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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食物中毒特征
食物中毒是最常见的食品安全事故,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一旦发生,必须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
食物中毒具有发病与食物相关,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爆发性,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的四大特性。
可引起急性胃肠炎症状的诺如病毒等传染病,不属于食物中毒。
第二部分: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等级,食物中毒可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如果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伤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属于重大级别;
如果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属于较大级别;
如果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属于一般级别;
如何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呢?
第三部分:应急值守
值班准备:
首先每天监管所,监管科和局领导等各级单位均有人24小时带手机值班。
接报:
值班人员接报时应按照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接报记录,进行询问和记录,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告本部门领导,向市局值班人员和统计食药安办电话报告。如是区局先接报的,应向统计疾控中心通报,同时通知应急小组队员前往调查的单位和地点。
第四部分:先期处理
先期处置,然后应急小组应赶到现场,对涉嫌肇事单位存在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取证,同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的卫生学调查。
先期处置完毕后,经疾控机构初步核实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2小时内致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食药安办,报告事故概况,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经疾控机构初步核实为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局领导小组同意下应在30分钟内致电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食药安办,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并于2小时内书面报告。
第五部分:响应启动、升级、终止
现场处置过程中,如果无法控制事态按照不同的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相应、当已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要终止响应。
第六部分:后期处理
响应终止后,我局应监督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并追溯和销毁确认受到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产品。
第七部分:总结评估
最后,我局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完成总结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同级食药安办,这样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就完成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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