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太好了,心里有我。” “你真是太好了,心里有我。”“你真是太好了,心里有我。”

“你真是太好了,心里有我。”

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去看看沃克街,站在第三座房子前向左边远眺克里契,向前方展望安德伍德,向右首遥望高地公园和安斯里山。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灵的故乡。

这是D·H·劳伦斯1926年写下的关于故乡的一封信。

他忠实地描写工人阶级的生活环境,写他们在高贵者看来没有灵魂的痛苦心灵,也写他们不可救药的鼠目寸光,在踏踏实实地讲故事,刻画人物,为他的故乡转灵。

劳伦斯出生在诺丁汉,在他成长的年代,那里还是环境恶劣的矿区。他刻骨铭心地熬着社会底层人的生活,也体悟着底层人的善良和美。

现在再去布林斯里,已经看不出它当年的模样。这里曾经是那些钻进地下挖煤的黑精灵们出没的地方,是劳伦斯的父辈养家糊口的源泉,也是造就劳伦斯文学灵魂的炼狱与课堂。一代代人浑浑噩噩地从这里走过,在这里生生死死,没有感到这里的丑陋,更没有感到这里的美丽,他们活得实在,死得踏实,但他们没有获得这里的艺术灵气。而这里的灵气最终让一个备受苦难的矿工儿子吸收了去,化作了最富人性的文字,成为这里人们心灵的记录。

谁又能想到,一百多年前的今天出生在这里的劳伦斯,即将改变他的时代呢。今天借着劳伦斯的生日,小编想跟你分享他的经典之作《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的一个章节。看劳伦斯,就是在看英格兰百年不变的风景。而这片风景也是劳伦斯一生的执着。他在风景里勾勒人的生命故事,他从来没有走出自己的初恋,他一直在更新着这种恋情。

劳伦斯的时代是一幅泛黄的黑白老照片,叠印在鲜艳的彩色背景上,过去与现在若即若离。而你不管什么时候开始看他的文字,都会像是隔着这幅叠画照片,把自己的手与劳伦斯的手掌相贴,感受他的温度。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

第一章

我们的时代说到底是一个悲剧性的时代,所以我们才不愿意悲剧性地对待它。大灾大难已经发生,我们身处废墟之中,我们开始建造新的小小生息之地,培育新的小小希望。这是相当艰难的,没有一条通向未来的现成坦途,不过我们却绕道而行,或爬过障碍。我们总得活下去,不管天塌下了多少。

这多多少少就是康斯坦丝·查特莱所面对的现状。战争使她头顶的一方天塌了下来。她明白,人必须活下去,必须学会适应。

一九一七年她嫁给了克利福德·查特莱,恰逢他回家休一个月的假。他俩共度了一个月的蜜月。然后他返回佛兰德前线,六个月后又被运回英国,在某种程度上说他的身体是七零八碎。那时,他的妻子康斯坦丝二十三岁,他本人二十九岁。

他紧紧抓住生命不放,这确实堪称奇迹。他没有死,七零八碎的身体又长到了一起。医生给他整整治疗了两年。后来他被宣告痊愈,可以重返生活了,不过胯以下的下半身,却永远瘫痪了。

一九二○年,克利福德和康斯坦丝回家了,回到拉格比大宅,家族的“根基之地”。父亲已经过世,克利福德承袭了爵位,成为克利福德男爵,康斯坦丝也变成了查特莱夫人。他们开始靠着有限的收入,在查特来家族的这个颇为悲凉的家中理家过日子。克利福德有个姐姐,可已经搬出去了,此外就再没有近亲了。哥哥战死沙场。终生残疾的克利福德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有子嗣,他回到家,回到烟雾弥漫的英格兰中部,只是为了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尽可能使查特莱家族的姓氏保持下去。

他并不真是一蹶不振。他可以摇着轮椅四处走动,他还有一个装有小马达的轮椅,可以慢慢开着在花园里转转,开进那郁郁葱葱的猎园,这个猎园是他的骄傲,尽管他装作对它满不在乎。

遭受过那么大的痛苦,他似乎已经感觉不出什么是痛苦了。他的样子很奇怪,总是精神抖擞,喜气洋洋,单看他那张健康红润的脸和那对咄咄逼人的明亮的淡蓝色眼睛,简直可以说他是快活的。他的肩膀又宽又壮,双手结实有力。他穿戴华贵,打着从邦德街买来的漂亮领带。然而,在他的脸上却也可以看到警惕的神色,看出一个残疾人的一丝茫然若失。

他曾从命牵一发中死里逃生,所以对剩下的半条命极为珍视。从他那对充满焦虑的明亮眼睛里不难看出,大难不死,他是何等得意。但是他受到的伤害太重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已经泯灭,某种感情已经没有了。留下的只是一种麻木的茫然。

他妻子康斯坦丝是个乡下姑娘模样的健康女子,柔软的褐色头发,结实的身体,动作缓慢,充满超人的精力。她有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声音轻软温柔,似乎刚打老家的村里来。其实不然,她父亲马尔科姆·里德爵士是皇家艺术学会会员,曾经闻名遐尔,她母亲,在那前拉斐尔派颇为盛行的年代中,曾是一位饱学的费边社成员。在艺术家圈子和有修养的社会主义者们耳濡目染的熏陶之下,康斯坦丝和姐姐希尔达得到了一种堪称为美育的非传统教育。她俩被带到巴黎、佛洛伦萨、罗马,呼吸那里的艺术空气,她俩也被带到海牙,柏林之类的地方,参加社会主义者的大会,在那儿,发言者用各种各样的文明语言讲话,绝不害羞腼腆。

所以,两个姑娘小小年纪,就已经对艺术,对理想主义政治,待之若素。她俩在艺术和政治的氛围中如鱼得水。她俩既是世界性的,又是乡土化的,艺术的世界性乡土主义与纯洁的社会理想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康斯坦丝十五岁时,姐妹俩被送到德国德累斯顿,主要是学习音乐。那儿的日子非常开心。她俩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学生们中间,就哲学、社会学和艺术方面的问题与大男人们辩论,不让须眉;甚至比须眉更强,因为她们是女人。她俩在森林中漫步,健硕的小伙子背着吉他充当护花使者。叮叮咚咚!大家纵情歌唱,无拘无束。无拘无束!这个词太好了。在开放的世界中,在早晨的树林里,与歌喉动听的年轻伙伴们一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顶顶重要的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最有意义的还是谈话:热情而知无不言的谈话。爱情仅是次要的陪衬。

希尔达和康斯坦丝都是在十八岁时初尝的爱情甘露。小伙子们与她们热情交谈,纵情歌唱,树下野营,在如此的自由之中,当然想来点爱的关系。姑娘方面有点犹豫,但是这种事已经谈论了那么多,大家也都认为很重要。况且男方那么低声下气,抓耳挠腮。女方为什么不可以像王后赏赐臣子那样,把自己当作礼物来赐身给对方呢?

于是她们把自己赐身给了对方,她俩赐身的都是平时与自己最谈得来的那一个。谈天说地是高雅之事,爱情和肌肤相亲只是某种原始本能,多少有点煞风景。事后,她们对自己郎君的爱似乎反而变少了,甚至有几分怨恨对方,仿佛对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和内心的自由似的。要知道,女孩子的尊严和生命意义完全在于获得绝对的、完整的、纯粹的、高尚的自由。女孩子活着不就是要摆脱那种古老而污秽的两性关系和主奴状态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意义?

然而,不管你对性事如何感情用事,可性爱却是人类最古老、最污秽的关系和主题。歌颂性爱的诗人大都是男子。女人总是认为世界上还有更美好、更高尚的东西。现在她们知之更确了。对女人来说,美丽纯洁的自由比任何性爱都更为可贵。唯一的不幸是,男人们对这件事情的认识远远落后于女人。他们不顾一切地坚持性事。

女人只好退让。男人本是馋嘴的孩子。男人要什么女人就得给什么,否则他就会像孩子似的耍小性,拂袖而去,把本来挺惬意的关系给弄糟。但是女人却可以在顺从男人的同时也不放弃内心中自由的自我。这一点,那些歌颂性爱的诗人和那些把性事挂在嘴边的夸夸其谈者似乎没有给予足够的描述。女人可以接受一个男人而不真正奉献出自己。她当然可以接受他而不让自己落入他的掌握之中。她甚至可以利用这种性关系来支配他。因为她只需在性交中推闪腾挪,让对手使尽解数而自己隐忍不发,这样她便可以延长性爱时间,满足自己的感官,达到高潮,而男人仅仅成了她的工具而已。

到了大战爆发、她们急返家园时,姐妹俩都已经有过了自己的爱情经历。她俩都是在和年轻男子极为知心地交谈之后才爱上对方的,也就是说,双方都曾谈得非常情投意合。与聪明灵慧的男青年促膝长谈,日复一日,一连谈上好几个月……这里面有一种难以置信的巨大快感,而这一切在没有亲身经历之前根本不可能意识到!没人对她俩说过那句天国的许诺:汝将有可以谈心之男子!她俩在知道这一许诺之前,已经对它身体力行了。

在这些推心置腹、无所不言、灵魂升华的亲密交谈之后,性事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那么来就来吧。它标志着一个篇章的结束。它本身也是令人战栗的:一种身体内部的奇妙战栗,一种不管不顾的最后的痉挛,就像是文章结尾的字词,激动人心,它也非常非常像一排星号,加在那里表示一个段落的结束,一个主题的终止。

一九一三年这对姊妹花暑期回家时,她们的父亲就已看出了端倪,知道宝贝女儿们已经恋爱了,那时希尔达二十岁,康妮十八岁。

正像有人说过的:爱情已在此留下痕迹。不过老爸本人也是个过来之人,所以便听其自然了。至于她们的母亲,神经兮兮,病卧在床,正处于人生旅程的最后几个月,她希望女儿们“自由”,“实现自我”。她本人就没能够彻底地我行我素,始终夙愿未遂。只有上天知道为什么,须知,她是一个有自己的收入、为人处事特立独行的女人。而她自己则把这归罪于丈夫。其实,这是古老的权威观念在她心理和灵魂上刻下的印象,她无法摆脱这种印象。这与马尔科姆爵士毫无关系,他任随暴躁易怒、充满神经质仇恨的妻子指手画脚,自己该干什么干什么。

所以小姐儿俩是“自由”的,她们回到德累斯顿,回到了音乐、大学和男青年们当中。她俩各自爱着各自的郎君,各自的郎君也都全身心地爱着她们。年轻男子所能想到,所能表达,所能写出的全部美好东西,他们都为她们想到了,表达了,写出了。康妮的情人是学音乐的,希尔达的情人是学理工的。但是他们只是为自己的姑娘而活着。更确切地说,在心灵层面,在挑起精神兴奋方面,他们是优秀的,在其他某些地方则略微差点事,尽管这一点他们自己并不知道。

很显然,爱情,肉体的爱情,已经在她们身上留下了痕迹。说来奇怪,肉体爱情使不论男女的身体都会发生微小但却确凿无误的变化:女人更为艳丽,更为圆润,少女的骨感淡化了,表情要么焦虑凝重,要么得意洋洋;男人则变得更为沉静,更为内向,肩膀和臀部也不像以前那么刚直了,多了一丝犹豫。

在不折不扣的性高潮中,她们几乎要向那陌生的男性权力屈服了。但是她们很快就找回了自己,把性高潮当作了一种感觉,仍然保持自由自在。而她们的对手男人,由于感激对方给予的性经历,便全心全意地把灵魂交付了出来。后来他们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康妮的情人有几分不高兴,希尔达的情人则怪话连篇。这就是男人!忘恩负义,永不满足。你不理他,他恨你不理他;你理了他,他又为别的事情恨你。或者什么也不为,只因为他们是不知足的孩子,得到了什么都不会满意,哪怕女人做了所能做的一切。

然而,战争爆发了,希尔达和康妮再度匆匆回家,尽管五月份已经回过一次,而这次则要赴母亲的葬礼。一九一四年圣诞节之前,她俩的德国情人都死掉了,姐妹俩痛哭了一场,她俩热爱着他们,但内心深处却忘掉了他们。他们不复存在了。

姐妹俩住在父亲的——其实是母亲的——肯辛顿住所里,与年轻的剑桥大学小组成员们混在一起,这个小组代表着“自由”和法兰绒裤子,代表着敞开领口的法兰绒衬衣,代表着文质彬彬型感情用事的无政府主义,代表着低沉的嗓音,代表着极为敏感的举止。可是,希尔达突然和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结了婚,此人是剑桥小组的一位年长前辈,腰缠万贯,家里给政府做事,本人常写些哲学方面的文章。希尔达与他住进威斯敏斯特的一幢不太大的房子,并且步入了政府人士的社交圈子,这些人从不偷偷摸摸,他们是,或者将要是,这个国家真正的知识分子掌权者,他们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或者谈话之中摆出一副如此这般的架势。

康妮干起了一个不太忙的战时工作,与穿法兰绒裤子的毫不妥协的剑桥生们打成一片,到目前为止,他们对一切事情还都是冷嘲热讽。她交的“朋友”是克利福德·查特莱,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此前在德国波恩学习采煤技术,刚刚赶回来。他以前曾在剑桥上过两年学。现在他成了堂堂的陆军中尉,有了一身戍装,他显然更可以嘲笑一切了。

克利福德·查特莱比康妮出身高贵。康妮属于富裕的知识分子阶层,而他却是贵族。虽说算不上什么大贵族,但毕竟也是贵族。他父亲是男爵,他母亲是子爵的女儿。

但是尽管克利福德比康妮出身高贵,更有地位,可他行为举止却不如康妮落落大方,甚至显得有些胆怯。在范围狭小的“上流社会”里,也即地主贵族社会里,他还是如鱼得水的,但是一到了外面那由广大中下层阶级和外国人构成的大千世界,他就有点紧张,有点不自在了。如果必须说出真实原因的话,他其实是有点害怕中下层阶级的大众,有点害怕与自己不是同一阶级的外国人。一想到自己毫无保护,他就脑袋变大,其实他的特权是受到全面保护的。这种心态的确有点怪,不过也不失为这个时代的一种现象。

所以,少女康斯坦丝·里德身上的那种雍容自若的神态迷住了他。如果说他是一个能够控制自己的男人的话,那么她则更是一个能够驾驭外部纷攘世界的女人。

然而,他也是一个叛逆,甚至背叛自己的阶级。也许背叛这个词用得太重了,太重太重了。他只是跟着普通的青年大众,愤世嫉俗,反反任何形式的权威罢了。父辈们是可笑的,他自己的老顽固父亲尤为可笑。政府都是可笑的,我们的这个投机主义政府则尤为可笑。军队都是可笑的,而我们的那帮老不死的将军们,还有那个红脸膛的基钦纳则可笑之至。甚至战争也是可笑的,尽管它确实杀死了许多许多人。

事实上,任何事情都有一点可笑,或者非常可笑,当然了,任何与权威相关的事情,不管这权威是军队,是政府,还是大学,都极为可笑。至于那个自命君临天下的统治阶级,也是可笑的。克利福德的父亲杰弗里男爵,则可笑透顶,他砍倒自己家的树木,把自己煤矿上的工人赶到战场上去,而他本人则安坐后方,高喊爱国,不过,他倒是也入不敷出地为国家花钱。

查特莱家的大小姐爱玛离家前往伦敦从事护理工作前,曾私下里对杰弗里男爵和他那坚定的爱国主义冷言相讥。大哥兼继承人赫伯特听罢哈哈大笑,尽管被砍倒去修战壕的树木是他的。而克利福德只是不安地微笑了一下。一切都是可笑的,这千真万确。但是当事情来得太近了,自己也变得可笑的时候呢……?至少其他阶级的人,比如说康妮,对待一些事情还是认真的。他们对一些事情还有所相信。

他们对前方将士,对征兵的威胁,对孩子们的食糖和咖啡的短缺,都是相当认真的。当然了,在所有这些事情中,犯有可笑错误的全是当局。但是克利福德却对其认真不起来。他认为,当局本身就是可笑的,而不是因为咖啡或前方将士,当局才变得可笑。

当局也感觉到可笑了,于是用一种更为可笑的方式行动起来,一时间就像是茶会上的人戴上了疯帽子,乱成一锅粥。直到劳合·乔治出面重整河山。这甚至超出了可笑的范畴,这个目空一切的年轻人再也笑不出来了。

一九一六年,赫伯特·查特莱阵亡了,于是克利福德成了继承人。他甚至对此也感到害怕。作为杰弗里男爵的儿子和拉格比领地的子嗣,继承人的重要性已经在他心中根深蒂固,他无法逃避这份责任。然而他也知道,在那动荡的大千世界的人们的眼睛里,这也是可笑的。现在他成了继承人,要对拉格比负责。这难道不可怕吗?这难道不是既冠冕堂皇,又绝对荒唐的吗?

杰弗里男爵并不感到有何荒唐之处。他脸色苍白,神色紧张,不问他事,一心一意于救国,一心一意于自己的地位,不管当政的是劳合·乔治,还是别人。尽管痛失爱子,尽管与那个真正的英格兰两相隔绝,尽管他有心无力,甚至赏识起霍拉肖·博顿利来。杰弗里男爵拥护英格兰和劳合·乔治,就像当年他的祖先拥护英格兰和圣乔治一样,他不知道这两者有何区别。于是杰弗里男爵伐倒树木,支持英格兰和劳合·乔治。

他要克利福德结婚生子,延续香火。克利福德觉得父亲是个不可救药的老古董。但是看看他自己,除了会嘲笑一切,嘲笑自己的全面处境之外,又能比父亲强到哪儿去呢?不管愿不愿意,反正他稀里糊涂地接受了男爵头衔和拉格比的产业。

战争初起时的兴奋与狂热消失了……湮灭了。太多的死亡,太多的恐怖。男人是需要支持和安慰的。男人是需要在安全世界设一个锚地的。男人是需要一个妻子的。

从前,查特莱三兄妹虽说有不少社会关系,但却怪怪地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拉格比。与世隔绝的感觉强化了家庭成员间的纽带,这是一种地位被削弱的感觉,一种无力防卫的感觉,尽管有爵位有田产。他们与他们身处其中的工业化的英格兰中部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由于老爸杰弗里男爵那闭关锁国的顽固天性,他们与自己阶级的人也都鲜有往来。他们嘲笑自己的老爸,可对他却又十分敏感。

兄妹三人曾说过他们要永世生活在一起。但是现在赫伯特魂归西土,杰弗里男爵想要克利福德结婚。杰弗里男爵很少提及此事,他很少说话。但是他的沉默,他无言地坚持认为事情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对此克利福德是无法反抗的。

可是爱玛却毅然反对!她比克利福德年长十岁,她觉得结婚无异于逃跑,是对三兄妹原来之主张的一种背叛。

然而,克利福德到底还是同康妮结了婚。那是风雨飘摇的一九一七年,他俩就像是站在一条即将沉没之船上的两个人,相依为命。他结婚时,尚是童男,性事对他来说就那么回事。除此之外,他俩是亲密无间的。对于这种超乎性爱的亲密,对于这种超越男人“满足”的亲密,康妮倒是颇有几分欣赏。克利福德并不像许许多多其他男人那样,热衷于自己的“满足”。不,这种亲密比性事更为深刻,更有个性。性事只不过是偶然为之的,或者说是一种点缀,属于那种奇怪的退化行为,是身体器官非要做的笨拙的机体过程,其实它并不是必须的。不过康妮也确实想要孩子,以便加强自己的地位,去对付大姑子爱玛。

但是一九一八年初克利福德遍体鳞伤地送回了国,孩子生不成了。杰弗里男爵抑郁而亡。

——摘自《查特莱夫人的情人》

面对半身不遂、对性爱不屑一顾的丈夫,敏感热情的查特莱夫人感到迷惘而不满。形而上的虚假爱情并非她想要,她想追求的是真诚、身心相契的感情。日日生活在庄园中,终于,查特莱夫人遇见了守林人梅勒斯,就此展开一段禁忌的、阶级不对称的不伦之恋……

这是作家、劳伦斯研究专家黑马关于劳伦斯的叙论专集,涉及劳伦斯的创作、传记和研究三个领域,是作者在2012年撰写的劳伦斯相关文章的最新结集,此次裒辑成书,多有重大修改,部分文章在本书首次发表。

本书收入作者的叙论凡50篇,有论文、散论、译作序跋,写作风格跨学术与散文两界,体现了作者叙写劳伦斯的一贯追求。作者翻译研究劳伦斯二十多年,积累下了几百万字的译文并亲自在劳伦斯故乡和其欧洲、澳洲居住地进行考察,其叙论情理并重地道出了自己对劳伦斯为人、为文的独特理解和心得,不仅适合研究界的专业人士作研究参考,亦适合广大的学生和劳伦斯作品爱好者阅读。书后并附有劳伦斯作品的出版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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