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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未婚先孕和婚前流产不仅反映中国青年婚姻和性相关的观念、实践的变化,也意味着潜在的健康威胁与公共服务需求。但是,目前关于中国青年未婚先孕和婚前流产仍缺乏全国代表性的统计资料和深入研究。
针对这一问题,李丁老师利用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生育史信息,对流动人口未婚先孕水平和模式进行了探索,采用竞争性风险事件史模型验证了婚前流动对未婚先孕的影响及其异质性,并给出了建议。
李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社会与人口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社会分层与青年发展、城乡发展与社会治理、人口社会学、互联网与社会研究。研究方法上,注重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的结合,侧重量化研究方法和大数据的应用。出版有专著《跳出农门:农民子女的职业非农化与身份市民化》。代表作见于《中国人口科学》、《人口研究》、《社会》、《青年研究》、《开放时代》、《世界宗教文化》、《学海》等期刊。
正文(有删减):
中国妇女未婚先孕的模式与影响因素
李丁田思钰
中国青年的婚姻与性观念、实践正经历着巨变。青年人对婚前性行为、婚前同居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与此同时,青年人避孕意识与避孕实践却没有跟上,由此导致非意愿的未婚先孕和婚前流产大幅增加。
目前,关于中国青年未婚先孕和婚前流产仍缺乏全国代表性的统计资料和深入研究。
本研究首先对既有数据的偏差进行总结分析,然后给出分析未婚先孕、婚前流产事件发生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利用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未婚先孕水平和模式进行探索,并就婚前流动对未婚先孕的影响以及在不同子群体中的异质性进行检验。
(一)文献回顾
1.1未婚先孕作为研究问题
未婚先孕(PremaritalPregnancy)的增长是观念转变、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这种现象,国外一般纳入两类研究:围绕青少年婚前性行为、未成年生育的青少年问题研究和围绕非婚生育与未婚同居(Cohabita-tion)的婚姻家庭研究。
相对于非婚生育和未成年生育,未婚先孕更适合作为中国的研究主题。未婚先孕作为生命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有不同应对方式。一些社会,婚前性行为和怀孕违背禁忌,最宽容的出路就是奉子成婚,中国很多地方就是如此。
由于社会经济原因,欧美逃避责任的男人增加,妇女日益独立,加上宗教或法律对堕胎的抑制,非婚生育才变得普遍。而中国社会对非婚生育的支持度低,对堕胎的容忍度高,甚至认为流产不是什么大事。
随着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变迁,奉子成婚在中国也越来越难以实现或被选择,更多人选择流产。这就需要我们在社会变迁视角下展开相关研究。而未婚先孕及人们的应对选择(因孕成婚,婚前流产,还是非婚生育)也成为透视社会变迁的重要窗口。
1.2未婚先孕观测的可能偏误
国内有关未婚先孕和婚前流产的研究主要由计生及医务工作者展开,使用的主要是地方性的婚检数据和医院流产手术数据。他们试图通过婚检中婚前怀孕比例以及流产手术中的婚前流产比例来研判中国未婚先孕水平及群体差异。这些相对指标并不直接反映未婚先孕的发生率,也无法估计事件发生后流产及成婚应对的比例,除流产容易被瞒报外,还存在其他数据选择性偏差。
首先,婚检数据受婚检覆盖率和婚检参与者选择性的影响。其次,因为婚内合法流产者比未婚先孕流产者更可能选择去正规大医院做手术,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年龄较大的妇女选择去正规医院的倾向也更大,这会导致不同医院流产手术登记或问卷数据不具可比性。
为推动未婚先孕现象的研究,在数据方面可以推动或调整现有社会调查来采集有关数据;在理论方面可以尝试使用“婚前性行为—有效避孕”的制衡框架对未婚先孕的变化进行解释。
(二)研究假设与方法
2.1未婚先孕现象增长的理论分析
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等社会变迁对婚前性行为、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影响巨大。这首先会体现为较大的队列差异和重大人生经历的影响,快速城市化、人口迁移、互联网信息化以及教育扩张等都可能产生影响。以人口迁移为例,婚前流动之类的变化如果强化了婚前性行为但未带来有效避孕的更快增长,人群的未婚先孕风险就会增加。
图1中有效避孕可以平抑婚前性行为带来的未婚先孕风险,y=x直线及下方区域就属于未婚先孕会增长的区域。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诱导性开放的信息比避孕知识及工具的传播更快更广。前者不仅有生理—心理因素作为支撑,还有商业利益在推动;而避孕作为克制与理性行为,习得和落实更慢。从而有如下待检假设:
假设1.1:婚前有流动经历的妇女,未婚先孕几率更高。
假设1.2:婚前流动时间越长,发生未婚先孕的几率越高。
流动的影响在不同环境下存在差异,受流动前后环境的改变程度及改变对个体影响大小两方面的影响。流动前后环境差异越大,对个体的可能影响越大;而流动前个体越理性和自律,同等程度的环境改变带来的影响越小。将此推演到不同年龄、教育水平、户籍、地区的子群体上,能得到其他待检假设。
初次外出时年龄越小,环境的塑造力越大,且距离潜在的结婚时点远,未婚先孕风险期长,未婚先孕的风险更大。婚前初次外出的年龄越大,虽然个体尝试性行为的驱力会增加,但同时也相对更为理性成熟,不易受到流动变化带来的影响。除非生育压力过大,否则最终出现未婚先孕的概率应该较低。因此,有如下假设:
假设2.1,婚前初次外出的年龄越小,最终出现未婚先孕的可能性越大。
教育水平会影响婚前流动的作用,婚前流动的影响随着教育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较高教育水平的人,迁移流动带来的观念开化作用较小,迁移流动对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影响更大。
假设2.2,婚前流动对教育水平较高的人发生未婚先孕的强化作用较小,对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影响更大。
类似地,因为流动造成的环境改变对农业户口者、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人来说可能更大。
假设2.3,相对于农业户口者,婚前流动对非农户籍人口发生未婚先孕的增进作用会更小一些。
假设2.4,相对于东部地区流出的流动人口,婚前流动对中部、西部流出人口未婚先孕的增进作用更大。
如果有数据,我们甚至还可在上述框架下研究互联网接触和使用对未婚先孕的影响,计生卫生服务项目的效果如何等问题。
2.2用社会调查数据对未婚先孕进行观测
除婚检、生育及流产手术登记数据外,在充分保护受访者隐私的情况下,通过社会调查直接采集婚前性行为、未婚先孕、婚前流产等信息是可能的。
2.3具体数据和方法
尽管测量不完美,本文仍希望在“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2013数据基础上做一些探索工作,推进相关研究。研究仅关注育龄妇女样本,删除信息不全的案例后,最终样本为89356人,占原育龄妇女样本的99.63%。流动人口是总人口的选择性子集,但如果有婚前流动经历的流动妇女比没有婚前流动经历的流动妇女更可能未婚先孕,前者相对于从未流动过妇女的差异会更大。
研究涉及的变量包括育龄妇女初次跨县流动的时间(精确到月),初婚时间(精确到月),一孩生育时间(精确到月),教育水平(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专、大学和研究生),户口性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来源省份,妇女本人出生年份等。
相关变量的基本情况和各类流动妇女中未婚先孕发生比例如表1。
控制年龄,婚前流动带来的差异会更明显,没有婚前流动经历的90后已婚妇女中的未婚先孕比例为28.8%,有婚前流动经历组对应的比例为35.3%。在未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不同户籍、不同教育水平、不同队列、不同地区流出的育龄妇女有无婚前流动经历带来的差异明显不同。这就有必要区分两种风险———单位时间的风险概率和调查截止时的累积风险,并控制其他变量,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为反映未婚先孕的年龄模式与年龄别风险,后文将首先描述未婚先孕生育的年龄模式,然后用事件史模型和logit模型来反映婚前流动的影响及其与相关变量的交互作用。前者可分析婚前流动及其他属性对单位时间基准风险的影响,后者可分析截面数据中相关变量对事件最终是否发生的影响。
由于结婚和怀孕在哪一个更早发生上存在竞争,事件史模型可以采用竞争风险模型(competingriskmodel)。多状态竞争风险模型在卫生研究(如死因分析)中很常见,通过Fine和Gray提供的方法,采用最大似然法可以估计出风险概率曲线以及协变量的影响。
(三)结果与分析
3.1未婚先孕的年龄—队列—时期模式
根据各年龄时点发生的初育以及度过该时点的妇女数可以计算出年龄别一孩生育率,进一步将生育分为婚前怀孕和婚后怀孕两类,可估计出年龄别的未婚先孕生育曲线和婚后怀孕生育曲线(以生育时点年龄为横轴,见图2)。可以看到,两者形状类似,但未婚先孕导致的一孩年龄别生育率较低;生育峰值年龄比婚后怀孕靠前,较早怀孕的人更可能属于未婚先孕,两条曲线靠得很近。
初育年龄较小属未婚先孕的比例更高。随年龄增长,未婚先孕发生比例下降,下降速度到30岁之后略有缓和(40岁以上生育案例太少,波动太大未呈现)。
年轻队列未婚先孕发生比例更高,80后、90后的曲线明显高于60后和70后的曲线(见图4)。80后中20岁左右发生的初育中将近一半属于未婚先孕,26岁发生的初育中也有将近30%属于未婚先孕。90后初育中属于未婚先孕比例随年龄下降的趋势更平缓。
队列差异也反映在年龄别生育率曲线上(见图5)。相对于60后和70后,80后和90后的生育曲线明显推迟,且初育中未婚先孕明显增多,过了峰值年份后下降更慢。
调查时不同年龄组的未婚先孕比例(图6带圈黑线)可以反映风险累积情况。30岁左右妇女初育中属于未婚先孕的比例约占25%。30岁以下,年龄越大有未婚先孕经历的越多;30岁以上,未婚先孕占比逐渐下降,最终大致稳定在20%左右。这是队列效应和年龄效应混合的结果。
越年轻的妇女生育过的情况越少,但生育中未婚先孕占比大;年龄越大,生育过的比例越大,但其中未婚先孕占比较小。如果只看已婚案例,则与图3、图4类似,20岁左右为未婚先孕的高点,年龄越大,未婚先孕的比例更低。20岁左右的已婚妇女中,无婚前流动经历者未婚先孕的比例约为30%,有婚前流动经历者中比例达到35%以上。
将生育记录处理成为人年数据后,依据对应风险年份各年龄妇女未婚先孕发生率可以汇总得到类似总和生育率一样控制了年龄结构的总和发生率(见图7),可以反映出未婚先孕的时期趋势。可以看到,2003~2012年间有着完整的育龄年龄组(15~49岁),育龄妇女的未婚先孕发生率增长趋势非常明显,但婚前流动的效应不明显。这是因为流动人口监测调查中婚前无流动经历的妇女必为已婚妇女,生育率偏高。控制婚姻状况后,风险年份已婚的育龄妇女未婚先孕的发生率也趋于增长,且婚前流动的作用更加明显。
总之,从年龄、队列、时期模式上看,以生育结束的未婚先孕年龄模式与普通生育曲线形似,但峰值点更靠前;年轻队列未婚先孕发生几率更高;未婚先孕发生率近年来有所增长。如果以流产结束的未婚先孕被考虑进来,未婚先孕的发生率会更高,年轻人中的情况会更严重。
此外,婚前流动会显著提高未婚先孕概率。如果将以流产结束的未婚先孕考虑进来,婚前流动的影响会更大,因为未婚先孕后,有婚前流动经历的妇女比无婚前流动的妇女更可能选择流产。
3.2婚前流动的影响及其异质性
要进一步估计未婚先孕的期望水平并验证婚前流动的影响,需要控制其他相关变量的影响。下面是利用竞争风险模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的结果(见表2)。
从模型1可以看到,控制户籍、教育水平以及来源地区之后,婚前流动仍会显著增加未婚先孕的风险,有婚前流动的妇女未婚先孕风险比率是无婚前流动妇女的1.28倍。累积风险函数(CIF)曲线
(见图8)表明,有婚前流动经历的流动妇女未婚先孕的累积风险在35岁以后接近25%,而无婚前流动经历的妇女未婚先孕的累积风险只有20%左右。
模型2表明,相对于没有婚前流动经历的妇女,婚前流动时间越长,未婚先孕的风险越高。假设
1.1和假设1.2得到了数据的支持。
婚前流动的影响确实在不同群体中存在一定差异。在未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教育水平较低的妇女中流动经历带来的差异较大(见图9),农业户口的妇女婚前流动时间越长未婚先孕增长较快。
竞争性风险事件史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后,婚前初次外出的年龄越小,未婚先孕的风险越高(模型3)。婚前流动对农业户籍的女性影响更大(模型4);但这种效应在控制了婚前流动与教育水平的交互作用后就变得不再显著了(模型5);教育水平越高,婚前流动对未婚先孕的影响越小;婚前流动对东北流出的人口未婚先孕的影响小(模型5)这可能与东北地区城市化水平较高有一定关系。除地区差异更复杂外,假设2.1—2.4都得到了数据的支持。
为了保证上述结论的稳健性,本文还利用离散时间的mlogit模型对人年记录数据进行了分析(各个观察年份分为未婚未婚、未婚先孕、先婚后孕3种状况),并基于截面数据的受访案例最终是否发生未婚先孕构建了logit模型。相关结果都未改变有关结论:婚前流动确实会提高未婚先孕的发生率,且对教育水平较低、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影响更大。
(四)结论与建议
无论从性与婚姻变迁,还是女性健康和发展角度来看,未婚先孕及其应对都非常值得研究。城市化和人口迁移过程中,婚前性行为和未婚先孕的现象增加了。本研究表明,未婚先孕的年龄模式与普通生育的模式相似,但峰值年龄更靠前。由于数据限制,本文无法估计以流产结束的婚前怀孕水平和模式,如果将之考虑进来,中国已婚女性未婚先孕的比例会提高,未婚先孕的年龄模式也会略有差异,但本文的总体论断应该仍会成立。
根据本文的理论模型,在婚前性行为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如果年轻人有效避孕实践得不到增长,非意愿怀孕就会继续增长。未婚先孕发生后如何应对?关键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将“个体事件”上升为“家庭事件”,让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其中。一旦上升为家庭事件,由于社会道德文化的规范作用,以及当事家庭对流产导致女方不育等伤害的担忧,人们会倾向于选择结婚将未婚先孕“合法化”为婚内生育。
近年来,选择人工流产的情况在增加,一些商业医疗机构刻意淡化流产的成本和影响,还会强化这种选择。尽管流产不会带来非婚生育及单亲儿童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但仍然会对女性造成巨大的身心损失,影响后续生育和婚姻发展,不安全的流产甚至会带来终身遗憾。显然,更好的方案是提高青年人的避孕能力与意愿,减少非意愿怀孕的发生。
这就需要给未婚青年人更好的避孕教育和计生服务,特别是中学生、流动人口、中西部地区等潜在受发展和变迁影响更大的群体。为了让这样的教育和服务更具针对性和效率,需要深入了解不同未婚人口的性行为及避孕情况,以及对应的计生卫生服务需求等。
随着初婚年龄的推迟,青年人处于未婚状态时间大大延长,但并非没有性活动和避孕需求。忽略这些人,将会导致我们忽略性、婚姻以及生育领域的重大变迁,计生卫生服务的范围也将无形中缩小。如果未婚人群的性行为增加了,避孕实践却得不到增长,就会出现更多没有婚姻和法律保护的非意愿怀孕,给女性健康和发展带来潜在威胁。我们应该避免青年人既不依靠家庭,又无公共服务予以协助的个体化、原子化状态。
简而言之,青年人结婚和生育时间推迟了,但性生活却开始得更早了,避孕和生殖健康服务不应该推迟,而应该与时俱进。研究工作应尽早覆盖这些未婚人群,了解其实践和需求,反映社会变迁,增进青年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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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李丁”
文源︱李丁
《人口研究》2017年第3期
图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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