊,付你工钱也行……”
一周之后,不再说请客。一个月之后,感谢的话变少。又过三个月,卫生没搞干净老久是要发火的。
终于有一天,汤母打电话给我:
“我和老久睡了。”
我一点儿也不意外地说:
“你完蛋了。”
汤母叹气。
我问:
“你们现在什么关系?”
汤母说:
“我没问。”
轮到我叹气:
“没问清楚就睡?”
汤母说:
“我主动的,他喝多了激我,说哪怕我在他面前脱光,他都不会有反应。”
“然后呢?”
“然后我就脱光了啊。”
“再然后呢?”
汤母静默片刻:
“再然后你可以去看A片。”
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汤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老久家楼下接她。她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瘦成一把骨头。
我说:
“走吧。”
她说:
“我听你的,每次都想问清楚。”
“他怎么说?”
“他说我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我点头:
“这不说得很清楚嘛。”
“可是我想做他女朋友啊……”汤母哭了。
那天晚上我陪着她,骂遍了老久祖宗十八代。
2014年底,汤母要结婚了,新郎是个工科男,常年把衬衫扎在裤子里,少言寡语,貌不惊人。汤母洗了刺青,黑头发清汤挂面,像没发育完全的女高中生。我把老久问我“该不该来婚礼,该不该随份礼”的微信给她看。那一刻,汤母的眼神失了焦,过了很久才说:“别叫他来。”又问我,“他结婚了吗?”
我说:
“没呢,跟以前一样。”
汤母说:
“别叫他来,我怕我想跟他走。”(妈的,写到这,我都有点儿想哭了。)
汤母又说:
“你知道吗?最坚韧的爱不是仰慕他牛逼,而是明知道他混蛋,却依然爱他。”
昨天打电话给汤母,跟她商量写故事的事儿,汤母说当然可以,不过要把她的至理名言写进去。
我问什么至理名言。汤母说:
“男人不能和丈母娘打麻将,女人不能跟好朋友上床,这两件蠢事儿就一个结果——必输无疑。”
半暖的友情刚刚好,半暖的爱情却不够取暖。
我一直在想,性这个字应该是女人造的,所以是心字旁。就像书上说的:
“你只有通过女人心底才能到达其他地方。”
所以友谊万万岁,万万不能睡!
[end]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吴瑟斯
一直以来,和首尔小姐的争执都不是因为大是大非,我也始终认为,感情里没什么对错可言。但今天的选题一出,我就知道自己的观点必然是众矢之的。
以首尔小姐为代表的无数姑娘把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这句话简单地理解成了渣男的座右铭,其实它又何尝不是各色“婊”们的贞节牌坊。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得有一男和一女,他们才叫“狗男女”。
这个上床这个事儿来说,首尔小姐感觉这就是男人的原罪。女人们就是天然的受害者,她们饱含热情,她们付出身体,她们
……被始乱终弃。可拉倒吧,都是成年人,谁比谁傻多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一个精虫上脑,一个欲壑难平,干柴和烈火,谈谁高尚有意义吗?
你不眉来眼去,他能顺杆往上爬吗?
比投入?你喊得大声,他还得考虑姿势呢!
结果可好,爽完就翻脸,要了身体还要灵魂还要定性,这不是无缝的蛋,这就是一女混蛋。
这城市每天那么多一夜情、
N夜情,我就不信没有姑娘因为自己喝大了、失恋了或者仅仅是缺乏性生活了,跟个陌生男人上了床,早上会尴尬无比的。
假如这男人非拉着你要问明白他的属性,你怎么说?
给了钱人家是牛郎,不给钱人家要当你新郎,你愿意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首尔小姐吐槽我有一句惯用的开场白叫作:你不懂女人。
这不废话吗?
你是女人,你要再不懂女人,除非是泰国回来的。
有来有往,我的第二个观点就叫作:其实你也不大懂男人。
你说性和心相关,那是扯淡。和心相关的只有心肌梗死,男人的性,只和肾相关。
你又说了,没有爱怎么能做爱?又错了,不能做爱只因对象太难看。
关于这句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我觉得倒是极温情的话。
可以上床,说的是你作为女人的吸引力。好朋友,说的是你作为朋友的信任感。
姑娘们不用看到这里就把书扔了,怒斥我不要脸。
要我说,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这就是极好的例证。
女人对关系的界定很关心,你是把我当好朋友还是女朋友,还是炮友,还是
男人对关系的进展很关心,我俩是能聊天打屁,还是能亲嘴儿打炮。
不懂这个,别说你懂男人。
我的第三个观点叫作:看得上,也要放得下。
在男女关系里,占有是关键词。
不能因为成了朋友,就想成好朋友。同理,不能因为上了床,还想做知己。想要的太多,就没了自己。
开始一场以貌取人的邂逅,就得承受你是个炮友的节奏。任你是清纯少女还是良家少妇,别人是小鲜肉还是帅大叔,看对了眼,就别觉得上错了床。
2009年有一部极爱的电影——《在云端》。说的是裁员专家瑞恩是个工作狂,每天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解决麻烦。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极为擅长,生活却略显无趣。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攒够1000万英里飞行航程成为白金会员。
在遭遇职业生涯瓶颈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机场邂逅了同样是空中飞人的亚历克斯。两个人不断偶遇,然后激情约炮,后来干脆提前选地点幽会。在这个过程中,瑞恩也在逐渐改变,单调的价值观逐渐变化。然而,当他鼓起勇气向亚历克斯表白心意的时候,却发现亚历克斯早已有了家庭,自己只是她生活中的调剂品而已。
故事的结尾,瑞恩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白金会员卡,却发现它其实对于自己并没有什么意义。
我想说的是:
第一,瑞恩代表了绝大多数男人。他们设定某个目标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没目标,尤其对于男女关系,不会边要上床边想上位,要个说法的时候,一定是因为爱,而不是做爱。
第二,亚历克斯是个真正聪明的女人。这种聪明是对情感和理智的界定,而不是基于男人希望的聪明,更不会是一句苦苦哀求的名分。
第三,做不了炮友,那就放手。
其实黄霑不是早教你们唱过: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这不是托词,是现实。
[end]
02:关于前任,没有攻略
别恨你前任,怪自己太笨
吴瑟斯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师妹双双小姐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在微博上看
“我的前任是极品”这个号里的段子。
看到自己乐得不行的,就分享给我。
我很想吐槽她,你他妈看什么号不行,非看这个,看就看了,还非拉着我,知道的我是你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子就是那个该被千刀万剐的前男友。不过我忍住了,因为我晓得,双双小姐之所以成了这样,就是因为她有若干位堪称人间极品的前男友。
双双小姐高中的时候,谈了第一个男朋友刘明。高中嘛,大家都晓得,高考在前面虎视眈眈,谈恋爱就像抱团取暖,分散些压力,是自己最当真事实上又最不当真的爱情。
双双小姐和小男朋友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她在操场看漫画书的时候,心猿意马地看到了正在心猿意马地盯着她三步上篮扭了脚的他。
那就谈呗。
上学一起,放学一块儿,推着自行车聊些大家都看不到的未来,然后在转角打个
Kiss回家。
那时候的恋爱就像逃课,没人管的时候逃得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反而是被老师和家里虎视眈眈的发现,才越发变得有意思。
很快,老师和家里就发现了端倪,勃然大怒。
双双成绩靠前,是重点班的好苗子;刘明除了会三脚猫上篮,其他就会打架翘课加赌博,是黑名单上的头名。当然要划清界限,严惩不贷。从此,双双她爹就在门口等着接她放学,上学她妈一步不离送到学校门口。但这反而成了催化剂,让这段原来搞着玩儿的爱情变成了伟大的革命事业。
事实证明,老实孩子玩儿起来更疯,双双干脆趁着周末父母加班把刘明带回了家,俩人开始还有些拘谨,后来干脆就躺在床上搂搂抱抱起来。年轻人,燃着了火还了得,俩人摸索着就把事儿办了。
刘明这熊孩子的奇葩在于把双双的第一次拿了还不够,顺便把双双爸放柜子里的两千块钱也拿了。
事情很快暴露,双双哭晕在厕所,双双的父母也被双双气晕在其他地方。双双的第二段恋情是大学二年级开始的。对象是摇滚乐社团的,叫文景。文景一点儿也不文静,跟于谦老师一样的爱好,抽烟、喝酒、烫头,烫的还是大波浪,英文一句不会但文着一身
“letitbe”“fuck”,穿着破得屁股瓣儿都露出来的牛仔裤,背着把二手贝斯满校园晃悠,属于“兜里穷得叮当响,但脸上刻着我有梦想”的那种人。
双双上一段感情受伤严重,缓了小两年,一直不敢再谈恋爱。
她是在校园晚会上认识的文景,觉得一个五音不全的人还能这么努力还要玩儿摇滚还是蛮拼的。
文景跟双双从不谈现在,都是谈以后。
“我跟你说,人活一口气,摇滚就是我的生命。”
“以后要成张楚。”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窦唯。”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崔健。”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瑞奇·马丁。”双双说:“嗯,嗯?那个……瑞奇·马丁不是唱摇滚的。”
“不是吗?哦,这不重要,反正我会出名的。”双双看着他不羁的样子,眼睛里有了小星星。
她属于一恋爱就全身心扑入的。从此上课帮他做笔记,下课帮他带好饭,晚上看他排练半小时,吹三个半小时牛逼,然后买好啤酒给他吹累了喝。
文景家里家境很一般,没遇到双双之前,常常到了月末就断粮,得靠跟食堂师傅聊摇滚梦想换肉夹馍或者躺着冬眠混到下个月。
双双每个月这里扣点儿那里省点儿,衣服很少买,化妆品基本不买,过得像个男孩子就为了给文景吃点儿好的。
即便这样,文景还嫌弃她让他长胖了,不够摇滚了,这样不好。双双总是嗯嗯回答,然后下次还是按时给上午从来不起床的他送中午饭。
之所以如今双双一看《致青春》这种别人哭得稀里哗啦的青春片儿,她就吐得稀里哗啦;一看《中国好声音》有嘉宾说音乐就是我的生命,她就控制不住要砸电视机。
因为她的大学青春就毁在号称
“没有音乐就会死”的文景手里。
双双跟文景谈了一年半,文景从来没有给双双买过一样东西。双双喜欢机器猫,文景在她过生日的时候在门口地摊给她买了个十块钱的,猫嘴都是歪的。文景振振有词:你家里条件那么好,反正我买什么你也看不上,是个意思就得了。双双告诉我,就连这十块钱,还都是她赞助给文景花剩下的。
后来,文景就去了一次外地演出,回来公然挽着个风骚小女主唱,对着肝肠寸断的双双,轻描淡写地说:
“双双,音乐是我的生命。你很好,但是我还是想找个玩儿音乐的。”
双双再次哭晕在厕所。
之后的几任,时间更短,恋情失败的理由各自不同,但选的人类型大致一样,都是看起来坏坏的,实际更坏的。
双双哭瞎了眼也想不明白原因。
而要我说,你是什么人,你就有什么样的前任。
前任就像一个水坑,溅过一脚泥水,下次就该晓得绕着走。
而双双这类姑娘,每次路过都必然要踩一脚,溅了一脚不行,必须溅得浑身湿透还问为什么水坑里总有水。
妹妹,因为那是水坑啊!
全情付出没有错,但要选对人,你的极品前任们代表了你的终极品位。别恨你前任,怪自己太笨。
[end]
谢谢你让我变得更好
傅首尔
没人能教会你恋爱,也没有人能告诉你如何处理情感问题。这场两性之间的战争游戏,是冬日的暖阳,夏天的冰雹;是晦涩的小说,朦胧的诗;是倒不干净的马桶,刷不白的墙。
而过去像无法归零的计分器,怎么按都是功亏一篑的败局,
EX像调皮的叛军,无论你怎么躲,都永远跟着你,还会冷不丁蹦出来摇旗呐喊,让你分分钟又回到十面埋伏的境地……
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除老公之外谈的最久的一个,十九岁到二十四岁,用尽我最好的五年。
我们开始得有些不堪,因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N的女朋友,春节时我和N闹分手,同学聚会都不想去。
那天下雨,他推着自行车在楼下等了我半个小时。
见面时,我一把鼻涕一把泪:
“去N家吃个饭,他妈就看出我好强,说我以后会欺负N,不让我们谈恋爱了。”
他说:
“你本来就好强啊。好了,别哭,回到学校你们就会和好的,现在跟我出去玩儿。”
我说:
“可是太难过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爸那辆老式自行车比较破,他说两个人都坐在上面车会散架,就让我坐在后座,一路推着我。
他个子不高,在前面走得很吃力,雨丝在他头顶飞舞,我看着他的背影奇怪的念头飞闪而过:
“OMG,这骚年!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开学一起从芜湖坐火车去北京,我说你有十五个小时做决定,跟不跟我好,我这人绝不拖泥带水,你要是不跟我好,朋友也别做了。
他说:
“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N。”
我说:
“是他要和我分手的。”
他说:
“如果没有我,你们也许会和好。”
我说:
“没有你,还会有别人,反正你只有十五个小时。”
后来,我们就坐在卧铺走廊的座位上聊天,看窗外风景飞驰。他问我,你以后的目标是一个月挣多少钱?我说,废话,那当然越多越好。他问,大概多少?我说四千吧,有四千就满意了。
嗯,可爱的
2003年,我用一种壮志凌云的表情对他讲,我的人生目标是每个月挣四千块。
他笑笑说,我也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
下车时,他牵了我的手,说如果非要负一个,希望负的不是你。
因为我,他和割头换颈的兄弟
N,很多年不来往。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少年老成。大部分时候都是我说他听,我的学校离他的学校有三站路的距离,我总去找他,因为喜欢北京大学的环境,每次走在未名湖畔,都想他妈的高中时我为什么不更努力一点儿!
北大食堂的菜也比我们学校的好吃,他一般打三个菜,一荤一素推到我面前,自己吃白菜豆腐,说一顿都离不开豆腐,因为营养好。所以,我记忆里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豆腐,其他一样儿也没记住。
我很馋,想吃肯德基,我没钱,他也没有。夏天,毕业生搞跳蚤市场,我心生一计,去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手链,混在里面摆地摊。他说,这你都干得出来?我说怕什么,又不是卖淫。
摆摊的时候全靠我吆喝,来来回回老有同学叫他的名字,他把头埋得很低,然而一直陪着我。
赚了钱,我们去吃肯德基,还看了电影。
他说:
“我再一次对你刮目相看。”
我说:
“劳动所得,光荣之至。”
他笑:
“没见过比你还爱钱的人。”
我说:
“你这么说就是在羞辱我了,谁不爱钱啊真可笑!没偷没抢的。”他认真地说:“我这是在夸你呢。”
在一起没干过什么浪漫的事儿,因为他根本不是浪漫的人。
他们班组织去古北口爬长城,其他情侣都手牵手,他没这个意识就算了,还跟同学说:
“你看我女朋友爬得多快啊,比男的还彪悍。”
我非常生气,一路给他脸色看。
后来下山,他挠挠头说:
“为了赔罪,背你吧。”
尽管大学是我最轻的时候,但仍然有一百斤重,他背着我呼哧哼哧,两条腿直打战,我看他那么狼狈,气消了一半。
回到农家院,他打了一盆热水来给我泡脚,我把脚伸进热水,不知怎么眼眶也热起来,眼泪滴滴答答落在腿上。
他说别哭了,下次爬山一定拉着你行吗?
大四那年情人节,他买了一对银戒,一只猫一只老鼠,老鼠是女戒,他演技拙劣地把戒指往我手上套,我小时候生冻疮,手指无比粗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依然没有戴上,弄得两个人都很尴尬。后来我只好戴那只猫的男戒,老鼠的戒指他买了一根假项链穿上,让我挂在胸口。
他说:
“本来想猫捉老鼠降住你,可惜没得逞。”又说,“等一月挣四千,项链换成金的,戒指换成钻的。”
我听这句话时,是真的相信,我相信他说这句话时,也是真的这么想。
我们俩几乎没有共同爱好,我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性格也南辕北辙。他宽容而温厚,而我本性悲观,对人对事都很刻薄。
毕业时,我们都没考上研究生,说好再考一年,于是在后八家租了个单间,跟人合租。二房东是一对夫妻,水电费平摊,那女的特别抠
——嫌我洗澡的时间长,浪费水。规定空调不能开一夜,浪费电。她是我见过的除我妈之外最节约、最絮叨的女人,我的性格不能受制于人,老跟她吵架。每次吵,他都帮别人,而我是一定要赢的,最后二房东被我气走了。
大房间空出来,我们根本承担不起房租。
他说:
“你看,有时候你以为你赢了,其实节约一点儿有什么不好呢?”我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懂,可我就是学不会。”
不久,住进来两个男的,和我一样浪费,水电费飙升。
那时候太穷了。
我去教英语课,在非常偏僻的地方,每次八十块,来回五个小时,倒无数次车。
现在回想我曾经那样挣过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累,经常发脾气抱怨。
他不理解,说:
“有房租也有饭吃,为什么不安心复习,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而且也没多少钱呀。”
我仔细思考过他的话,不无道理,但是没用。我就是这样的人,特别需要钱,特别贪心,看到什么都想买,我无法像他那样,窝在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上自习。
所以我放弃了复习,去上班,运气还不错,因为一个意外的机会进了外企。
我学会了买名牌护肤品和名牌香水,学会了打肿脸充胖子,装扮得人五人六。
结果当然是钱越来越不够花。
有一次公司搞
Workshop(研习会),我想买套好点儿的正装,他那时候做兼职挣了点儿钱,我们俩去逛商场,一看价签都傻了,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
回来的路上,我们闷头坐公交,一路无话。
下车时,我说:
“以前从没觉得生活这么难。”
他说:
“难不难,看你怎么想吧。”
这句话让我崩溃,大哭起来,我说:
“你什么时候才能挣到四千块呀?”那一年,他又没考上,他想考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真的太难。
他垂头丧气地找了一家私企上班,老板是个暴发户,素质很差,他留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工资一个月四千。
我参加过他们公司的一次聚会,看着他一个北大毕业生给那些粗俗的老板端茶倒水,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我说:
“你别在这干了。”
他说:
“先挣点儿钱再说吧,我不想你太累。”
我的性格特别尖锐,像一把出鞘的剑,锋芒毕露,弄不好就想摧毁一切。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性格里没有极端的那面,对人很豁达,对生活很乐观。
可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运气不太好,我顺风顺水,他做什么都不得志。他好几个同学在金融业混得风生水起,可他就是碰不到好机会。
我们去水西庙算命,解签的说我命势太硬,永远压男的一头,自己未必有什么成就,但跟我在一起的男的更没成就。
他听了就笑,说难怪水西庙香火不旺。
可我特别相信这条签文,心里总有疙瘩,不想变成他的软肋。
他妈不喜欢我,理由跟
N的妈妈一样,觉得我太要强。我每次到他家,我都小心翼翼,不能化妆,不能染头发,不能戴耳钉,不能大声说话,卑微得不像我自己,特别不开心。
那时候,我已经一个月挣五千了,特别努力。我总觉得,这种偏见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就是不能幸免。
我知道妈妈们是对的,可我不愿意承认啊。
我们一起养过一条土狗,在五道口的小摊贩那儿买的,所以叫小五。我不但完全没有养狗经验而且还怕狗,只会远远地指挥他给狗喂食洗澡抓痒玩闹,咯咯咯笑,但是从不靠近。
我们白天上班前紧闭卧室和厨房的门,把狗留在客厅,晚上回家他要拣一圈一圈的狗屎,然后清洗地砖,有一次回去晚了,我们发现小狗饿极了,竟然在吃自己的屎。
我神经衰弱的毛病严重,睡眠一直不好。自从有了狗,半夜不敢起来上厕所,总要叫醒他陪我,他耐着性子顶着瞌睡陪我穿越客厅,而我则蹑手蹑脚,唯恐狗冲出来惊扰我。事实上,狗也确实窜到我脚边几次。我总发出凄厉的尖叫,令他忍无可忍。
他问:
“你知道你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我说:
“不知道。”
他说:
“你特别喜欢较劲儿,跟所有人较劲儿,跟自己较劲儿,跟狗也较劲儿。”
我特别愤怒,这世上所有人都可以揭穿我,唯独他不行。
我们频繁地争吵,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他说我是神经病。最激烈的一次,我歇斯底里,用高跟鞋跟敲破了他的脑袋,那是一只绿色鞋跟、特别尖利的高跟凉鞋,因为敲过他的头,我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那只鞋的每一条花纹。
他当时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他冷冷地说,你心理残缺,你对生活不满意,全世界都欠你的,可它就是不想还,你能怎么样呢?
2007年,上海公司招人,那里的广告环境更好,我想去闯闯,又舍不得他。我不会要求让他跟我一起去。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我觉得这种事儿看别人意愿,我从没反省过自己的态度,在别人眼里,是不是有点儿不在乎。
我的心里只有自己。
那天晚饭,我买了三个包子,放在厨房,先进卫生间洗澡。
我跟自己玩了个奇怪的赌局,他如果吃两个包子,给我留一个,我就去上海。如果他只吃一个,给我留两个,我就留下来。
我知道很荒谬,别问我为什么,我如果知道,当年就不会那么做。
他大概饿了,吃了两个包子,我跟他说了我去上海的决定。
他坐在厨房的桌边全身发抖,说:
“我那么爱你,你要离开我,拿一个包子当理由,这他妈的是个笑话吗?”
他很少说脏话,我心里特别难受,泪流满面。
然后,他说了我最不爱听的一句话,他说:
“哎,你是不是真的有病呀?”
我到上海三个月后,他跟来,拿了一捧花等在我住的小区门口,说他想了很久,还是舍不得我。那是他第一次送花给我,那天我们挺高兴的,去吃了西餐,还喝了红酒。再后来,没什么特别的事儿,爱情莫名其妙地消失,渐渐地无话可说。
分手那天,下着大雨。
他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地铁口等我,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扎在黑色的西裤里,而我那时候接触的人里,没有人这样穿衣服。
我递给他一个袋子,里面是优衣库的
T恤和裤子。我说:“这是我刚刚知道的一个牌子,觉得很适合你。”
是的,我知道很可笑。然而时光不能倒回,那个可笑的我就这么实实在在地存在过。
我们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是韩国烤肉。
他送我的礼物是在八佰伴买的一副耳线,很贵。
他说:
“我从来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应该是最贵的一样了。”
我说:
“你送我的最贵的东西,在我心里。”
他说:
“我经常看你的博客,写得真好,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
我说:
“一定。”
分开时他很用力地抱我。
我哭着问他,你不是说过要娶我吗?
他也哭了,说,对不起,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一句大话。
我说,没关系。
我们都很想到天荒地老,可惜时间太长了,大家都等不到。
和他分手以后,有一个叫
Rachel的姑娘加我MSN,问,你是不是喜欢喝冰红茶啊?
我说你怎么知道?
她说你前男友告诉我的,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不喜欢喝冰红茶,他老是给我买冰红茶。
我说,是吗?连我自己都忘记了。
分手以后,一直能从别人那儿听到他的消息。
知道他娶了个漂亮的老婆,有个可爱的儿子,为他高兴。
2011年,我们共同的好友因白血病去世,我在办公室哭得差点儿晕倒。给他发了分手后的第一条短信,我说我心里太难受了,没办法面对这种事儿。
他说,我马上去北京,你别来了,我会替你献上花圈,转达心意。
我说,谢谢,祝你幸福。
他说,祝你心想事成,祝多乐健康快乐。
多乐是我儿子的名字。
2012年,我出了第一本书,发短信给他,说,送你的新书,一块寄到ZP那行吗?
他说,太好了,我老婆是你的读者呢。
我在那本书的扉页写道
——送给老同学WKY,祝你永远幸福。
有哪一段爱情不是以悸动和甜腻开场,又以伤害或淡忘结束?
最后我们才明白,淡忘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听很多姑娘说过前任真是个极品之类的话。
我要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的前任是个特别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分开七年了,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脾气改了不少,还是喜欢说脏话,挣钱不多,烦恼不少,还在写书,但是不再做梦。变得脚踏实地,神经病也好了很多。
至于好强,这辈子都改不掉,因为好强把你给弄丢了,所以更希望能干出点儿名堂。
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我,而你肯定还是那个特别好的你。
最后,要对你说,作为一个好强婊,希望所有认识的人都混得不如我,但你一定要过得比我好啊。
一定。
[end]
03:爱到无话可说
爱是和你在一起,说许多许多话
傅首尔
飘零作归宿,爱无法解读,有些话不说是因为于事无补。
2008年,我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忙得昏天暗地。有一阵工作不顺,又失恋,生活无法自理,过得连猪狗都不如。
大概是电话打得少,我妈选了一个周末搞突然袭击,一进门就看见屋子变成了垃圾场,脏衣服堆叠,吃剩的盒饭没扔,碎照片撕了一地,她心爱的女儿躺在床上像一条死狗。
我妈问:
“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我不出声。
我妈问:
“出了什么事情?”
我不出声。
我妈问:
“他怎么没来看你?”
我捂着被子呜呜呜哭。
我说:
“妈妈我好想死啊。”
我妈一下子慌了,也哭着说:
“你不要吓我……”
从小一起长大,恋爱五年,即便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是已经习惯。失恋像伤口粘着纱布,一撕就皮开肉绽,痛得钻心。
分手的原因,就是无话可说。
他在浦东工作,住在浦东,周末来看我。而我要么加班,天天盘算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升职;要么趴在电脑上写稿子,给无数杂志投稿,做梦都想当个作家。
至于升职或当作家又有什么了不起,没有仔细想过。
很多人都是这样,撒开两腿奋力奔跑,不知道跑向何处,但是停不下来。偶尔出去逛逛,总觉得很累,话都不想讲,沟通仅限于事务性对谈。
吃什么?
都行。
饱了吗?
饱了。
想看什么电影?
随便。
吃爆米花吗?
没有牵手的欲望,也不睡觉。背靠背玩儿电脑,我在寂静的夜里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他默不出声,像一团空气在我身后,一直以为他在玩儿游戏。有一次,起来喝水,瞥一眼屏幕,突然发现他在翻看我的博客,心里猛得痛了一下,像遭遇雷击。
因为好强被
Teamleader(小组领导)整,情绪更坏,拉着创意部几个同事喝酒发泄。有一个是我很好的朋友,叫浩瀚,像哥哥一样无话不谈,他特别沉稳,懂道理,分析问题像心理专家,又帅又风趣,所以什么话都愿意跟他说。
一起骂
Teamleader的娘,聊得兴起,勾肩搭背。
我不知道有个多事的朋友发了信息给他,说我在哪里哪里,心情不好。也不知道他一直站在外面看我,隔着烤肉店的玻璃,看我手舞足蹈。
浩瀚先发现他,说:
“呀!你男朋友怎么在外面?”
我吃惊地跑出去,那天特别冷,他的鼻头冻得通红,而我多喝了几杯,脸也通红。
他很生气,却微微一笑。
我问,你怎么来啦?
他不说话。
我说,进去一起吃饭吧。
他说,不了。
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说,进去干吗呢?反正你对着我永远无话可说。我慌乱地解释,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静静地看着我问,为什么我不能是你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我记在心里很多年,每每想起来,特别难受,跟那天站在饭店门口一样难受,很多年后才明白,这种难过叫作无力感。
知道应该伸手,也知道伸出手会什么都抓不住。
所以我们分手,谁也不找谁。
梦里常回到开始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等他,见面有说不完的话,那时候我们跟所有相爱的人一样,喜怒哀乐都不隐藏,每一件小事都可以分享。那些琐碎的、细枝末节的交流,像时间长河里的斑驳光点,一开始星光灿烂,最后无比黯淡。
话题被时间偷走。
交流的欲望被时间偷走。
倾诉的快感被时间偷走。
相对无言的耐心也被时间偷走
时间就这点可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然而无论怎么努力,就是回不到当初。
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泪洗面,但是咬着牙不打电话。
终于有一天半夜,手机在写字台上猛震,有种预感是他,连滚带爬去接。接通之后,沉默长达一分钟。
最后他说,最近好吗?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一瞬间泪水决堤,却依然无话可说。
他是我们县城的理科状元,北大毕业,他妈一直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嫌我不够优秀,又说我单亲家庭性格孤僻
……我绷着一根弦,天天对自己说,要努力啊!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恍然大悟,有些事情再努力都没用。完了就是完了。
妈妈留在上海照顾了我三个月,我把自己搞得更忙,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
凌晨回家,妈妈永远在等我,默默地端茶倒水,热饭热汤。
我和颜悦色的时候她会问,真的不能和好了吗?
这时,我的无名火总会瞬间点燃,要么甩脸子回房间睡觉,要么怒气冲冲发一顿牢骚。
最常说的一句,你知道什么啊?!
还有一句,别烦了行吗?!
有一次,我轻手轻脚进门,发现她坐在台式电脑前睡着了,老花镜挂在脸上。
屏幕闪烁,妈妈在看我的博客,那些文字颓废又绝望。
还有一次,我被噩梦吓醒,口干舌燥,摇醒熟睡的妈妈说,妈妈我渴。妈妈问,要喝水吗?
我说,冰箱里有罐头吧,我想吃罐头。
妈妈一骨碌爬起来,去厨房弄罐头,找不到起子就用菜刀撬。
罐头没弄开,手背切开一块肉,菜刀
“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我冲进厨房,妈妈的手血肉模糊
我哭着陪妈妈去看急诊,路上一直揽着她的肩膀。
妈妈摸摸我的脸说,别难过,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我泪如泉涌。
妈妈说,你这么努力,以后会越来越好。
妈妈又说,还会有人对你好的,你以后会很幸福。
周末,大姨来上海看妈妈,妈妈特别兴奋,缠着大姨聊天,聊一夜,说她在上海的生活。她这三个月无事可干,看电视剧快看吐了,出门买东西,不认识路,上海话听不懂,遭遇白眼与冷遇。说她担心我爸爸,店里生意忙,怕他一个人照顾不过来。说她也特别想我妹妹,担心她的学习,但是因为要陪我,只能辜负他们
我才知道,妈妈在上海的这三个月,比坐牢还难受。
我以为忙起来时间过得比较快,却忽略了妈妈度日如年。
大姨说,她又不用你陪,你在这里干吗?起不到作用自己还难受。
我妈说,我就想和她说说话。
有一类人,小时候把心里话写进日记,长大后把心里话打进电脑,对着屏幕倾诉,对陌生人倾诉,对朋友倾诉,唯独不对亲人和爱人倾诉。我是这一类人,但爱是无话可说吗?
我不这么想。
事实上,我多么渴望有个无话不谈的人。我们睁开眼睛有话说,闭上眼睛有话说,吃饭时有话说,看电影时有话说,接吻时有话说,打架时有话说,高兴时有话说,受伤时有话说。
最好,连梦里都有话说。
所以,那些曾经想和我说说话的人,对不起,谢谢你。
爱是和你在一起,说许多许多话。
这是我现在的想法。
好像已经晚了,又好像并不晚。
[end]
爱是无话可说
吴瑟斯
那天难得在家,帮我妈打扫卫生。我爹的电话就来了,言简意赅,说晚上有人叫喝酒,我妈嗯嗯两声,就挂了。
我问她,你也不问问跟谁?
她不在意地说,那有什么好问的。
我乐了,你俩现在一个月说的话还比不上以前一天多。
她白了我一眼,哪儿那么多话说,心里有就好了。
我妈是个生活哲学家,
“心里有就好了”,这话说得真好。
“鸡汤文”的排行榜上,最香的莫过于《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爱要大声说出来》。
逻辑很简单。
先来论据:以一对夫妻为例。两个人基本就像俩哑巴,没事就顾低头玩儿手机,从来不说话,结果小事积成大患,一拍两散。或者反方向来一个:以另一对夫妻为例,基本俩话唠,上个班出个门告别半小时,有前戏有高潮,最后还来个亲吻拥抱。
然后来论点:中国人爱情不幸福,是因为说得太少,美国人每天都会跟自己的爱人说若干遍我爱你。
再然后煽情:人生在世那么短,夫妻之间要多说话,没有沟通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
最后,结束。
众姑娘看完,再看看躺在床上玩儿
LOL(英雄联盟),对自己爱理不理的男朋友,简直就像看到了未来十年的悲剧夫妻生活。
先点赞,再转发,放下手机,开始吵架。
你看,多有效,立马就有话说能沟通了。
吵个天翻地覆,过到海枯石烂。
小时候的印象里,我爹和我妈真是有很多话说。开场基本是单位的事儿,说起对某个项目或者某个人的看法。然后开始说各自的观点,然后说服对方按照自己的观点理解问题,然后从这个问题引到我们家的问题,然后吵架。最后不欢而散。
记得从第一篇文章起,就说到男人和女人的差别。
女人要感觉,男人要道理。这注定了爱人之间的对话逻辑。
如果意见一致,寥寥数语就心领神会。
如果意见不一,男人就试图说服女人,女人则试图表达我不要道理,我要你理解我。
男人诧异怎么能不管道理呢?什么事儿都是有道理的啊!
女人也诧异,我是跟你过一辈子还是跟道理过一辈子,这事儿说赢了我,就那么重要?
男人更诧异,不是啊,这关跟你过一辈子什么事儿啊,不就是聊吗?
女人生气,不光这个事儿,上次那个事儿,上个月那个,还有去年那个,都是这样。
你看,有错没错,吵了再说。
开始是为了个毫不相干的人吵得热火朝天,结局是吵得太久忘记了为什么而吵。
周而复始,话倒是挺多,大部分都是颠过来倒过去的废话,却造成了关系的紧张。
还好在我们家,哥天生冰雪聪明,每每开始撒泼打滚,引起他们注意力分散,要不然依着我爸妈这俩暴脾气,这家早吵翻了。
我当然不是说所有沟通都是争吵。
每一段恋爱都是从看对了眼开始,恨不得分分钟都能在一起,除了上床。也就是说话能表达爱意,抱着电话来回往复说上十几遍同样的话,打到手机发烫都不肯撒手。
当然,这都是非正常的。仔细想想,好像说了很多,但其实跟话题都毫无关联,无非一句我爱你。
然而,这样的热度总会过去,过去后就该开始挑刺了,以前那些看起来毫无瑕疵的地方都是因为举着美颜相机看的,而现在,他脾气不好,她太矫情;他其实没钱,她卸了妆也就那样。
到了这时候,所有甜蜜都被格式化,所有缺点都被放大。
甚至争吵里,说出口的,都是因为爱,言不由衷的伤害。
能在一起更久,不是因为爱优点,而是因为能忍耐。而忍耐是不需要说话的。
所以,在爱情里时间长了,无话可说并不代表冷漠,反而是信任和尊重。信任对方的判断,尊重对方的选择。
我天生凉薄,不相信人和人可以一辈子一直有很多话说,和谁都不行。和真正了解你的人,绝不需要天天聊得热火朝天,而是无论隔多久,只需要相视一笑。
大三的假期,跟着前辈拍纪录片。那是中国最早的一个女外交官,但她最引以为豪的,却是百岁之年和丈夫一直和睦快乐。女人从小书香门第,年轻时漂洋过海,一生和国家共命运,看尽峥嵘,即便到了这个年岁,依然反应敏捷,保持着见人化妆的优雅习惯。丈夫是个科学家,乐呵呵地每天跟在妻子后面,遛个鸟儿提个包。
跟拍了三天,他们之间基本没什么话说,倒是每次起身,都相互搀扶。我的稿子写的简要,怕片子时长不够,以为俩人是拘谨,就希望他们按平时的状态来。外交官笑了,我们平时就这样啊,孩子你还小,一辈子那么长,哪儿有那么多话,能看得见就好。
哪儿有那么多话,这和我妈说的一样。
我想,这就好像一起坐列车长途旅行。
不聊尴尬,聊长了更尴尬,因为话题就那么多,找不到开头,也结束不了,无趣的莫过于没话找话,最后一般都借着假寐收场。
爱人之间,有一搭,没一搭,能并肩坐在一起,看看风景飞驰,胜过最好听的话。
[end]
04: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傅首尔
“独立”这个词被包装得过于光鲜,朋友圈有很多这类的文章,比如“鸡汤女王们”总结出《女人独立的25条秘诀》,每天教你《如何修炼强大内心》。嗯,放心吧,再优秀都有人敢爱你,女人不强天不容……然后把女明星们抬出来,鸡血不怕打得更猛一点儿。
但是,你应该能想到,站在金字塔尖的女人毕竟是少数。脸、性格、努力、运气、才华,人生五大件,缺一不可,攒齐了很难。普通女人谈什么理想抱负?她们独立又努力,不过是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开篇就像被踩到尾巴一样辛酸,真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依靠,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儿。提到
“独立”这个词,你们会想到杨澜,想到范冰冰,而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妈妈,第二个想到的是我自己。
我爸和我妈离婚的时候,我不到一岁,据说,妈妈拉着一辆旧板车,将我和一床破被子搬进了东门粮站的粮仓。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妈妈总是灰头土脸,和男人们一起站在高高的米包上搬搬抬抬,为了一点点钱干最苦最累的活。
四岁时,我妈再婚办酒席,不方便带我去,骗我说捉迷藏吧。我躲在大衣橱里哭得浑身发抖,我知道她去结婚了,但不知道结婚是什么,然而我知道,她从此属于另一个人,本能地害怕被抛弃。那种惶恐残留在我的血液里,顽固地流淌着,令我从此与安全感绝缘。
我继父是个善良本分的人,木讷寡言,没什么本事。人生凉薄的真相在于:有些人竭尽全力对你好,但他也只有那么多,想要更多你就得靠自己。我妈是我见过的最爱钱的女人,每天都想着钱,张口闭口都是钱,想尽办法赚钱,然而我们的生活也就是过得去而已。
我妈跟我继父从来没好好说过话,要么是事务性对谈,要么是烦躁顶撞。只有两次,我觉得他们之间或许有爱情。一次是我很小的时候继父教我妈在体委骑自行车,我妈在极度惊恐的情况下死死搂着我继父的脖子,又笑又叫。还有一次是高三那年,我妈累病了,发高烧,我继父抱着我妈的脚焐了一夜。也就是这两次让我想明白了我妈这么好强、能干又独立的女人为什么再婚
——一个女人再独立、再强大也需要有人心疼,你倒下的时候有个人把你的脚焐在怀里,就是这短暂的幸福——焐暖你的脚,让你可以走更长的路。
我妈扛过米包、做过出纳、看过超市、下过岗,后来开游戏厅,常年吸二手烟,因为听了太多噪音,耳朵很不好。这么多年眼见她怎么咬牙挺过来,我和妹妹耳濡目染。
我妈经常流泪,特别艰难或者委屈的时候,她像个小孩一样哭,然而抹干净脸又是一条好汉,生活嘛,各有各的难,除了自己,谁在乎你的难?谁又关心你的难?
经常听到一些男性朋友要求他们的另一半:
“怎么什么都问我啊?你不能独立一点儿吗?”
我总是刻薄地想,
“独立”这个词,甜在“立”,苦在“独”。独立是学不会的,一个独立的女人必然挨过现实的耳光,被扇得鼻青脸肿,然后就自然会了。所以没什么好标榜的,也没什么好羡慕的。独立其实是只相信自己的表现,所以独立的女人很难感到快乐,因为过早看透“只有自己靠得住”的真理,她们失去了相信与依赖的能力。
经济独立不花别人钱,是独立的第一步。然而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
“不劳而获”啊!女人更是如此,依赖是女人的天分,毫不夸张地说,女人独立简直违背天性。千万别再拿女神们出来举例子,屎有多难吃钱就有多难挣,所以贴再多“独立”和“女强人”的标签都没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称不了别的,只称幸福。以前我也觉得多挣点儿钱牛逼啊,靠自己牛逼啊。可现在我只想跟你们说,太累的女人没有幸福。
小时候,我想要一个洋娃娃,没有钱买,外婆给我做了一个世界上最丑的布娃娃,黑线缝出了不对称的眼睛,红线缝出了血盆大嘴,我叫她
“丑妹”,“丑妹”恐怖又诡异,可以吓跑隔壁的混世魔王,后来就成了我的护身符,然而我却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因为想要又得不到的感觉太强烈,我变成了一个跟我妈一样爱钱的女人,尽最大的努力,被欲望奴役。后来我想,我这么累这么拼,用一生为那个没到手的洋娃娃埋单,又有什么意思呢?
另外,如果独立仅仅是指不花男人钱,那么大部分姑娘都是独立的,因为这世道养活自己很容易,真正的独立是心理上的不依赖。对困难咆哮,跟处境比赛,那种想打一根钢筋条塞进体内支撑自己不要倒下的无力感,擅长依赖的幸福小女人们永远体会不到。
过于独立是一种心理疾病。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可以无所顾忌地撒一次娇,然而从小到大一次也没有过,估计以后也不会有。幸福是什么?不知道,只知道要一直往前跑,不能停下来更不能回头。
我不反对独立,这是我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咬着牙我也得说这是对的,我只是反感女人标榜独立,更反感男人们动不动抱怨女人不够独立。
所有事儿都靠自己搞定,想要的一切努力争取,笑给别人看,眼泪流回肚子里
……没什么不好,但也没有那么好。真正独立的女人对男人没什么要求,但内心一定有句话想对他说:“既然凡事靠自己都能做好,我还要你们干吗?”
“你为什么不能独立一点儿”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总是特别伤人,那说明他不是那个愿意让你倚靠的人。
你再一次无人可依,找了这么久,还是要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踽踽独行。人生最悲凉之处,莫过于你很强大,可是没人爱你,也没人帮你,所以你只能更强大。
独立带来安全感,信任和依赖却带来幸福。如果有选择,谁想孤独地站立于人世间呢?
这些天在听瑟斯推荐的《落俗》,最爱的一句是:有些废话还是要和你讲,讲完自己扛。
没有铁骨铮铮的女人,她们都在人后流泪。
[end]
不独立,活该独身
吴瑟斯
最近,姑娘们总是愿意看《别低头,王冠会掉》这种类型的标题,浓浓的公主即视感扑面而来,感觉自己格调蹿升,棒棒哒。
独立这种事,对于大部分姑娘来说,是单身时的标签,是失恋后的慰藉词,是写在
T恤上的广告语,是无人问津时的震动棒,是和男人以退为进的砝码……但,都不是真的。
什么叫独立?不花男人钱呗。
别闹了,怎么可能?
她们自己可以用
“独立”这词儿来自欺欺人,而男人一谈到女人的独立,就像踩到了她们的尾巴。
她们会一反安静美女人的表象,轻蔑而饱含愤怒地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女人要是独立,还要你们男人干吗?
说得多好!
第一,彰显了不独立是女人的天然权利。
第二,明确了不让女人独立是男人的天然义务。
第三,傲娇,女人不独立是为了男人做出的牺牲。
第四,穷鬼走开,你没钱给我花还他妈好意思跟我说道理?
一石无数鸟,从此天下无鸟,得出的结论是:男人没钱算个鸟?
不过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那些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是不想独立的姑娘。
她们胜在直率可爱,只要相貌好身材佳,再加上点儿小才气和小运气,有很大概率如愿以偿地找到男饭票。
而另一类则是我屡见不鲜的,她们的风格我就不敢恭维了。
她们逢人就大声疾呼,自己挣钱养自己,从来对男人没有任何物质要求,只看重他爱不爱我。
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擦干眼泪陪你洗洗睡。
啧啧啧,这话听起来大义凛然,义薄云天,义正辞严,就奔着慷慨就义了。
让纯情小处男们听到了,那必须热血沸腾,感觉迎面就撞上国家濒危保护动物,有没有?
可惜天上没馅儿饼,地上多陷阱。
这类姑娘,基本都是人前祥林嫂,人后心机婊。
刚刚那句没有任何要求只看他爱不爱我之后,还有一句,爱我不就是看你能不能满足我的要求嘛?
我得承认,这个逻辑强大到令人发指,既能自圆其说,又能让你无话可说。
可惜啊,听话的人假正经,算账的人最无情。
这类姑娘会把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件事儿都算得清清楚楚。放心,不是因为爱的回忆,而是因为算得精细。
看了十次电影,你居然让我团购过四次电影票?
吃了二十次饭,你居然让我叫过五次外卖?
情人节买的礼物,你的价格居然不是我的两倍?
开房的钱,我居然也刷过卡?
不,我要分手。因为爱,我不爱你了。
嗯,废话,还能因为什么?我这么独立,对男人没有任何物质要求,只看他爱不爱我。
这个时代,让很多姑娘都入戏太深,美颜相机拍完上传朋友圈,就立刻觉得自己是爱情里的甲方,是海报上的明星高仿,是万人敬仰的女王。她们,是真正拥有强大内心的,可惜大部分没有同等标准的配套颜值。世上最可怕的就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我称之为
“小姐心气儿丫鬟命”。她们挂着独立的条码在爱情里兜兜转转,心怀侥幸地在过季前想卖个好价格,最终不甘心地被丢进打折区。
那时候,独立就像个巨大的笑话,她们既扔不掉遮羞布又盼不来乘龙婿,最后不甘心地选个倒霉的老实人接盘,不过没关系,要论掩饰自己的心机,她们都是出身专业表演系。
我当然认同爱情里要相互付出,但爱情不是道数学题,需要加来减去比真心。要是那样,不如一次性见面谈好价格一笔付清成交,何必还借个爱情的名义耍流氓?
那些说着深情话、干着苟且事儿的过往,总有被放到台面上的时候。
独立,或者干脆说经济独立,是个成年人能够独立思考的前提,这和男女没关系。一个习惯依附的姑娘,在顺风顺水时不过是男人的一张虚荣门面;而低谷时只会让男人内外交困,永远只是陪衬。
和往常一样,首尔小姐的原则一向是瑟斯支持的都反对。
而我的原则是改编伏尔泰老头儿的: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
你不独立,活该独身。
[end]
05:对不起没关系
有些对不起只是说给自己听
傅首尔
高三时,我从重点高中转回县城老家冲刺高考,发现隔壁班的第一名竟然是阿冰。
阿冰初中也在我隔壁班,他瘦瘦小小、调皮捣蛋,骑一辆破旧的女式自行车,成绩中下等。重逢让我有些震惊,短短两年,他脱胎换骨,个儿蹿到一米八,腼腆沉静,突然变成名列前茅的英俊少年。
关注他的原因很莫名,有天下晚自习跟好朋友聊到熄灯才走,路过隔壁教室看见他正点着蜡烛苦读,微弱的烛光闪烁,映照着他的脸庞,金黄的面目无比温柔,他全神贯注的样子不知触动了我哪根神经,令我呆呆地驻足许久。
从此对他特别留意。他是住校生,有两套运动服,一套蓝白杠,一套黑白杠,来回换洗。课间时他靠在走廊栏杆上听英语,运动裤由于太短吊在脚脖子上,有些滑稽。
我走过去,看到旧复读机的漆面磨损得厉害,他皱眉听着,嘴里念念有词。我拍拍他的肩膀,他转头看到我,脸刷地红了。
我说:
“你争分夺秒连厕所都不去啊?”
他的脸更红,说:
“哪里……只是没地儿去。”
我放声大笑,他也笑,说:
“你的性格还是那么开朗。”
我说:
“嗯,倒是你变了不少。”
他低着头不说话。
我们常常在课间聊天。阿冰的父母离异,家里有年迈的奶奶和年幼的妹妹。妈妈出去打工,爸爸做木匠,一个人养活全家。周末,阿冰骑着他的破车回去拿点儿生活费,管一周伙食,因为贫穷,他买不起参考书,只能向其他同学借,所以总在晚自习结束后
“开夜车”。
他对我说,这样效果并不好,因为别人的书都已勾好选项,他只能死记,并不能检测是否真的掌握答案。
我慷慨地说:
“这好办!我新买的参考书借给你呀。”
“你不用吗?”他一脸惊喜,眼神期待又羞涩。
我说:
“我做数学你做英语,我们都用铅笔,做完换过来擦干净不就行了?”
他写得一手好字,英语单词像书本上印刷的连写体,我每次擦都小心翼翼,心里有种好可惜的感觉。
换了几次书,他在英文模拟卷里夹了张纸条:
“我们会考上同一所大学吗?”
我回:
“不一定会考上同一所大学,但一定会考上大学。”
有一天中午,我去食堂找他,他连吃饭都在看书,饭盆里只有一份清水萝卜,油星儿都看不见。
我愣住:
“你就吃这个?”
他嘿嘿一笑:
“这你就不懂了吧?吃素头脑清醒。”
我看着他清瘦的脸庞,心里一阵难过,过了好半天,说:
“你别那么节省嘛。”
他小声说:
“不是节省,我一顿饭只有一块钱。”
然后,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本硬面抄递给我,硬面抄是作业本里比较贵的,他平时都用学校发的练习簿。
我翻开,扉页写着:
“FJ同学,让我们相互鼓励,一起考入理想的大学。”旁边用彩笔描了边框,一颗爱心连着另一颗爱心。
他说:
“纸条容易丢,你写的那些励志的话特别好,写在本上我没事儿能翻翻。”
所以他一页我一页,写了很久,诉说压力、困惑以及日复一日苦读的迷茫,然后又说了很多相互鼓励的话。谁也不吐露真情,本该浪漫暧昧的青春交换日记被我们活生生地写成了高考励志语录。
只有一次他写道:
“这一年,你会一直陪我吗?”
我写:
“当然会啦,我能到哪里去?”
冬天的时候,他的伙食还是不好。他把破旧的棉衣穿在里面,外面轮流罩着那两套蓝杠和黑杠的运动服,这样显得没那么瘦,人也精神许多。遇到晚自习延堂的时候,他常常送我回家。我们有车不骑,两个人并肩走,总有说不完的话。有一天特别冷,滴水成冰。我们俩缩着脖子往前走,他帮我推自行车,我看到他的双手生满冻疮,肿得像猪蹄一样。
他问:
“想考哪个大学?”
我逗他:
“当然是北大!”
他有点儿诧异。
我笑:
“只是想想啦,我在奋飞中学有个特别喜欢的人,他对我说想考北大。”
他说:
“你数学如果冲一把,有机会啊。”
我说:
“随便啦,反正他也不喜欢我。”
他咬着嘴唇沉默了一会儿,用非常小的声音说:
“那我喜欢你吧。”
我十分爽快地说:
“好啊。”
高三每个班都有地下情,我们俩的绯闻也被传得满天飞。我觉得恋爱是件很酷的事儿,至于自己有多喜欢他,多年后回想,似乎谈不上。这让我有点儿遗憾,初恋这么美好,却是我投入最少的一段。
周末,我们一起去吃粉丝煲,加变态辣,花光我们所有的钱,烤了羊肉串。肉串一抖,掉一桌辣椒粉,吃到食管灼伤。我们吃得两眼喷火,涕泪齐流,面前纸巾堆得像小山一样。
他边吃边跺脚:
“吃点儿辣的,今晚就没那么冷了。”
我问:
“钱花得精光,不吃饭啦?”
他高兴地说:
“明天我妈妈要回来,会给我一些钱。”
吃完变态辣的一顿,我们顶着寒风在青弋江大桥上散了一会儿步,胃里发烫,脸上却冰凉,我不停地打嗝,一秒一个,蛮过瘾的。阿冰时不时地看看我,一直在偷乐。
我打着嗝儿问:
“你笑什么?”
他问:
“你会不会打一晚上嗝?”
我憋了一会儿没憋住,一个古怪的嗝奔出来,声音尖利。自己先笑抽了,他也大笑,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嗝,我们笑了很久,笑出了眼泪。
笑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在哭,双手捂着脸,肩膀不停抽动。
我拽了下他的胳膊,他的眼泪淌了一脸。
他说:
“我压力太大了……真的……我爸拼了命供我,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怎么办啊?”
我拍拍他的背说:
“没有如果!你一定能考上!”
他抹一把眼泪说:
“我是不可能复读的,我爸太苦了,考不上我就只能去当木匠。”
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他在学校的小池塘旁边用木工刨子刨木花,运动服换成蓝色的粗布工服,他越刨越快。我半夜惊醒,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难过,眼泪打湿了枕头
我们那所二流高中不是重点中学,我在重高算家境差的学生,转回县里却变成了家境好的学生。
有很多农村来的同学,在温饱都难以维系的条件下学习。
贫穷,如果你没有真切地体会过,便无法想象它的残酷和艰辛。比如阿冰,每顿都是白菜萝卜,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很心疼他,却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多年以来,我始终忘不了他皱着眉头咽下饭菜的表情,以及在寒风中单薄得瑟瑟发抖的身板。
风霜刻下青春的轮廓,像一幅没有色彩的铅笔画,阿冰是其中一道金色的线,孤独勇敢地伸向远方。
等暖和一点儿,我们去三小的操场上放风筝。日光和煦,天那么蓝,鸟儿成群结队地飞,我们坐在草坪上慵懒地看着彼此,感觉一切都充满着生机。风筝是他手工做的,用旧报纸和竹篾糊在一起,大鹏展翅的形状,虽然不丑,但是飞不上天,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可风筝还是飞到半空又一头栽下来。
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我差点儿笑抽了,说:
“就你这点儿悟性,木匠是当不成了。”
他真是超级固执的人,屡败屡试,换不同的姿势奔跑,满头大汗,最后当然成功了,报纸在空中展翅,越飞越高,缩成黑黑的翱翔的影子。他喊道:
“别看它简陋,飞上去一样漂亮!”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某个地方抖了一下,避开他发亮的眼睛,鼻子突然有点儿酸。
傍晚,坐在他的破单车后头,对着夕阳一路嘴不停,把各首流行歌曲的高潮部分串烧起来唱到走音。明明是穷小子载着土肥圆,脑中却幻想出柏原崇带着铃木保奈美的偶像剧场景。
我说:
“某一天我们想到现在,会不会觉得很美好?”
他问:
“你是不是有点儿喜欢我了?”
我说:
“哎,我在跟你讨论人生啊,你有没有在听?”
他依然问:
“你是不是有点儿喜欢我了?”
我闭嘴,欢快的车铃声响了一路,这个愁眉苦脸的少年也笑了一路。清苦的日子这么快乐,想到他的笑容,恰有微风拂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么纯洁的陪伴,之后再没体会过。
江南十校模拟考,我们俩都掉出前三名,焦虑和失眠也接踵而来,那时我的目标是考到北京,随便哪个大学都行,我心里有个人,但我不想反复提起他。
有天中午放学,他送我回家,被我妈在窗口看到。我妈的脸色很难看,吃饭的时候,她问:
“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
我说:
“没有。”
我妈问:
“他是不是你老提的阿冰?”
“嗯。”
我妈说:
“你不想好可以,但不要害别人,高考是他唯一的机会,要是耽误了,你能对人家的整个人生负责吗?”
我不说话。
我妈说:
“你考砸了可以复读,他怎么办?你总说他过得苦,可怜,连饭都吃不饱,但你的行为呢?你这是在害他!”
我面红耳赤地说:
“我只是想鼓励他……而且他是个不错的男生。”
我妈说:
“错不错等上了大学再说,宝贵的时间浪费掉就回不来了。”
那天晚上,我睁眼等到闹钟响,天蒙蒙亮去赶早读,他在学校门口等我,我远远望着他瘦成骨架的身形,心里突然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儿无趣,有点儿烦腻。就像一块石头堵在胸口,喘不过气。
我们一起往教室走,意外地没有一句对话。
我开始疏远他,躲他的人影,躲他的目光,他是非常腼腆的人,敏感自持,从来不打扰纠缠我。
只有一次下晚自习时,他拦住我问:
“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
我说:
“没有,只是我们都要一心一意复习。”
他低下头,叹了一口气。
我说:
“等高考结束再说吧,考不上大学,一切都没意义。”
他沉重地点点头,问:
“那我们一起考安大,好吗?”
我说:
“好啊。”
他说:
“考上大学后你真的会和我在一起吗?你是这么优秀的女生。”
我说:
“我只知道一句话,莫欺少年穷,你靠什么熬下去?就靠一口气,别为任何人泄了那口气啊!”
他双眼泛起泪花,然而这次没哭,而是笑嘻嘻地说:
“谢谢你。”
十四年前的七月九号,高考结束,他推着那辆破单车在校门口的烈日下东张西望,穿了一件老头衫,领口洗得松松皱皱。
等我出来他笑着问:
“你不问问我考得怎么样吗?”
我说:
“那还用问!肯定不错!”
夏天,他的皮肤发黑,还微微有些红,显得更憨厚。
两个人都没话,好半天他才说:
“我考安大没问题,你真的会报安大吗?”
我点头:
“会……”
估完分,他兴奋地跑来告诉我,他报了安大经济系。
他问:
“你呢?”
我说:
“安大英语系。”
其实高考志愿三栏,我都填报了北京的学校。我知道他赌不起,而我心里却有另外的目标,也不值得他赌。
大一时,他从别人那里要到我的通信地址,给我写信说:
“原来你骗我。”我回信:“对不起,重要的是我们都要拥有美好的未来。”
后来,他又陆续给我写了许多信,我狠下心,一封也没有回
2010年,我和当年他们班第二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偶尔提到他,加了他的QQ。
他的头像是一棵树,挺拔不服输地指向蓝天。
他说:
“好神奇啊,这么多年依然清楚地记得这个号码,一看就知道是你。”
我在办公室,眼泪
“唰”地一下涌出来。
他说:
“大学那几年也很难熬,我常常回想你鼓励我的那些话。可惜,我那么努力,你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我说:
“对不起。你现在怎么样?”
他说:
“我考上公务员啦,在黄山。”
我说:
“真好。”
2013年,他来省城开会,我们在咖啡馆见了一面,他还是那么瘦,时光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他的笑容像少年时一样青涩、腼腆、充满善意。白衬衫烫得一点儿褶子都没有,皮鞋也很亮。
他升了正科级,妻子也是公务员,孩子刚满月,语气里那份幸福和满足令人羡慕。
上菜后,他很少夹肉。
我说:
“看来你还是喜欢吃素啊。”
他笑盈盈地说:
“吃素让人头脑清醒。”
去年看《平凡的世界》,爱透了袁弘演的孙少平,流着泪想到他。
一瞬间,又回到十八岁那年绿草如茵的操场,少年穿着小一号的运动服,奔命一样放飞手里的风筝。我坐在不远处,仰望他眉清目秀头发乌黑,阳光笼罩着我们,将他的轮廓勾勒出无比温柔的金边
对不起,骗过你。
对不起,错过你。
对不起,不给你回信。
对不起,负了少年情。
辜负的是你,等的是别人。缘分猝不及防,结局山长水远。光阴在两岸,谁都没勇气渡河。
所以这三个字没意义,
“对不起”,于事无补。
时光不复返,伤害不可逆,我说给自己听。
[end]
宝贝,对不起
吴瑟斯
我从小就是个极嘴硬的人,愿意用一整天讨论对错,却不愿意花一秒钟承认错误。
小时候调皮得很,犯了多少错很难记得,但却永远记得自己总是因为不认错,被我爹打得鬼哭狼嚎满院跑。我被我爹追的时候,我妈则一边追我爹一边喊:
“别打了,别打了!唉,你就不能跟你爸认个错吗?”
我不,宁愿被追得边哭边狂奔,像个小疯子,也不愿认错。
死不认错的这个特质,一度在成长里还是让我沾沾自喜的。
上高中进辩论队选拔,抓着漏洞一抓到底,明明是抽到个烂选题,却辩得对方摔桌子要真人
PK,直接晋级保送一线队。
实习的时候,在央视做晚会,为了个方案,吵了两个半小时,最后合作的导演吵困了,说没见过你这样的策划,得,按你的来。
毕业后进了广告公司,这行业简直是天助我也,经常挂着乙方的胸牌吵着甲方的话,入行提案
“十提九吵”,客户签了单还会说你挺专业不怕得罪人。
谈恋爱,更是如此,我知道跟女人讲道理不如道歉,但依然过不了自己这关。
卿卿我我的时候百般好,一有分歧,我先分析,分析完了建立个方法论,然后逼着女朋友必须接受这个方法论,最后直到对方吵累了闭嘴,还恨不能再追问一句:
“你承认我没错对不对?”
应该说,直到三十岁之前,我的人生字典里,查不到
“对不起”这三个字。
但直到和首尔讨论关于
“道歉有没有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怔住了,半天没说话。
这大概是首尔第一次看到我这样,她是刀子嘴豆腐心,很了解我,赶紧说:
“要不你写道歉没用,再要不……咱不写这个了,换个话题好不?”但我知道,我错了。
从来不说对不起,是因为要赢,是因为不要自己有错,是因为胆怯。
那些在我成长里看起来沾沾自喜的战绩,无非是因为有那么多看破不点破我的人,她们不需要我的对不起,只是不想伤害一个不想输的人。
我忽然想到她。
十七岁的那年,我疯狂地爱上了她。
她眼睛明亮,海藻般的长头发,穿小洋装和红皮鞋,笑的时候像饱满的草莓。
爱上她,是因为每到课间,她都会在对面高二的楼上倒垂着头发看天,细密绵长的头发泛着诡异的蓝光。
我比她高一届,处在最不该谈恋爱的高三。
但那时候,爱情来了,大学算什么?!
追的过程不值得说。
我直接在运动会结束后,在学校门口拦住了她,问她要不要我陪她一起回家。
这个问题即便作为高中生,也蠢透了。
感谢高中大部分时候我都不好好上课只顾写东西,也因此在一个以严谨刻板著名的高中里还略有薄名。
她忽闪着睫毛说:
“喂,你的睫毛比我还长,那好吧。”
爽快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本来准备了篇给她的小文章也没用上,就这么成了。
高中生谈恋爱,无非上学放学外加逃学。
高考在即,尽管不说,但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心里当作最后一天一样地过。
我们散步,我在午后或者夜晚来临之前城市老旧的桥下桥洞里看她画粉笔画。看她用硕大可爱的棒棒糖逗政府门前一脸正经严肃的哨兵笑。
她看我踢球,大汗淋漓的时候递上画着笑脸的汽水儿和有体香的小汗巾儿。她跟我一起坐在小区门口父母看不见的小卖铺的马扎上,用随身听分享《音乐天堂》。
当然,时间长了,就会有争吵。
虽然是我追的她,但一个高中男生,又能有多懂得谦让。
我会为了放学等她出来太迟而发火,尽管她解释没办法老师留堂谈话。我会为了她周末约好的碰头要临时取消而发火,尽管她解释家里来了亲戚实在没办法。
我会为了她没完没了地问我未来而发火,尽管她说只需要听我说,哪怕是假话。
我会为了很多原因发火,她会为了很多原因解释。甚至在一段所有的爱只能靠陪伴来体现的爱情里,我还经常为了球赛和哥们儿对她爽约,并且找个道理说是她烦。
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每次吵到后来,一定是她抹了眼泪,走到我边上拽起我一个手指摇晃,说:
“好了,我想明白了,对不起啦,我错了,不该这样。”然后破涕为笑地看着我。
我趾高气昂地暗自欣喜,接受道歉,重归于好。
现在想起来,她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我们相处了大半年之后。
那天,她一反常态地缠着我,问我,我们俩这是爱情吗?真正的爱情,会不会因为你高考完了上大学去了,就没有了?
我正为了即将到来的模拟考烦躁,一听到高考两个字就像被踩着了尾巴。立马甩开她的手,吼道:
“什么狗屁爱情不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吗?每天琢磨这种有的没的,你累不累啊!”
她被我的无名火吓得不轻,惊恐地看着我,然后泪水稀里哗啦地落下来。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女孩儿哭成那样。而那时候的我,只觉得尴尬,周围的人们指指点点,我回身骑车,扔下了她,头也没回。
然而依然是她道歉。
第二天是圣诞节。她知道我逃课的时间,准时在我不想被她发现偷偷溜走的时候堵住了我。她没说话,就这么牵着我的手。
她拉着我去了步行街,两个高中生,在节日喧闹的人群里像沉默的鱼,彼此紧紧牵着,逆向而游,仿佛一松开就会被冲散,再也看不见。
她买了蜡烛和小圣诞树,即便在付钱的时候,也没有松开我的手。到了我们常去的桥洞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城市里有人在放烟火,大楼已经模糊不清,情侣们兴奋地相拥着从我们头上的桥面走过,向市中心汇集。而桥洞里只有沉默的两个少年。
她看着我,又说了句对不起。
然后点燃蜡烛,一言不发地陪着我坐在一边,没有像以前那样画她的画。
桥下的水不那么清澈,甚至带着点儿腐藻的异味,无声地穿过城市流淌。
我们就这么坐了很久,直到蜡烛快熄灭。
我第一次觉得无话可说。
她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当地银行界排得上号的领导,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长大,很少受委屈。
我知道,让她道歉了太多次,多到我根本想不到说什么。
三个星期以后,她去了新西兰。
那个时候,出国读书已经渐渐开始成为新的选择。她的父母很诧异地发现,一直固执不肯答应出国的女儿居然在圣诞节那天回家就自己填好了表格。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家附近的肯德基。
我强撑着一直冷着脸,她强撑着一直在笑。
她塞给我一张照片,是教学楼上,她倒垂着的头发的远景。
我说,看不清楚。
她说,对不起啊,我找人拍的。不过反正过几年,我的脸你也一样记不清楚的,对不对?
我看着窗外,对面是硕大的展架,上面有劣质的颜色写着:
“高考倒计时5天,为所有考生加油。”
最后一次,还是以她道歉结尾。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
我后来又谈过很多次恋爱,依然我行我素,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从不道歉。
整整十一年过去,有一天,一个在北京做线上宣传发行的朋友让我帮忙写篇美食类的软文。
有几个网红美厨娘介绍,我一扫名字,愣住,点进其中的一个。
是她,在新西兰做甜点,博客红得很。
后缀链接上有她的私人漫画作品。
慢慢往前翻。
停住,看见了一张,熟悉的桥洞和蜡烛。
那篇画没有名字,只有日期作名字,而日期,就是我们共度的那个圣诞节。我关上了博客,不顾朋友生气,推掉了那篇文章。
弄不清是无法面对她,还是无法面对那时候的自己,又或者都不是。
今天的话题,首尔说的是,和女人道歉没用。
我承认,很多事儿,并不是道歉能够解决的,就像很多伤害,道歉了也并不能让时光倒流。
但对我来说,我欠了很多人一句对不起。
对于爱人,我不想再说道理,也不需要对错。
那些一直忍受我不道歉,并且委屈自己向我道歉的人。
都是因为爱。
在爱里,我一直不明白,说服了别人的嘴,也说服不了别人的心。
吵赢了全世界,只会输掉自己的爱情。
嘿,宝贝,对不起!虽然未必来得及。
[end]
06: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纪没关系
傅首尔
前段时间,发小孔雀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一张大胸照片,半裸酥胸上文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汉字,我仔细一看是个篆体的
“勇”。
我大喜:
“莫非你被一个叫“勇”的男子收了?”
孔雀:
“狭隘!这是姐的人生信条,这么多年,就靠胸口一个‘勇’字在外面闯。”
孔雀从小痴迷金庸和古龙,飞扬跋扈,铮铮铁骨,一直以侠女自居。六年级的时候,我被几个初中女痞子欺负,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孔雀拿着一把铁质洒水壶杀入重围,用比我还矮小的躯体把我挡在身后。
女痞子头儿说:
“把钱交出来就不打你们。”
孔雀说:
“钱不在身上。”
女痞子说:
“钱在哪儿?”
孔雀嚷嚷道:
“在棺材铺,一会儿烧给你们。”
女痞子骂我们老妈,揪我们头发,扯我们衣服,掐我们脸蛋
……我哭得像狗一样,孔雀“勇”字当头,一边洒水一边狂骂,负隅顽抗,把女痞子们咬得嗷嗷叫。
女痞子头儿说:
“哟,小妞挺狂啊!”
孔雀毫不示弱,
“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有本事单挑啊!”
孔雀和女痞子头儿一场恶战,被打得鼻青脸肿,吃了皮肉之苦,赢回几分尊重。女痞子头儿临走时有点儿欣赏地说:
“看不出你有几分猛劲儿嘛!”
俗话说,三岁看老。多少年来,孔雀在我心里一直是身披铠甲、手牵战马,脑门儿上有个硕大
“勇”字的女战士,我只是没想到,她会把这个字刻在白花花的胸脯上。
孔雀是我们几个要好的女同学里状态最好的,三十三岁的女人,每天坚持八公里夜跑,健身、旅游、玩儿资本,天使面孔,身材矫健,事业得意,天生赢家。
人生唯一的缺憾仿佛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结婚。
从二十八岁起,三姑六婆大姨妈一直积极地给孔雀找对象。
大妈说:
“像你这样优秀的姑娘找个人结婚还不简单,告诉大妈要什么条件。”
孔雀说:
“没有条件,要眼缘。”
大妈一愣:
“哟,演员我还真不认识,主持人行不行?”
孔雀拒绝相亲,她说,相亲会暴露你的急不可耐,这个年纪把自己送给别人挑拣,像冬天卖不掉的白菜。又说,再比如一双鞋,你是因为喜欢而穿它,还是因为光着脚必须穿而穿它?
我说:
“喜欢也要穿,光脚也要穿。”
她说:
“错!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光脚的不一定非要穿鞋,所以不如一直光着,哈哈哈哈。”
她仰天长笑,我被她狗屁不通、毫无逻辑的话搞得很乱,哭着说我不明白,我只想嫁人。
她还有很牛逼的
“一段论”:一段时间不见人,笑点会变得很低;一段时间不吃肉,看见猪会走不动路;一段时间不做爱,特别容易高潮;一段时间不恋爱,对谁都犯桃花心。所以呀,更不能相亲。有时候你特别想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容易对一个不喜欢的人产生好感呢……
孔雀讲起爱情的道理一套一套,拗口难懂,仿佛看破红尘的专家。可真到恋爱时,又生猛无比,仿佛心智不全的儿童。
谈上一段恋爱时,孔雀已经三十岁了。男朋友比她小六岁,长得像个小花旦,眉清目秀,温和腼腆。孔雀那一头波浪卷,那妩媚劲儿,那风情,两个人走在一起像姑姑牵着侄子,所有人都不看好。
我说:
“你要想清楚啊,只有明星才能搞姐弟恋搞成功!”
孔雀娇嗲仿若少女:
“那我就喜欢他怎么办呢?”
我说:
“你喜欢他什么啊,都还没长开呢!”
她说:
“和他在一起,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世界是和平的,雨是甜的,雪是暖的,汽车尾气是清新的;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快,看谁都很友好,莫名其妙就想对别人微笑,感觉活下去很容易;和他在一起,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一觉醒来一百岁,活够了随时一起去死……”
毫无文采,但是让我感动,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就这么一个见人就脸红的男孩,一年后被孔雀捉奸在床
孔雀闭关三个月,生意亏得一塌糊涂,出关时形容枯槁,像死透还魂的干尸。
又空窗两年,孔雀终于答应去相亲,有些人的运气就是比别人好。她遇见的第一个相亲对象是个外企高管,三十六岁,高大周正,文质彬彬。孔雀跟他吃饭,陪他看电影,随他出去旅游,就是不肯跟他睡觉。高管想必觉得这年头像孔雀这样洁身自好的姑娘凤毛麟角啊,赶紧搞了个热闹的
Party来求婚,看到求婚钻戒,孔雀哭了。我们都以为她感动,于是也感动,热泪盈眶的振臂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可是孔雀说的是:
“对不起。”
我们陪她去海滩度假散心,喝多几瓶啤酒孔雀说:
“好几次姐都想跟他睡,心里特别想,可身体就是不愿意。”
我叹气,你爱的不靠谱,靠谱的你不爱。
孔雀扳着我肩膀摇:
“一切我都可以靠自己努力,我就想要一个喜欢的人,有那么难吗?有那么难吗?”
我也扳着她肩膀摇:
“高管不错啊真不错啊,嫁了吧,嫁了算了。”
孔雀哭了:
“我就是不想嫁,碍着你蛋疼?”
我也哭了:
“我没有蛋啊,要不然我就娶了你,我们俩生生死死爱一场,不靠那些糟心的男人!”
孔雀问我:
“还记得以前你陪我买狗和买鞋的事儿吗?”
我点点头。
十二岁时,我们在三角公园门口遇到一个老太太卖狗,孔雀看中一条胖乎乎的小白,可钱没带够,等取了钱回头,小白刚被人买走,大妈说这条小花狗比那条更好看,孔雀却说,不,我就喜欢那条!我陪着她绕着三角公园跑圈,终于以双倍价钱把小白截下来。
二十七岁时,我们在香港逛街,路过的女孩穿了一双
ChristianLouboutin红底鞋,为了这双鞋,我陪她逛遍了香港的商场,等找到的时候,孔雀的脚肿得像猪蹄,根本塞不进去。
孔雀说,我喜欢一样东西才想拥有,所以我拥有的东西都是我喜欢的,生活不能将就,心气不能往下走。
孔雀又说,我只是个小山城的姑娘,这么多年披荆斩棘,没输给出身,没输给任何人,现在,也不想输给年龄。
我们几个要好的发小,那天在沙滩上哭成了傻逼。
孔雀又猛灌两瓶啤酒。
她对着大海喊:
“其实我也很想嫁人!真的很想嫁人!”
又对着大海喊:
“喂!我在等你!你听到没有?我在等你!”
再对着大海喊:
“那谁,你到底在哪里?”
…………
我听到别人拿剩女说事儿会觉得反感,就因为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她是为爱执着的勇士,在爱情面前飞扬跋扈,在现实面前铁骨铮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纪没关系。
[end]
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吴瑟斯
良药苦口,好听的话大多是废话,那些让你难过的负能量,大多是真相。喵小姐和我同龄,属于迈过了三十大关而又单身的典型都市女青年。长相嘛,一百分打及格线偏上吧,当然了,这年头重要的不是长相而是头像,她戴上美瞳、
PS照片,能再加上个十分。
总体来说,喵小姐属于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也未必能记住她容颜的档。真正让她成为传奇的,是她的挑剔。
喵小姐尝试处过的男人,基本可以涵盖我所见过的所有男人的类型。
你不信?让我扳着手指头一一罗列,当然了,我的指头肯定是不够用的:
A男子,成熟稳重型,混金融界很多年,海归背景,有车有房,四十出头。喵小姐的交往理由:成熟的男人才叫男人,唉,我觉得女人嘛,嫁汉嫁汉就是穿衣吃饭嘛。
交往时间:两个月。
交往程度:一个月后该办的都办了。
主要约会地点:西餐厅、歌剧院。
主要约会话题:投资。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太成熟了,无趣。
B男子,文艺内敛型,报社编辑,本地人,有房和房贷,四十不到。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现在的人都太浮躁,男人要有深度才叫男人,我觉得,男人要成为女人的课堂。
交往时间:一个月。
交往程度:拉拉手,喝醉了有次不成功的接吻。
主要约会地点:茶社、书吧。
主要约会话题:文学。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太有深度了,无趣。
C男子,放荡不羁型,前无名乐队摇滚乐手,女友成排,北京人,没车没房,年龄相仿。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那些说自己男人花心的女人,都是没本事的,不要那么浅薄地看待他们,有故事的男人就需要疗伤。
交往时间:两个月。
交往程度:第一天该办的就全办了。
主要约会地点:露天。
主要约会主题:无主题、吵架以及打架。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贱人!脚踏三只船!
D男子,沉默寡言型,副科级公务员,凤凰男,小县城出身,老家有三个妹妹,车房按揭中。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我就喜欢那种靠自己奋斗又有责任感的男人。
交往时间:一个月。
交往程度:啥也没干。
主要约会地点:电影院,公园。
主要约会话题:和谐社会和中国未来。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小地方来的人,就是抠门儿。
E男子,阳光帅气型,无业富二代,本地房地产大亨之子,被催婚,二十刚出头。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他拖进车里了。
交往时间:十天。
交往程度:限制级、反复车震。
主要约会地点:酒吧、保时捷里。
主要约会话题:不说话。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被甩。
F男子,学者型,研究生在读,有望留校,一穷二白,二十多。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财富不是有多少钱,而是他愿意为你花多少钱。
交往时间:一个半月。
交往程度:手都没让他摸。
主要约会地点:所有喵小姐看上的有团购的大众点评小众餐厅。
主要约会话题:喵小姐信用卡要还了。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不要和穷人谈恋爱。
…………
如此下去,可以一直列到你睡着。
类型重复,型号不同的就更是数不胜数,不忍赘述。
反正总体来说就一句话:无论是你哪一型,反正我觉得都不行。
我们伟大的喵小姐,总是像一只受伤的小野猫,蜷缩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抱着一杯星巴克,愁肠百结又黯然神伤地给我一次又一次地描述这不行那不行。不,这些已经不是不行了,是不幸。
开始的时候,我还可以根据她说的原因给点儿建议,可到了后来已经完全词穷了,只能建议她多看科幻片,因为如果要符合她的要求,基本可以肯定只能靠订制机器男友
——人老实活儿好,能挣钱不花。
喵小姐不以为然,她的所有观点,都基于一个出发点:我都挑了这么久了,不挑个最好的,别人该怎么看我?然后和所有三线城市文艺女青年一样,四十五度角开始背诵《大话西游》里的桥段,想象着她的至尊宝从天而降。
尽管如此,喵小姐还是义无反顾地一次又一次地投身到每个有可能交到满意男友的方法里。有一次,她居然还给我看她加了个同城寂寞男女会,我说看名字就知道,这不就是一约炮会吗?然后就被她犀利的眼神狠狠瞪了下:
“放屁,这是纯洁的交友方式,懂不懂?”
我惭愧地点头,为自己的低俗而痛心疾首。
正在此时,群里的一个名为
“胸器逼人”的人就发了条:“百人斩,今晚上约吗?我出房费!”
我愣住。
喵小姐尴尬地赶紧关上群:
“主要是被一些低俗的人搞得不纯洁了,唉,寂寞的人,也怪可怜的,可以理解。”
我看着喵小姐,这个瞬间,她仿佛背后有一轮夺目的光环,必要的时候可能还能长出翅膀。
这哪儿是个剩女,她就是个圣女!
后来,大家都忙,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淡起来,但喵小姐又换新男友了和喵小姐又分手了的消息还是会从不同的人嘴里纷至沓来,听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最新的一次,是听说她分手后失态大闹电影院。据说这次是她处的最长的一个,有小半年,都几乎到了见家长的地步。谁知道,那个男的有个朋友在那个寂寞交友群里,不但认识喵小姐,还跟那男的说喵小姐有个绰号叫
“百人斩”,这下那男人自然觉得有问题,就在一次看完电影的时候拉着喵小姐问个清楚。谁知道刚提到这个事儿,喵小姐就失控了,大吵大闹,引得众人围观,男人自然拂袖而去。
据那天接她的朋友说,喵小姐花了妆,高跟鞋也崴了一只,呆呆地坐在她怀里,哭了整整一个小时,眼神极其吓人,嘴里就一句:
“凭什么怪我,我不甘心!”
听说的人纷纷唏嘘不已,我倒觉得,这事儿在意料之中。
不是事后诸葛亮。
什么是剩女?三个字,老姑娘。
千万别跟我提什么内心强大是不老的容颜,背
“鸡汤”没人比我擅长。你那么喜欢内心,家里人知道吗?
在男女这件事儿上,姑娘最大的赌注就是年纪,当然了,是好看的姑娘的年纪。过分看重自己,让自己不断下注,却从来不肯
Allin,到了想翻盘的时候,手上早已没了筹码。
不过,最可怕的还不是没了筹码,而是在这场爱情赌局不断下注的过程里,真把自己当成了赌神,觉得所有的对手都如此不堪一击。
要赢,而且要赢得大,赢家世、赢人品、赢长相、赢气质。到最后,想要赢得未必是自己想要,而是用来炫耀。
所以,直到午夜散场,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这其实不能全怪她,得怪这到处煮着鸡汤的世界。这世界一边旁敲侧击地催着她说老了,一边不停地教导她,女人就得坚定内心的选择,年龄不是问题,要走自己的路。
“鸡汤族”经常告诉你:“欲戴皇冠,必承其重。”这话没错,但是所有的鸡汤都不会告诉你前提,前提是:“你得是个公主。”
遵从内心的选择也有前提:
“不是你有强大的内心,而是你有强大的资本。”
一样的道理,我多想告诉喵小姐,你得先长得像仙女儿,才能有盖世英雄披着金甲、踏着着五彩祥云来接你。可就算是真来了,按你的标准,保不齐还嫌弃人家是只猴子呢!
[end]
07:处女不处女,找谁说理去
一个女人的处女病
吴瑟斯
我得说,处女膜修复手术大概是这世上最搞笑的手术了。所有的手术都是为了让你不再流血,这个手术居然是为了让你能再流血。
但是,冉小姐居然就要去做这个手术。
冉小姐兴高采烈地拿着一沓材料跟我一张张地分析,这个是公立医院,水平一般,但是搞不好可以用医保;这个是私立医院,有名医坐镇,据说整得特别好
我实在忍不住:
“整得好,你能看见?”
冉小姐瞪了我一眼,情绪丝毫不受影响,眉飞色舞地抽出一张:
“就是它了!韩国技术,中国价格,西医操作,中医保养,百分百还原纯天然形状,两个字——完美!你觉得怎么样?”
我捅破了窗户纸(咦?这词用在这里怎么感觉有歧义):
“又不是我用,关我屁事儿!”
冉小姐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
“你啊,还太年轻,这叫女人对爱的付出。爱!懂不懂!”
我被她逗乐了:
“祝你修得好,修完了好双修,最后修得百年同船渡!”我知道,冉小姐不是为了爱,是为了爱钱。
冉小姐三十来岁,有几分姿色,前几年爱玩儿,酒吧夜店嗨起来基本是夜夜笙歌,不到天明终不回。
奔着滋阴补阳的路数,处过的都是小鲜肉,玩儿的也嗨,一心想钓个富二代了此残生。富二代们玩得都比较开,冉小姐又没什么可以投入的
——除了身子。刚开始时还有点儿犹豫,后来一咬牙一跺脚,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词也感觉用得很带感,不晓得为什么)?第一次过去后也就无所谓了。逢到家里有点儿基业的必钓,钓了必睡,睡了被甩,擦干眼泪从头再睡。
最近,听到一句文艺的歌词就经常想起她:为了梦想,醒来常在陌生的地方。
谁知道虽然敢想敢睡,她却忽然发现,一夜之间,敢睡不是竞争力了,大家都敢睡。市场却越睡越窄,眼见着睡过的富二代们纷纷娶了更年轻、更好看、更敢拼的少女。而镜子里自己居然开始有了皱纹,过度夜生活让眼袋也显而易见,不化妆的时候已经不大敢出门,出了门遇上的又都是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的新鲜姑娘。
对手太强大,她终于有些累了。不,应该说有些怕了。
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情到深处的她哭花了脸上的妆容,发誓一定要在今年找个人嫁了,但她酒醉心明,很快又修改誓词,不是找个人嫁了,是找个富人嫁了。上帝还算眷顾这个心地善良、身无所长、又一心只想靠婚姻翻身的老姑娘。
富人出现了。
富人四十多岁,闽南人,做建材生意,和挂着大金链子夹手提包的老板们不同,富人还算是个儒商。稳重大方,身家清白,当然了,最重要的是,有钱,相当有钱。
当冉小姐看到他的宾利车停在门口的瞬间,就感觉爱情扑面而来。
冉小姐当天就发微信告诉了我,说完了宾利之后又立马说:
“我特别喜欢他们闽南人的一句话。你猜哪句?”
我看看自己的日本车:
“人比人,气死人?”
冉小姐说:
“爱拼才会赢!”
冉小姐拼了。
只要宾利男在场,她绝对是仪态万方、艳动全城,只要宾利男不在场,她一定在跟宾利男微信调情。从早上起床就嘘寒问暖,晚上必须熬上一小时电话煲,周末再报班自学,熬上其他的煲给宾利男送去。
生活变成三十年内最健康的模式,再也不去夜店,有一点儿空闲就读闽南历史和世界文学名著梗概,下了班不是做美容就是去健身,每天夜跑十公里,活生生一个月瘦了十五斤。
我再见到她吓了一跳,以为她得了绝症,问清楚原因后,只能感慨:
“人家追人是要钱,你追人是要命啊!”
冉小姐严厉地批评了我:
“这年头机会稍纵即逝,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儿!再说了,我追人是人也要钱也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不过一个月过去,宾利男虽然照单全收了冉小姐的所有热情,却始终没有表示。
冉小姐有些焦躁,问我说不是女追男隔层纱吗?
我也只能敷衍她:
“你想想之前你追男人成功的过程,还有什么事儿没做到?”
冉小姐那边却如醍醐灌顶,惊喜万分地说:
“我擦,你说的对啊!我怎么忘记这个了,你不愧是个男人!”
我尴尬地接受了这句夸奖,然后疑惑地问:
“你忘记什么了?”
冉小姐呵呵地笑:
“忘记睡了!”
我愕然。
冉小姐却又激动地说:
“必须一锤定音!不,是一睡定音!”
冉小姐说干就干,周末约了宾利男吃西餐喝红酒,又换了露天烧烤喝啤酒。到了大半夜,冉小姐开始展示这两天熟读《演员的自我修养》后的成果,两腮绯红,单手支着下颚,另一只手玩弄着肩头唯一能让这条裙子不滑落的绳结,然后躺倒在了宾利车后排宽敞的座位上,带着微醺的酒气,在宾利男耳边三分焦急七分挑逗地说出还带着昨天打七折刚买的巴宝莉香水味的那句重要台词:
“我忘带家里的钥匙了。”
接下来的一切如同电光火石,她被扔到了宾利男在万豪酒店长包房里的两米五水床上。
冉小姐的脑子无比清醒,迅速默诵接下来设计好的表现方式,如何能不显得很熟练又做到青涩可人,欲罢不能。
很可惜,她眯着眼睛发现宾利男居然转身开门要走。
冉小姐作为一名具备优秀潜质的演员,为了救场,顾不得刚刚开始酝酿的情绪,火速起身,含情脉脉地喊了句宾利男的名字,然后惊天地泣鬼神地说:
“我怕,留下来陪我。”
宾利男尴尬地站住,回身说:
“小冉啊,我也很想,可是呢,我们家那边有个族规。”
冉小姐心说:
“族规?玩儿新鲜的?看不出来这货还玩儿SM?这我擅长啊!”她立马含羞带笑地说,“没事儿,我不怕。”
宾利男一愣,知道是冉小姐误解了,赶紧解释。
原来,据宾利男说,他们家那边儿的规矩是如果娶妻,妻子在结婚当天以前都必须是处女。
冉小姐先大喜后大悲,大喜的是,居然宾利男真有心娶她,大悲的是,我擦
……处女这事儿怎么办!
冉小姐后悔啊,后悔那些厮混的日子,那些她睡过和睡过她的混蛋。
难道这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就因为这个而接不住了吗?
不,冉小姐沉思良久,说出了句让我吐了口恶血的电影台词:
“别让昨天的悲伤,浪费今天的眼泪。”
说什么都没用,她要去做手术。
然而,事实证明,世上的事儿都有代价,她最终看性价比选的小广告上那家医院根本不正规,手术没成功,反而引发了大出血和并发症。
我去的时候,她躺在病床上,苍白的脸上眼神空洞,这事儿被宾利男知道,他直接删了冉小姐的联系方式,再也没出现过。
其实,有没有处女膜,早已不是影响爱情选择的原因,而冉小姐修的也不是处女膜,而是在爱情买卖里的价码。
这是个多么变态的以爱为名,为了让二手货卖上好价钱翻新的方式。
有段时间,鸡汤文里的翘楚是那篇关于以前和现在爱情对比的,大概的意思是前人的爱情和现在的爱情区别在于对关系的处理,说什么东西破了前人选择缝缝补补,现在的人都是干脆换个新的。
一时间,姑娘们纷纷不亦乐乎地刷着这篇文章,好像真的感同身受,其实无非自欺欺人。
她们中的很多,正是宁愿换个新处女膜也不愿修补爱情观的人,其实坏掉的哪里是处女膜,而是她们自己。
[end]
一个男人的处女病
傅首尔
记忆里太多鲜衣怒马的少年,然而同龄人给我留下
“男人”印象的只有马旗。
我家在十字街附近开游戏厅,马旗是常客,他皮肤黝黑,身形矫健,面如刀刻,有棱有角,和一帮混混儿称兄道弟,香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马旗很少掏钱买铜板,他总是守在一些小孩旁边,别人打不过去的关卡都找他帮忙,轮到他时,总是疯狂地晃摇杆,猛捶控制按钮,嘴里污言秽语,像个神经病。
我那时无比讨厌他,而我妈非说他是个好孩子。
马旗父母双亡,跟奶奶和妹妹相依为命,奶奶在菜市场开面条铺,卖好吃的小刀面和锅贴饺;妹妹跟我们一届,俩人虽是龙凤胎,却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他妹有两只巨大的精灵眼,以至于我对她所有的记忆只剩两只眼睛。
兄妹俩的日子过得很苦,马旗清早四五点钟帮奶奶开铺,他妹妹则洗碗洗到半夜。
我妈同情马旗的境遇,游戏厅有包夜的叫夜宵或早点,都推荐马奶奶的面。马旗端着面条碗进进出出,对我妈毕恭毕敬、感恩戴德。
后来,有两个小痞子在我家玩儿麻将机,非要赊账,缠着我妈不放。
马旗英气逼人地走过来说:
“老板娘家没这规矩。”
混混儿说:
“你他妈老几呀?滚!”
马旗笑笑,转身走了,混混儿继续跟我妈纠缠。
五分钟后,马旗回来,身后五个狐朋狗友,手里都拿着板凳腿。
两个混混儿虽然年长,但初生牛犊不怕虎,马旗他们几个的表情无比狰狞。混混儿问:
“干吗?”声音却在打战。
我妈挡在中间:
“马旗你不要惹事儿!”
架没打起来,混混儿飞快地跑了。
我在旁边吓得腿哆嗦。
我妈拍了一下马旗的脑袋:
“你这孩子,就是冲动。”
马旗嘿嘿一笑,露出麻将牌一样的牙齿,把我妈给他的几包烟扔回来:
“老板娘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帮你是因为你帮我啊。”
然后他继续去替小朋友闯关,像神经病一样晃摇杆。
高三上晚自习,天天要到十一点半放学,我家住在青弋江大桥下面,那一带鱼龙混杂,店里离不了人,我妈给马旗布置了任务,给我当护花使者。我当年营养好,一百三十几斤,长得像匹骆驼,一个帅哥天天跟在我后面,又不跟我说话,这让我的心情非常烦躁。
我对他呼来喝去,他对我低眉顺眼。有次他急了,剑眉倒竖:
“要不是你妈对我有恩,我把你扔进青弋江里喂鱼。”
吓得我屁滚尿流,立刻像孙女一样尊敬他。
后来出了一件大事儿,他妹妹快高考时怀孕了,死也不说是谁作的孽。他舍不得打妹妹,就拿一把刀自残,手臂上一道一道血口,他妹妹跪下像夜猫一样哀嚎,他奶奶几次哭昏了过去。马旗双眼血红,无人敢劝,他妹妹终于说了实话,是他一个混混儿朋友
再见马旗是
2009年夏天,我和我妈大包小包的从老家到合肥,在长途汽车站碰见他。他剃着青皮,高大英武,可惜一道疤痕像蜈蚣一样静卧在他右颊,毁了男模一样俊朗的脸。
他大喊一声:
“阿姨!”
我妈吓一跳,看清楚是他,以更大的声音喊:
“马旗!”
两个人都热泪盈眶。
马旗把大包小包扛在肩上,非要送我们一程,到家我妈留他吃饭。
我妈问他: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他说出来三年了。
我妈问:
“现在在干吗?”
他说:
“在双岗摆夜市。”
我妈问:
“奶奶呢?”
他不说话,眼眶一红。
我妈叹口气,想了想还是问了:
“那你妹妹呢?”
他说:
“在老家,跟大黑过了。”
大黑就是马旗那个混混儿朋友,两条腿被他打断了,以后都不能走路。马旗每个月留点儿生活费,其余都汇给妹妹。
之后我常带朋友去马旗的摊儿上吃饭,他穿着白背心和破洞牛仔裤,生意火爆,很多顾客都是附近会所上班的
“公主”,火红的长发,超短裙,边吃饭边对他挤眉弄眼。
马旗叼根烟说:
“我跟她们许多人都睡过觉。”
我不理他。
他说:
“这些女孩很奇怪,给钱的也愿意睡,不给钱的也愿意睡。”
我看他自轻自贱的样子,心里犯堵。我说:
“你要喜欢谁,就跟谁正经处。”
他笑笑,说:
“处什么处?她们都不是好女孩。”
我说:
“那你赶紧找个好女孩啊。”
他又笑笑,沉默了一会儿说:
“问题是哪个好女孩会喜欢我。”
我嘴上说怎么会呢,心里却深以为然。所以打死也没想到他会把小仙迷住。小仙是我同事的朋友。本地一家小啤酒厂是我们的客户,同事把小仙招进去当业务员,负责给小摊点铺货,我介绍她去马旗那儿卖啤酒。
小仙长得水灵,两条仙鹤腿,卖啤酒时结结巴巴,有些男食客贱,油嘴滑舌地跟她调情。
马旗冷冷地往桌边一站,说:
“这是我表妹,大家给点儿面子。”
他一说话,尤其是生气的说话,脸上的蜈蚣就活起来,没人不害怕。
小仙喜欢马旗,大家都看得出来,一开始只卖啤酒,后来便帮马旗洗洗酒杯,再后来连碗都抢着洗。
大排档没有水龙头,小仙从街对面提水过来,摇摇晃晃,拎过来时只剩两个半桶。
她洗碗的样子让我想起马旗的妹妹。
我问:
“像不像你妹妹?”
马旗冷冰冰的,像没听见一样。
我说:
“好女孩来了你又不要!”
他说:
“她连恋爱都没谈过怎么要?”
我愣了一下。
他顿了顿说:
“别以为我没有底线。”
我问:
“底线在哪?”
他说:
“我从来不搞处女。”
我无语。
他说:
“真的,一个都没搞过。”
我说:
“这算什么?你们明明互相喜欢。”
有一天晚上,小仙给我打电话,哭得稀里哗啦,问:
“马旗哥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说:
“你不要乱想。”
她说:
“他当着我的面和夜总会小姐调情,我不想活了。”
我赶紧奔出去找她,姑娘蹲在街角的垃圾桶边,抱着两条腿,像只受伤的小猫。
我把马旗的过去一五一十跟她讲,我跟马旗想的一样,这种事儿没有姑娘接受得了,死了心更好,免得互虐。
小仙听完我冗长的叙述,呆了半晌问道:
“就因为这个吗?因为他的过去吗?”
我说:
“我觉得是这样。”
小仙两眼水汪汪地看着我,我想到马旗的底线,叹口气说:
“而且你没谈过恋爱,他也怕啊。”
小仙问:
“怕什么?”
我说:
“这个很难跟你解释。”
小仙静静地蹲了一会儿,突然起身,踉跄几步,撒腿往大排档跑。
马旗在陪夜总会的姑娘们喝啤酒划拳,明显有点儿多,嘻嘻哈哈大着舌头。
小仙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说:
“马旗!你这个胆小鬼!”
小姐们都愣了。
马旗干一大口酒,装没听见。
小仙夺过杯子:
“你喜不喜欢我?”
马旗说:
“滚!”
小仙眼泪滚出来:
“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马旗说:
“不,喜,欢。”
小仙全身发抖。
马旗又说:
“别问为什么。”
小仙砸碎啤酒瓶:
“为什么?”
“嗖”一下站起来:“因为麻烦!我不搞处女!我负不了这个责任!我再也不想对谁负责任!我是一个烂人!我砍过人!我坐过牢!我配不上你!现在明白了吧?”
夜总会的姑娘吓得四散而逃,小仙猛扇马旗一个嘴巴,
“哇”一声哭了。
我们都以为这事儿结束了,马旗依然每天辛勤地颠着大勺,只不过夜总会的姑娘们来的少了。
他请了一个洗碗工,是个中年妇女,蹲在宽大的澡盆前刷刷刷,体型庞大。秋天的时候,小仙又出现了。
据说那晚夜微凉风萧瑟,大排档没什么人。
据说小仙只对马旗说了几句话,我要当你女朋友;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如果你还不答应,我就去犯个事儿坐几年牢。
再去马旗的摊儿,又能看见小仙从街对面提水过来,她摇摇晃晃,拎过来只剩两个半桶
然后,她安安静静地蹲在那里洗碗,像极了马旗的妹妹。
塞林格《破碎故事之心》里有段话说:
“爱你才是最重要的事儿。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end]
08:青梅竹马不成家
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
傅首尔
前年夏天状态不好,回老家山里小住,吃住都在苏周家。苏周是个画家,买了个依山傍水的老宅子,画画、写诗、修禅、做瑜伽,过着仙女一样的生活。
某天早晨起床,看到的场景令我终生难忘
——厅堂里冉冉檀香若有似无,音乐是空谷竹箫,清瘦的苏周一身白衣盘坐在厅堂闭目诵经,水葱般修长的手指合十,蓬松长发随意束在脑后,肤色娇如残雪,眉间朱色美人痣一点,惊现几分观音像……她身后的墙上挂了一张遗照,二十八岁的宝山笑吟吟地看着她。
宝山遗书上写道:
“没想到最后是这样,娶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事儿。还以为没什么能让我们分开,可惜世事难料,我走了你什么都不要想,要相信时间,把一切交给时间,忘记我,找个爱你的人好好生活。”
苏周光华之年守寡,未遵遗嘱,立誓不嫁,诵经的表情淡漠而壮美。
上幼儿园时,苏周是小公主,书香门第,父母从政,家境宽裕。我们光着屁股跟男孩们在沙土堆里玩儿成泥巴猴儿的时候,她却穿着粉嫩的纱裙和红皮鞋,彩色皮筋扎一头辫子。放学时她母亲来接她,整个幼儿园都弥漫着清新的茉莉香水味儿。
有时候是保姆来接,保姆是个胖胖的爱笑的女人,穿着的确良衬衫和黑布鞋。通常她来会顺便捎上儿子宝山。城南幼儿园很小,只收附近的学生,那时候人贩子少,宝山这样的皮猴儿平时都自己回家。
苏周家住县委大院,宝山家住城南老区。
宝山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半长不短的自然卷发。他总是穿苏周的旧衣服,小褂子喇叭裤之类的,两个人走在一起像小姐妹。
不过,大家对性别都有基本认知,玩儿过家家,苏周指定要和宝山结婚,一个演公主一个演王子,万年不变的主角,其他人都是丫鬟或抬轿大汉。
宝山的爸爸有精神病,冬天喜欢坐在门口晒太阳,眼神呆滞,打瞌睡的时候涎水挂在嘴角,不时吸溜一下。有关他的故事我听过很多,最惊悚的一件是宝山刚出生没多久时,他烧了一大锅开水,差点儿把亲儿子丢进去煮
宝山妈白天当保姆,晚上帮人纳鞋底做衣服,以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家,所以宝山从小的生活环境可想而知。
他们上大班的时候,泡泡糖开始流行,红色包装纸那种,条件好的小朋友都吃。有次大家玩儿游戏,宝山盯着一个叫大饼的男孩吹泡泡,舔着嘴唇问:
“好吃吗?”大饼说:“当然好吃。”宝山说:“那给我吃吃。”大饼说:“就一个啊。宝山说:“你吃完的给我尝尝。”然后,大饼把吃过的泡泡糖吐给了宝山,宝山嚼得津津有味,吹出来的泡泡比任何人都大。
这事儿被苏周看在眼里,回去就告诉了宝山妈。据宝山回忆,他妈那天哭了很久,还狠揍了他一顿,而他完全搞不懂为什么,只知道苏周打小报告,心里恨死了她。
由此可见,苏周懂事比宝山早很多。第二天,苏周送给宝山一整盒大大泡泡糖,有几十个,俩人和好如初。宝山嚼了几天,嚼得后脑勺疼,高烧不退。当然发烧未必跟泡泡糖有关,然而成年的宝山认为有关,他后来对我说,那一盒泡泡糖就是他和苏周的情根,发烧是老天不让他忘掉。
小学时,宝山和苏周建立了一种奇怪而牢固的雇佣关系。苏周把零花钱分给宝山花,然后宝山听从她的吩咐
——放学跟在她身后拎书包,替她值日、买零食、占乒乓球桌……高年级的时候就帮她推公主车,教训骚扰她的小混混儿。
宝山不是读书的料,美术课上却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美术老师每节课都表扬他。然而班里的手抄报第一名和黑板报能手永远都是苏周,苏周品学兼优,小小年纪就有书香才女的气质,没人怀疑她雇佣宝山为她画手抄报。
很多年以后,我们长大了,两个人拿这件事儿说笑,大家才知道,苏周的每一张得奖作品,都由宝山秘密替她配图和画边框。谁能想到真正才华横溢的那个不是苏周而是宝山。
苏周一直强调他们是公平交易。班主任怕我们饿,集体定了课间餐。宝山妈没给他交钱,苏周就把自己的肉包菜饺让给宝山吃。所以后来苏周老嗔怪宝山:
“都是你小时候抢了我的营养,所以你人高马大,而我又矮又瘦!”
有一件事儿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皖南的小孩子小时候喜欢吃
“呼啦”,雪白的山芋粉用滚烫的开水冲调成糊糊,盛在一个个红色的塑料小碗内,拌上皖南特色的什锦酱菜和辣椒酱,香辣可口,每天小卖部的窗口都挤满站着吃“呼啦”的学生。
苏周的妈妈严禁她吃这种垃圾食品,小卖部的值班老师都是她妈妈的熟人,根本不卖给她吃,馋得她哭鼻子。有一次,宝山叫我们几个做掩护,趁老师不注意,连碗偷去教室给苏周吃。
苏周的妈妈知道后闹到学校,班主任用板尺打了宝山手心,宝山因此而不理苏周,放学后,苏周跟在他屁股后面,像受了委屈的童养媳。宝山怒气冲天:
“不讲义气出卖我,还有脸跟着!”
“哇”一声哭了:“我讲梦话被我妈听到!又不是故意的!”
毕业互写留言册,有
“最大的愿望”一栏,宝山填的是“吃一次生日蛋糕”,而苏周填的是“初中和宝山一个班。”
女孩儿早熟,我一直觉得是苏周先喜欢宝山的。
初中,苏周和宝山不在一个学校,宝山妈妈也不再给苏家做保姆,而是在老街开了个裁缝铺。懂事的宝山初中就帮家里干活了,我和苏周放学结伴回家的时候,偶尔能碰到他和他外公一起拉车帮人送煤球。苏周每次都会欣喜地喊:
“雷宝山!”
宝山的反应很冷淡,要不就是:
“咦?你怎么在这?”或者擦擦脸上的污迹,冲我们不阴不阳地笑笑。
到了初三,苏周出落成我们这一届有名的美女和才女。她学习好,她妈妈请了专门的老师教她画画和弹古筝,许多男生写情书给她,其中不乏优秀的,而她一封都没看过。
大家都说,苏周可真清高呀!
我和苏周一起考去重点高中,由于两个人都没离开过家,生活不能自理,成绩一落千丈,高二下学期又一起转回老家念书。
宝山和苏周第一次重遇时我也在场,青春期两三年没见,大家的变化都很大。娇小玲珑的美人苏周看见高大健硕的宝山在操场投篮,高兴得有些失态,拽着我的袖子说:
“哎?那不是宝山吗?”然后大叫一声,“雷宝山!”打球的男孩子们呆呆地看着她,老实说被苏周这样的姑娘大喊一声名字,从虚荣心上都是一种满足。
然而,几年前的南城老街的情景再现:一个热情,一个冷淡。
苏周遇到宝山就丢了矜持,宝山遇到苏周只有礼貌的微笑。
可是那一次,我分明觉得他们的眼神微妙,似湖心投石,有几秒很像爱情。
从那以后,苏周几乎每天都要去职高班找宝山,在混混儿们猥琐不安分的眼神里,冲她喜欢的人大喊一声:
“雷宝山!”,之后要说什么并不清楚,只是站在走廊里对宝山傻笑,宝山也笑笑问:“你怎么又来了?”然后带她离开职高楼,走到普高楼,两个人没什么话。
有一次晚自习,苏周在哭,吓我一跳,我问:
“怎么了?”
她说:
“宝山让我别老去找他。”
我说:
“你本来就不应该老去找他呀。”
苏周不吭声。
我问:
“你是不是从小就喜欢他呀?”
苏周说:
“咳!小时候懂什么呀?”
我说:
“你再装!”
苏周又不吭声了。
我叹口气:
“算了吧,你俩怎么可能呢?”
我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可偏偏代表不了苏周的想法。她低头摘下女神的皇冠,非要送给家境贫寒、毫不出众的雷宝山。可气的是,宝山对她不冷不热,有时候还躲着她,见到她像见到鬼。
一次,宝山和职高的男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一个个抄着板凳腿,面目狰狞。其中一个人死死抱住着宝山,示意同伙干他。这时,苏周一声凄厉的尖叫冲进人群,我拉都拉不住,她对着抱住宝山的男生又撕又咬,惊动了整个战局。职高男们面面相觑,架都打不下去了。
苏周死死拽住宝山胳膊问:
“宝山,宝山你能不能学点儿好?”
宝山愣了一分钟,暴躁地甩开她的手问:
“你他妈是不是有病啊?你放过我行不行?”
苏周竟然没哭,重新拽住宝山的胳膊说:
“不行!”
这件事儿在学校传开,宝山和苏周的绯闻漫天飞。苏周的妈妈派司机每天接送她上下学,然而课间苏周还是会去职高找宝山,老师找她谈话也不管用。宝山也不再躲她,两个人站在池塘边说话。
有次我远远看见他们俩谈笑风生,突然发现苏周挺有眼光的,宝山笑起来多帅啊!
高三时,宝山迷上打游戏,他甚至把饭钱省出来泡网吧。苏周有空就拉着我去网吧找宝山,网吧里面空气污浊,烟雾缭绕,男男女女忘情地盯着屏幕,脏话连篇。苏周每次夺过宝山的耳机就说教,让他好好上课学一技之长之类的,听得宝山很烦躁。苏周站在旁边不走,宝山玩不下去,只好结账走人。
有一次,宝山说:
“你做你的尖子生!别管我行不行?”
苏周说:
“不行!我就要管!”
宝山问:
“你谁呀?我妈都不管我。”
苏周脸红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宝山,说道:
“你还好意思提你妈,你妈那么辛苦,逢人就说你争气,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宝山怔了一下说:
“你别管我,我废料一块,学什么都学不好。”
苏周说:
“你可以像我一样学画画,你从小就有天赋的,你忘了吗?”宝山冷笑:“我去哪里搞钱学画画。”
苏周说:
“我有钱!我所有的钱全借给你!”
后来宝山总说,苏周改变了他的命运,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那句人人都会唱的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没人比他更能体会其中的深意。
宝山考上了重庆的一所美术学院,考了两年。那时候,我和苏周已经在北京的大学上大三了,苏周上的也是美术学院,有很多男生追她。她和宝山靠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系,沟通少得可怜。
大二时,苏周扛不住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学长的追求,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段正式恋爱。
她往我的宿舍打电话,聊起来,叹气说: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宝山。”
我问:
“你和宝山到底什么关系?”
她说:
“反正一直联系,但一入正题他就躲。”
我说:
“那你内疚什么?”
她说:
“不知道,总是会突然想到他,然后很难过……”
大四时,苏周男友毕业,两个人和平分手,过了几个月苏周打电话给宝山,危言耸听,说她难过得快死了。
于是,雷宝山坐了三天两夜的火车,到苏周学校时已经快虚脱了。
苏周笑嘻嘻地看着他。
宝山火了,说:
“苏周你又耍我是不是?!”
苏周问:
“我什么时候耍过你?”
宝山说:
“一直。”
苏周说:
“是你不追我!”
宝山红着眼眶问:
“我不追你你就跟别人好?”
苏周也红着眼眶问:
“那我能怎么办?”
宝山问:
“我欠你那么多钱,我怎么追你?”
苏周听到这句话一下子就哭了,说:
“宝山,我喜欢你,我不要你还钱,你把你自己还给我就行。”
2009年,苏周和宝山结婚。
他们结婚的过程山路十八弯
——苏周与家人决裂多次,宝山顶着攀龙附凤的骂名。
请柬上印着我写的祝福语: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
婚礼上,很多同学都哭了,看他们俩交杯拥吻的那一刻,我有一种被爱情击穿魂魄的感觉。
2011年,二十八岁的宝山因白血病离世。
苏周光华之年守寡,未遵遗嘱,立誓不嫁。
我劝过她。
她说:
“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可惜,宝山住在我心里,我再也找不到能跟我活成一个人的人了……”
外面的雨很大,之所以写下这个故事,是想让你们相信,青梅竹马也好,半路夫妻也罢,这个世上真的有爱情,如果你还没找到,请你努力地去寻找它。
[end]
青梅竹马不成家
吴瑟斯
记忆里,小时候的暑假,基本上都是酷暑烈日,然后是自己不知疲倦地奔跑玩耍,能让我安静坐下来的,只有一件事儿
——看小说。
当然是武侠小说。
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司马翎。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欢乐英雄的七种武器再加上侠骨丹心的四大名捕。那是个翻开就只有江湖的世界。
除了武林至尊,就是恩怨情仇。
而青梅竹马,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的一种男女间的关系。
年少初识,相伴成长,情窦初开,夫唱妇和,情深意切,执子之手,天下我有。多美的事儿!
可惜当时合上书,试图找个合适的青梅竹马对象,抬头却只能看到院子的沙坑里流着鼻涕厮打成一团的脏兮兮的发小们,他们大多都是男的,女孩儿也长得性别模糊。
生不逢时。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我恨恨地想,然后忍不住继续看。
多年以后,当首尔跟我深情地描述青梅竹马百般美好时,我却忽然想起,原来在所有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里,青梅竹马的男女很少会有好下场。
并非是因为写小说的先生们如我般凉薄,反而是因为他们参透了男女之爱后的觉悟吧。
青梅竹马就适合长相厮守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
在我遇到的很多人里,对爱人之间的了解非常看重,她们把遇不到爱人归结为遇不到了解她们的人,把热恋归结为彼此无比了解,把分手归结为并不够了解对方。
但,在我看来这些只是借口而已。
“了解”只是个愿景。
本质上你想了解一个人,是因为有兴趣。
而爱或者不爱一个人,也是因为有兴趣或者没有兴趣。
“了解”是爱的延伸。
早就说过这个观点,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别人,更别提每个人都是在变化的。而青梅竹马之所以被拿出来当榜样,是因为理论上这是相互最为了解的一种关系模型。
她不是你十八岁的时候红着脸堵住你表白的女孩。
他也不是你二十六岁的时候打顺风车遇到的职场小鲜肉。
他或者她,是从三岁开始就看着你,是知道几乎所有你的事儿的那个异性朋友。
你小时候穿什么颜色的开裆裤,你几岁淘气被你爹追着打,你上学的时候暗恋什么类型的人,你撒谎的时候的习惯表情
论了解,青梅竹马,无出其右。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你可以在操场上拉着她抽烟咳嗽出眼泪,你可以在失恋的时候抱着他哭到湿了衬衫;你可以在半夜拖着他下楼打着哈欠陪你发呆,你跟她可以在
KTV唱嗨歌喝大酒直到天亮;你甚至,可以跟她合衣躺在一张床。
但是你不会跟青梅竹马的人终成眷属。
不是因为不够了解,而是因为太了解。
了解是把双刃剑。它面对他人为你披荆斩棘,面对面时却会割伤自己。最好的爱,一定要有新鲜感。
无论是否承认,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了解在某种时候会让你认清一个人的脆弱,但也会放大无力感。而且本质上来说,了解在时间面前不堪一击,境遇、努力甚至运气都会改变一个人。用了解做自我安慰的情感绑架,毫无意义。
人们说越长大越孤单,本质上并不是不能了解陌生人,而是不愿再花时间去了解别人。以了解为爱情做注解的,都是幌子。
愿不愿意为了了解做改变,还是只了解想了解的那些,都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这就像人们听过那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一生。并非是人们不接受道理,只是不愿改变自己而已。
青梅竹马的两个人,做爱人很简单,而真踏出了那一步就没有了退路。因为从青梅竹马做成爱人,若翻脸了回头太难。
所以,大部分青梅竹马,最终都是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这种状态安全得很,最少不会同时失去爱情和友情。
这不是悲观,反而是我的善意。
夜幕降临,开车回家,堵在高架上,收音机里在放不知名字的歌:
“我不想长大,那时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多年以后,相遇街头挥一挥手不会回头。”
多好。
[end]
版权申明: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或网友自行上传,如果有侵权行为请联系站长及时删除。
最新评论
04-18
03-08
03-08
03-08
03-08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